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的高官 殘民以逞的政府
刑法第一百三十條:
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馬英九在8月13日,也就是從8月8日起算的第6天,說:
……馬總統澄清說,政府絕對沒有拒絕國際援助,「我們歡迎各國給我們援助,我們非常歡迎,事實上到目前為止,美國、日本、新加坡跟大陸都有提出捐款,我們都欣然接受」
-馬總統強調沒有拒絕外援 但國際救難隊何時可進入災區?(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8/13 12:54" 記者王宗銘/綜合報導)
回想一下921大地震、南亞大海嘯、中國四川大地震等震動國際的大災難中,有個一定會出現的名詞:「
國際救難隊」。
以台灣的經濟力、工業力、醫藥食品產業,我相信絕大部分的救災物資,台灣都可以自力供應,也不見得需要金錢支援。
在重大災難發生的時候,最重要的是大批訓練有素而且專業的救難人員,投入災區,去提供被天災打散、孤立到各處的災民緊急援助,去引領災民移動到大規模救援行動集中的地區;在黃金時間裡,迅速、盡可能的搶救出危殆的人命。這是台灣絕對沒有辦法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做到的,絕大多數的國家都辦不到。
這次呢?救難隊在哪裡?
正常的來說,8月8日開始傳出災情,最慢8月10日也該有鄰近國家的救難隊伍抵達並投入搜救工作,媒體也報導米、日、韓等國第一時間就表示願意提供緊急救援。可是至今半個國際救難隊也沒出現。為什麼?
請注意馬英九上面的說詞,很明顯的,馬英九在偷換「外援」的概念,把「外援」侷限於「金援」;這是國民黨一貫以來最擅長的招數,黨國之子馬英九,當然也如以往一般的使出這招來。因為台灣真正需要的「外援」,已經被拒絕了。

上面馬英九的說詞,即使每一個字都是真的,馬英九依然在說謊。請記得一句古老的法諺:
有意的隱瞞,視同詐欺。可是馬英九的說詞,還是有人信。譬如
這位就是。
和上面同一則新聞裡,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行政院發言人蘇俊賓、外交部新文司副司長章計平都說,會、而且正在評估外國救難隊進入災區。
幹!第6天了還在評估,國民黨乾脆向國際
要求派遣師公,進災區幫災民做頭七好了啦!
外交部夏立言說,上面那份公文不是拒絕外援,只是漏寫了「暫時」。
說真的,麻煩夏立言你別把全民的智商都想成和阿告差不多好嗎?若我說:
夏立言是個腦殘又沒風骨的爛貨!喔,對不起,我漏了個「絕對不」三個字。我其實是要說,「夏立言你絕對不個腦殘又沒風骨的爛貨!」夏立言你信不信?
(不過夏立言也只能說信啦,不然豈不是說自己智商比阿告高?大不敬之罪啊~ XD )
還暫時拒絕勒,夏立言你是以為救援黃金時間有三個月喔?現在暫時拒絕,和永遠拒絕有甚麼兩樣?
這份公文府院都說不知情,怪哉,我這個草民都想得到該有國際救難隊,府院這些
狗官高官會想不到?外交部在災後第三天發文通令各外館拒絕,頭兩天
狗官高官們居然都想不到要問一下外交部有沒有外援、外交部也沒有彙整上呈?是北七無能還是說謊不打草稿?你們自己挑一樣承認好了。
至於國民黨政府為什麼要拒絕物資和救難隊?怕丟臉嗎?我覺得不是。
台灣又不是沒有接受過類似的外援;再說,既然絕大多數國家都沒有辦法自力維持類似的緊急救難能量,重大災害時各國互相支援也是國際社會的慣例,有甚麼可丟臉的?
有一個可能是,因為四川大地震的時候,中國拒絕外國救難隊進入災區,長達一週。身為特區首長的馬英九,自然不敢超越祖國。祖國的面子可是騜不敢或忘的頭等重要大事啊~
不過勒,謠傳中國為什麼不讓救難隊進入災區,是為了隱藏災區內的核武設施,不知道馬英九把台灣的核武設施隱藏好了沒?呵~
更有可能的是,馬英九要讓中國獨佔國際救援的美名。在上面外交部公文的前一天,另外有一份中國共產黨中央國台辦的文。

看到沒?中國前一天說要提供援助了,所以外交部第二天就把其他國家的外援給拒絕,以便作球給中國。
更有甚者,在外交部發文的同一天,中國媒體也放出風聲,告訴大家,米帝勢力介入台灣救災不宜、中國可以派遣軍隊救援(全文收在回應中)。國民黨政府為何拒絕各國外援?還不夠清楚嗎?
那天看到蘋果日報刊出外交部的公文,讓我隨即想到一個有名的影片(看不到影片請
按此)
看到沒?
早就給拒絕了!誰理你們?中國人,就算用七百萬票牽進總統府,還是中國人。救災放兩邊,統戰擺中間。
為了騜要討好中國,不知多少災民,苦候救援不至,枉送了性命;馬英九、劉兆玄、廖了以一干人等,俱是殺人犯!
Posted by bigburger at
樂多Roodo! │00:30
│
回應(23)
│
引用(2)
│
馬上.就知死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9760669
原文引用自此
噗浪Plurk熱門話題排行榜 - PlurkTop【PlurkTop】
at October 8,2009 21:00
原文引用自此
噗浪Plurk熱門話題排行榜 - PlurkTop【PlurkTop】
at October 8,2009 21:00
中國媒體:台灣可能接受解放軍協助救災
中國媒體報導,颱風莫拉克給台灣帶來50年罕見災情。就在台當局救災能力承受考驗之際,台媒報導稱美國表示可用軍力援台救災。但有專家指出,如果美軍出現在台灣災區,必然會觸及中國的敏感情緒,台灣需要外界援助,應優先倚重大陸。
台灣政治大學教授楊日青認為,台灣風災發生後大陸最先表示願意以一切方式幫助台灣,比美國和日本還早。中國紅十字會、海協會、台企聯現在已經將籌集的巨額捐款送達寶島,但台灣遲遲未請求捐款之外的援助。
兩岸友好是馬英九政府優先考慮的,如果台灣決定接受捐款之外的援助,馬英九政府沒有理由繞開大陸奔向美國。但由於台灣藍綠陣營的對立和對中國軍力的戒心,不排除馬英九同時接受大陸和美國的軍方救災援助,以做「平衡」。
香港中評社13日分析說,如果馬政府決定向外國求援,不論是在人員或機具、器材方面,都應該把大陸的善意納入考量,畢竟兩岸語言、文化相通,與其找外國人幫忙,大陸救難人員應該更為合適,而且大陸也曾接受台灣救難隊的協助,馬政府也沒有理由拒人於千里之外。
報導還說,截止到目前,台灣方面收到的、來自「祖國大陸」的捐款是最多的。2009/08/14
救災如作戰三軍統帥忘了指揮權
* 2009-08-12
* 中國時報
* 【呂昭隆、吳明杰/特稿】
軍愛民 加把勁 ▲天氣雖然放晴,但林邊鄉積水仍然未退去,國軍利用裝甲車載運民生物資,來回災區發送。(林和生攝)
馬總統貴為三軍統帥,統帥廿多萬大軍,可惜的是,救災第一時間,馬總統並未充分運用軍隊這個資源。以九二一大地震為例,當時李登輝總統頻頻視察災區,每次都帶著參謀總長湯曜明,目的就是「立刻做現場指揮」,有效調度救援所需的兵力與物力資源。
九二一大地震當時第一線救災指揮官十軍團司令、現任退輔會主委高華柱,最清楚「總統與總長」一同視察災區的效率,只要總統當場交辦,陪同在側的高華柱奉命,就立即拿起電話,說是「總長指示,奉總統令」,跳過層層官僚,有效率的整合救援所需的兵力與物力資源。
李登輝視察災區 必帶參謀總長
反觀馬總統,在八八水災當晚,也就是災情第一天,曾直接撥電話給台北市消防局要求調用資源;馬總統何須如此,只要把國防部長陳肇敏找來,下個指令,位在左營的海軍陸戰隊膠舟,要多少有多少。做為三軍統帥,馬總統又何須「捨近求遠」?
馬只須找陳肇敏 海陸支援速達
八八水災當晚,馬總統第一次到救災中心,對地方指責軍方救援太慢,還公開護著軍方。根據國防部八月八日公布的資料,到晚上十時止,投入救災的兵力只有四一九人,就算是昨天最新的統計數據,八月八日一整天也只有七四○兵力救災。五十年僅見的水患,百姓於受災第一天最需救助時機,軍方只出動數百兵力,這麼少的兵力投入救災,值得讓馬總統替他們維護說話?
救災視同作戰。這次救災,馬總統並沒有好好運用他的三軍統帥身分,令人扼腕;軍方也未善盡建言之責,還沉不住氣的反擊災區地方首長的指責。但從第一天投入僅七百餘救災兵力的數據而言,無論是三軍統帥或國防部,都沒有做到應盡責任。
這條法律不適用馬政府你難道不知道嗎?
這些殺人犯..... >"
這個刑法第一百三十條,如果加上「瀆職」「業務過失致死」「謀殺」「外患」這些,可不可以把馬英九、劉兆玄、國防部長、外交部長....這些人通通拖去狗頭鍘斬立決?
我是懷疑台灣還有多少相信騜鬼話的賤民 ="=
版主兄臺,你的部落格版面的阿諾騎機車舉槍的畫面,讓我聯想到馬英九也是用這種姿態拿槍對準災民的。
一路走來,始終白賊又無能的中華流亡民國螞瘤政府乾脆說:馬上「暫時」好,「漸漸」婉謝外國救援。
雲程的那篇文章真的令人怵目驚心! 連美帝那樣監控東亞局勢之下,都差點讓支那得手, 難道他們還要支持馬政權?
有關法律問題就要請教漢堡大了 , 據說 ,高境戶犯的可不只第130條~~~~~~
外交部發函各外館 婉拒援助, 姑且不論馬劉謊言, 至少夏立言自承應該寫「暫時」婉拒, 已經是過失了。 因此、延誤救災, 損及災民性命。
過失殺人 業務過失致人於死 傷害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刑法
第 二 章 刑事責任
第 12 條
(犯罪之責任要件-故意、過失)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馬英九等人 違背 duty to rescue
第 15 條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
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R.asp?tblname=Fjrela1&RCODE2=C0000001&RNO=15
第 130 條
(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災後第七日
總統首開國安會議
八月七日那天晚上,吃喜宴
七日後, 才想到開國安會議
第 276 條
(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第 284 條
(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 業務過失致人於死 傷害..
這些都是公訴罪的啊
Where is 各地地檢署 高檢署 特偵組 ?
災區地檢署檢察官現在一定很忙, 忙著驗屍 開立死亡證書,
但是,
非災區的台北 板橋 桃園 新竹 台中 地檢署,高檢署,還有特偵組的檢察官
你們在那裡?
總統又說謊
莊盛晃2009/08/17
我曾任總統府秘書長葉菊蘭辦公室參議,負責公文審閱,每天都要審閱許多由外交部直接遞送過來的外館傳電和外電,同樣的資料也有一份送到總統辦公室。所以這次外國對我國表達援助風災的訊息,總統府絕對不可能不知道!如果真要有總統不知道的可能,那就可能是總統幕僚的隱瞞失職,或是總統對外交權責的失職。
進一步來說,既然總統府當然知道外國對我國表達援助風災的訊息,那麼如何回覆應對?必然也會請求總統府的指示,而行政院長也不可能不知情。
奉勸馬總統和執政團隊,不要一騙再騙,莫把人民當愚民,並且也不要以這種瞞天謊言去侮辱許多敬業的外交部同仁。(作者為前總統府秘書長辦公室參議)
◎ 林俊彥
一、陸以正先生:以你外交歷練,「婉謝外國提供援助」,如果沒有層峰下達,外交部長敢這麼「白目」嗎?
二、陸先生指責消防署長「從頭賴到底」、「必須扛起大部份責任」,請黃署長挺起腰桿,有賴就說有,沒有賴就嚴正反駁。
三、外交部夏代部長,真如陸文所指未經層峰指示即訓令外館「婉謝援助」,請你到災區發誓。
四、請郵政公司澄清有無可「歸咎」的「郵政局心態」。
(作者為退休警官)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
Akasaka:
這個問題需要花點篇幅來說
殺人、傷害、過失致死,這種罪的構成要件結果都是歸結到個人。有人死、有人受傷,而且有人死和有受傷和行為人的行為可以建立因果關係。
在大規模的災害中,我們可以想見,如果救援來的早一點,會有更多人獲救,但是我們沒有辦法具體特定的說,是誰會獲救。
假設我們有1號到500號的罹難者,你沒有辦法挑出來其中特定的1號、2號、3號等人,確定的說,這些人就是因為救援不來而死的。
我們只能說「應該其中會有某些人倖免於死」。
因此,殺人、傷害、過失致死這些罪名,在行為和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沒辦法建立,因此不能用。
但是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因果關係只要建立在行為和災害之間就行了。不用落到具體的這個或那個罹難者。
這樣講不知道能不能理解?
不過,我倒是很想搞個萬人連署告發狗官們犯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啊,檢察署一定會抱著頭燒XD
可惜沒空.........
morning :
阿告的依法行政,大概只有依反分裂法行政...
Nakao :
真的要轉型正義
這些為了媚中趁災害搞統戰的人
都應該上法庭受審!
coolmoon :
請參考給Akasaka的回覆
里長:
我家就好幾個.... Orz
Lee :
謝謝提供
我已經轉貼了
beckett:
也就是說
子彈已經上膛、你沒見過我兇狠的一面?(阿告調)
ESIR:
中國高官的名言: 要怪就怪你是中國人吧!
支持漢堡大搞一次mass tort.......
1999.09.23
國際救難顯身手 生命探測器尋活口
【記者張黎駒北縣報導】來台支援救災的日本救難隊一行八十人,前天深夜抵達新莊市民安路「博士的家」大樓倒塌現場,他們的專業技術加上勇於救人的精神,讓在場的國內救災人員佩服不已。
日本救難隊一行八十人,前天晚間六點多抵達中正機場之後,連同兩卡車的救災器材及八隻搜救犬,先直奔台北市八德路東星大樓倒塌現場,深夜十一點,即抵達新莊市民安路三○八號「博士的家」倒塌現場。
救難隊抵達後,先將兩卡車的救災器材就定位,然後所有救災人員馬上集合,分組分配任務,他們的配備齊全,每人身上三個背包,外加各種器材,分組先到倒塌的大樓從頭到尾搜索一遍,其中一組人員持「生命探測器」仔細地探測一遍,先確定倒塌的大樓內是否仍有活著的居民,同時找出他們各自的所在位置。
搜尋後,救災人員確定倒塌的十二層大樓內已經沒有任何生命跡象,同時馬上用生命探測器搜尋出遇難者所在的位置,並立刻繪製出一張位置圖,估計倒塌的大樓內尚有三十五人至四十人左右。
日本救災隊員在確定倒塌的瓦礫中失蹤的民眾所在的位置之後,一方面利用各種救難器材挖掘埋在瓦礫堆中的居民,一方面也指導我們的救難人員如何挖掘會省時省力。
讓國內救難人員感佩的是,日本救災人員不僅救災裝備齊全,更重要的是他們訓練有素,以及勇於救災的精神,不得不讓大家看在眼裡,也自歎國內的消防救災設備落後先進國家至少二十年以上。
日本救難隊一行於凌晨四點才離開「博士的家」倒塌現場,立即轉往中部繼續搶救的工作,他們的專業和敬業精神,在在都值得國人學習。
1999.09.23
協助救災 12國救援團昨抵台
【記者劉永祥、蕭承訓、劉鐵虎台北報導】全台大地震引起國際關切,已有聯合國、國際紅十字會及十四個國家派團來台協助救援工作,總計有五百一十八人及五十一隻搜救犬投入救災工作。另外,歐洲聯盟決定撥款五十萬歐元(約合五十二萬六千美元),泰國也將撥款一百萬泰銖(約合二萬五千美元)。
我國外交部除指派專人陪同各國救援團外,也以二十四小時輪班方式派人進駐中央救災指揮中心,居中聯繫讓各救援團能夠在最短時間前往最需要的災區。
位於日內瓦的聯合國人道救援協調辦公室,一向負責特定災區內各國救援團工作的協調,透過整合達成最大救援效果。多個國家與我方接洽派團來台事宜的同時,也表明已與這個辦公室聯絡。經過雙方聯繫,協調辦公室六人代表團已於昨天傍晚抵台,隨後前往救災指揮中心;他們今天將親赴災區了解災情。
目前美國、南韓、新加坡、日本、泰國、俄羅斯、土耳其、英國、德國、捷克、西班牙、加拿大等國家的救援團均已抵台,瑞士及奧地利救援人員將在今天搭瑞士航空專機抵台。
此外,匈牙利、菲律賓、澳洲、法國、荷蘭、以色列及南非等國,也都表達有意派團來台協助。菲律賓計畫派遣三十人來台,其中包括醫治心理重創的醫師、緊急醫療技術人員及建築結構工程師。澳洲計畫派遣災難反應專家來台。法國紅十字會八人救災小組已在來台途中。
洛杉磯消防精銳小組、加州緊急服務中心、「美國行動」等多個美國救援團體,也分別與我國駐美單位聯繫,表達有意來台加入救難行列。
另一方面,我國友邦及無邦交國首長及政要,也紛紛透過公開發表聲明、致函或致電我國駐外機構等方式,向我國政府及人民表達慰問及關切之意。
【記者蕭承訓台北報導】九二一大地震,許多民眾責難我國搶救能力、速度不足,事實上我國已完成建立類似此次支援救難的國際特種救助隊的計劃,原訂從八十八年度起分六年完成,但行政院在去年間以事涉經費、人事問題暫予緩議,計劃胎死腹中。
美國以前沒有專責災害管理及處理緊急事務的機構,大多靠軍方和消防單位協助;但從一九七九年起在白宮下成立美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總署,簡稱FEMA ,並在全美十七個州設有二十七支專業城市搜救快速反應部隊,每一個部隊下轄搜索分隊、救援分隊、醫療分隊及技術分隊等四個任務部隊,隨時機動支援各項救災活動。以一九九四年美國洛杉磯大地震為例,FEMA人員在地震後十五分鐘內,就以電話通知柯林頓總統,迅速展開各項災後重建工作。
消防署原預定從八十七年七月至九十三年六月,成立特種救助總隊,並在全國分區設置北、中、南區等三個特種救助大隊,但在去年七月行政院函示因事涉增加員額、經費問題暫予緩議,因而未能依原進度規劃實施。
台灣不是普通的身軀了
◎ 敏洪奎
日前外交部指示駐外館處,應「婉謝」當地政府、民間提供賑災物資或派救援隊來台。電文外洩後國人一片愕然,咸認為不可思議。但大家若想想老歌「青春悲喜曲」裡,護士小姐那句口白:「這栫的我已經不是普通的身軀了」,即不致對外交部此舉太感意外。因為台灣也已不是普通身軀了。
護士小姐的意思,是她已懷有身孕。台灣已不是普通身軀,則是一年多來台灣也已發生微妙質變,已不是普通主權國家,而已隱然成為特區或附庸,「兩岸關係高於一切」,凡事以不冒犯彼岸為考量。明乎此理,即不難探索外交部電文的緣起。
馬政府必然想得到,美國很可能迅即發表聲明,願以人力物力協助救災。這若在兩蔣、李或扁政府時代,自是不成問題欣然接受,但今天台灣已非普通身軀,馬政府不能不考慮到,美國從未承認中國對台灣擁有主權,現在若同意接受援助,則不論運送物資或調遣軍力支援,美國恐都不肯先照會北京請求核准,如此則難免惹惱上國,不知會招來何等難看臉色,不如搶先「婉謝」,讓世界各國都知趣而退,美國也未便被「婉謝」而硬要來支援。
「婉謝」電文的另一可能動機是拖延時間,把事情先拖一拖,一方面試探一下北京對台灣接受國際救援,抱持何種看法,一方面也可以向上國表態,表明台灣實在不希望國際力量介入「島內」事務,縱使最後不得不接受救援,也是情非得已,「我的心裡只有你沒有他」。
從「去獨促統」立場來看,台灣接受國際社會援助救災,會另有一負面影響,即讓台灣人民感受到並未被文明世界遺棄,台灣也不是非投入「祖國」懷抱即活不下去。這一領悟,應多少有助於打破某大和尚所嚮往那種「究竟誰是你,誰是我也搞不清,誰是台灣,誰是大陸,那麼一家就統一了」的鎖入極權中國魔咒。這或也是主使發出「婉謝」電文之人動機之一?
外交部的荒誕電文,象徵的是台灣在馬政府「兩岸關係高於一切」思維下,已不像是主權獨立自由國家,也不像是民主社會的一員。台灣願意陷溺得更深嗎?(作者即《小市民的心聲》作者孤影)
拒援誰說謊 不容羔羊代罪
記者鄒景雯╱特稿2009/08/20
馬英九可能無暇顧及,從政者倘若說謊,下場是足以動搖國本的。拒絕外國物資與救難隊援助的決策,到底是誰下的?是不是另一種變形的水門案?朝野各界必須積極介入調查,讓這樁踐踏災民生存權的案件儘快水落石出。
劉兆玄未依馬所述「應該會批准」,而是把夏立言的辭呈退回外交部,算是他還有最低程度的政治腦筋,因為時至今日,拒援案要由夏立言去職結案,已不可能止息風暴,若繼續造新謊圓舊謊,牽涉的將不只是政治責任,更有法律責任,重者身敗名裂。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件羅生門要真相大白不難,因為破綻太多。首先要問的是,暫且不論外交部十一日特急件的拒援電文事前總統、閣揆、國安會秘書長知不知道,但由駐美代表袁健生自美緊急發回的援台電報,事關重大,馬劉蘇三人不可能不知道,該如何回覆美方,馬府高層豈可能不會商?若真如馬所述「一向歡迎」,袁健生為何未接獲台北的接受訓令?外交部又豈敢抗命拒絕?
其次,夏立言在覆文前曾電詢行政院國土安全室主任張志宇,張志宇是誰?夏立言一路從基層拾級而上,深知為政之道,既然代理部長,若遇事不決,為何不向上報告,卻要降級去問張志宇?
張志宇原在陸委會服務,早在蘇起擔任陸委會副主委、主委時代,即與蘇起的機要交好,兩人後來分任聯絡處正副處長,馬政府上台後,經由此一關係,其雖不具國家安全相關專業,卻升到國土安全室任職。因此政次竟要「請示」主任,實在非比尋常,莫非這是落伍官場人治文化的還魂呈現?
張志宇去電夏立言前宣稱問過消防署,除此之外,他有沒問過更上級單位?其未做任何綜合研判即答覆夏立言,這是把國土安全室降格為總機?其本人則僅具小弟功能?若接受外援與否此等大事非其所能決斷,則他還問了哪個關鍵人物?箇中蹊蹺一旦察明,責任絕對跑不掉。
要查清楚這些,有心就成,政府的公文流程有一定規矩,可以逐一要求提供追查,同時張志宇的所有通聯都已留下紀錄,更應要求調閱以釐清事實,若有人企圖一再以余文模式犧牲部屬,立法院與監察院都有責任摘奸發伏,「氣得想砍人」若不是煽情嘴砲,那就請從這個攸關延誤人命的案子確實砍起。
軍方派遣直升機差異達上千架次 救兵數據變變變 相距4倍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9/08/24 03:27
photo
中國時報【吳明杰/調查報導】
國軍在莫拉克風災後每日投入多少兵力救災?國防部涉嫌灌水。據調查,國防部雖從十日開始公布救災兵力數據,但隨後每日數字一變再變,有些數據前後差距高達四倍;以直升機派遣架次為例,不同日公布的數字居然會落差近一千架次,救災兵力人次甚至還差異達五萬多人之譜!
本報記者整理國防部幾日來的兵力派遣資料,以十四日馬總統召開國安高層會議,並下令國軍增援救災當日為例,國防部當晚公布的直升機救災數據(如附表),是三百九十二架次,隨後在十五、十六日又修改為四百八十五架次,但在十七日公布版本中,上修到一千三百二十三架次。
就十七日國防部晚上八點公布的救災兵力統計表數字來看,其中在十四日當天,空軍S-70C直升機出動了五百三十一架次﹔陸軍UH-1H直升機出動了六百四十八架次、TH-67出動六十四架次、CH-47SD大型運輸直升機出動八十架次。
然據了解,空軍只有十六架S-70C直升機,縱然當日全數投入,平均每架當天必須飛航三十三趟之多,就算加總空、陸軍所有最後動員高峰的共七十餘架直升機計算,每架直升機每日至少都要飛二十趟。
對此超乎國軍裝備力的數據,熟悉軍方負責直升機派遣任務的官員也說「不可能」,私下並坦承數據應有錯,但不知錯在哪個環節。
同樣的,在救災兵力數據上,國防部十四日公布的統計表中,派遣兵力為四萬三千三百零三人次,隨後兩天雖保持同樣數據,但在十七日的版本中,居然又突然躍升到九萬八千五百三十人次之多,前後差距居然也達五萬五千多兵力人次。
經調查,在比對國防部從十日到二十二日每天公布的國軍救災兵力統計表後發現,軍方在十至十三日公布的數據,仍屬正常範圍。
不過從十四日起公布的數據,則一變再變,若歸納其中的規則發現,國防部在當天最新公布數據後,隔日會再略微上修,然後在維持兩天後,救災兵力數字在第四天突然又大增,幾乎都是四天前公布的二至四倍不等,落差之大令人咋舌。
對於為何數據會落差達四倍之多,國防部官員也無法解釋。
八八救災》蔡啟芳告馬英九涉廢弛職務 【15:24】
前民進黨立法委員蔡啟芳今天告發馬英九涉廢弛職務。(記者林俊宏攝)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八八風災重創南台灣,前民進黨立法委員蔡啟芳不滿政府救災缺乏積極作為,今天下午具狀到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劉兆玄及外交部次長夏立言等三人涉及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嫌,並懷疑相關被告可能會規避政治責任,將救災公文簽呈湮滅,因此,另聲請檢方盡速展開偵查動作,並在五日內搜索外交部,以還災民公道。
蔡啟芳表示,相關救災資料均屬公文,且非機密,公務機關應予以保存,檢方發動搜索可確保證據保全,且被告馬英九及劉兆玄等人怠於職務,其不作為造成人民受到無可彌補的損失,亦構成刑法第130條的公務員廢弛職務罪。
蔡啟芳說,莫拉克颱風橫掃台灣,第一時間的搶救行為可以減少更多生命逝去,關鍵時刻,國人需要世界各國伸以援手,然而在各國表示可協助狀況下,被告夏立言卻發函各領事館,表達婉謝各國援助,被告馬英九亦在八月十三日上午否認政府從沒有拒絕外國援助救災,直到外交部公文曝光才揭露外交部曾婉拒外國協助,凸顯馬政府將災民的鮮血拋諸腦後。
2008年5月12日中國發生四川地震,當天馬英九發新聞稿表示關切,並致電陳總統,希望他立即提供協助,5/13上午馬英九協調台北市消防局派出救難隊,下午親自到紅十字會捐20萬,5/14與國民黨主席吳伯雄開會討論認養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