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特偵組犯法,誰辦?
雖然刑事訴訟法上有所謂偵查不公開原則,不過見怪不怪的台灣人,大概對媒體陪同搜索、陪同模擬現場甚至陪同偵訊的事情早已麻痺。
反正偵辦檢察官違法的也是檢察官,值得期待太多好像很傻?
今天自由時報有尤英夫律師和許惠峰教授二位投書,轉貼來請朋友們撥冗一讀,想像一下,從來沒有實現過的法律規定,應該是怎樣。
特偵組犯法,誰辦?
◎ 尤英夫
聯合晚報在十月十七日中午報導,針對扁家涉嫌海外洗錢案,特偵組要在當天下 午去搜索多家金控公司。果然,特偵組真的同步去搜索中華開發、中信與元大等三家金控公司,震驚整個金融界。我們不相信特偵組會笨到隨著媒體的指揮去搜索; 反而我們很明白是有人向記者通風報信。誰去通風報信?不是特偵組或特偵組指揮下的人,還有誰呢?
這些人都是承辦偵查工作的公務員。他們都 知道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瀆職罪的規定:「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他們更清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偵查不公開」。可是,誰理這些法律呀?
過 去也的確有一些人洩漏偵查中的內容而被處罰,但都是很輕微,而且都是行政處罰,從來沒有人被依刑法瀆職罪的規定判罪處刑。也許有人說,因為有這樣的寬鬆執 法,不去追究檢察警察暨調查人員的洩密罪責,我們才有機會看到那麼多的犯罪新聞,滿足所謂人民知的權利。可是我們怎麼可以合理化,利用他們的犯罪行為來滿 足自己的偷窺慾呢?更何況,記者常常藉報導之名侵擾相關當事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而且也因為過度報導,侵犯當事人人權、隱私與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如果我們的政府講話算數,如果我們的法律不是具文,那麼對於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公務員,就應該追究他們的刑責,而不是輕微的行政處罰而已!
(作者為律師)
特偵組侵害人權
◎ 許惠峰
週日傍晚媒體報導,法務部對於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疑洗錢案,要求特偵組調查是否有部分報導涉及洩密之情形;倘若如此,檢調人員即違反偵查不公開之原則,而涉嫌觸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之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如眾所知,偵查不公開原則乃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所明訂,依該條第三項規定,檢調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不得公開揭露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
為 落實此一原則,法務部曾於九十一年六月廿八日公布「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要求偵查刑事案件之新聞處理,必須符合偵查不公 開原則。該要點中第四點就何種情形屬於上述得公開事項,已詳列七款事由,觀其要旨,大多以對於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之案件為限,始得由發言人適度發布新聞公 告周知;政府官員所涉之貪瀆案件,本不屬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例外情形;依該要點第八點之規定,「檢警調人員倘若違反要點之規定,擅自透露或發布新聞者,由 主管機關依有關規定,按情節輕重予以申誡記過或記大過之處分。如涉嫌洩漏偵查秘密者,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各機關首長或相關監督人員,如未切實督導所屬依本要點規定辦理,一併追究其督導不周之責任。」惟至今並無任何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之報導,法務部公然漠視該要點之存在,從未認真執行其自行頒布之要點,台灣社會法制之不彰,執法人員實難咎其責。
檢 察官起訴之行為,充其量僅能認定被告涉嫌犯罪,而對被告是否確係犯罪,仍應透過法院之審理程序,由檢察官及辯護人對被告有罪與否為攻擊防禦之論證。是以, 相較於審判時必須具備之證據強度,偵查中所為調查證據之結果,在缺乏充分之證據證明犯行前,本質上僅屬「政治八卦事件」,實不應任由檢調人員對外洩密,其 對犯罪嫌疑人人權之侵害,莫此為甚!
(作者為文化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律師)
Posted by bigburger at
樂多Roodo!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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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錯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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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的很對,可是一定也不會有人去辦他們....~"~
那個陳雲南整天都被記者堵到,記者真的好棒喔,讓陳雲南逃無可逃、一切吐實,滿足廣大想讓邪惡阿扁盡早伏法民眾的需求,嘖嘖嘖
陳雲南不應該一天到晚把正在偵查中的案子告訴媒體吧。
要嘛就開正式記者會,不然就應該閉嘴才對。
陳雲南很像是馬桶御用的發言人。
有這樣的檢察官,台灣要做到司法公正、獨立還早勒。
叫特偵組隨便辦辦了啦[反正已經認定阿扁有罪了],因為即使阿扁被起訴或被判有罪,我也已經不相信真的阿扁有貪汙了啦。
...如果我們的政府講話算數,如果我們的法律不是具文,
敝地區,連憲法有「五十年」都是具文勒~~~
人家阿扁都作好當政治犯坐牢的準備
也不用想破頭羅織證據了
讓人家看不懂也比被看破手腳好阿
Nakao :
那種事情
等天下紅雨才會發生吧
鉑鎂鑼:
記者真是敬業
孟芬:
正式記者會也不行
公開案情是有一定的要件的
德國豬:
說得好
黑手黨:
對啊
乾脆下個莫須有就好
正式記者會也不行
公開案情是有一定的要件的
=======
不行是不行啦,但至少比隨便被記者堵到就說好吧。
我看乾脆就安個[誰叫你是陳水扁]這個罪名好了。
或者安個[誰叫你陳水扁打敗過國民黨當總統]這個罪名好了。
特偵組自己都已經說過"辦不出來就下台"
所以為求不下台管他找不找得到證據
反正就是一定要辦就對了
所以不管最後結果為何
我都不相信特偵組
因為他的信用已經破產
孟芬:
這我可要替檢察官講話了
在這件事上
檢察官絕對沒有歧視阿扁
檢察官向來是只要記者問就偵查全部大公開
可不是因為阿扁的緣故啊 XD
Neoattw :
你說不相信
可還是被騙了
檢察官是事務官 根本沒有下台不下台的問題
他們說要下台你就信喔 XD
我覺得他們應該找邱毅幫他們牽線去算算塔羅牌的。
(這個東西最近真是玩扁迷的好物啊,扁迷們到最後寧願相信被騙的是阿扁,而不是自己 :p)
委員長:
是啊是啊
由此可見
自由時報也是不長進的扁迷
碼的還台灣優先自由第一勒
大舉搜索只為媒體效果?
綠色短評
簡余晏2008/10/21
媒體人張友驊在特定節目上比算命還神準,事先預告檢調何時要分幾路搜索金控,第二天再接受媒體訪問證明預知辦案細節。其實,媒體預告檢調進度只是證明了大家心知肚明的事:檢調的搜索不只是為特定政黨服務,也為特定媒體服務,檢調不只配合名嘴進度,也配合當天的新聞時事是否需要轉移焦點及遊行等新聞操作。
事後,雖然檢調清查洩密者,但只約談了三家平面記者而忽略電子媒體,顯然平面記者是小咖,如果是擁有中資的電視媒體及指導法務部長的名嘴又怎麼會受欺侮呢?更何況,
當檢調還沒到時,電視台SNG車已先抵達搜索點等著採訪,而且是媒體高層電話指示外勤記者到中信金控外守候,檢調人馬不只配合媒體長官及名嘴搜索辦案,而且更是有備而來的全套撲殺。
談起濫權搜索,今年元月三日時有個最明顯例證,一位台北市議員被檢調指買票,持搜索票進入台北市議會大舉搜索,帶回「大批資料」,試想,要搜索民意機關議會殿堂能不慎重?但沒想到,「大批資料」在三天內原封送回,新聞大報特報之後,檢方靜靜的把全案不起訴,證明市議員毫無罪嫌不起訴,原來檢調大動作搜索議會只是為了「作新聞」引導媒體的一場秀!但遲來的清白還是正義嗎?試問,司法、議會、行政權三權鼎立的平衡被打破,議會可以輕率放任沒有證據空口說白話的檢調搜索,司法配合行政擴權配合名嘴及媒體收視率炒作,台灣的人權已明顯遭受侵害。
再想想,檢調調查扁案已經這麼久了,為何特別選在台灣社宣布要辦830遊行之際大力放話,難道是為了阻撓遊行?830前夕,台北市政府警局還特別開記者會罵遊行者不可違法,試問,紅衫軍時為何警方不事先出來罵遊行者呢?九月時,檢調為何獨獨選擇9月25日再放話搜索?原來9月25日是馬政府第一個政務官宣布辭官下台,也是三聚氰氨引爆國人憤怒的重要時刻,檢調通知媒體搜索動作可以轉移媒體焦點。媒體放話、司法濫搜、政治操弄,這難道就是我們的台灣?
做為台灣人,難道我們無力抗拒司法內戰中這樣的司法檢調,只是眼睜睜看著他們繼續發函部落格版主取得各位網友的ip,繼續接受他們監聽電話,繼續把議會大門打開被搜索?等待著人權記錄倒退嗎?從媒體配合檢調放話、檢調配合政治氛圍刻意操作、政黨再操控媒體需求形成緊密食物鏈,全盤操弄的時代已重回極權戒嚴,媒體、檢調與政治配合,台灣已進入人權與司法倒退的年代!
忘了在哪看到,好像是某個東驫的扁迷記者,大概被騙之後又要想要裝聰明吧,就寫了啥「除了陳水扁真的有給他算過是確定的外,我們也覺得疑點愈來愈多」之類的。
再把他們之前專訪那個黃小朋友的畫面拿來對照看,實在是很趣味啊。
忘了在哪看到,好像是某個東驫的扁迷記者,大概被騙之後又要想要裝聰明吧,就寫了啥「除了陳水扁真的有給他算過是確定的外,我們也覺得疑點愈來愈多」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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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真的[確定]阿扁[有]給那個騙子算過嗎?
請東森新聞不要在硬ㄠ了喔。
不然會粉難看喔。
陰森已經很難看了啊
收視率爆差
已經快倒了 XD
所以你可以摸著良心的告訴台灣同胞 陳水扁沒有獨裁嗎?
沒有利用民粹行獨裁之實嗎? 今天陳致中都認罪還主動承認還有調查單位查不到的贓款,是不是證明一件事。如果不是強勢行使公權力,怎麼查得出來?好您如果覺得特偵組有罪,你告訴我,用您最禮貌最配合陳水扁的方法如何讓一個曾經掌握國家機器8年的獨裁者配合調查?陳先生有沒有利用他的影響力權利阻礙調查,您敢說沒有嗎?我不在乎他有沒有貪汙?陳水扁先生最令我們台灣人恐懼的是他的獨裁手法你知道嗎? 操作議題操作族群之間微妙的嫌隙,曾經一度指要你不服從民進黨陳總統的政治商品你就不是台灣人,就因為一句民進黨就是代表台灣。今天你周遭的一切可能一覺醒來 你家附近的充滿回憶的公園被拆掉你不能有任何表達意見的權利 只因為他們覺得不爽他們想拆 反抗你就被打成 不愛台灣 抗議他們就再找另一群抗議軍團來和你挑釁比大小 模糊你的訴求
台灣今天已經被陳水扁還有民進黨搞到 我們不在認識自己的文化不在講究誠實善良道德禮義廉恥,取而代之的就是做壞事被抓到了以後怎樣危機處理,怎樣死不認錯拖延時間再趕快去消滅證據。民進黨的成立宗旨就是消滅中華民國華人意識,一方面拒絕承認中華文化的根源一方面偏偏我們各種習俗還有傳統文化(布袋戲八家將關聖帝君媽祖)都是我們祖先從中國帶過來的,在這樣的矛盾邏輯之下,台灣不一團亂才奇怪不是嗎? 台灣的政治問題早就已經變成了民族認同問題,民進黨和陳水扁卻利用民粹的操作強迫所有台灣人洗腦成他們想要的樣子。偏偏他們的教義是自相矛盾的,所以台灣才越來越亂。以民主之名行民粹之實才是真正的可怕!暴民治國 流氓官員!現在下台了 繼續在鄉野之間鼓動大家變得更暴力更不理性更不講理更情緒化更沒辦法冷靜分析事實,好讓他們容易操弄,請看清楚民進黨的真面目!
我以前大學的時候,餐廳打工時候的老闆也是這樣,很認真很認真地跟我講那個電是上的大樂透阿其實都是國民黨在幕後操控,所以當然都不會中,我問他怎麼知道,就是口耳相傳聽地下電台說的,您聽起來覺得這件事情如何?可能嗎?可是就是很多深綠聽眾的深信不疑,陳水扁貪污罪證確鑿沒有人相信,大樂透是國民黨的陰謀深信不疑,就是口耳相傳,所以今天國民黨也可以查大家的ip可以監聽全國無所不能?照這個邏輯國民黨的各種蠢樣 自己人放話不小心打到自己人的畫面我們應該看不到才是,可是每天我們看到的是 國民黨蠢蛋自己人咬成一團 自己推的法案結果沒過 官員颱風天出國被抓包,不像是一個聰明的政黨做得出來的事情吧,反而是過去八年美國不斷的向台灣嚴重警告的官方最後通牒不斷的被扁政府扭曲原文封鎖下來 當有人抗議政府的獨裁就有幾百輛有覽車上台北來示威 當政府要推出新一波鬥爭活動,莫名就有很多媒體有默契整齊劃一的開始討論相同話題,接著就有人要上去台北示威遊行了,這件事情你知道嗎?你記得嗎?這種綠色恐怖比所謂的叫警察出動高招多了,叫警察出動畫面看起來就是政府鎮壓人民,叫人民打人民畫面就好看多了不是嗎。民進黨的小心機處處可見,一般大眾看表面永遠是民進黨對,只因為他們抓準了一點他們是台灣人只有他們愛台灣,然而。真相針的是這樣嗎?
又來了一個典型論述。或許沒有人想理他,不過有時候我還是想多講講話。基本上如果您真的想要冷靜思考的,要思考的應該是「標準」、「判斷原則」,那麼要做的事就是將同一個事件放在同樣的標準之上。如果一篇文章的所論述的內容,將其對象代換一下,就知道這樣的說法是不是成立。
如果您是不喜歡您的老闆,那是一回事,那麼如果您試著將您文中的「民進黨」代換成「國民黨」的話,您可以從這篇文章中找出問題嗎?
如果您讀出了這篇文章的可笑之處,其實那就表示這種立論只不過是街談巷議裡講的東西,然後您把這隻草人紮好,拿來練個兩拳。這或許可以讓人充滿了成就感,但是別人會覺得您很可悲。加油,您還有機會使自己變得不可笑。
這位"什麼台灣的民主",在學人寫什麼狗屁政論之前,得先學會一件事:
看清楚別人的主題,跟隨文章的主題回應。要自創主題請自己找地方去。
這不是什麼邏輯問題,只是基本的禮貌問題。
要講邏輯問題之前,還得先講究一下論據的問題,簡單的說,不是你愛講什麼就講什麼,很多詞都是有嚴格定義的。
麻煩誰能告訴我一下,到底是依照哪一種「獨裁」的定義,陳水扁才能被稱為獨裁啊???
以上這兩個問題綜合起來的問題,這位"什麼台灣的民主"顯然很需要一點自知之明,才能避免繼續這樣獻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