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客圓夢計劃─帶一本書去旅行》初審結果報告
這一次的《
部落客圓夢計劃》,不僅吸引了曾經獲獎的高手參加,也讓更多未曾參加過的網友有了認識這項活動的機會,可以說是高手輩出,六位評審在評分時,也十分謹慎,務求不要錯過優秀的作品。總計得票數如下:
【獲得六票的參賽者】Lydiamonkey、阿不、ricesu、天使蛋捲、張巧駢、小圓、sandyyu
【獲得五票的參賽者】黃千芳、幸福紀事小豬、莉莉桑、張凱希、Omamiya
【獲得四票的參賽者】灰耳、艾瑪、陳淑寧、海豚飛
【獲得三票的參賽者】PENNY、紫色微笑、五月小姐、Brian
以上共二十名入圍
第二階段全民公投。主辦單位必須在此特別提出說明的,是以下三位部落客:
「安妮塔」,初審獲得五票;但因文章標題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的參賽格式,非常遺憾地未能進入第二階段投票。
另外,「Sandy(Celeste) Chien」初審獲得五票、「水瓶子」初審獲得四票,以上兩位所選取的行程都是「玩家帶路B.M.W.英倫情人8日」;加上獲得六票的參賽者,共計五位參賽者英雄所見略同;主辦單位基於比賽規則之
「地區均衡分配原則」,不得不忍痛割捨,僅列名三位獲得六票的「英倫情人」參賽者。
以上評審結果,容或未能盡善盡美;但過程中之所有意見,將作為主辦單位未來舉辦活動之改進參考。未能入圍的優秀部落客,您的實力與熱情仍是有目共睹,希能在未來、再度看到您精采的作品參賽。
【文責】時報旅遊 活動企劃 工頭堅
ken@cts-travel.com.tw
Posted by blogtravel at
樂多Roodo!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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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來] 帶一本書去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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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de88c834445f74b2e6【37de88c834445f74b2e6】
at 2007年10月14日 21:52
「安妮塔」,初審獲得五票
哇咧...直接點名
心驚了一下!!!
我知道我知道
我知道我最大的問題就是...
文不對題~~~
唉唉唉
我想我不用去博客來投票區,閉著眼睛也知道誰能夠幸運出線,所以..下次辦活動,能不能已經獲獎二次以上的部落客高手,退居評審團...我高中的時候得過作文比賽第一名,拿到獎狀的同時,也被告知,下次不行參加作文比賽,我想用意是讓更多人有機會,當然你們一視同仁的立意很好...但只要看到人氣高的部落客參賽,那我們玩個屁啊...
呃,我覺得參加就是一種經驗,也許我們真的人氣不如人,
但"部落客旅行團"就已經表現出活動的主旨,
人氣不夠,那就再加把勁, 因為人氣不夠還不足以稱之為部落客吧?
這就是遊戲規則嘛,要有運動家精神囉~ ^_^
人氣不夠還不足以稱之為部落客???為什麼???
部落客的精神並不是以人氣為依歸吧!!
Blog可能只是某人的喃喃自語,或是照片、音樂的發表空間、或有意義的文字主題樂園,或是一本隨時更新的圖文雜誌,當然也可以是陳列商品的廣告部門。只要懂得經營一片網路天地,Blog有無限可能。 ~轉載自yahoo知識~
dear ip:
當我們舉辦了幾次這樣的活動之後,事實上也累積了一些心得,所以在前兩次舉辦活動時,的確如您所說,是有限制得獎者一年之內不能再參加的規定。
但由於這次的活動,是和博客來網路書店合辦的,也是雙方第一次合作舉辦類似的部落格徵文活動,所以雙方商議不設限制;倘若將來雙方有再合辦活動的話,相信我們也會做出「排除條款」,讓更多有才華的部落客出頭。
事實上,由於這次的獎項並非只有一位,而是入圍二十名、膺選三名,所以我們還是看到許多新面孔出線,是不是能夠用比較正面的角度來看待呢?
當然,我還是再次強調,這次的活動規則,絕非盡善盡美;每一次的活動,我們都不斷吸取經驗、再接再厲,希望將來能辦出更好更有趣的網路活動,造福更多的部落客^^
感謝您的意見!
我跟大家一樣不喜歡口水戰; 我覺得我很正面啊...只是用了情緒性的字眼,只是建議而已,不過沒注意之前活動內容~
只是沒有把握的事,就不會硬著頭皮參加活動...我想一般人參加活動最終的目的還是贏得比賽吧!
感謝您^^
工頭堅辛苦了,
這次採取入圍二十名、膺選三名的賽制的確讓大家多了些期盼,感謝主辦單位的設計,與付出的用心,
我們都知道這次活動當然不是做慈善事業,
博客來想合作也有自己的廣告利益考量在內,
當然會想要有人氣部落客一呼百諾,引起迴響,
但將來時報旅遊跟不同的商業個體合作舉辦類似的活動,
例如和全國最大水果批發商,舉辦"我要帶一種水果去旅遊"
或是和精品衣飾公司舉辦,"我要穿LV,提Gucci去旅遊"..等等,
(哈哈亂舉例,請諸位自行想像),
一樣可以同樣的理由,再給這些人氣部落客一個"量身打造"的機會去旅遊..
他們所擁有的機會是無限可能啊!
其實時報旅遊及時報旅遊部落如果能挺起胸膛,堅持推廣部落格運動,
或者人氣部落客能夠秉持謙卑,公益的精神,
讓出更多機會給沒有參加過的人,
我是覺得將來參加的人才會真正相信這類活動的公平性,
也才能吸引更多優秀的部落客參加,
否則還是難免有錦上添花的味道
我寫這段並不是來兔槽,
真的是想給推廣部落格運動的主辦單位打氣,也提出一些建言,
若有冒昧請多包涵
最後一點感想,一個部落格的光環能持續多少年?一輩子?
我真的覺得,那些瀏覽人數的光輝遲早有黯淡的一天,
玩一天部落格,撞一天鐘,
分享才能對得起那些天天不求回報支持你的人,也是部落格最初的精神..
而褪去虛擬的彩衣之後,又能留下多少名聲?
只有踏實的生活,人才能繼續走下去..
鞋貓:
很抱歉這個回應來得晚了,因為這段期間都在關注與處理投票機制的問題。
我想,作為活動企劃,我可以說,以後如果再舉辦活動,我們會如您所建議的,堅守「排除條款」,讓更多部落客有機會出頭。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