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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毒奶粉後，誰可訴冤？</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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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我很尊敬的已故大法官楊建華曾經講過一個笑話；那時候剛剛開放回中國探親，楊大法官也回中國去看看，親友敘舊間得知，楊大法官的姪子，原本是縣公安局局長，蠻大的官，後來因事（貪污或醜聞或被鬥爭之類的）貶官，降為縣人民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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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毒奶粉後，誰可訴冤？</title>
	<description><![CDATA[外電﹕中國法院頭痛毒奶訴訟

【大紀元10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施明編譯）最近爆發的毒嬰兒食品暴露了中共管理者的腐敗和無效率，外電報導說，但問題遠遠超出一般層度的管理無能。那些製造偽劣產品的公司幾乎從來未曾面臨中共司法系統的處罰，是典型的官商勾結，甚至在死掉那麼多條人命後，還在掩蓋。

紐約時報17日報導，一位中國醫生對孩子的父母說是腎結石導致了孩子的死亡。孩子是五月一日過世的，從症狀出現到過世僅僅兩週。孩子的名字叫移凱旋，才六個月大。

住在貧瘠的西北甘肅省的孩子父母於星期一遞交了訴狀，要求三鹿集團給予賠償。案子的責任方似乎一目瞭然。但是和其它兩個接到該類案件的法庭一樣，法官依然拒絕受理案子。

在中國，一些律師和法官想盡力建立起法律的威嚴，然而，在中共獨裁統治下，法庭依然時常被玩弄。

嬰兒的父親叫移永勝，三十歲。他在電話中說，「我對訴訟並沒抱多大希望，我只是想得到公正。」

在用促進經濟快速增長以求確保社會穩定的壓力下，中共官員們一味迎奉廠家而置消費者利益於不顧。產品責任訴訟依然難以遞交，也更難勝訴，尤其是當被訴的是國有企業或與政府有密切關係的企業時 更是如此。

中共官員們害怕那些會引起公眾注目的案件有潛在的政治上的威脅，從而不遺餘力地封住控告人的口，而不是讓正義得以伸張。義務幫助家長們的法律界學者和律師說，在這場毒奶危機中，幾個省的官員都給家長、經手的律師、以及法官施壓，要他們放棄這一訴訟。如果在西方，律師可能已經排起長隊來起訴三鹿。

在中國，移先生及其妻子向三鹿索賠十五萬二千美元(百萬元人民幣)，他們是屈指可數的幾個起訴奶製品公司的家長之一。原告都是單個的家庭，律師們說讓中國法官審理集體訴訟那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會被中共被強烈壓制。

有些律師說，全國有一百多位律師願意為受害家長提供義務法律諮詢，但是地方政府官員給這些律師施壓，讓他們不要接受任何案子，因此有二、三十位律師臨陣而退。

政府官員對毒奶案件中的家長和律師們說，他們的冤屈只能在法庭之外得以賠償和解決。

四川省的地方官員們以同樣的手段來對付在五月十二日地震中因校舍倒塌而罹難的孩子們的家長。整個夏季，官員們都在動員家長們單個在文件上簽名同意，放棄對劣質學校建築進行調查的要求，以換取一些補償。大多數家長接受了這筆錢，但也有很多家長說，他們非常氣憤，竟然沒有一個人對他們孩子的死亡負責。

和校舍倒塌事件一樣，毒奶醜聞涉及到公司管理層與政府官員間的共同利益網。這種關聯使得理清責任成了微妙的政治任務。滕彪(Teng Biao，音)是北京的一名律師，他在為試圖提起集體訴訟而收集材料，他說，傳統上中共政治總是高於法律。

他補充說，保護三鹿就是保護中共獨裁。像這種公眾健康危機不僅僅是三鹿的問題。這涉及到從石家莊當局直至中央政府的各級官員。這也涉及到媒體審查及食品質量管理體系的腐敗官員與商家的腐敗交易。

在毒奶醜聞中，法官們正致力於決定是否受理三個分別自甘肅、河南及廣東遞交的法律訴訟。甘肅的案例是唯一一起涉及到孩子死亡的案例。河南的常伯陽（Chang Boyang，音）律師說，河南的法庭已經拒絕了令外兩起相似案例。常律師為九月初死亡的一個一歲大的孩子的父母擔任義務律師。

貧窮的河南省的律師們比其它地方的律師都要更多的受到地方政府的騷擾。那些從義務律師名單上退下來的律師中，至少有二十位就是河南的律師。九月二十七日，省司法廳的官員們與律師們會面，讓他們不要受理這類案件。

人權律師李方平（Li Fangping，音）說，北京律師協會的官員們上個月與首都的律師們會面，讓他們不要遞交毒奶訴訟，尤其是有多省份原告的訴訟。律師們也被警告不要在互聯網上發布工作摘要。那時，義務律師們已經收到關心此案的家長們的一千兩百多次電話。

然而，一些中國民眾在質疑，政府是否應該用納稅人的錢來為私人公司的錯誤擔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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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bigburger/archives/727857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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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un, 19 Oct 2008 01:39:0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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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回應：毒奶粉後，誰可訴冤？</title>
	<description><![CDATA[中國的訴訟法真奇妙.........

---------------------

 陝西法院拒絕為毒奶受害人立案


【大紀元10月1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馮日遙報導）全國首宗疑因食用毒奶粉死亡向三鹿集團提出起訴的個案，週五被陝西省的法院拒絕立案。訴訟人的代表律師批評法院違法。另外，甘肅省另一受害幼童的家屬入稟法院索償，亦遭法院阻撓。目前，四宗起訴三鹿集團的個案中，已有三宗被法院拒絕。

受陝西省咸陽市農民田曉衛委託，入稟起訴三鹿集團的律師劉中波，週五接受本台訪問時指，早上致電旬邑縣法院副院長，詢問化名甜甜的一歲男童，疑食用三鹿奶粉後，雙腎尿管結石導致死亡案件的進展，法院指不宜過早立案。律師劉中波要求當局書面回覆，但不獲接納。他說：

<b>「我早上致電法院查問，副院長指三鹿奶粉事件對社會影響太大，需要向上級法院匯報，要等匯報結果，目前不宜過早立案，需要和上級法院溝通是否有主導性意見，來統一解決三鹿奶粉引起的賠償問題，由於法院沒有任何書面確實不受理的文件，我們很難有下一步行動。」</b>

劉中波指，本月初入稟以來，法院至今未有確實的書面回覆，按大陸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已屬違法。他說：

「<b>法院應該接入稟狀後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現時已超出指定時限</b>，我的當事人亦獲法院通知這消息，他感到十分憤怒及無奈，我會就此事向上級法院提出抗議。」

另一宗向三鹿公司索償的個案，亦遭法院以同樣理由阻撓。甘肅省蘭州市五個多月大嬰兒凱旋，疑因長期食用三鹿奶粉引致腎結石死亡。代表家屬向三鹿索償的律師董君明，週五接受本台訪問時指，他受死者父親委託，於本週一向蘭州市中級法院起訴三鹿，索償一百萬元，日前亦遭法院拒絕，董君明對法院做法表示失望。他說：

「這樣一宗那麼轟動全國的好案件，現時法院未有受理，我當然感到十分失望，對法院行為表示遺憾，至於其他，由於當事人即受害人不願意對外透露太多詳情，所以，對不起，不能與你詳談下去。」

連同本月初廣東一名患腎結石的一歲男童張卓宇，他父親入稟廣州中院被拒後，四宗已委託律師入稟索償的個案中，已有三宗被法庭拒絕立案，至於法庭仍未決定是否受理的個案，一歲患兒小濤的代表律師季成指，至今仍等待法院的通知，而小濤日前已出院，回家休養。他說：

「我至今仍未收到法院任何通知，亦不清楚原因，多次致電查問無果，真沒有辦法，現時受害人都感到心急，但好消息是小濤已康服出院，醫療費亦已由政府支付。」

另外，衛生部表示，本週三繼續有203名幼兒因患腎結石入院，已出院就有76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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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un, 19 Oct 2008 01:36:5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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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回應：毒奶粉後，誰可訴冤？</title>
	<description><![CDATA[北川遇難學生家長代表被公安游街示眾
【大紀元10月16日訊】(自由亞洲電台海藍報導)四川省地震重災區北川縣曲山鎮小學被捕家長代表,<b>週二被押往遊街示眾及審判大會</b>。另外，數百名北川中、小學遇難學生家長，週三不滿保險公司賠償結果，在縣政府外請願至晚上，最後被公安勸慰離去。

曲山鎮小學遇難學生家長代表何洪春，涉嫌組織家長到保險公司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九月二十七日被公安拘捕。北川縣<b>公安局週二在擂鼓鎮舉行“打擊個人刑事犯罪審判大會”</b>，何洪春被押往現場。

協助遇難學生家長的志願者王先生表示，兩天前，縣公安局舉行公審大會，對較早前因偷竊財物的災民及遇難學生家長代表何洪春進行公審。大會前，<b>公安用汽車把嫌犯在整個北川縣遊街，全部帶上手銬。</b>

王先生又說，他在擂鼓鎮看見何先生在公安車上，沒有辦法交談。他說：公安用車子把所有犯人，包括何洪春，有些犯人是地震期間到老縣城偷竊財物，他用汽車到各個板房遊了一轉，到安昌鎮，再到北川，然後到擂鼓鎮的審判大會。

何洪春的姐夫張先生，在綿陽到北川縣城一個安置點，見到他被押在公安車上。張先生表示，公安車在那裡走了十多分鐘，何洪春身上沒有掛牌，車上有公安的廣播，自他被捕後，第一次看見他。

張先生說，由於他要工作，何洪春代替他們追討賠償，並被其他家長選為代表，但公安指，何的身份出現問題，他不是北川災民，也不是遇難學生家長，涉嫌擾亂社會秩序。數日來，他去公安局查詢事件，一直未有答覆，也沒經濟能力聘請律師。

張先生說：今天去了查詢，他們沒有見我們，只在電話跟我們談這事，但沒有講什麼，只表示我們沒接到通知嗎，我沒接到通知，明天我還要去問他們。二十八日，公安給我的刑事拘留通知書，他要刑事拘留，因為擾亂社會秩序。

北川縣公安局一名公安表示，他們不清楚何洪春會否判刑，不方便向外透露。他說：不知道，這個判刑不知道，也查不到，怎麼跟你解釋，沒法跟你說。

另外，大約五百名來自北川中學、曲山鎮小學及北川幼兒園的遇難學生家長，因不滿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最後結果，不更改賠償，大約五百名家長在分別到北川縣教體局及政府交涉。

北川中學學生家長陳女士表示，週三晚上，仍有部分家長在縣政府門外，商討追究學校豆腐渣工程的對策，直至大約十時多，在公安勸慰下離去，其餘大部分家長在六時離去，期間，沒有發生衝突。

陳女士說，縣政府向每位家長派發一份救助申請表格，指或會發數百元到一千元金額給家長，家長才離去。當天下午，家長們曾獲政法委書記、教體局局長及北川縣副縣長接見，向家長解釋保險賠償合法，有部分家長情緒激動，與官員爭論，但未有發生衝突。

據了解，北川中學、曲山鎮小學及北川幼兒園，每學年向學生徵收三十元意外保險費，學生家長要求保險公司作死亡賠償時，該公司以八元為基準作意外保險，引致家長不滿。汶川大地震中，北川中學兩座教學樓倒塌，三千多名師生中，約一千七百人遇難。(http://www.dajiyuan.com)

10/16/2008 11:20: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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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17 Oct 2008 09:44:3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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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毒奶粉後，誰可訴冤？</title>
	<description><![CDATA[根據我這幾年的執業經驗，法院顯然還是比較偏國民黨的（其實整個政府組織都是啦），至於陳水扁要操縱司法，用膝蓋想都知道不可能，又是政治人物編出來愚民的謊話罷了…

過了一陣子之後，大家又會忘了毒奶粉事件，等到下一個毒麵粉或是毒水果事件出現後，才會又再想起……

歷史給我們的教訓就是：人們永遠不懂的從歷史裡學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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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Mon, 13 Oct 2008 09:54: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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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毒奶粉後，誰可訴冤？</title>
	<description><![CDATA[黑手黨  ：
對啊
就像很多人懷念戒嚴一樣
其實我也很懷念戒嚴
把這些狗民檔的全部捉去勞改最好 XD

小王子  ：
我贊成
請他們拿去歐盟賣吧 XD]]>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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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at, 04 Oct 2008 23:20: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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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毒奶粉後，誰可訴冤？</title>
	<description><![CDATA[我只知卻朝太無恥
送去歐盟那裡標準比較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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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beatleswangtw@gmail.com(小王子)</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03 Oct 2008 13:40:5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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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毒奶粉後，誰可訴冤？</title>
	<description><![CDATA[搞不好很多人很懷念這種可以勾結的司法制度勒]]>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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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3 Oct 2008 11:11:2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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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毒奶粉後，誰可訴冤？</title>
	<description><![CDATA[Aston Hsiao  ：
我最近常常想起Karl Popper說的「細部社會工程」.......

Nakao：
因為大四已經學完訴訟法了 
不過真的該是一般人都該覺得詫異才是正確的
像台灣人這樣什麼都見怪不怪........ㄟ........不正常的大概是台灣人吧]]>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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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3 Oct 2008 10:12:5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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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毒奶粉後，誰可訴冤？</title>
	<description><![CDATA[＞任何一個台灣法律系大四學生，聽到都會吐血。

為何要法律系大四學生聽到才吐血？新生聽到就會吐血了...
（應該是說，就算不念法律也應該會覺得醬子很奇怪....XD）]]>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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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2 Oct 2008 22:35:5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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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回應：毒奶粉後，誰可訴冤？</title>
	<description><![CDATA[sorry....更正一下，
好還好更好.....
應該是："好還要更好。"]]>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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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2 Oct 2008 14:45:2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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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毒奶粉後，誰可訴冤？</title>
	<description><![CDATA[--------------------------------------------------
若你不幸就是毒奶粉的受害者，會願意用哪一套司法制度來伸張你的權利？我想這是每個人該自己作決定的問題。
--------------------------------------------------

有些人是非不分，什麼事情都認為"他的祖國"好，
說不一定還覺得這樣的作法，正確。

台灣司法雖然差強人意，有他不好的地方，
但是至少還可以接受。
不過接受歸接受，還是希望他的公正性能更好。
好還好更好，
我們的司法制度只能算普通......所以先邁入好的地步，
再求更好。]]>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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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2 Oct 2008 14:44:2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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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毒奶粉後，誰可訴冤？</title>
	<description><![CDATA[<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ad2.bloggerads.net/showads.aspx?blogid=20080627000252&charset=utf-8"></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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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2 Oct 2008 14:15:5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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