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15日
樂在敬拜的生活
最近手上做的一本書,是唐慕華(Marva Dawn)的 How shall we worship
中文的名稱,我們決定叫做【樂在敬拜的生活】。
那天和一個朋友聊到這個話題,這些年來不少的教會為了敬拜到底該用什麼模式,哪些歌而吵到不行,甚至有人因此看不起帶敬拜的人,或是乾脆換教會。
有的年輕人覺得聖詩本上的老歌,是老扣扣的人專用,年輕人非要搖滾熱歌配上爵士舞才有【爽】的感覺,看到澳洲的HillSong五光十射的畫面,就覺得那樣才夠炫。
這其實是很可惜的狀況。
中文的名稱,我們決定叫做【樂在敬拜的生活】。
那天和一個朋友聊到這個話題,這些年來不少的教會為了敬拜到底該用什麼模式,哪些歌而吵到不行,甚至有人因此看不起帶敬拜的人,或是乾脆換教會。
有的年輕人覺得聖詩本上的老歌,是老扣扣的人專用,年輕人非要搖滾熱歌配上爵士舞才有【爽】的感覺,看到澳洲的HillSong五光十射的畫面,就覺得那樣才夠炫。
這其實是很可惜的狀況。
唐慕華在北美看到的問題,跟台灣教會面臨的很像。
她提出的問題,我大略舉幾個寫在下面:
講各種語言、唱不同風格的歌,到底應不應該各自成立一種崇拜?這是多元文化必然面對的問題。教會確實有需要滿足不同人的需求,可是當所有不同風格的人各自分開,有可能損及整體的認同感,和彼此包容的學習空間。
另外一個常見的現象,就是偏向唱充滿快樂之情,避開悔改跟認罪那一類的歌。因為,這樣會給來參加崇拜,還沒認識神的人奇怪的感覺。
這是相當市場取向的做法,不過我們可能要回頭想一想,主日崇拜、敬拜的時間,並不是為了讓很多人聚在一起唱歌這個目的所設立的。敬拜的原因是,我們要向上帝獻上敬拜。慕道友的需要,跟弟兄姊妹被造就的需要,本來就不一樣,唐慕華建議教會把這兩者的聚會分開,不然折衷妥協,兩方都會受到虧損。
這讓我想起我初到我的教會的時候,要加入會籍得先跟牧師面談。我的牧師是美國循理會背景的,而教會本身是個跨宗派國際教會。當時牧師問我有沒有什麼疑問,我問他的問題就是,為什麼這個教會沒有講壇呼召?(altar call)
牧師是這樣回答我的。他說,那些還沒有認識耶穌當祂救主的人,我們應該在別的機會,私下和他談的時候去問,在教會的公眾崇拜中,把一堆人叫到前面去,不見得真的他們是出於自己被感動,有時候是因為身旁的人的壓力。 後來我才知道,講壇呼召這種動作也並非一直都有的。
唐慕華所提的概念,大概近似於此。當大家每個禮拜理所當然的前往教會聚會,很容易變成習以為常,卻忘記思考我們崇拜的本質,還有心態上的調整,是常常需要對焦。有太多太多的東西容易吸引我們的注意,可能是教會漂亮的裝飾,可能是牧師的穿著,可能是眩目的Powerpoint,但大家去的目的,是那個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血流很多的上帝。
從歷史上來看,每一個時代都有不同的敬拜「方式」。早期在西元十世紀以前,崇拜的詩歌(聖詠)並不是會眾們一起歌唱的,只由詩班擔任,會眾乖乖的坐在下面聽,像葛利果聖歌的唱法,一般人也不容易學(今天我們仍然可以在CD片上聽見)。到了複音音樂出現的時候,教會的音樂開始有點變化,發展到巴洛克時代的作曲家,大都為教會編過很多的音樂,巴哈的清唱劇中,有非常多首就是為教會而寫作的。
這些音樂從今日教會的眼光來看,可能一開始覺得非常悶,可是當你去聽的時候,會發現他們很能夠讓人的心有種安定的感覺。
(就算你聽不懂德文也沒關係,我也不瞭多少)
這個時代所流行的音樂,也許過個十年會落伍,現在音樂風格的輪替非常快速,當下最能吸引人的絢麗燈光和強烈節奏,過個十年可能就是lkk。
表現形式會一直改變,不變的是背後的原則。
*********
樂在敬拜的生活這個名字,取出來的原因,是想傳達一個理念,敬拜不是只有每個禮拜聚會中唱詩歌的那一小段時間,而是我們從教會聚會結束以後,到下一次聚會之前,所作的每一件事情,都算是敬拜的一部份。在教會崇拜中的時間,就像重新加油,讓人們有力量在一個禮拜剩下的一百六十六小時,可以為上帝發光,會使我們有勇氣面對生活中的困難,這本書想要說的是,敬拜的「方式」不是我們爭論的重點,敬拜本身就是一種生活方式。我們教會的週報禮拜程序上,最後一項寫的不是【散會】,而是We scatter around the world 聚會結束以後,大家散佈在各地,變成一個個小小的蠟燭,去發出亮光。
她提出的問題,我大略舉幾個寫在下面:
講各種語言、唱不同風格的歌,到底應不應該各自成立一種崇拜?這是多元文化必然面對的問題。教會確實有需要滿足不同人的需求,可是當所有不同風格的人各自分開,有可能損及整體的認同感,和彼此包容的學習空間。
另外一個常見的現象,就是偏向唱充滿快樂之情,避開悔改跟認罪那一類的歌。因為,這樣會給來參加崇拜,還沒認識神的人奇怪的感覺。
這是相當市場取向的做法,不過我們可能要回頭想一想,主日崇拜、敬拜的時間,並不是為了讓很多人聚在一起唱歌這個目的所設立的。敬拜的原因是,我們要向上帝獻上敬拜。慕道友的需要,跟弟兄姊妹被造就的需要,本來就不一樣,唐慕華建議教會把這兩者的聚會分開,不然折衷妥協,兩方都會受到虧損。
這讓我想起我初到我的教會的時候,要加入會籍得先跟牧師面談。我的牧師是美國循理會背景的,而教會本身是個跨宗派國際教會。當時牧師問我有沒有什麼疑問,我問他的問題就是,為什麼這個教會沒有講壇呼召?(altar call)
牧師是這樣回答我的。他說,那些還沒有認識耶穌當祂救主的人,我們應該在別的機會,私下和他談的時候去問,在教會的公眾崇拜中,把一堆人叫到前面去,不見得真的他們是出於自己被感動,有時候是因為身旁的人的壓力。 後來我才知道,講壇呼召這種動作也並非一直都有的。
唐慕華所提的概念,大概近似於此。當大家每個禮拜理所當然的前往教會聚會,很容易變成習以為常,卻忘記思考我們崇拜的本質,還有心態上的調整,是常常需要對焦。有太多太多的東西容易吸引我們的注意,可能是教會漂亮的裝飾,可能是牧師的穿著,可能是眩目的Powerpoint,但大家去的目的,是那個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血流很多的上帝。
從歷史上來看,每一個時代都有不同的敬拜「方式」。早期在西元十世紀以前,崇拜的詩歌(聖詠)並不是會眾們一起歌唱的,只由詩班擔任,會眾乖乖的坐在下面聽,像葛利果聖歌的唱法,一般人也不容易學(今天我們仍然可以在CD片上聽見)。到了複音音樂出現的時候,教會的音樂開始有點變化,發展到巴洛克時代的作曲家,大都為教會編過很多的音樂,巴哈的清唱劇中,有非常多首就是為教會而寫作的。
這些音樂從今日教會的眼光來看,可能一開始覺得非常悶,可是當你去聽的時候,會發現他們很能夠讓人的心有種安定的感覺。
(就算你聽不懂德文也沒關係,我也不瞭多少)
這個時代所流行的音樂,也許過個十年會落伍,現在音樂風格的輪替非常快速,當下最能吸引人的絢麗燈光和強烈節奏,過個十年可能就是lkk。
表現形式會一直改變,不變的是背後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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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在敬拜的生活這個名字,取出來的原因,是想傳達一個理念,敬拜不是只有每個禮拜聚會中唱詩歌的那一小段時間,而是我們從教會聚會結束以後,到下一次聚會之前,所作的每一件事情,都算是敬拜的一部份。在教會崇拜中的時間,就像重新加油,讓人們有力量在一個禮拜剩下的一百六十六小時,可以為上帝發光,會使我們有勇氣面對生活中的困難,這本書想要說的是,敬拜的「方式」不是我們爭論的重點,敬拜本身就是一種生活方式。我們教會的週報禮拜程序上,最後一項寫的不是【散會】,而是We scatter around the world 聚會結束以後,大家散佈在各地,變成一個個小小的蠟燭,去發出亮光。
引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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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文章寫得這麼讓人想看這本書,書做好了沒呀?
Posted by 編織娘
at 2007年03月20日 11:22
我們敬拜的對象─上帝,似乎被敬拜的方式取代了,有時心中總感到那屬上帝的群體,是在榮耀上帝,或是堅持某些方式,讓本應合一的群體正彼此保持距離,生命無法相通。
Posted by 布丁爸
at 2007年04月17日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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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Kristel
at 2008年06月4日 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