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俗話說...
可我從來沒想當匹好馬。
那個誰跟我說,他們復合了,
為什麼?
說是兩個人曾經分手過的人要復合,
一定是清楚過去彼此犯下的錯誤、清楚過去兩人曾遇到過的問題,
在這重新開始的一次,有誠意去解決這些錯誤和問題,
這樣才值得復合。
也是,都交往過又分手了,
對彼此的了解很深,也明白彼此相處會遇到的困難,
如果沒有解決的把握,復合又有什麼意義呢?
如果只是因為一時半刻氣氛對了月色太美,情不自禁或怎樣怎樣,
不代表復合會比較好,我很清楚的,
很多傷害跟不愉快,都沒有必要重新再一次。
很多事情,就順其自然吧!
我想說的是(重點出現的真晚)...
既然有機會,而我心情對了,也願意嘗試,
那我會試試看,
我想復合是個不壞的選擇,我也算是有把握解決過去的問題。
竟然轉眼就幾年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