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5,2005
Carry Over?
這屆的百慕達盃橋賽,義大利雖然以 20 VP 的大差距拿到預賽第一(第二名到第八名只差 14 VP),但他們在最後一場,以 2:25 輸給美國第一隊,IMP 上輸了 67 個。八強之後,進行單淘汰賽。兩隊互打時,之前兩隊在預賽遭遇的成績,會被拿來考量。若是對戰獲勝的一方,同時也是總名次較高的一分,則帶分 IMP/2,若總名次較低,則帶分 IMP/3。另外,帶分的上限是 20 IMP。義大利跟美國第一隊分別過關斬將來到冠軍賽,由於預賽的成績,美國帶滿 20 IMP 跟義大利爭取最後的冠軍。冠軍賽要打八節,每節十六副牌,今天為止的成績如下:
Team | C/O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Total |
Italy | 19 | 33 | 22 | 43 | 42 | 32 | 191 | |||
USA 1 | 20 | 24 | 37 | 24 | 43 | 17 | 18 | 183 |
經過今天的追趕,義大利終於後來居上,以 8 IMP 之差領先。明天最後兩節的比賽勢必精彩,BBO 會線上轉播,有橋牌有興趣者,千萬不要錯過。這兩隊,同一批人,曾經在之前的百慕達盃冠軍賽以 1 IMP 分勝負,而那 1 IMP 是打累的義大利球員,順口跟小,自己趕快拿大牌(當時夢家離開),但已不被允許,最後就這樣輸掉冠軍。
報完戰績,回到帶分的問題。很多人在討論,這帶分制度合不合理?義大利在預賽以極大的差距拿到第一名,但因為跟美國對打時慘敗,在冠軍賽一開始就落後了 20 IMP。我個人是贊成帶分制度,這樣可以避免在預賽末期,故意輸給某隊讓另一隊被淘汰的事。但帶分制度不該只考慮雙方的對戰,也應該把雙方在預賽的整體表現考慮進來。我覺得合理的方式是 VP 差 + 1/3 * IMP 差。用在義大利和美國的例子,義大利預賽 VP 總分贏美國 21,對戰 IMP 輸 67,因此由美國帶分 1 1/3 IMP。
同樣的事,我覺得可以用在職業運動的季後賽上。別的不說,就說 MLB (NBA 超過一半隊伍可以進季後賽根本是笑話)。在現行的制度下,季賽打得再好,只是拿到主場優勢而已,而棒球的主場優勢並不是那麼明顯。因此,只要爭取到季後賽的資格,即使戰績離其它隊多遠,到了季後賽,幾乎是站在相同的起跑點上,這對努力了一整季 162 場,擁有優異戰績的隊伍,是有點不公平的。2002 到 2004 年,世界大賽的冠軍都被外卡的球隊拿走。棒球的季後賽,或許也可以採用類似的帶分方法。比如說,季賽成績贏 1-10 場,則對打時,就先贏了一場。若贏 11-20 場,則算贏了兩場。贏 21 以上,算贏三場。然後,也可以把季賽的對戰成績加進來。贏 1-3 贏,算贏一場;贏 4-6 場,算贏兩場;贏七場以上,算贏三場。兩種方式合計後,頂多算三場(第一輸頂多兩場)。Every game counts!這樣也可以讓季末時,不會因為已經晉級,變成了已調整的心態進行比賽。像今年紅襪對洋基的最後一場比賽,洋基可能就會全力以赴,爭取季後賽的一場比賽,而不只是主場優勢。
上述的方法,只在前兩輪執行,世界大賽既然是不同聯盟交手,就不該帶分。若帶三場太多,最多兩場也可以(我老婆就極力反對三場)。另外,現在的規定下,外卡不能對上同區冠軍,我也覺得很沒道理。若外卡成績是四隊最差的,同區的冠軍沒有理由不能對上它。其實更好的方法是第一名的可以挑對手(橋牌賽的八強單淘汰就是如此),聯盟最佳的隊伍,應該要給他們些優勢,讓他們自己決定跟誰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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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年軟體銀行鷹再度拿下季賽排名第一,而第一輪排名第二的羅德打敗排名第三的西武,取得挑戰軟銀鷹的資格;無巧不巧,軟銀鷹又是"僅僅"領先羅德4.5場勝差,再度無法事先取得一勝,在聯盟冠軍賽又再度於第五場戰敗,讓羅德以三勝兩敗取得代表太平洋聯盟晉級日本一的資格,羅德在日本一以4勝0敗清掉阪神虎取得全日本冠軍,鷹隊再次空手而回!!今年羅德的總教練是前大都會教頭 Bobby Valentine(不知有沒拼錯),
帶領羅德取得睽違31年的冠軍....讓羅德擔心他再度被大聯盟挖角,欲以3年15億日幣留人(平均一年約300多萬美金吧),我想這是Bobby在MLB拿不到的價碼吧....
不過再深入一點想,上述 bonus 的方式也許可行於百慕達盃,但是不適用於現在的 MLB 賽制。亞洲人強調公平 (這有關意識的東西不是重點所以先撇開),因此像太平洋聯盟的比賽各隊面對其他五隊的場數是一致的,甚至與中央聯盟跨聯盟比賽也都是一致地和 counterpart 六隊各打主客三場,所以一切的基礎都是均等。百慕達盃的預賽也是各隊面對其他 21 隊的大循環賽,所以任取兩隊,他們遇到的對手完全一致,這也不構成 bonus 制度的困擾。
但是 MLB 的賽制則是 unbalance 到誇張,沒有一個真正的基準點去評比不同 division 的球隊好壞,也因此才有這麼多人為的 sabermetrics 可以玩。我與眾多美國球迷交換意見的結果 (不限於 MLB),大部份的美國人在意的是 who is number 1,只要以可以接受的過程決定出最後的冠軍隊就夠了,這在他們對 football (NCAA + NFL) 的態度中更是表露無遺。真正去想一些數字遊戲上的 bonus/compensation 規則,有很大的機會只是反而引來爭議。
我不知道日職太平洋聯盟的賽事是這樣的。是這十年來才變的吧?出國後從沒再接觸過日職,不記得以前是這樣的。
我覺得也不錯 不過好像沒有贏5場先一勝吧
今年西武vs羅德也是0比0開始打
羅德總教練以前也帶領大都會打進MLB世界大賽
蠻不簡單的
雖然他很貴 但是我覺得他很穩
而且他沒有國聯轉美聯不適應問題 他是藍鳥發跡的
不知道有沒有可能找他來當紅襪一壘手 會比Konerko好的多
不過薪水實在是高.....
如果交易他要附帶Lowell 那就算了吧
抱歉,我記錯了,第二名和第三名的季後賽沒有勝差超過五才會多勝一場的規定,只有打到太平洋聯盟冠軍賽才有勝差超過五場先勝一場這規定,而且勝差超過五場只讓一場勝場,並沒有每超過5場就多一場,換句話說,勝差4.5以內沒讓場,勝差5以上不管多少,先勝一場,也只有這一場的優勢而已,我先前的留言說錯了,抱歉!!
有接觸日本職棒的或多或少都知道太平洋聯盟為了增加球迷想盡各種辦法,像是 DH 制度,改變比賽場數,較多的第三地比賽,甚至將賽程略為提前。以上姑且先放在一旁,直接看賽制的不斷變化。
1952 年洋聯施行一套非常複雜的賽制,所有參賽七隊先打滿 108 場,取前四名球隊之後再進行最後的 12 場比賽,不過名次的決定是由 120 場總數而來。那種賽制的想法是可以讓最後兩週比賽確保由前四名球隊捉對廝殺,使比賽精彩,不過後來檢討發現,那四隊的兩週比賽增加的收入遠不足於其他三隊喝的西北風,所以一年就夭折。
1973-82 年就是等分上下兩個半季,然後再由各季的冠軍進行 playoffs,不過如果上下半季的冠軍出於同一隊時就連 playoff 都不用進行。
1983-85 年的賽制最容易被球迷忽略。這個賽制恢復全年打滿 130 場作名次評比,但是如果最後前兩名球隊的勝差為五場以內時就要進行 best of five 的 playoffs。這個想法其實也不算差,至少搶到第二名的球隊還有機會一搏,第一名的球隊也會努力領先超過五場。不過事實上這個 playoff 的機會根本沒發生,第一名的球隊都以超大領先差距作收,這個賽制也就因此取消。諷刺的是,1986 年立刻出現前兩名球隊相距僅 2.5 場的結果。
再來就是 2004-?? 年的賽制了。
Carlos Delgado 或許比 Paul Konerko 好,但他年紀較大,受傷的記錄也較多。另外,若 Manny 被交易,紅襪可能希望加入一個強力右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