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2,2006

人口販運與性工作的辯證

原文11月27日發表在苦勞網

面對本地性工作者小青的疑問,國際會議主持人何春蕤給了一個暫時的答案:共同創造掩護體,賣淫非法轉合法。

場景是2006年性產業政策國際會議,地點是台北市議會。11月的周日台北街頭,陽光異常剌眼,街頭異常冷清。來自美、德、澳、荷等資本主義先進國的性工作者或NGO團體代表,齊聚台北,針對「性交易與人口販運」議題,進行討論,藉助不同國家經驗交流,期待在各地不同脈絡的現況之間,培力前進。

根據德國代表維若妮卡‧孟克(Veronica Munk)的說法,在歐洲,愛爾蘭是唯一賣淫非法的國家,其餘多數國家中,性工作不合法但被容忍,只有瑞典、荷蘭及德國已訂立正式法律,讓賣淫正式合法化。

然而,合法並不代表沒有問題。維若妮卡指出,在德國,性工作者不得於街頭賣淫,間接使性工作者在不安全、隱密的地方工作,也不得在報紙刊登廣告。同時,德國六成性工作者兼具移民身分,處境仍待改善,且此趨勢將因歐盟擴大而進一步強化。

之後,小青提問,在台灣我們生存不下去,聽起來德國好像比較好,是否能去德國從事性交易呢?維若妮卡說,這又涉及身分認定,歐盟和非歐盟成員國的人民,可能會得到不同待遇。此一回答,卻讓小青大嘆:「原來我生錯地方啦」。

至於在美國,賣淫仍然被視為非法。來自美國又寫詩、又拍片的凱洛‧雷(Carol Leigh)表示,倒是因為美國視「人口販運」(Trafficking in Persons)為重要國際問題,如果到美國從事性交易,有可能被視為人口販運問題之下的「受害者」,不予任何法律處分。此話一出,小青又頗感興趣地提問,「這麼說,我去美國投靠妳,從事性交易,至少比在台灣安全囉」!

何春蕤綜合前述討論後表示,美國現況或有可能讓我們共同「創造掩護體」,透過美國友人引介,讓本地性工作者前往美國,賣淫非法轉合法。不過,對人口販運問題的基本架構,包括日日春張榮哲在內的多位代表都認為,很有問題。

張榮哲引述聯合國文件《巴勒莫議定書》指出,真正有意義反人口販運工作,不能只針對性產業,還必須處理所有的行業,受害者包括男性、女性、合法及非法移民。他進一步釐清,跨國性工作者人權問題,大致分成三個層次,包括第一:被誘騙跨國卻不願從事性工作者,第二:想非法跨國從事性工作者卻受限非法移工身分,在行動自由和勞動強度受到影響,第三:前述第二類人碰上不肖業者,進一步利用其非法弱勢地位,強迫勞動甚至侵害人權。

張榮哲說,反人口販運只處理第一和第三類,較有爭議是第二類,應該改稱「弱勢國際黑工」,而非人口販運的受害者。回到性工作合法化議題,他認為《巴勒莫議定書》是一種妥協,對反對性工作的人而言,聯合國「至少」同意處理被迫從娼的問題,而支持性工作者的人也鬆了一口氣,因為聯合國「只有」同意處理被迫從娼的問題,未威脅性工作者的權利。

日日春長期倡議性工作應除罪化,張榮哲說,這將是第一步,之後才能談如何將性工作者的人權和勞動權納入國家法令的保護,以及是否開放外籍性工作者來台。德國性工作者史蒂芬妮‧克莉(Stephanie Klee)曾說,賣淫的權利將使所有的性工作者受惠,不論最初從娼原因為何及來自那個國家。擁有更多權利增加我們的自信並直接影響我們的顧客、妓院老闆、同事以及官方的態度。


Posted by brandony at 樂多Roodo! │20:55 │回應(0)引用(0)社會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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