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8,2009

吸菸也是人權

今年的1月11日,台灣所謂公共場所,全面禁菸。格主不主動買煙,多抽伸手牌,偶爾聚會聊天心情鬱卒時會抽煙,但對本地政府與接受多家藥廠捐助的董氏基金會聯手以「溫水煮蛙」策略佔據道德高地強制推行全面禁煙政策,一整個大反感~

黑狗兄在跟董氏基金會的人「還‧有‧什‧麼‧好‧說‧的」裡說:

《菸害防治法》是保守的「民間」組織,這些恐怖份子(我才是恐怖份子?誰說的?誰說的?)綁架國家機器的典範。


還有以「兒少」之名、行思想檢查之實的「分級制度」,還有以「保障女性的身體不被商品化」的「反性產業合法化」的那些人。這些恐怖份子,他們把每一個人的眼睛挖掉,在空空的眼洞裡,裝上一盞盞的探照燈,在這樣寒冷的黑夜,照得好不刺眼。


最後的吸煙者這篇小說描述得頗有趣傳神:

健康第一,是反煙運動者的至高無上綱領。寧要健康,一『思』不苟,他們絕不會為了一分一毫的思想,而犧牲了健康。這樣的不吸煙者,簡直就是傻蛋一個!即使傻蛋們都能長命百歲,結果也只是成為年輕人的累贅的一大群癡呆老頭罷了。

猶記得前幾年去香港時赫然發現,當地竟然有所謂的吸煙條例,根據媒體報導,是如此規定的:

飯館和卡拉OK等大部分室內場所,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煙。但六類「合資格場所」即夜總會、商業浴室、按摩院、麻將館、會所內指定的麻將房,以及某些酒吧可以向衛生署申請,至2009年7月1日才實施全面禁煙。

當時心裡還嘲笑了一下香港,竟會有如此可笑侵害自由的退步法令,沒想到台灣也不遑多讓唉呀呀民進黨怎麼不拿來作文章說台灣已經特區化云云,這兒是反禁煙自救聯盟,據說,加入人數若達千人即積極展開反禁煙行動。



Posted by brandony at 樂多Roodo! │14:41 │回應(0)引用(0)小布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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