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3,2006

誰是恐怖份子?

中文有句俗諺:「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指的是將一件事情(通常帶有負面意義的)概括到所有具備相似背景的人身上,洗鍊一點的說法是「以偏概全」,在台灣的我們,長期接受來自「西方」的影響,吃的用的不說,連許多觀念都受到「西方」左右,逐漸失去自我判斷的能力,對於伊斯蘭教,對於信奉伊斯蘭教的穆斯林,乃至於對所有阿拉伯人,大多跟「西方」價值觀有著相同的判斷:他們是一手拿著彎刀,一手拿著可蘭經的恐怖份子。

事實是如此嗎?讓我們稍微以自己的歷史來看一下伊斯蘭教。

西元八四五年,唐武宗受道士趙歸真影響頒詔廢佛,史稱「會昌法難」,當時的唐朝境內,有許多與佛教一樣的非中國之教盛行,大多遭受池魚之殃,唯一倖免的是集中發展在廣州一帶的伊斯蘭教,其主要原因是因為伊斯蘭教屬於「僑民之信仰」,不像景教(基督教)等如老鼠會般吸收唐朝子民,穆斯林集中的社區再唐宋時期稱為「番坊」,設有專門的官職管理之,爾後,隨蒙古西征,大量穆斯林入中國,遍佈各省,以甘肅與江南尤多,在元朝,穆斯林受到重用,地位高於漢人,屬於「色目人」階級,在蒙古帝國下擔任許多重要官職,其中包括中央稅賦方面的處理,蒙古人大多交由穆斯林處理,且自元朝開始,在中國的穆斯林開始「習漢語,讀儒書,並仿效漢人的姓氏名號定姓立名」,展開了深度的文化交流與融合。

中國古代所謂的「西學」,一開始指的便是由穆斯林引進的天文曆法算學、藥物學等,除了輸入之外,中國的印刷術與絲綢,則是透過穆斯林輸出到歐洲去的,從蒙古人西征開始,伊斯蘭教開始大量的在西域傳播,直到現在,中國的新疆等地,仍有大量的穆斯林存在,在民國伊始時,曾以代表五族共和的五色旗代表新中國,其中黑色便代表著信奉伊斯蘭教的「回民」(2),可見穆斯林在中國的份量,若你覺得講中國太遙遠,那我們把眼界縮小到台灣來看看,當年鄭成功攻台,就有一批伊斯蘭教徒,隨鄭氏來台,安居立業,現今雖大多受到環境等現實因素影響,早已放棄信仰,但生活習俗中仍隱約可看出端倪,好比祭祀時不使用豬肉等, 國民黨政府來台後,台灣的伊斯蘭教徒人數大增,由於教眾中,有許多人位居高官,伊斯蘭教與早期政府的關係可說十分親密,在外交上,也常打所謂的「伊斯蘭牌」,藉以拉攏中東產油國家的支持,眾所皆知的「中沙大橋」、「台北清真大寺」等,均可說是台灣與伊斯蘭教國家關係的見證(3),早期台灣與伊斯蘭教關係之密切,可能超乎各位想像,直到今天,台灣經濟之所以能夠持續發展,石油供應能夠源源不絕,也跟中東國家與我國早期友好邦誼有關。

此時,讓我們再回頭把眼界放大,以世界的歷史來看伊斯蘭教,這些「西方」社會眼中恐怖份子的祖先,其實正是「西方」文明能夠在歷經黑暗時期凋零殆盡後卻起死回生的功臣,「西方」的古典智慧,聖人先賢,好比柏拉圖,蘇格拉底等,當他們能夠再次有機會將他們的哲思與智慧展現在「西方」人面前的時候,他們說的不是希臘文,而是阿拉伯文,沒有恐怖份子的保存,這些經典早就隨著亞歷山卓圖書館沉沒大海,早就被一波波戰火給燒盡了,於是這些人的後代,被自稱文明的「西方」冠上了恐怖份子的稱號,且似乎適用每一個穆斯林。

世界上有超過十億人信奉伊斯蘭教,在「西方」標準下,這些人通通被劃上了等號,恐怖份子,不理性的族群,暴力,手持衝鋒槍,迷信愚昧,基本教義派,歧視女性,當然不可否認信奉伊斯蘭教的人當中是有這些人存在,但是佔了多少比例呢?百分之一?百分之五十?百分之百?不論比例有多少,上述形容,試問在基督徒、佛教徒、印度教徒之中,難道就沒有這樣的人存在?請注意,我也跟著「西方」人以宗教來劃分阿拉伯人般以宗教來劃分其他國家與人民,彷彿宗教就代表他們的一切,事實上是,基本教義派明明在大多數宗教或領域中都可以見到,卻被曲解為伊斯蘭教專屬,世界最大的武器製造與販賣國明明是美國,我們腦中浮現出拿著衝鋒槍的卻是阿拉伯人,我們幻想穆斯林的一言一行透過「西方」媒體與電影的偏頗呈現,是既愚蠢又刻板,這種百口莫辯的感覺不難想像,就像CNN播出台灣立法院打架時一樣,我們知道明台灣人不是這樣的,但是別人卻如此不公平的報導這樣的丟臉事。

若說這種對穆斯林的以偏概全可以通用到所有人身上的話,我有幾個例子提供大家斟酌,根據法新社報導,直至西元2005年,教廷在美國管轄下有一萬零七百件由基督教(天主教)神職人員犯下的性侵兒童案件,賠償金額預計超過上億美金,有三個主教轄區因此申請破產,我們該認為每個基督教徒都有戀童僻嗎?自恃文明與理性的「西方」社會在歷史上又是如何貫徹他們自傲的文明與理性呢?十九世紀,以英國人為主的澳洲移民先是誘拐當地原住民塔斯馬尼亞人的小孩為奴,後是大肆屠殺塔斯馬尼亞人,還有瘋狂的傳教士將深信只要這些「野人」也受到上帝的關愛,接受基督教,就能獲得拯救,於是他抓了剩下所有的塔斯馬尼亞人到一個島上集中管理,並且警告他們若不遵從,命運將會更悲慘,數十年後,整個塔斯馬尼亞族人死亡殆盡,當時的塔斯馬尼亞人生活水平與石器時代的人類差不多,對所謂文明(有刀槍火炮)且信奉基督教(以上帝之名行屠殺之實)的澳洲白人毫無威脅力,但當時的澳洲政府卻不把他們當人看,任意殘殺,直至今日,你若問起澳洲人這段歷史,大概有兩種下場,一是對方不願意多談,二是對方又使用暴力痛扁你一頓,十九世紀或許太遠了,人都有為過去選擇失憶或掩蓋的權利,那我舉個二十一世紀的例子,在美國攻佔伊拉克之後,許多的伊拉克戰囚在監獄遭受美軍虐待,方式包括:將犯人衣物脫去堆成人肉金字塔,令其當眾表演性交行為,以及私下槍斃至少六名以上戰犯,這些彷彿變態心理學課程才會提及的變態行為,由文明的美國男女軍官所進行,且於進行同時歡笑拍照留念,而「西方」禁止虐囚的相關國際法律規範,早就沒人記得是哪些國家,什麼時候訂立的了。

我們不會對也做過許多「不文明」事情的「西方」世界做出相同於對伊斯蘭教國家的批判,因為在某種程度下,我們認為,「西方」跟我們是比較接近的,所以當外交部長密會真主黨領袖的時候,國內的媒體與立委痛批外交部長與恐怖份子打交道,問題是,真主黨殺害了任何一名台灣人嗎?真主黨被定位為恐怖主義份子,是按照美國人的標準訂下的,難道美國的標準台灣就得通吃嗎?假若你的家園被人強硬剝奪送給另外一群人,還協助外來者驅趕殺害你的同胞,試問誰的心中會沒有恨?真主黨以暴力對抗以色列跟美國倒底是出於天生的暴力與不理性,還是出於被動的生存遭受迫害與不得已的反抗,只要略知當地歷史就可以得知,這種把與自己本來沒有仇恨,卻助紂為虐也跟著把他當敵人的態度,才會令台灣陷入險境。

十億伊斯蘭教人口,不能以偏概全看待,道理很簡單,台灣才兩千三百萬人,就有這麼複雜的問題了,更何況是分散世界各地的穆斯林,而十億人口的伊斯蘭教國家,大多生活困苦,富有的幾個國家,又大多臣服於美國勢力之下,有多少能力反抗美國與所謂的「西方」國家?幾個被美國稱做恐怖份子的山頭,能夠壯大又多與美國政府暗中資助策反當地與美國利益有違政權有關,美國人今天生活在反恐的陰影下,是被自己政府的惡行所害,但美國人不檢討自己,卻道貌岸然的指責所謂的恐怖份子,以暴制暴,透過他們在中東的代理人以色列對黎巴嫩發動攻擊,傷及無辜,自稱是為正義而戰,這種野蠻的行為,才應該被列為「恐怖份子」,而且是超級恐怖份子。

註:
(1).詳參 葛壯 著,< <伊斯蘭教與中國社會>> (台北市,東大圖書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六月)。

(2). 「回民」一詞出自「回回」,「回回」一詞最早見於宋朝沈括的< <夢溪筆談>>最初應泛指中國西北邊疆民族,並未包函宗教意義,直到明朝才有以「回回門教」稱呼東南亞伊斯蘭教國家的首例。詳參 蘇怡文,< <伊斯蘭教在台灣的發展與變遷>> (台北市,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西元二零零一年六月),頁4,頁11。

(3). 詳參 蘇怡文,< <伊斯蘭教在台灣的發展與變遷>> (台北市,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西元二零零一年六月),頁23。


文章來源(Article From): http://blog.webs-tv.net/jeanchen/article/2945609

Posted by jeanchen114 at 樂多Roodo! │00:12 │回應(0)引用(0)The war of strang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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