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1,2009

生活在他方

理查‧葉慈﹝Richard Yates﹞的第一本長篇小說《真愛旅程》完成於1962年,彼時,從二次大戰結束後以來,保守主義固守於美國,到了六○年代已達高峰。《真愛旅程》中所要描寫的就是這麼一個「美國夢」的背景。「美國夢」的內涵再簡單不過:郊區呆板一致,有如玩具積木的房子,前有綠色草坪。屋內則是嶄新發亮的大型家電,烤爐、電冰箱、洗衣機等。男主人假日時便百無聊賴地推著除草機修整草坪,女主人必定是大方美麗,閒暇時養花蒔草,烤派做糕點。完美的郊區生活所堆砌出來一番和樂景象,是六○年代美國人信守的普世價值。《真愛旅程》中的惠勒夫婦,法蘭克與艾波,就是符合美國夢期待的一對金童玉女,法蘭克每日通勤到市區的大公司上班,艾波雖是家庭主婦,但對戲劇有興趣,參加社區內由業餘演員組成的二流劇團,小說從劇團的一次失敗公演開始,回溯這對璧人當初命運般的邂逅,但隨即急轉直下,年近三十,相愛結婚生子的兩人,結婚還不到十年,就提早進入婚姻的冰河期,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艾波掛在嘴邊的「去巴黎」似乎成了唯一出口。


 
為什麼是巴黎?去巴黎之後要靠什麼維生?惠勒夫婦誰也提不出一個解釋,巴黎像是一場玫瑰色的夢,蒙馬特藝術區、波西米亞人,似乎可以和美國夢中產階級的制式生活相抗衡。但「巴黎夢」就和「美國夢」一樣,能提供一些人想望,但不保證救贖。米蘭‧昆德拉說:「詩人的生活,總是在他方」,美國人出走到歐洲,歐洲人則出走到非洲,如康拉德《黑暗之心》中的英國上校,精緻文明的救贖或許就是全部打碎,放逐於非洲的剛果河、南美的亞馬遜河,重建於蠻荒之中。書中「美國人出走巴黎」的原型,或許來自於前輩的美國作家亨利‧詹姆斯,生長於美國的富裕人家,生命中有大半時光卻選擇在歐洲獨居、寫作,其作品《奉使記》,描寫美國富翁央請一位青年到歐洲,找回他浪蕩在外,滯留多年不歸的兒子,後來這位青年經過歐洲文化的洗禮後,反而被浪蕩子說服留在歐洲,使命未達。當時的美國作家,還有如亨利‧米勒、海明威等,都不約而同選擇到巴黎,進行一場流動的饗宴。


 
同樣在六○年代,1968年巴黎學潮引發全世界的反叛思潮之前,凱魯亞克﹝Jack Kerouac﹞等人的垮掉一代,已經選擇「在路上」了。而後,轟轟烈烈而來的七○年代的伍茲塔克、嬉皮的一代,要反抗的,也就是保守主義籠罩下虛假不實的美國夢。法蘭克曾想著搭著火車出走,東西縱橫流浪美國,但後來選擇了和父親進了同一家公司,做著同樣枯燥的工作,諷刺的是,他每日坐上火車通勤,昔日把他帶向夢想遠方的鐵路,如今卻只能日復一日將他當貨物一樣,載送於固定的路上,哪兒都去不了。《真愛旅程》雖完成於1962年,至今看來卻全然無過時之慮,「流浪」這個詞語仍然代表著一種現實中的逃遁,一種相當於花都巴黎的浪漫氛圍。艾波說:「從今以後,他們就要變成嶄新的、更好的人」,彷彿帶著這個咒語,就可以在現代化的機械生活中,繼續被催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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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日報》星期天書房2009年6月28日



Posted by bigkat_1012 at 樂多Roodo! │16:17 │回應(0)引用(0)不負責任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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