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5,2009

九改不了吃屎

一直以來,民進黨擅長的是提出並推廣新的思維、遠景和口號,而國民黨擅長的,則是偷換既有語言的內涵,扭曲以利己用。

白色恐怖感同身受? 馬總統:特別費案是冤案
NOWNEWS  (2009/07/15 14:15)

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今(15)天上午出席白色恐怖受難者家屬紀念追思活動時,強調自己也是「感同身受」,他認為自己的台北市長特別費案是「冤案」,他的感受跟所有白色恐怖受難者家屬是一樣的。

馬總統說,「人權只有一個標準,沒有顏色,不論是紅的、藍的、綠的、黃的,都一樣,我們的關鍵是在於,在這個過程當中出現了冤案、假案跟錯案,我個人在2年前也被起訴過,我非常深刻的可以體會,如果最後是以冤案終結的話,我相信我的感受,跟所有的家屬會是一樣的」。

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今天舉行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紀念追思儀式,馬總統應邀出席致詞,並頒發回復名譽證書與獻花追思。

馬總統還表示,當初政府戒嚴有其歷史背景,就是國共內戰,因此要讓歷史不再重演,讓這些受難者家屬受到的苦痛不再重複,很重要的就是不要有戰爭發生,消除當初戒嚴的情境。

馬總統說,目前台灣唯一可能發生戰爭的就是台灣海峽,所以他上任後致力改善兩岸關係,讓海峽發生衝突的可能降到最低,應該去思考各種各樣的手段,讓戰爭不要發生。

他說,但這種手段不包括犧牲尊嚴跟主權,他跟大陸接觸一年多,對中華民國的主權、台灣的尊嚴,一吋都沒有改變,只要有心有力就做得到。

白色恐怖,是統治者以國家力量,對人民施以囚禁、暴力傷害、跟監、騷擾,侵害的是個人的生命、身體、自由,甚至妨害其日常生活的家庭、就業、求學。台灣的白色恐怖,動機很單純,就是消滅異己、殺一儆百,以維持蔣氏王朝的獨裁統治。

許多的情況,根本不成為”案”,受害人就這樣被暗殺、失蹤;而更多的情況,縱使有”案”,也是在不公正的程序與違背正義的法律之下所進行的迫害。此外還有人所共知的軟禁、約談、黑名單,又豈有”案”可言?遠遠不是刑事案件可以類比。

依法不依法,有案無案,在白色恐怖之下,完全沒有意義;由不改選、不反映民意、不代表選民政治傾向結構、沒有制衡力的國會所制訂的法律,只不過是形式上意義的法律,實質上是獨裁者意志的條文化。更何況在執行者還經常的逾越條文的限制,譬如說刑求;請問國民黨逃到台灣來之後,有哪條法律曾經允許刑求人犯?種種迫害,豈是阿告受到整個司法制度偏袒的特別費案所及於萬一?

阿告將戒嚴歸因於國共內戰,又是另一個天大的謊言;不論國民黨或國民黨政府的主政者是孫文、蔣介石、蔣經國,暗殺、武力鎮壓、整肅異議人士的事蹟,罄竹難書。

阿告對著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用自己的刑事案件類比白色恐怖,還說他「感同身受」,就如同對著原住民說「把你們當人看」,對著運動員叫「動物員」,對著智能發展遲緩的學生叫「智障兒」一樣,是在公然的、當面的侮辱;而且這次可以肯定阿告完全是出於故意。

如果有人覺得:「阿告真的是北七,沒懶叫也敢比雞腿」,那就上當了。阿告的連篇謊言,中心目的只有一個:為國民黨開脫;暗示白色恐怖是時代下的不得已,是如阿告的特別費案一樣的執行上的錯誤,而不是蔣氏流亡武裝集團為了鞏固其獨裁統治而有意採行的高壓手段。從過去阿告對兩蔣、對二二八、對中日和約、對台灣民主先烈的動作來看,阿告絕不是出於他的北七而講錯話,而是另一波爭奪歷史詮釋權的行動。

而在回復紀念蔣介石、為國民黨開脫的同時,在阿告的掌權之下,除了高度政治性的檢調辦案之外,監控異議人士、濫用警力箝制言論自由、盤查室內集會、警告曾經嗆馬的學生不得出現等等事例,都證明白色恐怖已在台灣重新萌芽。對於白色恐怖,一路走來,始終站在反民主、反人權一方的阿告,嘴巴說不要,身體卻是非常老實。

不過,我還是要承認阿告有一句話是正確的;他說,他和中國接觸一年多,對中華民國的主權,一吋都沒有改變。這句話是對的。

因為中華民國沒有主權,本來就沒有的東西,任誰也不能改變。但是台灣的尊嚴,老早被阿告和中國聯手踐踏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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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uly 15,2009 21:00
不管他說多少次,我還是不懂為何有人可以睜眼說瞎話到這種地步.....
Posted by Nakao at July 15,2009 21:05
他有「被白色恐怖」到的話,還可以在這裡講大話~~~早就成為阿飄了,還在練笑話。
按!連人權是三小都不知道的「哈佛法學博士」,孔教授你到底怎麼給這個人過的?
Posted by 德國豬 at July 15,2009 21:06
順便推一下那張阿告納粹圖的串連網址...
http://stickeraction.com/nazima
Posted by 貪虎里里長Joyce at July 15,2009 21:08
>不管他說多少次,我還是不懂為何有人可以睜眼說瞎話到這種地步..... +633 * N

台灣總人口當中一定有一半左右是被腦中植入晶片形同腦殘
Posted by BG at July 15,2009 21:13
假如不譴責蔣氏父子,講再好聽都是狗放屁
Posted by 鉑鎂鑼 at July 15,2009 21:30
@德國豬:
孔教授現在一定很懊悔為什麼可以追回口試通過資格的期限只有一年...
Posted by NightSun at July 15,2009 22:58
他的邏輯真不是普通的怪。

戰爭=戒嚴=殺自己人民。

白色恐怖當事人最好能在被起訴時,大剌剌開記者會說要參選總統啦。

只要有背景,人人都可唸哈哈哈哈哈~~~~佛。
Posted by beckett at July 15,2009 23:14
這是不要臉到極點
Posted by AAA at July 16,2009 00:03
Nakao:
了不起的中國人都碼這樣....

德國豬:
一向只有他白色恐怖別人
沒有別人白色恐怖他的份

里長:
那一系列的圖都很讚喔

BG:
中國人和柏格人差不多

鉑鎂鑼:
不只不譴責
還常常去哭靈勒

NightSun:
你撲浪中毒太深.....

beckett:
請記得蔣經國的名言
戒嚴有助於民主

AAA:
習慣就好習慣就好
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阿告這個人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uly 16,2009 00:47
沒錯,這就是阿告又在利用優勢搶奪詮釋權的動作!

完全就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不要臉啊!
Posted by Tiat at July 16,2009 01:18
偶強烈支持他用自己的特支費去買屎來吃
或是買棺材把自己裝進去燒一燒
這個絕對是**只要有心有力就做得到**
Posted by 翻車魚 at July 16,2009 01:20
>不管他說多少次,我還是不懂為何有人可以睜眼說瞎話到這種地步..... * N

night sun 的回應是巴布的回應法啦~

我我只能說 馬先生 生活在另外一個平行世界裡 按!~
Posted by 浮雲 at July 16,2009 01:20
白色恐怖?! 侯寬仁應該感受很深吧 :p
Posted by 一綱一本委員會 委員長 at July 16,2009 08:54
蔡英文:中正堂復名 羞辱受難者
自由時報2009/07/16

台灣解嚴二十二週年,民進黨昨日在自由廣場前舉行白色恐怖及二二八受難者追思祈福法會,受難者家屬洪黃秋爽,在家人靈位前忍不注哭泣。(記者王藝菘攝)

反對馬政府要恢復中正紀念堂牌匾,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批評,現在國民黨執政要復名,顯示並未真心反省!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的傷痕記憶,是台灣人民洗滌心靈、昇華生命意義的神聖記憶,現在卻要持續忍受獨裁元凶的紀念體系羞辱。

恢復蔣介石牌匾 受難家屬痛罵

蔡英文指責馬英九把白色恐怖和自己的特別費案曾被起訴相比,是「比之不倫」,顯示馬無法深刻理解幾十年來,台灣人民記憶裡深刻的恐懼與憂慮何在,這個執政者真的很讓人民失望!

對於馬認為當年戒嚴的主因是國共內戰,蔡英文反駁說,馬在迴避重點,因為重點在於當年國民黨屠殺手無寸鐵的人民,這是非常嚴重的歷史錯誤。

白色恐怖受難者及二二八受難者家屬、蔡英文、民進黨團總召蔡同榮、幹事長王幸男昨出席民進黨舉辦的白色恐怖及二二八受難者追思祈福法會。

對於台灣民主紀念館牌匾將拆除,復名「中正紀念堂」,與會的二二八受難者家屬周振才、高齡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理事長陳鵬雲等都大表不滿。周振才大罵,不管怎麼抗議,馬政府就是要換上蔣介石的牌匾;陳鵬雲表示,要跟馬政府拚了!

維持獨裁者紀念堂 是踐踏人權

蔡英文昨與家屬合照時手持「追究元凶蔣介石」的標語;蔡英文說,很多前輩先人因二二八及白色恐怖事件受到責難及折磨,他們現在感到最大的羞辱是中正紀念堂要復名。馬怎能一面鄭重追悼犧牲者,一面又為屠夫掉下哀慟的眼淚?如果在元凶的靈前哭泣,那就是對受難者的殘酷鞭屍、在受難者家屬和社會的傷口撒鹽巴;如果還要以人民的稅金和國家資源維持獨裁者紀念堂,那就是對民主政治最嚴重的背叛、對人權價值最無情的踐踏。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uly 16,2009 09:26
台下受難家屬聽得下去 你奈9何
Posted by LOMO at July 16,2009 12:21
我的感想只有"瞋目結舌"四個字
Posted by 白 at July 16,2009 16:49
馬英九果然了不起
這種話也說得出口
這種鬼話真的只有不是人的高級外省x才說得出口啊
Posted by 不簡單 at July 18,2009 19:45
對於那個傢伙,只有兩個字可形容:「人渣!」
Posted by 不具名"殺"很大的周xx at July 18,2009 19:47
不要臉到破表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uly 21,2009 09:52
”接觸”一年多,...... ”一吋”都沒有改變
---> 就縮ㄚ告"無能"咩(impotent),連一吋都沒有.
Posted by Kiosk TAIWAN at July 22,2009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