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7,2009

女子當街遭男友妻子毆打方知其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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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浪網 (2008-05-30 )



  東亞訊(記者 崔顏鋒) 相處了一年多的男友,沒想到竟是結婚3年的有婦之夫。5月29日13時許,在亞泰大街附近某商場上班的佘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到3名女子的圍毆,被打後才知道是男友妻子找來朋友助陣,向她這名『第三者』討說法。



  下班路上 遭3女子莫名毆打



  29日13時許,下早班的佘華沿著亞泰大街往三道街方向行走,當走到長春市103中學附近一胡同時,身邊停下來一輛計程車,從車上下來3名年齡都在30歲左右的女子,其中一人燙著卷發。這時,3名女子中有人問她是不是佘華。佘華答應了一聲『是』。『今天打你個狐狸精!』幾個人聽完佘華的回答便伸手開始毆打她,佘華被打躺在地大喊救命。卷發女子蹲下身來到佘華身邊,詢問是否認識王凱文。『認識,是我男友!』佘華剛回答完,臉部便又挨了一拳。隨後,卷發女子說,她是王凱文的妻子小岳,他們已經結婚3年多了,說y僥野X結婚証讓佘華看。佘華看後大吃一驚,想到自己不但感情z到男友欺騙,還為男友墮了兩次胎。



  為男友墮胎兩次要結婚遭拒



  13時40分,101警務區接到群眾報警,稱亞泰大街附近有人正在廝打,便立即趕到現場。佘華向巡警說,她今年27歲,在去年認識了王凱文,因為大家都在一個商場內上班,彼此的店鋪還挨著便熟悉起來。王凱文說uL29歲,還沒有物件,交往中她覺得王凱文人還不錯就相處起來。



  隨著感情的交融,佘華和王凱文發生了關係並懷孕,因為還沒有辦理結婚証,佘華害怕親屬朋友們笑話她,於是兩次墮胎。2008年1月,她在長春市婦產醫院複查時,醫生警告她說vA墜胎今後就有可能終身不孕。為防止再次意外懷孕,佘華領著王凱文春節時回了一趟松原市老家,佘華父母和親屬對王凱文的印象都不錯。回到長春後,佘華就一直催王凱文辦理結婚手續,但是王凱文總是找各種理由推脫,直至王凱文的妻子小岳出現,佘華才知道了王凱文不願結婚的理由。



  男友漠視 她尋求法律訴訟



  在巡警的調解下,小岳對打人的行為道了歉,她表示可以支付佘華的醫藥費,但前提是佘華今後必須和丈夫斷絕關係。佘華表示,她要看見王凱文後再決定該怎麼辦。



  14時許,佘華返回商場找到王凱文,詢問他是否已經有妻子。王凱文承認了結婚的事情,表示對佘華的欺騙他只能說對不起。佘華立即提出讓王凱文對她精神和身體傷害賠償2萬元的要求,王凱文當即回絕,稱戀愛是雙方自願的,根本沒有賠償一說。見男友如此絕情,佘華決定立即找律師,以重婚罪起訴男友,維護自己的權益。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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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提分手 男持裸照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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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蘋果網絡 2008/05/30



【林師民╱新竹報導】老少畸戀最終卻變成性侵收場!新竹縣一名在超商打工的高三女生,難敵已婚男店長頻獻殷勤,半推半就下與他上床,少女成店長情婦。半年後少女想分手,店長竟拿出偷拍的少女裸照威脅就範,少女忍無可忍報警逮人。



兩人曾經交往



到案的梁姓男子(四十二歲)坦承犯行,因深愛少女,少女欲離職提議分手,自己不願少女離開,才會出此下策。警訊後昨依強制性交、妨害秘密等罪嫌將他函送。



警方調查,這名高三夜校生(十七歲)於去年九月到一家連鎖超商打工,結識身材中等、長相斯文的超商梁姓店長,已婚的梁男,不斷對少女獻殷勤,還買東西送她,請她吃飯,找她出外遊玩。



少女指出,去年十月間她和店長出遊,兩人投宿汽車旅館,她在半推半就下,與店長發生關係,當時店長趁她熟睡,偷拍七張她上半身半裸照片,之後兩人又多次出遊,在賓館做愛。



持開山刀恐嚇



少女表示,後來她覺得店長已婚且有兩名小孩,跟店長繼續下去實在不妥,便要求分手,但店長不肯,還以散播其裸照、持開山刀恐嚇,逼她上賓館做愛,少女忍無可忍下報警。



而梁妻事後得知丈夫竟有一段婚外情且對象為未成年少女,氣得不斷責備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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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隨機恐嚇 誆揭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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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蘋果網絡 2008/05/30



我是三十五歲的陳小姐,與丈夫結婚九年多,目前從事房仲業,兩年多前,我曾背著丈夫和同事發生婚外情,但該名同事調到中國後,雙方就不再來往。



上月初我突然接到一通男子來電:「妳絕對不願意讓我把妳的醜事告訴妳老公,如果想要家庭美滿,就請妳配合一下!」



騙走五萬又要十萬



我相當緊張,對方又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只要五萬元,保證不會把妳的醜事告訴妳老公。」他表示會傳簡訊給我,下午三時三十分前,須將錢匯到指定戶頭。



掛斷電話後,我趕緊到公司旁銀行匯款,不到二十分鐘,對方打來表示已收到錢,又食髓知味多要十萬元,但我手頭沒這麼多現金,不知道該怎麼辦。連續三天,都接到對方恐嚇電話:「趕快匯錢,不要想考驗我們的耐性!」



我無心上班,打電話向姊妹淘借錢,老實告訴她遇到的麻煩,沒想到她輕鬆地告訴我:「可能遇到詐騙集團了,妳事情都過那麼久了,現在沒證據,打死說沒有就好了。」



我雖然很擔心,也只能半信半疑,不再理會恐嚇電話和簡訊,對方持續恐嚇長達兩周,我也是天天提心吊膽,但最後恐嚇電話就自然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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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殺死婚外情人藏屍地下室 故意殺人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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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經濟網 2008/05/29



去年5月14日淩晨,宣武區白紙坊裏仁街地下室管理員李龍,在與情人寇某發生關係後,因擔心對方逼迫自己離婚、姦情被妻子發現,情急之下將寇某殺死並藏屍于地下室內,直到9天后租戶前來看房時才發現。近日,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龍死刑。



去年5月23日,宣武區白紙坊裏仁街一地下室內,管理人員在帶領兩位有意租房的客人看房時,兩名客人提出,想挪動一下房間內的床。床剛一挪開,三人發現,床下赫然躺著一個裸體女屍。兩名看房者當場嚇跑,管理員則馬上報警。



警方現場勘察後發現,死者為寇某,是一家美容店的服務員,剛剛18歲,于2007年4月12日入住該地下室220房間。與她同住的,還有她的兩名同事。



警方隨後了解到,5月16日,寇某所在美發店的一個女負責人發現寇某失蹤兩天后,向警方報案。另有人證實,5月13日晚上9點多,26歲的地下室管理人員李龍在外喝酒時,曾揚言要找寇某一同來喝酒。



警方迅速調取事發前後的監控錄影,發現寇某于當日淩晨去地下室的浴室內洗澡,李龍亦出現在了附近。隨後通過作案現場的鞋痕、指紋等物證,警方確認李龍就是殺人兇手。



法庭審理時,李龍供認了自己殺害寇某的經過。李龍表示:案發前,他與寇某交往很密,併發生過性關係。5月14日淩晨,他在洗手間內碰見寇某後再次與她發生了性關係。事畢後,寇某要求他與妻子離婚,而後跟他結婚,否則就要告她強姦。



李龍稱,在此事發生前1個月,他曾經有過婚外情並被妻子發現,雙方鬧了很久,妻子稱只要有下次,就和他離婚。李龍擔心妻子再次發現,情急之下,便將寇某掐死。



近日,市一院認定,李龍的上述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故一審判處其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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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接錯發短信被稱“親愛寶貝” 夫誤會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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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美新浪網 2008/05/28



  東亞訊(記者 崔顏鋒) “親愛的寶貝兒,快回電話。”5月28日6時許,家住南關區平陽街附近的王麗麗因為收到一條同事發來的親暱短信,使丈夫產生誤會,雙方為此摔打家具損失了5000元錢。弄清事情緣由後,二人向錯發短信的“肇事者”索要賠償。



  一條短信 引起夫妻倆爭吵



  28日6時許,打算上班的王麗麗正在廚房準備早餐,這時候放在床頭櫃上的手機發出“滴滴”的聲音。“老公,幫我看一下是誰來的短信?”正忙活著的王麗麗讓愛人李剛幫忙看一下短信。沒想到幾分鐘後,李剛氣呼呼地拿著手機來到廚房,將放在櫃上的廚具扔在地上,並大聲地和王麗麗爭吵起來。



  一開始,王麗麗不知道李剛為何發火,認為他是在無理取鬧,便和李剛大吵起來。二人互不退步,將屋內的易碎物品紛紛砸碎,並揚言要離婚。



  冷靜之後 發現是短信發錯了



  雙方冷靜之後,王麗麗才反應過來,詢問李剛為何發火。李剛拿著手機說:“你看,這是誰給你發的?”王麗麗接過手機一看,自己手機內有一條“親愛的寶貝兒,快回電話。”的短信,發短信的人是自己的同事于建。李剛說他生氣的原因是懷疑妻子有了外遇。王麗麗委屈地說,她和于建只是普通同事關係,對方也已經成家,他們之間根本就沒有任何特殊關係。聽了妻子的解釋,逐漸冷靜下來的李剛也發現事情似乎有點不對勁,他為自己的一時衝動感到後悔。



  隨後,夫妻倆開始清點被砸的物品,至少損失了5000元。“這錢不能讓咱們拿,要不是于建‘整事’,能打仗嗎!”夫妻二人見自家損失不小,便想到了“肇事者”。



  要求賠償未果 決定訴諸法律



  昨日9時許,王麗麗夫婦找到了錯發短信的同事于建,希望于建賠償他們5000元錢的經濟損失,于建當場回絕了二人提出賠償的要求。



  于建認為自己只是發錯了短信,可以賠禮道歉,但這和他們夫妻砸東西沒有太大關係,所以這部分損失應該由他們自己承擔。為此,雙方因為意見不和爭吵起來,隨後撥打電話報了警。



  長春市公安局巡警支隊105警務區接到報警後,巡警迅速趕到現場,經過規勸,雙方仍沒有達成一致,最後決定用法律訴訟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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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結珠胎 妻槓夫:孩子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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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記者廖炳棋卅台北報導】 2008.05.31



一名廚師與年紀小他十歲的妻子結婚,育有一子,日前兩人激烈爭吵時,妻子脫口說出:「孩子不是你的!」廚師驚覺戴綠帽,發現妻子著迷網路遊戲後與林姓網友交往,並暗結珠胎,怒告妻子與林妨害家庭。



警方表示,卅一歲的黃姓廚師,與小他十歲的王姓妻子結婚兩年多,兩人常為細故吵架;由於廚師常在外工作,妻子在家感到無聊,為打發時間迷上網路遊戲,並認識廿四歲的林姓網友。



廚師知道妻子與林來往,但以為兩人只是單純的網路交友,卻不知暗通款曲。



警方指出,黃妻一年前生下小孩,廚師疼愛有加,還期盼藉由小孩改善夫妻關係,但妻子卻對丈夫日漸冷淡,寧願上網也不願陪他聊天;廚師大為光火,與妻大吵一架。



警方表示,廚師向妻解釋,他是為了孩子辛苦在外工作,黃妻卻脫口說「孩子又不是你的!」廚師大驚追問,妻子閉口不回應;前天他假裝出門工作,但向老闆請假守候住家附近,果然看見林姓男子進入住家,立刻報警抓姦。



黃妻與林姓男子承認發生肉體關係,交往長達一年,黃妻還承認小孩是與林姓網友的愛情結晶。警方訊問後,將黃妻與林依妨害家庭罪嫌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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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不認子 敗訴付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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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時報 2008.05.31 陳俊雄、林金池卅北縣報導



 父不詳的十七歲陳姓大學生,在媽媽指引下找到住在三重的生父,但生父擔心婚外情曝光不認帳,大學生只好訴諸法院,終在昨日勝訴得以認祖歸宗。生父即日起至民國一百年六月止,須按月給付一萬五千元扶養費。



 十八年前,同在國中補校讀書的一對陳姓男女相戀,陳女在七十八年十二月間生下一子。但陳男已婚,這樁婚外情曝光後,陳男不但沒有認領這名親生子,陳女也就此沒有再和陳某交往,甚至連當初約定每月一萬元的扶養費,也因陳某妻子強行介入,從未存入陳女戶頭。



 當初的小孩如今也考進某大學就讀。他因身分證父親欄空白,耿耿於懷,且媽媽罹患心臟病、糖尿病導致臥病在床,無法工作,才讓他興起找尋生父念頭。他根據媽媽指述,找到陳男,他表示僅憑陳女說詞不能遽認大學生就是他的孩子。逼得大學生只得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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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證據打贏婚姻保衛戰 法官稱正當偷拍可以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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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新網 2008-05-31



荊楚網消息 (楚天都市報) (記者余皓 通訊員劉連生 實習生文苗)在“私人偵探”的幫助下,陳娟(化名)打贏了一場婚姻保衛戰。昨日,硚口區法院漢正街法庭駁回了她的丈夫李林(化名)的離婚請求,判決不準離婚。



一起離婚案令人回味:丈夫與一女子關係曖昧,後向妻子提出離婚訴訟。妻子忍辱出資聘請私人偵探去“捉姦”,並當庭出示錄像資料指證。她挖空心思如此做法只是為了繼續保留妻子的頭銜。昨日,硚口區法院漢正街法庭對此案進行一審判決:不準許離婚。



經過6年的愛情長跑,陳娟與李林于1990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女。2000年,夫妻倆開辦了一家超市,兩人勤扒苦做,積累了一些財富。



財大氣粗後,李林在外結交了不少朋友,時常應酬,有時在外過夜。起初,陳娟以為李林在忙于生意,沒有太在意。後來,有人告訴她,李林在外有了女人,還有鼻有眼地說出了女方的姓名。



她多次向李林追問,李林矢口否認有婚外情。矛盾發生後,李林索性于今年1月搬到外面居住。就在陳娟氣憤不已之時,她接到了傳票:李林將她告上法庭,要求離婚。訴狀中,李林稱,夫妻倆長期感情不合,現已分居感情破裂,不幸福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到底是誰不道德?”無奈之下,陳娟聘請了私人偵探。很快,私人偵探的調查結果出來了:與李林關係曖昧的女子已離異。私人偵探還提供了用針孔相機拍攝的一組照片:李林與該女子一起上街買菜,一起回家吃飯。鄰居還作了證詞,兩人在此居住已有一段時日。



5月初,此案開庭。法庭上,陳娟當庭播放了李林與該女人關係曖昧的錄像、錄音及照片,又深情回憶了和李林戀愛、結婚及創業的過程,指出兩人感情並未破裂,她請私人偵探“捉姦”的目的,不是要讓李林出醜,而是揭露婚姻受挫的真相。“盡管李林做了對不起我的事情,但我願意原諒他,我不同意離婚……”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林和陳娟近年來夫妻感情不和,係李林與他人來往關係不正常,導致夫妻之間產生隔閡,主要責任在李林,李林的行為違反了《婚姻法》有關夫妻雙方應相互忠誠的規定。因陳娟對李林的行為予以諒解,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李林的訴請不予支持,遂判決不準許兩人離婚。



  說法



昨日,主審法官王世梅稱,《婚姻法》規定,不因夫妻一方有過錯而判離婚。離婚案中最看中的是雙方是否真正感情破裂,這才是判決是否離婚的標準。本案男方雖有過錯,但女方願意諒解他,維護家庭的穩定便體現在這個判決中,“希望世人以此案為誡,珍惜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



法庭作出這種判決,私人偵探的證據起到了關鍵作用。那麼,偷拍行為是否合法?法庭是否應該採信?



王世梅解釋說,法庭認為,陳娟出示偷拍的證據只是針對夫妻感情,這種取證只要不存在威脅、勒索錢財或故意散發等違法行為,法庭可以採信。如果這種證據用于上述違法行為,則不會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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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妻子懷疑八旬丈夫有外遇 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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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美新浪網 2008/06/03



  七十多歲的妻子懷疑年近八十的丈夫有外遇,引起家庭不和鬧離婚。昨日,記者從松江區法院獲悉,法院以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為事實,駁回了柳老太離婚的訴請。



  現年73歲的柳老太與年近80歲的蘇老伯都是本地人,結婚已有50多年,婚後生育子女三人,現已四代同堂。



  &nb sp; 兩人結婚後感情一直很好,家庭上下和睦。但近三年來,兩老為家庭瑣事經常發生爭執,柳老太甚至懷疑老公有外遇,看不起自己。柳老太稱蘇老伯毆打了她,搬到女兒家中居住。



  今年3月底,柳老太以夫妻感情不和,已無法共同維持夫妻關係為由,訴至法院要求與蘇老伯離婚。



  蘇老伯認為,自己沒有看不起妻子,也沒有毆打過她,再說自己年老體弱,不可能有外遇,夫妻已過金婚年齡,兩人感情尚可,故不同意離婚。



  法院認為,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定是否准予夫妻離婚的標準。原、被告結婚已五十余年,有較好的婚姻基礎。只要雙方加強交流,珍惜數十年的雙方感情,夫妻關係是可以改善的。



  但法院經多次調解無效,正準備開庭宣判時,恰逢柳老太生病入院,法院即在醫院宣判,駁回了原告柳老太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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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實例》學習放下 憂鬱女丟掉枴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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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時報 黃天如/台北報導】2008.06.04



 47歲的簡小姐4年前遭逢外遇,令原本就是完美主義的她大受打擊,剛開始只是因為小事打女兒出氣,後來陷入重度憂鬱,甚至有輕生的念頭。所幸她及時就醫服藥控制,去年更在友人牽引下,在宗教世界找到屬於自己的心靈故鄉。 



簡小姐表示,由於從小成長環境坎坷,她一直渴望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婚後她戰戰兢兢扮演好太太、好媽媽的角色,沒想到換來的還是老公外遇出軌。 



她說,因為無法面對婚姻亮紅燈的事實,她選擇逃避,故意避開夜夜晚歸的老公,反而將氣出在稚齡女兒的身上。 

「有次只為了女兒用餐掉了1根麵線在地上,我竟然把她打到全身瘀青。」簡女有些不好意思地說。 



隨著失眠、心悸甚至自殺念頭等症狀接踵而至,她驚覺自己生病了,也終於下定決定尋求精神專科醫師的協助。



4年來除了醫師處方的抗憂鬱藥,周小姐也參加團體心理治療,急性發作期甚至接受過電療。但她認為,前述這些治療就像「枴杖」,讓身處人生谷底的她不致一蹶不振,但依靠枴杖行走終非長久之計,她一定要設法重新站起來。 



很幸運的,去年她在友人的介紹下接觸了一貫道,在師兄師姐的提點、鼓勵下,她藉由打坐等靈修的過程,學習放下、放空…,上個月經醫師評估,她的憂鬱症用藥劑量已可大幅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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