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31,2007
July 10,2007
[轉錄] 音樂與社會 (部分)
(轉自我的大學同學周元大,現南藝大音像紀錄研究所)
頒獎典禮上的意外,好比像是最佳編曲人獎領獎人缺席,導致整場尷尬將進一分鐘;侯佩岑現學現賣的客家話,原本想要「取悅」卻感覺像是「取笑」客家族群。不過這些意外都沒有林生祥拒絕受獎讓人睜大眼睛。事實上,林生祥不只一次在公開場合說金曲獎用族群語言分類是很有問題的方式,但總是沒有造成轟動。如今必須藉由得獎機會在台上拒絕受獎並說明理由,無疑也是突顯出非主流音樂人在媒體曝光的機會少之又少,另一面也在突顯媒體與國際巨型娛樂財團之間的掛勾。而《種樹》專輯得獎的獎金還是捐給了美濃自發性種樹團體、月光山雜誌、青芽兒雜誌以及楊儒門。拒絕受獎卻領了錢,即使是捐出去做社會公益,這不還是有點弔軌嗎?後來張震嶽、范曉萱在頒發最佳樂團獎的時候,也虧新聞局補助樂團三十萬元實在不多,不過范曉萱緩頰說:有就不錯了!三十(萬)就偷笑了!而鄭進一在頒發最佳台語演唱人獎時也是藉機發聲,大喊今年表演很多元,卻沒有台語歌手表演的機會。(不過伍佰有表演啊!他唱的是台語歌啊!)這裡突顯了金曲獎的幾個問題:依照族群語言分類不能造成良性競爭,反而會造成族群分化,並且同時作切割,將國語與主流靠攏,其他語言被邊緣化(或是變成世界音樂!);另外我們可以看見弱勢族群的兩樣態度,一個是鄭進一為代表,希望政府能夠好好關照弱勢族群歌手,一個是林生祥為代表,希望政府不要低估弱勢族群的能力,表面上保護弱勢族群其實是保護主流的權益。這就像是全球化與在地化的拉扯,但事實上其實是一體兩面,而林生祥的觀點雖然想要揭穿這個假面具,不過事實上由於資源的不均等,很少能有弱勢族群像生祥這般的有能力與之競爭。而這樣的文化政策,就是政府應該重視的,比舉辦華麗熱鬧的頒獎典禮還重要。
另外一個問題,為什麼是新聞局補助呢?就像之前提到的一樣,政府介入並不是說不好,只是由新聞局這樣的單位來主辦還是怪怪的,所以不只控管媒體,更是控管內容。但事實上不是,政府對於音樂產業的內容一向沒有管制,這不是思想開放的作為,而是與音樂工業掛勾的證據。那我們還有沒有更好的主辦單位呢?反正政府也不相信一直扯他後腿的NCC,而且NCC管的主要還是硬體。另外我們台灣政府也沒有想過要成立一個文化部,反正拼經濟比較重要,文化是其次,所以還是新聞局來辦吧!即使現在的新聞局也不走公正這條路,為政府宣傳順便為政府與財團打好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