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2006
大自然─活動規範認同書
台北市大自然戶外健行會 〈以下簡稱本會〉為使活動順利、圓滿、安全進行,在儘量不影響本會的義務與本活動隊員〈以下簡稱山友〉的權益下訂定本同意書 。故當您(山友)無論於任何時間ˋ任何地點, 收到此書時,若有不同意見,需於二十分鐘之內提出並協議之。否則二十分鐘之後,即視為完全接受本書(如下)一切之規定:
1.從事山野活動常因天氣、交通、安全等非人力所能抗拒因素影響,致使行程無法按照活動計劃表實行時,參加者請完全遵從本會嚮導及領隊之變更、安排、指揮。
2.為顧及個人體能、團隊一致性及安全性之種種考量下,山友活動、進退,皆需服從本會之指揮及安排,因如山友個人抗拒或違反指示安排,導致團隊之損害,需負擔團隊損害之責任。
3.山友如有不利活動之疾病史或活動進行體能有異狀之問題時,請事先提出或及時反應本會領隊或嚮導知悉,以利本會之協助及安排,如若個人未盡到告知責任,因而衍生事故或損傷,山友需自行負責。
4.若山友違反1、2、3項規定,致使相關的人員、財產、時間等權益受到損害影響時,除需負完全損害賠償責任外,領隊得請其退出本活動,其權益則依第5項點辦理。
5.活動進行中,領隊發現有山友有不適任本次活動之狀況時(例如:不配合、不聽指揮、體能狀況有問題等),得要求山友退出本次活動,其相關費用如下辦理:
活動進行第一日退出者,本會退回已繳活動費用之1/2。
活動進行第二日退出者,本會退回已繳活動費用之1/3。
活動進行三日之後則不退款,退出活動者,請自行處理自身問題(例如:交通、食宿、安全等等),事後並且不得提出異議或其他權益之要求。
6.參與本會本次活動者,若不認同本『活動規範認同書』,請於收到(含報名時所閱)此書的二十分鐘之內,將不認同之處,與本會另訂協議書(含口頭協議),否則視同完全接受本書相關規定。若當時協議不成,本會將以報名退費規定或上述第5項< A>點規定辦理之。
7.根據各登山社團體之統計及本會多年帶團經驗得證,活動的不愉快、不順利或個人傷亡事故之發生,皆因未遵守團隊的規定、未服從領隊、嚮導的指揮而產生,故確切執行本書的規定,才是保障團体、個人權益最實在的辦法,訂定此『活動規範認同書』,情非得已,尚請參加山友見諒。
台北市大自然戶外健行會 敬啟
1.從事山野活動常因天氣、交通、安全等非人力所能抗拒因素影響,致使行程無法按照活動計劃表實行時,參加者請完全遵從本會嚮導及領隊之變更、安排、指揮。
2.為顧及個人體能、團隊一致性及安全性之種種考量下,山友活動、進退,皆需服從本會之指揮及安排,因如山友個人抗拒或違反指示安排,導致團隊之損害,需負擔團隊損害之責任。
3.山友如有不利活動之疾病史或活動進行體能有異狀之問題時,請事先提出或及時反應本會領隊或嚮導知悉,以利本會之協助及安排,如若個人未盡到告知責任,因而衍生事故或損傷,山友需自行負責。
4.若山友違反1、2、3項規定,致使相關的人員、財產、時間等權益受到損害影響時,除需負完全損害賠償責任外,領隊得請其退出本活動,其權益則依第5項
5.活動進行中,領隊發現有山友有不適任本次活動之狀況時(例如:不配合、不聽指揮、體能狀況有問題等),得要求山友退出本次活動,其相關費用如下辦理:
活動進行第一日退出者,本會退回已繳活動費用之1/2。
活動進行第二日退出者,本會退回已繳活動費用之1/3。
6.參與本會本次活動者,若不認同本『活動規範認同書』,請於收到(含報名時所閱)此書的二十分鐘之內,將不認同之處,與本會另訂協議書(含口頭協議),否則視同完全接受本書相關規定。若當時協議不成,本會將以報名退費規定或上述第5項< A>點規定辦理之。
7.根據各登山社團體之統計及本會多年帶團經驗得證,活動的不愉快、不順利或個人傷亡事故之發生,皆因未遵守團隊的規定、未服從領隊、嚮導的指揮而產生,故確切執行本書的規定,才是保障團体、個人權益最實在的辦法,訂定此『活動規範認同書』,情非得已,尚請參加山友見諒。
台北市大自然戶外健行會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