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只是資料蒐集。因為中央社目前兩篇專題報導的字數已經很多,所以另外放。
正文在下一篇。(如果我有寫的話 XD )
如何與全球接軌 台灣現階法學教育養成重點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8/09/22 09:34"
台灣法學教育面面觀系列專題之一(中央社記者吳曼寧、黃自強台北二十二日電)全球化無形中縮短國與國界線,也增加跨國互動機會,律師由於擁有解決紛爭的專業能力,使法律科系近年來備受考生青睞。不過,既然地球村時代已來臨,如何面對與歐盟等可能衍生出的經貿法規紛爭,並與世界接軌,是台灣現階段法律科系養成教育努力重點。
近年法律系蟬連大學考試文組志願榜首,擁有法律專業的律師等司法專才,不僅有崇高社經地位,更合乎現今工商業社會解決爭端之需求,是熱門的職業選擇,但想取得律師執照,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根據考試院統計,律師高考每年都有數千人報考,但錄取率仍相對偏低,每年只有少數法律科系學生能「鯉魚躍龍門」,多數的法律人即使補習多年,仍無法圓夢到白頭。
位於台北車站附近的高點與保成兩所補習班,專門針對律師等司法官特考做教學,補習成員只有一個目標-榮登金榜,許多學生從大學一年級即開始補習,在各大學圖書館,常見法律系學生埋首於排成「ㄇ」字型的法律書籍堆中,他們是最用功的學生之一。
如要成為律師或司法官,就必須通過國家考試,從八十四至九十三學年度,台灣各大學增設了六十一個法律相關系所,使考試競爭更激烈,但據考選部公布九十六年律師錄取資料,仍以台大、政大錄取人數最多,旁及台北大學、東吳、輔仁,這五校學生占了總名額的七成七,學生壓力仍無減輕。
分析其中原因,台大法律系畢業、前立委陳明真法案助理張馨方表示,關鍵即在於「國家考試的出題方向」。由於出題老師來自不同學校,彼此擅長領域、見解不一,考試常出現艱深的「獨門暗器」題,而考選部未公布過參考答案,學生為了蒐集不同老師的學說、加速通過考試,導致補習風氣盛行。
換句話說,法律系學生從大學一年級起就課業繁重,多數學生也以國考為目標,並基於「投資報酬率考量」,鮮少機會接觸其它領域課程;政大法學院院長陳惠馨觀察,即使系上開放多種選修課程,學生選課時仍以國考相關科目為主。
以東吳大學為例,有別於國內法律系以歐洲大陸法系為主,東吳法律系特別強調英美法教學,將英美法課程列為全面必修,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程明修表示,由於英美法不是國考科目,有些學生完全沒興趣,認為壓縮到國考準備時間,只抱持應付心態上課,這使英美法教學在東吳大學長期受爭議。
由於國家考試牽動學校教學,補習文化深植法學教育,多數學生耗時多年準備考試,即使如願榮登金榜,也必須再經過多年歷練,才能處理錯綜複雜訴訟案件,遑論要有能力處理國際訴訟案件。
積極倡言改革台灣司法人員養成教育的陳明真不諱言指出,「檢察官、律師養成制度有問題」,有考生考了五年、甚至十年才考上,精神上難免受到傷害,考取後「自我膨脹情形嚴重」,反忘卻再提升專業素養。
長年關注司法改革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元貞法律事務所律師高涌誠表示,國家法制有賴人民的自重和司法人員的維繫,法官判決結果對社會影響劇甚,如果國家考試影響一切,最大問題是學生人文精神的喪失,就業時完全以概念式的法學處理案件,無法貼近民意,淪為只懂理論「法匠」。
現就讀於柏林自由大學的李君韜認為,鑑於國家考試必然會對法學教育產生重大影響,不妨先從命題方式的改良著手。在這方面,可以參考德國的國家考試命題方式,以較為複雜、能夠涵蓋個別考試科目整體的實例題為主。大學的法律系也應該在高年級課程中,多提供此類實例演習課程。如此一來,考生在準備考試的過程裡,必須將整個考試科目領域融會貫通,也需要學會如何嚴謹而熟練地運用法學思考方式。
他說,關於實例演習的重要性,其實早就有許多專家學者強調過,只是需要更進一步推廣落實。在這樣的訓練下,當法律人碰到新的法律問題時,或許會更能活用既有的法學素材,提出解決方案,讓法律與時俱進。970922
突破窠臼學以致用 台灣法學教育改革關鍵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8/09/22 09:35"
台灣法學教育面面觀系列專題之二(中央社記者吳曼寧、黃自強台北二十二日電)隨著全球化的腳步,智慧財產權、專利法等跨國法律案件不斷增加,更凸顯法律專業人才養成的重要性。因此,如能突破傳統窠臼,進行跨科系整合教學,並思考改革國家考試方向,讓法律學子學以致用,不淪為拘泥於國家考試條文背誦的法匠,恐是台灣法律教育的當務之急。
法學教育改革,非一夕之功,要如何因應時代做變革,各界看法不一。如以輔大法律系教授陳猷龍研究鄰國經驗為例,日本從2OO4年起實施「法科大學院」制度,主要招收非主修法律系的大學畢業生,經三年訓練後以通過司法考試為目標,希望培育出具專業知識的法律人才;韓國經一番討論,也決定自2OO9年一改傳統,成立類似日本制度的「法學專門研究所」。
台灣也曾有立委希望進行制度性改革,讓台灣法學教育能與國際化的趨勢接軌,前立委陳明真即曾向立法院提出「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希望成立「法律專業研究所」,藉管制考試人數和提高錄取率,改善現有制度問題,但遭學界強烈反對。
他認為,台灣司法人員考試錄取比率偏低,法律系學生雖完成四年的法律課程,但大多數學子在畢業後仍需補習才能榮登金榜,讓補習教育取代正規教育,甚至有學子補習多年仍無法圓夢,不僅浪費生命,也凸顯台灣的法律教育是否出現問題等爭議,「拿這些時間拿來做別的事不是很好?」因此,既然律師無法達成市場所需服務,台灣應效仿韓國,大刀闊斧變革。
不過,抱持不同態度的政大法學院院長陳惠馨認為,國家不能只培育法官和律師,法律人應朝多元化發展,台灣自1991年東吳大學成立法學院碩乙組後,各校逐漸開設科技法律研究所、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等,已呈多元化發展,「不一定從左到右才是改革,台灣早就有法科大學院的制度了。」
提到改革,台大法律系專任教授顏厥安認為,近二十年法學和法律受到全球化、尤其以美國主導的衝擊,雖然學界對是否要改為美式學士後教育的爭辯不會太早結束,但另一個改革重點是在國家考試的方向與方式。
他分析,考試領導教學,國考由學界出題,若教學沒有調整,「國考僅是反映出學界的觀念」,從國考科目來看法學教育,「其實改革談了這麼久,教學方式、觀念、內容沒有太大改變」。
以律師高等考試題目為例,輔大法律系教授陳猷龍認為,考試題目採申論式,內容深入又複雜,考生往往來不及思考,幾乎是想到什麼就寫什麼,因此,在時間有限、題目問題點多情況下,不易測出鑑別度。
換句話說,其實國考不必複雜,能考出基本解題能力即可,如此也能降低特別深入某領域的「獨門暗器題」。尤其,考試院從未供布過答案,讓外界十分詬病,社會科學確實無標準解答,但既然是考試,必定有答案供參考。
顏厥安建議,可將參考答案公布一段時間,接受各界討論與質疑,答案可以有一個以上,只要能掌握重點、分析合理就可以給分,這些都是可行的改革方向。
另外,提高律師高考的錄取率,也是可行的改革方向之一,陳惠馨表示,若效法美國的證照制度,放鬆律師證照比例,讓持有證照者能進入各產業,非以律師、法官為唯一目標,台灣法學教育的產出會更多元。970922
這是真的,而且是公開的秘密..... XD
本來這個問題就是一直都存在,即使改成美式的Law School,提高錄取率,也只不過把競爭的時點改成徵選進Law School的階段.而且依照陳明真以及台大教授所提的改革方案(Law School學生總量管制,所以雖然提高律師錄取率,但是只有Law School學生才能考律師司法官),結果還是台大政大的老師得利(因為到時全台灣可能剩下五或六間law School,其他大學的法律系的大學畢業生不能考律師司法官).基本上這個改革即使成功,結果也是一樣,因為改革者就是既得利益者.至於要法律系的老師放棄獨門暗器的做法,我看幾乎是不可能.因為在這些老師眼中,他自己的學說並不是什麼獨門暗器,而是普遍的真理,學生不懂是罪該萬死,當然不應該考上律師.如果法律系的教授自己都沒有多元性的觀點,知道學說爭議本來就是學術界的常態,國外教科書或國外課堂上所傳授的東西並不必然沒有爭議的空間,那麼他們自然不會反省到別人的觀點並不一定是錯的.
公佈標準答案這件事也早在十幾年前就有講過.我記得十年前左右上某位現任大法官的課時,他就有提到這個建議,但是他表示反對:提供標準答案就會有爭議,這樣改考卷的老師會很麻煩.
所以如果法律系的老師們自己不能放棄自己最偉大的觀點,那麼法學教育的改革改半天只不過讓現有制度中獨占真理的祭司們有更好的理由把不服從者踢出法學界與法律實務界的大門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