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6,2008

給寫文者與繪圖者的重傷害-惡質盜用與模仿 [05/16更新]

5/16更新

雖然對方已經打開blog,但是我認為那樣的道歉還不夠
希望對方能給所有被盜的作者一個真心懺悔的公開道歉
也許在盜文(圖)事件不斷發生之後
作者們也開始習慣、無視
甚至漸漸的快要沒感覺,就連我也快要麻木
但是小白也就因此越來越活躍

昨晚課後問了一下授課律師
同人作品也是享有著作權的
盜文、盜圖是確實是一種侵權行為
並不是盜用別人的圖文,被抓到躲起來就不會有事
就看原作是否要走法律提告、求償

孩子們,請清醒一點
不要在做這種事,不要再傷害任何一位創作者
你不知道你所正在做的事情,對原作來說是多大的打擊跟傷害
尤其是將他人作品當成自己的作品公開展示之行為…

以下是著作權法第91條中的罰則內容給各位看一下: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最後感謝發生這事件給予我們關心與支持的各位
非常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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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更新

雖然對方已經把blog關閉,但目前討論依舊進行中
今天小凜說心弦奏曲好像是我的文,不過因為對方把blog關閉無法去查
後來我利用無名文章搜尋功能去看了一下
「心弦奏曲」這是我的「靜戀夏曲」所以我被盜的文又多加一條…

盜文者,如果你看到這篇文請勇於出面道歉
我們訴求的只有很簡單的一件事
就是真心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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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昨天上課時夜露傳來一個網址給我,點開一看又是一個盜文者,但是再仔細看看裡面的文章,事情原來沒有那麼簡單。
 

這個人BLOG貼了我寫的舞-HIME同人作品:永世鐘系列(包含設定、資料來源、圖稿等)、愛戀蛇-復仇之路還有短文-幸福,及其他許多同人作者的文。


只是轉貼而已嗎?並不是。

 

此人惡質的地方是故意弄得好像是他寫的作品,對原作者來說是最痛心的傷害。

我雖然文筆不好,但這些都是嘔心瀝血經歷了許多時間,慢慢一點一滴,寫成的文,而盜文者就簡單的複製、貼上就成了它的作品!看的我心都在淌血。

 

寫文並非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需要花費很多時間,經過思考跟整理,再把腦海的構想藉由文字表達出來。

畫圖也不是三兩下就出來的,有的圖可是需要花上好幾天的時間才有可能完成,在這背後所花的精神,所作的努力是不能用『只不過是一張圖』一句話帶過去。

 

這些都是心血,無論任何理由,沒有經過同意就盜轉,就是不尊重,而把別人辛苦的作品當成自己的成果,是最惡劣、難以原諒的一種侵權行為。

 

昨天深夜跟大家談到最後發現,這個人盜用別人的文章還會改標題,這樣的行為擺明就是想讓別人以為那是他的作品。

 

這人有時還會模仿我的語氣,容易讓人誤以為那是我的BLOG,甚至連我填的問卷都轉貼,問卷的回答中還有些是我原本的回答。
接著又刻意營造出他好像認識很多人…(被點名的這些人幾乎沒一個人認識他)

這又是一大重傷害,他這樣盜用其他作者的文,不就能讓大家懷疑我嗎?OTL
還好認識我的人很快就發現,這是模仿者,不是我本人的
BLOG

 

我心裡不斷想飆髒話,對於網路小白的惡行更是絕望透頂,心寒難以表達,用痛心疾首也難以表達我心中的憤怒。

這個BLOG也讓我越看越毛,有一種感覺,這個人或許擁有過我跟某些人的MSN,尤其看過某篇詭異的MSN對話之後,越來越毛…因為沒有一個人認識他,但卻出現這種莫名的對話紀錄。

 

然後在某篇疑似仿脫稿聯盟的文章裡面還提到我的斷黑之時,可見…

這個人來過我的BLOG,因為斷黑之時我沒有發佈過在論壇上
會拿到我回答的問卷,也一定是從我BLOG拷貝過去的

 

在此我要告訴各位

網路上轉貼任何文章或圖片時請務必詢問過作者,
也一定要附上來源、出處,
千萬不要盜用別人的作品,滿足自己的私慾,想要屬於自己的文請自己寫,不要踐踏別人辛苦的成果。


[更新]
由於對方BLOG是無名,想申訴的話可能要找無名客服
但是.........找了半天...能夠申訴這種侵權問題的地方到底在哪呀?(翻桌) 

[更新.2]
不得了,看到對方日記裡如此寫[點我看圖],完全把別人的作品當成自己的巨作!好消息個頭啦!(翻桌X2)


↑被盜用的還真不少






↑這是什麼情況?
= ="廢話這當然是我畫的…



↑被盜的問卷
雪雪主人?是在指凌雪主人嗎?= =(我家主人也不認識他)
至於下面問卷的問題…除了名字之外
接下來的回答幾乎都是拷貝我以前在問卷上得回答…
詭異到極點了!



心寒啊心寒…

太過分了…

網路小白真討厭啊…

Posted by blue_xcat82 at 樂多Roodo! │09:25 │生活雜記
樂多分類:動漫畫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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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啊唉……
那個網誌,在下很久很久以前去過啊
看到大喵的文章和設定時,整個就是感覺很奇怪
心想盜文好像盜的太嚴重了吧?

連好久沒看的斷黑都出現了
大喵以後還是小心提防比較好
這種人簡直是可惡到極點

連問卷跟和設定都可以偷
受不了
Posted by 阿狼 at May 14,2008 18:15
這些文也盜了很久了,看日期有一年多了~"~

現在的人真的是.......不知道該說啥好
Posted by 何小敵 at May 14,2008 23:14
換個角度想,這代表喵媽的創作受到肯定了XDDD

不過居然把別人的創作當成自己的創作,那就真的太過分了,這已經不是單純的轉貼問題了...
Posted by tsueiyu at May 14,2008 23:41
剛剛晃到水區才看到、因為最近都沒辦法上MSN
所以過來表示一下關切..

你還好嗎? 我明白這是你一直以來感到痛心的事...
但小白就是這樣殺也殺不完...
當然我不會說什麼 "不要太在意" 這種話
畢竟那些都是你的心血、那個人的作風又如此讓人不齒...

可是為了喜歡的事吐血失眠就算了
若是為討厭的事而傷身那就得不償失了...

無論如而希望你... 呃... 不要悶壞自己?
嗯... 就是這樣!
Posted by 九燕 at May 15,2008 01:24
很正經嚴肅的看待此事

非常同意九少的觀點
你最近已經夠煩心了
別再因這種事情傷身喔

不過也像我那天晚上說的
小白不滅~
殺了一個小白~還有千千萬萬個小白~
難道這些網路小白一定要搞到一堆人都不公開發表作品才爽阿...


哥哥週六陪你吃飯飯
別難過唷
要陪你去散步嗎?
還要我幫什麼忙嗎?
Posted by 十二 at May 15,2008 17:17
TO 阿狼
→心想盜文好像盜的太嚴重了吧?
這已經不是轉貼
而是確實的盜文了

→大喵以後還是小心提防比較好
嗯,因此我也在心理下了一個沈重的決定了


TO 何小敵
這次的事件比過去更嚴重呢(苦笑)


TO 兒子
→不過居然把別人的創作當成自己的創作,那就真的太過分了,這已經不是單純的轉貼問題了
是啊,這已經是嚴重侵權了呢


TO 燕醬
謝謝你,我沒事…
畢竟經歷了那麼多次…
放心,我不會悶壞的


TO 阿春
謝謝你
嘛…當天再看看吧XD
Posted by 大喵 at May 16,2008 10:02
大喵別難過,某阿狼依然支持妳的文章
也還是很喜歡妳的文章
這件事情真的是每個作者的痛,在下也經歷過此事
只是沒有大喵如此嚴重
但一樣感覺寒心,難道連最基本「尊重」都沒有
看到對方在裡面寫的道歉文,老實說
在下個人不接受那算是道歉,太過簡短,感覺又像是找理由.....

我覺得我該跟大喵說聲對不起,因為當我知道這件事情時
卻沒有和妳講,沒有很注意,只是內心感覺怪異
或許早點說,大喵可能就可以早點處理完了
Posted by 阿狼 at May 16,2008 22:33
阿狼別道歉

這件事情已經要結束了
放心…
只是今後我會有所改變
Posted by 大喵 at May 17,2008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