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上路,員工不要高興太早!
面對勞退新制,員工拍手稱好、老闆一肚子苦水。不過,員工也不要高興得太早,因為現在老闆滿腦子都在思索如何降低成本。羊毛出在羊身上,一旦老闆沒辦法負擔時,這部分多出來的成本,最後還是要由員工自己買單。
From: 新浪網 SMART智富月刊
最近公司正在努力的減少人事支出,遇缺不補,又資遣了2~3名員工,原本就不太大的公司,現在員工只剩七人(含老闆和老闆娘),真的是名符其實的小公司了。雖然我不在那個被迫離開的名單內,卻還是存在很重的危機感。不過也是沒什麼好擔心的,有才能的人不怕找不到工作,只是找到的工作喜不喜歡的問題而已。
勞退新制才剛要上路,我們公司就已經開始作出人事縮減的策略,那其他公司又何嘗不是呢?雖然我很喜歡這個新制,但仍然會感嘆出現這種負面的效應。未來的日子很迷惘,薪水不會越來越多,物價卻越來越高,我只是個可憐的上班族啊~~~~~
Posted by caracat at
樂多Roodo!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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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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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新聞時事
讓自己的專長更長,或是學習更多專長,
面對這樣的亂象才不至於手足無措...
話又說回來,我才比較需要擔心,只是這
個單位的人事流動比較少罷了。有點像是個溫
室,一但離開了就... ...
我一個朋友的公司,把所有的員工都改為約聘,雖然沒資遣,但是福利、保障都沒了。
根據我詢問的結果,像偶們這種公務機關的臨時工,
從明天起是強迫加入新制的。多少還是有點保障吧!
如沒記錯的話,約聘人員也是享有勞退新制的保障的。
相關知識如下:
SMART智富月刊(勞退新制特刊)
台視新聞
http://www.ttv.com.tw/news/html/094/05/0940509/094050945519061.htm
Yahoo知識+的問答:
回 答 者: 喵喵 ( 初學者 2 級 )
回答時間: 2005-05-16 14:48:21
勞 退 新 制 將 在 七 月 一 日 上 路 , 勞 委 會 昨 日 與 人 事 行 政 局 等 單 位 會 商 後 , 決 議 服 務 於 全 臺 公 家 機 關 的 十 三 萬 一 千 人 臨 時 員 工 , 與 二 萬 六 千 名 行 政 院 所 屬 機 關 的 約 聘 僱 人 員 , 一 律 適 用 勞 退 新 制 , 享 有 退 休 金 , 兩 者 合 計 經 費 一 年 增 加 廿 五 億 元 。
《案例:我到底能不能領到新制退休金?》
小希大學畢業後,白天在一家公立的幼稚園當老師,晚上則參加升學補習準備考研究所,最近她從電視上得知今年7月份將實行「勞退新制」,她很困惑,像她這種一年一聘的人員,到底能不能領到所謂的「新制退休金」呢?
【解析】
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七條)。適用勞基法的行業,雇主必須依法提繳退休金,反之則否。
目前不適用勞基法行業包括:
1.藝文業
2.其它社會服務業
3.人民團體(政黨、勞工團體除外)
4.國際機構及外國駐在機構
5.公立醫療院所之工作者(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6.公立社會福利機構之工作者(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7.依立法院通過之組織條例所設立基金會之工作者
8.個人服務業中家事服務業之工作者。
不適用勞基法的職類包括:
1.餐飲業中未分類其他餐飲業之工作者
2.公立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特殊教育事業、社會教育事業、職業訓練事業等(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之工作者
3.私立之各級學校、特殊教育事業、社會教育事業、職業訓練事業、已完成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幼稚園等之教師、職員
4.公立學術研究及服務業(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之工作者
5.私立學術研究及服務業之研究人員
6.娛樂業中職業運動業教練、球員、裁判人員
7.公務機構(技工、工友、駕駛人、清潔隊員及國會助理除外)之工作者
8.國防事業(非軍職人員除外)之工作者
9.醫療保健服務業之醫師
10.法律及會計服務業之律師及會計師
所以小希因為其職務是公立幼稚園的老師,不適用勞基法,而無法領到新制退休金,與她是一年一聘的約聘人員並無相關。換言之,適用勞基法的行業,僱主仍必須為其短期約聘人員提繳退休金。
我指的是,因為在新制之前,就把員工改為約聘,
員工的年資沒了,公司也不用負擔。
那員工沒有抗議嗎??
這樣不是會引起勞資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