2009年07月14日
新聞局每年對於出版漫畫的一千萬補助款
參考行政院研考會的資料98年度作業計畫 厚植出版產業經營環境,提升出版產業國際競爭力與優勢,計畫目標中有兩個項目與漫畫直接相關,分別是四、舉辦「劇情漫畫獎」活動(獎勵優良漫畫創作10件)以及五、補助漫畫業者及漫畫團體發行漫畫刊物(補助2種各10期)。兩項的年度預算總和約為一千零五十八萬餘。
舉辦「劇情漫畫獎」活動的預算是3,382,000元,即338萬餘。參考行政院新聞局九十八年劇情漫畫獎報名須知,獎金部份總額約需235萬,其他的行政經費大約為103萬(可能是舉辦活動聘請評審等等)。
另外參考行政院新聞局九十八年劇情漫畫獎報名須知[doc],「一般組」得獎者檢附之二千冊印量證明,設計顯然是希望得獎漫畫能夠出版流通。(印量規定行之有年,在94、95年取消,96年恢復之並修改為兩千冊。)
補助漫畫業者及漫畫團體發行漫畫刊物的預算是7,200,000,即720萬。補助2種各10期,即分攤到20期,每期的補助款是36萬元。(97年是24期,98年似乎略有減少。依據行政院新聞局九十八年補助發行定期漫畫刊物作業要點[doc]規定每期發行量不得少於三千冊。)
新聞局歷年的圖文出版計畫
98年度作業計畫 厚植出版產業經營環境,提升出版產業國際競爭力與優勢
97年作業計畫 圖文出版服務業
96年度作業計畫 發展圖文出版產業
95年度作業計畫 發展圖文出版產業
94年度作業計畫 發展圖文出版產業
另外參考行政院新聞局九十八年劇情漫畫獎報名須知[doc],「一般組」得獎者檢附之二千冊印量證明,設計顯然是希望得獎漫畫能夠出版流通。(印量規定行之有年,在94、95年取消,96年恢復之並修改為兩千冊。)
補助漫畫業者及漫畫團體發行漫畫刊物的預算是7,200,000,即720萬。補助2種各10期,即分攤到20期,每期的補助款是36萬元。(97年是24期,98年似乎略有減少。依據行政院新聞局九十八年補助發行定期漫畫刊物作業要點[doc]規定每期發行量不得少於三千冊。)
新聞局歷年的圖文出版計畫
98年度作業計畫 厚植出版產業經營環境,提升出版產業國際競爭力與優勢
97年作業計畫 圖文出版服務業
96年度作業計畫 發展圖文出版產業
95年度作業計畫 發展圖文出版產業
94年度作業計畫 發展圖文出版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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