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5日

尋覓圖書家園間

至今,圖書館仍是知識的殿堂,書冊的家園。

高希均教授曾說:「生活再忙也要看書;家裡再擠也要買書;交情再淺也要送書。」我完全同意並支持高教授的主張,但拿到我實際的生活情境中驗證,卻十分不易。平日工作和教會的事情佔了大部分時間,晚上擠出一些時間要看書,都幾乎是在恍神之時。家居斗室,雖欲變成圖書室,卻非我這家長能決定。至於送書,真是除非至交又正好碰上我多一本的書,否則不可能。對高教授的宣言,只能抱歉以對。也就因為如此,我就更珍惜圖書館的存在。

圖書館是個好地方,可像大觀園樣的信歩瀏覽,可像古玩店般的駐足研讀。包羅萬象的書類,叫人可以做基本的涉獵。當然,圖書館的規模參差不同,因地而異。有個小社區的活動中心,居然闢出一室作為市立圖書館的分館,約三十坪大小,進去一目了然。我三不五時的會去那裡,或者自己帶書看,或者看那圖書室的書。的確那裡不能稱圖書館,只能叫圖書室。但是,來往借書的人真不少,多是社區裡的住戶。四壁書架藏書不豐,看得出來很多是接受捐獻的;然而不代表它是乏善可陳。我看到一座書架上層,放了兩排古今中外的世界名著。約四十來冊的套書,黝黑的經裝書皮,配上燙红的書名,很是氣派。這樣的藏書,很吸引人借閱。

只要不遭祝融或水澇,圖書館的書通常可保存許久,所要注意的就是通風及防蛀。我在一座稍有規模的公立圖書館中,發現他四圍皆窗,只要不颳大風下大雨,不是極熱或極冷,圖書館都把窗戶開著,既可通風,又可享受自然的空氣和溫度。這裡的書多為老舊,新書少之又少,不知是否礙於經費,通常是的。因注意保養,四五十年的書都還可看到,二三十年的書更是普通。在我瀏覽時,看到一本亞瑟米勒的《推銷員之死》,是民國六十年代的書,中譯版本算早的。拿在手中,磨破的封面經過好幾次修補,泛黃的書頁浮出陳年的書味,只差不是線裝,真可是古董了。借了它,只為沉浸在屬於這本書的歷史中。

出版社出書,固然有教育文化的使命,但必定為了財務及倉庫空間的考量,書籍到一定的「年紀」就要停版,除非是水滸傳紅樓夢之類的書。粗估五年以上的書就不易生存了,因此有許多值得看的書,在市面書店是買不到的。這時又見到圖書館的功能:看舊書。有一回在個很大的圖書館左轉又繞,突然被一本未見過的書名吸住目光,那是一本十多年前出的書,名曰《人啊,人》。像是論說文,其實是小說,看開頭就被感動,遂借回家。這部中國大陸的傷痕文學,引人熱淚,倍覺在自由社會的幸福。若非圖書館,我怎有機會看到像這樣的好書呢?

美國作家雷‧布萊伯利寫了一本虛幻小說《華氏451度》,原來他自己取名叫《消防員》。故事是說在未來美國的某一時代,美國消防員的任務是放火燒書。他們燒掉龐大圖書館的書,也根據密報燒掉私人藏在牆壁間的書。這真是中國歷史上秦始皇焚書坑儒的翻版。最後,書沒了,知識份子就憑背在腦中的書一代傳一代講說下去,如同沒有文字時人類的口傳歷史。這是科幻嗎?今日電子時代風行網路知識,看紙本書的人逐漸減少。電子書欲取代實體書,成為傳播知識的媒體。某角度而言,這不也是一種「焚紙滅書」的「罪行」嗎?

約西元前三百年,希臘托勒密皇帝在埃及亞歷山太港建立人類史上第一座圖書館。至今,圖書館仍是知識的殿堂,書冊的家園。擴張圖書館,善用圖書館,珍惜圖書館,是社會文化文明維繫傳承的支柱。電腦固然可幫助我們快速查資料,但人類眼球視神經適合接受紙張印上的符號文字。看書,是享受;在圖書館看書,是堅持做書的傳承者。

Posted by campuseditor at 樂多Roodo! │15:16 │回應(3)引用(0)字句沈澱池∣獨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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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圖書館閒晃真的是很享受的事。我每次去旅行的時候,都會想要去當地的圖書館瞧瞧^^
另,我也很喜歡華氏451度耶,楚浮還有拍過電影,但把它拍的很乾:~
Posted by 迷走 at 2009年06月5日 15:39

您好,打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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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瑋 at 2009年06月5日 22:12

在這不景氣的時代,還有人不吝惜分享賺外快的方法,真是感動呀!
不過敝公司的編輯大人們,白天忙著開會,下班後還要跟稿子奮鬥,剩餘的時間要應付各部門的逼迫和追殺,可能沒時間再賺外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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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迷版工 at 2009年06月9日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