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5,2007

天天都便宜,就是家樂福之你是賊篇

 昨晚拿著遙控器在電視上遊移時,撇見民視新聞的一個報導。一個男子訴說在台北萬華區的某大型量販店,要求民眾在進去賣場消費時,若有隨身包包都必須用那種塑膠、尼龍的束線帶給束起來,這樣的動作引起一位當時正和女友進入賣場、曾在傳播工作圈工作過、現為創業一族也是網路日誌部落客的很大反感。

 大家都有過相同經驗,像是去平價的量販店或者連鎖雜貨商店都必須將隨身包包安置在寄物櫃、或者放進一個大型透明袋子裡讓民眾帶著走(雖然我不認為這有啥功用),這些措施大部份是為了防止民眾"手癢、手賤""順手牽羊",還有一小部分是為了體恤怕手痠的民眾。但要是你碰上這個狀況,當你的隨身包包要被上鎖,當下的感受一定很糟,而這種情形和電影院裡禁止講手機、禁止抽煙的情況是不同的。

 頓時間,人權和自由在剎那間都被剝奪的感覺,其實新聞裡的這個事件,讓那位消費者最不爽的原因是當他和女朋友向賣場服務人員反應這項情形的時候,對方說這是警衛組的決定,和他們無關。我想,這樣的答案言下之意便是"有這種事情發生真不好意思,但不關我們的事,請你們自行解決";所以,剛好和民視新聞單位有點關係的這位消費者就大膽的"解決"了。

 要是平時和媒體沒有瓜葛的平凡人遭受這種情形時,該怎麼辦?某部分人一定是心裡不爽到最高點,衝到主管單位那裡反應、某部分人則是向消保會反應、但大部分的人都會摸摸鼻子只能裝做算了,自認倒楣。都活到現在這種時候了,我們應該很聰明。生活中的壓力已經很多,不需要再負氣或者暗自咒罵,無形中會傷身的。

 當然,一定要事先和相關單位好好溝通過無效後再來行使最終手段,不要沒事就拿媒體、告上法院這回事來浪費大家的時間,這個世界還有很多事情是更需要被重視的。當個聰明又理性的消費者,經過協調,也要將受損的物品或者值得考證的証據拍下照片(提到拍照,稍微岔題一下,有空也可以看一下"您可能不知道數位相機還可以這麼應用"這篇文章。)再去找相關單位協助,要記得,權與利是掌握懂得使用它的人身上,像這次家樂福尼龍繩事件當事人還算相當的理性(但動作也是相當快,24號貼上文章,當天晚上就上電視了),雖然萬華區家樂福並不是惡言相向,但它們不把消費者看在眼裡的代價就是上新聞。該家樂福因為公關危機處理的差勁以及組織內部的推卸責任制度,東西天天多又便宜的地方很多,當然我還是會去家樂福逛,畢竟也是從小陪伴大家長大的地方。be a smart customer anyway~
p.s.圖是家樂福說他們提供的服務之一:

寄物櫃:
您隨身攜帶的物品都可放置寄物櫃,省去麻煩 。


Posted by chao_coxon at 樂多Roodo! │12:52 │回應(0)引用(0)about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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