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3,2007
面對權力時的不卑不亢
面對權力時的不卑不亢,說來容易,作到困難。
近日採訪一位政府要員,但因新聞具爭議性,且這位要員當日忙於公務,因此未回電,雖然,我已一再強調十分重要,希望可以抽空回電。
我也有這位官員的手機,平日也不能說不熟,我也知道,沒事不會打去聊天,或者問小事情,但當天再接到祕書電話時,官員已經離開辦公室,就請祕書回電打發。
我的原則很簡單,不能因為新聞具爭議,避不見面,或者,不願說明也應給個實在理由,不能這樣打發。因此,隔天見報這段文字:
XXX昨日以正在處理明年預算為由,未接受訪問
結果,因為報社大作,這段文字放在頭版,再連結到二版。總之,這位官員十分生氣,很不開心,過了近一星期,還是憤憤難平,說這樣寫,好像他是卒仔。
我無意對報導被解讀成什麼意思辯護,只要是事實,我不認為有需要更正之處。前述文字並無主觀形容,純粹是客觀的事實描述,只是不理解新聞室運作的人,往往會直覺將相關報導責任,全部放到唯一與之接觸的採訪者身上。
總之,我與這位官員並無私怨,甚至,彼此相處從以前到現在,都很平和;從這位官員的身上,我也學到很多,不管是專業領域或作人處事。只是,公私應該分明,就事論事,對待媒體,不應該有選擇性的差異,當需要時期待媒體報導,但遇爭議時就避不說明。
如此論述,並不是說受訪者沒有拒絕採訪的權利,而是拒絕也應該給一個理由,且應該有氣量可受公評。特別對手握公權力的政府要員來說,我認為這是基本的要求態度,不能先是完全未給回應,之後再來抱怨報導內容。
當然,有人說記者的權力為何可以這麼大?所謂合理範圍究竟在那?我只能說沒有放諸四海皆準的道理,但面對手握權力愈大的人,媒體工作者愈應該小心,如何不卑不亢,永遠是一個沒有標準答案的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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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對得起自己,別太放在心上,畢竟還有很多顯而未見的新聞等你挖掘。不過,如果是我,我可能會所命連環摳ㄟ(不管辦公室電話或手機)。
你很優秀,加油!!!!!
Posted by 同業
at December 15,2007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