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2007

轉型正義在西班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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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議院投票過了,今天研究的新聞大概都是這個,不過還是沒有條文,大概要等十一月上議院過了,正式公佈之後才會出來。今天只在聯合跟天空的法新社新聞有看到,鐵口直斷明天的愛呆灣第一名報紙應該會有樂
經濟學人先前的評論還有兩篇跟天主教會的關係有空再貼
下面還是練習,有沒有進步我不曉得,但速度比較快是感覺得出來滴
來源是
AP、Typically Spanish
Think Spain

社會黨政府提出的歷史記憶法於10/31在國會下議院通過,內容包括正式譴責法朗哥政權,將對1936-39年間西班牙內戰的受害者做出象徵性補償,下令地方政府資助尋找尚未見天日的集體墓地,宣告導致數千人喪生或下獄的「公眾敵人」軍事審判為非法。此法案同時也下令移除所有法朗哥時代的象徵,包括街道、廣場名稱(包括以法朗哥麾下將領命名者),光是在馬德里就有上千處這樣的象徵物。

 

這個法案表彰所有戰時受害者的貢獻,包括天主教的神職人員以及為了忠於左翼共和政府而遭軍隊殺害者。法案同時也禁止在英魂谷(法朗哥長眠於此)舉辦任何政治性集結活動,這個地方是獨裁政權最突出的象徵地,每年右翼支持者都會集合在此懷念法朗哥的統治。

 

首相同時也是社會黨黨魁Zapatero(祖父死於法朗哥軍隊手中),將此案列為第一優先法案,這是他在2004年的競選政見,他結合了國會中的幾個小黨運作,趕在明年三月的大選前通過。這個法案接下來將進入國會的上議院進行表決,這只是個形式化的過程,大約在11月表決通過之後,待公佈於政府公報上,此法才會正式生效。

 

支持者認為,這個法案只是開始,不是終點,這是條漫漫長路,許多受害者與家屬往往等不及正義的到來早已辭世。

 

但保守黨(民眾黨,PP)則嚴厲的批評這個法案完全沒有必要,認為強推此法只會掀起社會的舊傷口,破壞了當年西班牙和平轉移到民主政府階段時,各黨派協商決定既往不咎的協議。民眾黨籍的前首相稍早曾抱怨政府不是用來挖墓的,認為此舉復仇意味濃厚,PP當然毫不意外的投下了反對票。保守的民眾黨過去三十年來是西班牙政治的中心,他的創立者即是法朗哥政府的一位高層部長。

 

值得一提的是,民眾黨在先前的制憲委員會投票中,卻支持此法案原始版本的七項修正,包括英魂谷的去政治化、提供受難者金錢補償、提供被流放者的後裔西班牙國籍、宣佈法朗哥時期的審判不合法、政府協助挖掘受難者墓穴等。

 

另外投反對票的還包括激進的加泰蘭共和黨(ERC,左翼),反對理由則是此法案並未推翻獨裁時期的政治審判的結果。(法案內容是宣稱那些判決並不合法)

民調顯示許多西班牙人也認為這個法案帶有保守黨抨擊的分裂性。

 

以下是美聯社歸納的歷史記憶法重點:
主要目標:承認並開拓受害者應有的權利,受害者指的是在1936-39內戰期間

以及其後的法朗哥近40年獨裁統治中,因政治、意識形態與宗教因素遭起訴或蒙受暴力的那些人。

 

譴責:西班牙首次正式立法譴責法朗哥造成的動亂與獨裁。

 

象徵:禁止公共建築出現任何法朗哥的象徵或聯想,包括牌匾、街道名稱、雕像、紀念碑等,凡是彰顯法朗哥及其獨裁政權者。唯一的例外是教會若因宗教或藝術理由則可保留,這是10/31投票日前最後一刻做出的修正。

 

英魂谷:除了禁止此地舉辦任何頌揚法朗哥的集會之外,此處也改為紀念所有受難者的地方。

 

埋葬受害者:地方政府有義務協助挖掘那些遭法朗哥勢力殺害者的遺體,許多集體掩埋的地點至今仍未被發現。

 

審判的非法性:此法案宣告那些因被歸為共和政府支持者,而遭法朗哥勢力起訴的審判並不合法,這些遭起訴者許多都已被執行死刑。法案另外也宣佈法朗哥的反對者遭到的政治性審判並不合法。對於共和政府的支持者對敵對的天主教神職人員做出的宗教迫害,此法案也給予譴責。

 

金錢補償:對受害者或生還者做出象徵性的金錢賠償。


Posted by candidyeh at 樂多Roodo! │17:31 │回應(6)引用(0)all about 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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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台灣何時才能走上這條漫漫長路呢?
Posted by LSD at November 2,2007 18:33
台灣何時才能真正落實轉型期正義?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November 6,2007 10:00

只要我們的心還熱著,這一切很快就會到來。
Posted by Peter II at November 8,2007 16:35

臺灣一定也有這一天

首先, 2008年大選我要唾棄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

我們還要有新的憲法, 新的國旗國歌, 新的法院...
Posted by baleen at November 8,2007 21:08
妳的住址存在公社信箱
公社掛點
我要寄明信片給妳
快把住址給我!!!
Posted by 看完可以刪掉以免破壞一片熱血留言 at November 13,2007 07:51

我回到你留的那個機妹而信箱
最好那個信箱是真的
Posted by candid at November 13,2007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