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4,2009

種花冥國憲法哪一條不許圖博獨立?

馬拒藏獨 接受大幅度自治
中時 更新日期:"2009/06/04 02:58" 陳洛薇/美國西雅圖三日電

六四天安門事件屆滿廿周年,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要求馬政府,應呼籲中國政府為六四事件道歉平反,釋放中國民運人士,停止壓迫西藏。府方人士表示,在西藏問題上,中華民國憲法不可能接受西藏獨立,但可接受大幅度的自治。……

……針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關注西藏人權議題,府方人士說,馬英九認為,中華民國憲法不可能接受獨立,但是可以接受大幅度的自治。



來,請大家把種花冥國憲法翻出來,查一查,哪一條規定「西藏不許獨立」?

當然沒有這種條文。

相關的條文,只有憲法本文第四條:種花冥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決議程序增修條文裡有變動,請自行參考)。另外就是第一百二十條:西藏自治制度,應予以保障。

但是這部憲法裡面也有貼近住民自決原則的國民主權原則,也有領土的變更程序,也有憲法的修改程序,憲法為什麼不可能接受圖博獨立?

其實種花冥國憲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的西藏自治,本身就是個謊言的成文化。

從1911年以後,圖博就是個獨立而完整的國家,獨立行使內政、外交、軍事等各種權力,中國自稱的宗主權並沒有實際上的根據(廢話,光是1911年到 1945年的大部分時間中,都有複數政權自稱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更不用提其他沒有自稱中央政府的軍閥花了多少時間在內戰,中國人殺中國人都來不及了,哪有 時間管到圖博去?)。

圖博喪失獨立的地位,是在195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正式揮軍入侵。在1947年頒佈種花冥國憲法的時候,圖博根本和中國沒有關係。
(請參考雲程先輩翻譯的圖博的法律地位一文)

從邏輯的角度想就很清楚,二十世紀前期的中國只是自稱宗主而已,可不是宣稱主權。圖博要能是中國的藩屬國、附庸國,首先,圖博至少得是個「國」吧?

以前就講過,種花冥國憲法對馬英九來說,跟神主牌一樣,僵死而無生命的象徵物而已,整天供奉,但是絕對不會帶出門用

對馬英九來說,這樣的憲法是沒有所謂的規範精神、所謂的憲法價值,更沒有憲法背後的普世價值可言。除了馬英九對圖博的主張本身之外,馬英九要能如此主張,前提是所謂的「中華民國」必須僵化在1949年之前的主權狀態,也就是「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全中國大陸含西藏新疆蒙古」的觀點,更可以看得出來種花冥國憲法對馬英九的作用,只是在維繫他的中國情懷,而不是憲法中的各種價值決定。

圖博之於中國,自古以來,有時是敵國、有時是藩屬、有時(部分)是領地、有時是一邊一國,互不相干。中國侵略了圖博,把不是自己的領土說成自己的,把圖博 國寶當成中國國寶。馬英九處處附和中國的帝國野望,種花冥國憲法只是用來包裝他鷹派民族主義傾向的包裝紙。馬英九還是多跑步、露奶、講講毛巾和內褲的故事就好;講憲法,丟臉丟很大。

順便看一下圖博國寶....


啊不,我是說這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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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une 4,2009 13:31
中華民國不能接受圖博獨立,但可以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中國,好神奇啊!台澎金馬藏先統一好了!
Posted by 鉑鎂鑼 at June 4,2009 13:41
其實是因為國民大會已經掰掰了,
所以沒人可以開會決議「同意」西藏獨立,
Mr.monkey就不知所措了啊~
Posted by supriya at June 4,2009 13:59
中華民國憲法就算不可能接受獨立

so what?

中華民國憲法會咬人嗎?
Posted by Tiat at June 4,2009 15:31
種花國憲法,很可能一開始就已經是包含無效領域的狀態,因此,本應為一「統一」的憲法,實際上本來就不完整。
五五憲草中,疆域領土的部分最後的確是有提到蒙古跟西藏,然而,比1936年的五五憲草還早,在1924年,蒙古就已經成為「人民共和國」。
相信這個問題,當初並不是沒有考慮到,所以,在1947年的憲法中,規定了「固有」領土。個人稱之為「模糊大法」,記沒有說「以什麼時間」也沒有說「實際統治領土」,有講等於沒有講的法條。
有去的是在種花國憲法第十一章,裡面特別標明了「蒙古跟西藏的」自治制度應以法律定之,或予以保障。然而,奇特的是,該章其他法條多是關於,省代表大會制訂省縣自治法,施行自治。反過來說,要依照憲法制訂自治法才能施行自治,然而,119跟120條卻是直接說「蒙古跟西藏的自治制度」,是否已經意味著:在憲法還沒開始前就已經自治狀態的地區,應該繼續保障。然則,如果在憲法還沒開始前就已經在高度自治的狀態,代表著,根本不再控制之列,其與「獨立」有何差別?或者,本來就是獨立於「國民政府」之外?
也有論述說,因為這兩個地方的風土民情不同,所以特別標明,然而,反對的意見是說,「新疆」的風土名情也不一樣阿,為何沒有在本部憲法中特別指明?
因此,最極端的主張認為,憲法中已經名是或暗示,西藏跟蒙古早已獨立,沒有所謂的「獨不獨立」的問題了。
Posted by 德國豬 at June 4,2009 15:33
三隻眼...應該是天竺特產才對喔...XD
Posted by 翻車魚 at June 4,2009 22:14
只要是跟支那民族有關的憲法,其中的根本大意就是:你家就是我家,還有ALWAYS 統一。

加入一條:月球、金星、木星...等星球的自治制度,應予以保障。

也不用太訝異。XD
Posted by ESIR at June 4,2009 23:45
種花米果憲法有不許獨立的條文啊!(伯公調)
請參考種花米果憲法第176條~或是增修條文第13條~
反正就驅長,或果米黨說了算。(攤手)
況且,驅長還是某佛教大學的『法學博士』呢~
(雖然是榮譽學位,但咱們伯公也有個法學榮譽博士頭銜呢~果米黨法學人才之眾,足見一斑啊~)
Posted by Hohenzollern at June 5,2009 01:26
鉑鎂鑼:
不神奇啊
本就是因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接受圖博獨立的 XD

supriya:
他練就一門「自動無視」神功
沒有甚麼事情嚇得倒他的啦

Tiat :
字裡行間,寫的盡是吃人二字啊

德國豬:
不愧是專業的 XD

翻車魚 :
原作是說來自Tibet
聖域是崑崙

ESIR:
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早改名為銀河帝國比較乾脆 XD

Hohenzollern:
對啊
我很想知道某佛教大學校長要不要出來道歉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une 5,2009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