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6,2008
LV首支TV廣告
名品販賣著幻化夢想,穿戴上他們,未必拉近你與品味的等號。LV我從來沒用過,也不認為我需要擁有,但他們用了我心中頭號女神Scarlett Johannson當代言人,我整個很開心。雖然不知在開心什麼小叮噹。
會特別寫這篇是因為之前同學還傳了一份問券給我,做做民調,LV首次推出形象廣告,光線明滅之間,隱約看見LV的皮革,多麼低迴沉默,根本不像LV炫耀奪目的驕傲個性。
1854年,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在巴黎開了第一家旅行皮包店,自此,LV出產的高級皮料包就和旅行兩字化不開,當然,那是有錢貴族的權力,也是暗示/明示身分的最佳捷徑。
事隔154年,經過世紀之交,LV的權貴圖騰印在你我心中,透過仿品普級化,令高不可攀的LV染了些厚重風塵味,成就出為當今世界首席尊貴名品。
但,在旅行者的皮囊中,其實不存在LV。流浪需要冒險,傷痕刻畫歷史,不管布爾喬亞的靈魂多熱愛名品堆砌,但真正與大地融為一體的旅者,終究無須多餘承載。
是人創造了旅行,還是旅行成就了人的冒險慾?兩者都有,兩者都是。
終究,旅行本身所滋長出的羽翼,遠超過我們期待的視野,與偏見。
音樂由《斷背山》、《火線交錯》奧斯卡電影配樂獎的大師Gustavo Santaolalla製作。據悉這款廣告多達13個版本,導演由Bruno Aveillan執導,他同時也是這支廣告的攝影師。若沒猜錯,這支廣告肯定會拿一堆獎的。廣告承辦由法國奧美製作。
來看這支快3分鐘的超長版廣告,多麼奢侈而曖昧地浮現LV印記。
另一款,短版,但激情到很厲害的版本
最後再來看這個比較常在電視播放的90秒版本,大家互相比較三個版本間的差異。我只能說LV真有錢,一款廣告可以搞這麼多版本
會特別寫這篇是因為之前同學還傳了一份問券給我,做做民調,LV首次推出形象廣告,光線明滅之間,隱約看見LV的皮革,多麼低迴沉默,根本不像LV炫耀奪目的驕傲個性。
1854年,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在巴黎開了第一家旅行皮包店,自此,LV出產的高級皮料包就和旅行兩字化不開,當然,那是有錢貴族的權力,也是暗示/明示身分的最佳捷徑。
事隔154年,經過世紀之交,LV的權貴圖騰印在你我心中,透過仿品普級化,令高不可攀的LV染了些厚重風塵味,成就出為當今世界首席尊貴名品。
但,在旅行者的皮囊中,其實不存在LV。流浪需要冒險,傷痕刻畫歷史,不管布爾喬亞的靈魂多熱愛名品堆砌,但真正與大地融為一體的旅者,終究無須多餘承載。
是人創造了旅行,還是旅行成就了人的冒險慾?兩者都有,兩者都是。
終究,旅行本身所滋長出的羽翼,遠超過我們期待的視野,與偏見。
音樂由《斷背山》、《火線交錯》奧斯卡電影配樂獎的大師Gustavo Santaolalla製作。據悉這款廣告多達13個版本,導演由Bruno Aveillan執導,他同時也是這支廣告的攝影師。若沒猜錯,這支廣告肯定會拿一堆獎的。廣告承辦由法國奧美製作。
來看這支快3分鐘的超長版廣告,多麼奢侈而曖昧地浮現LV印記。
另一款,短版,但激情到很厲害的版本
最後再來看這個比較常在電視播放的90秒版本,大家互相比較三個版本間的差異。我只能說LV真有錢,一款廣告可以搞這麼多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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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其實,若這款廣告出現在電視節目廣告時,會有多少人因為這個廣告的乾淨影像與恬靜音樂而駐足?我實在很好奇,拍LV廣告的廣告商是如何把這樣創意說服客戶支持拍這樣的案子?這麼不明顯的廣告,我覺得肯定是今年上半年最值得討論的一個廣告。
Posted by 台長
at March 27,2008 01:57
雖然拍的有給他唯美到,色彩還稍有Guillermo的感覺,不過覺得有夠討人厭的悶!這支LV真的達到品牌目的了-營造出讓人更高攀不起的FU~(就算他拍了在街上跑的小孩、有小羊經過的老人背影)~~還是比較適合留給會很討論的人去討論它大半年的!Posted by 丁大
at March 27,2008 07:21

可是這廣告我每次看都捨不得轉台耶!!
配樂跟影像手法我都很喜歡!!
最後出現LV的時候有讓我小小笑了一下!!
不外乎就是這也太低調迂迴了吧!!(這不是LV,XDDDDD!!)
Posted by helenlin68
at March 27,2008 09:50
Posted by 鯊魚
at March 27,2008 20:21
雖然我沒買過LV
但是在拍啥啊
是我太淺了嗎....
Posted by 女王
at April 3,2008 01:33

我剛好要做這廣告的報告
你是否方便 願意 賞臉地 將你同學的問卷
借我聞香一下
阿爸~~
Posted by n GI
at April 13,2008 18:44
Posted by 林小瑛
at April 17,2008 01:25
喜歡她一回事,她專輯好不好,聽了再決定要不要買。
To 女王:拍啥?我上面就寫我的心得啦。
To鯊魚:我不認為這支廣告是要讓人看懂的,藝術品你也未必看懂,但感覺有〝美〞到,那就是重點了。
Posted by 台長
at April 17,2008 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