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5月2日

旋轉咖啡杯 - 創意圖樣設計比賽/我的遊樂場


旋轉咖啡杯 - 創意圖樣設計比賽/我的遊樂場

喝咖啡要喝出品味,更要品嚐出香香醇口的味道出來,這是一種享受也是就像是一種紓壓解放,像是回憶到童年時到遊樂場完旋轉木馬那種的快樂純真的感覺。創意發想,當我看到標題旋轉咖啡,我就直接想到以遊樂場旋轉木馬做為題材,旋轉是一種群聚及注意力的集中,遊樂場旋轉木馬能表現出這種感覺,把歡笑快樂集中在一起,像是喝了咖啡一樣注意力變集中,也紓解全身壓力,所以我用咖啡轉換成木馬,這是一種變向思考,當印在杯子上轉動它,不只是在旋轉而已,也是視覺呈現出快樂的童年回憶。 



 





------------------------------------------------------------------------------------------------------------------------------------------------
這活動比賽是為鼓勵青年發揮天馬行空之創造力與想像力,推廣藝術生活化與創意實體化之構想概念,增進年輕朋友們對美學的接觸與認同,特舉辦本項比賽。
一、主辦單位:金車教育基金會
二、比賽主題:旋轉咖啡杯-創意圖樣設計比賽
三、徵選作品:馬克杯上之創意圖樣設計
四、參賽資格:不限
五、收件日期:作品投稿日期:中華民國98年4月7日起至5月17日24:00為止。
                         網路投票活動日期:5月1日起開始至5月24號24:00為止。
六、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皆須附上作品名稱、設計概念,檔案格式如下:
1. 作品檔案尺寸請以 (w) 710 x (h) 255 pixle 的長方形規格稿為主,設計出來的圖樣必須在此長方形範圍之中。
2. 上傳之檔案大小須為 250K 以下之 .jpg 檔
3. 作品圖檔須為 RGB 格式

七、評選方式:
評選方式分為預選及複選,初選公佈日期為 5 月 29 日,由網路票選人氣前 10 名高票及設計優秀作品共 30 件入圍複選,主辦單位將聘請相關專家擔任複選評審之工作。

評審標準:
主題精神 30%
創意發想 30%
整體設計 30%
人氣投票 10%

八、頒獎日期:
比賽結果於中華民國 98 年 6 月 8 日公佈,頒獎時程另行公佈。

九、得獎作品:
得獎作品將製成實體馬克杯,並成為伯朗咖啡館創意商品。

十、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ㄧ)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二)上傳作品規格請以 (w) 710 x (h) 255 pixle 的 RGB 圖檔規格,不限創作素材,手繪、電
           繪、攝影、拼貼等複合媒材皆可應用,但請將作品限制在此圖檔範圍中,並以大小在
           250KB 以下的電子 JPEG 圖檔上傳,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三)得獎作品需提供可印製之原始資料檔 ( 25 公分 x 9 公分,300dpi)。
(四)請確實填寫設計理念與創意發想。
(五)作品請由「咖啡」為創意主題發想元素,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六)得獎者須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七)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一人為限,每人可送作品三件。
(八)作品請附上 150 字以上,300 字以下之創作理念及論述,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
(九)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上傳時間及檔案格式為截止收件標準;經查如不符則取消
           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一、獎勵事項:
得獎者可獲得獎金及獎狀,獎金內含所得稅。唯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展覽、製成商品、宣傳品及藝術流通品之發表販售權利。

第一名 - 乙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第二名 - 乙名獨得獎狀一紙及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第三名 - 乙名獨得獎狀一紙獎及金新台幣陸仟元整
‧參與票選之 50 名民眾有機會獲得伯朗咖啡券兩張

十二、附則:
(ㄧ)如要上網查詢本實施要點,刊載於本會網站(
http://www.kingcar.org.tw),或黑秀網
         活動專區(
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browsing.asp?actid=64),作品上傳
         時請確實填寫各項基本資料,如有闕漏將不列入評分標準。
(二)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或非關環保議題之作品,不予評
         選。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三)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四)得獎作品原始稿應與初賽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
          參賽資格。
(五)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得獎資格。
(六)本會對於得獎之作品,有製作成相關創意商品,並有販售、流通等權利。
(七)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拍製本比賽之紀錄及宣傳品,並有流通販售之權利。
(八)活動聯絡人:金車文藝中心 王基宗 先生 02-2562-8629

相關資訊請上基金會網站
http://www.kingcar.org.tw 查詢

看完了我做這些介紹,也請麻煩大家點選這兩個網站,幫我投票支持一下我的作品..謝謝~

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ActDetail.asp?id=35080
http://www.heyshow.com/activity/ActDetail.asp?id=35081

Posted by capricorn3287 at 樂多Roodo! │11:17 │回應(1)個人參賽作品
樂多分類:藝術/設計 共同主題:平面設計類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回應文章

您好,打擾了
我們是台大的學生,正在做一個有關熱門部落格的研究
因為覺得您的部落格經營得很成功
如果方便的話,能否請您到以下網址幫我們填個小問卷呢~
http://www.my3q.com/home2/300/eloise/200901.phtml
非常謝謝您的幫忙 !!!
Posted by eloise at 2009年10月22日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