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7,2008

【轉貼】檢察官之恥、特偵組錯誤的表態

昨天特偵組開記者會宣示「辦不好,就下台」,荒謬至極。檢察官到底是政務官還是事務官?是公益代表人還是定罪掮客?莫非官至特偵組,就會把基本概念忘光?

今早自由時報有兩篇投書,分別是兩位資深律師陳三兒律師、蘇友辰律師的大作,兩位律師的正論我個人完全贊同。特轉貼供網友們參考。

檢察官之恥

◎ 陳三兒

九月十五日,偵辦扁密帳案的八位特偵組檢察官召開記者會,會中檢察官越方如公然宣示強調:「這案子若辦不出,我們要下台一鞠躬」、「若辦不出,我們還有臉留在這邊嗎?」陳雲南檢察官隨後重申越方如的話:「如果辦不出來,當然下台一鞠躬。」

問題是,檢察官是事務官,辦理案件應依據法律及證據,幾分證據說幾分話。但是特偵組記者會的這項宣示,其用語就好像是藍營的政治人物,在做打扁的政策宣示一樣,而把刑事訴訟法第二條:「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及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四條第一項:「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之規定置之不理。

馬政府執政後,不只是它的法務部長可以在電視上公然談論密帳案的個案案情,把政務官當事務官在做;現在,法務部所屬的特偵組檢察官,也可以針對他承辦的個案,用政治性的語言向全國人民宣示,找不到被告犯罪的證據就下台,這樣子對嗎?司法的獨立性呢?司法的公信力呢?

特偵組的檢察官既然已經擺出一副馬英九提名的御用政務官的姿態,宣示要拿自己當官的前途與阿扁的被定罪掛勾當賭注,這種情形下,難保這些特偵組的檢察官,不會為了自己當官的前途,不擇手段濫用偵查權,令人很難再期待這些檢察官在辦案的過程中保持中立;日後即使阿扁被起訴,也很難期待人民再相信,這些檢察官是因為阿扁有罪才起訴他,或者是因為檢察官為了保住自己的前途而硬將阿扁起訴。

特偵組這場記者會,已讓特偵組中立的立場蕩然無存,為了確保人民對司法的信賴,這八位檢察官應立即自動請辭,退出扁密帳案的偵辦工作,否則法務部也應主動予以撤換。(作者為律師,曾任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會長)


特偵組錯誤的表態

◎ 蘇友辰

特偵組偵辦陳前總統及其家屬涉嫌國務機要費及海外洗錢案件,由於腳步的受限,以及國外資訊證據搜集的困頓,無法滿足輿論速偵速結的期待,加上相關媒體名嘴的指導辦案,八位檢察官竟然沉不住氣,在國人面前一字排開共同發下重誓:「在年底前如辦不出來即全體下台。」令人非常錯愕!

特偵組為國家最高級幹練檢察官所組成,都是一時之選,本為司法官又兼具行政官角色,基本上他們只有服膺及執行法律,如有違失固不免於行政責任,但對於承辦案件因有內控偵限的規定,縱有遲延而具有正當理由亦不至於受罰,更遑論負起政治責任。以本件案件性質的棘手,如欲求速效,最後禁不起嚴謹審判程序的考驗,斯時無罪宣告的不堪,可能更不見諒國人。

特別是,重誓的條件,如以時限責己,當不至於被解為一定不利於被告,但如「辦出來」係以起訴為矢志,不但暴露有罪的偵查意向,而且以此向批扁者交心,那將落實阿扁所稱「政治追殺」的說法。如今,特偵組全體成員有志一同作此表態,那特偵組的獨立、客觀及公正的形象將毀之一旦。

吾等為特偵組有失立場表態者惜,更為特偵組孤注一擲而痛!(作者為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副理事長)




檢察官吳文忠(左起)、周士榆、沈明倫、主任檢察官陳雲南、朱朝亮、越方如、林 慧、李海龍。以上八人,憲法、刑事訴訟法應當重修。


特偵組:扁案辦不好就下台
中時 更新日期:"2008/09/16 04:35" 張孝義/台北報導

最高檢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涉貪國務費案及前第一家庭洗錢疑案,招致外界諸多批評。特偵組昨天由主任陳雲南率同全體七位檢察官公開向國人宣示,只要司法互助等各項資料備齊,檢方自當盡速結案,全案在年底前偵結應無問題,若辦不出個結果,全體檢察官就下台一鞠躬。

陳雲南昨日也證實,國務費案與洗錢案「已進展到中、後期」,待國外司法互助資料等相關事證齊備後,必當盡速偵結,以彰司法威信;媒體追問年底前能否結案,他說,「年底前應無問題,特偵組會往這個方向努力」。

七人排排站 面對批評說分明

特偵組昨日傍晚舉行記者會,原先媒體以為特偵組只是例行說明查案進度,不料陳雲南率同特偵組檢察官李海龍、吳文忠、越方如、林?慧、沈明倫、周士榆、朱朝亮出席,七人排排站,回應外界諸多批評。

對媒體及政論節目要求檢察總長陳聰明應在本案迴避,陳雲南回應說明,陳聰明基於法定職責督導特偵組,無法律上迴避理由;至於外界要求特偵組應聲押相關涉案被告,陳雲南說,如非必要而濫行羈押,是違反人權。

輿論壓力大 盼尊重司法獨立

面對部分要求特偵組應先起訴陳水扁的聲音,陳雲南也說明,目前特偵組辦案範圍與前查黑中心起訴國務費案不盡相同,不能逕行援用查黑中心起訴書結案。

吳文忠則指出,特偵組全體檢察官站出來,是希望外界尊重司法獨立,不要讓檢察官一面辦案還要一面應付不實資訊形成的輿論壓力, 「辦案外還要每天與記者打仗」。

偵查近尾聲 年底前應可結案

越方如強調,檢察總長與特偵組一體,希望社會相信檢察官,「這案子(國務費案與洗錢案)若辦不出,我們(全體檢察官)要下台一鞠躬,沒有誰迴避與否的問題」、「若辦不出,我們還有臉留在這邊 (特偵組)嗎?」她也向外界表明,依照目前辦案期程及掌握事證,國務費及洗錢案結案後「相信可以不負期望」。

陳雲南證實,國務費案與洗錢案「已進展到中、後期」,待國外司法互助資料等相關事證齊備後,必當盡速偵結,以彰司法威信;媒體追問年底前能否結案,他說,「年底前應無問題,特偵組會往這個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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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Posted by bigburger at September 17,2008 09:17
>>特偵組的獨立、客觀及公正的形象將毀之一旦

本來就沒有的形象
哪裡需要擔心毀於一旦勒
Posted by morning at September 17,2008 09:29
一排狗腿子...
你們乾脆直接把扁抄家滅族!
連證據都不用囉~
威權時代的國民黨不就是這麼幹的~

要說法院不是國民黨開的....還真難!
Posted by Robin at September 17,2008 09:46
區公所可以考慮威脅一下這些人如果沒辦出來就用區務機要費買皮鞭把他們脫光衣服掛在北檢門口吊起來打。

這樣說不定阿扁會因為辛樂克颱風水扁華灣而被起訴。
Posted by 一綱一本委員會 委員長 at September 17,2008 10:49
辦不出來就下台?犯不著吧,趕明兒個一大早,特偵組率隊去喝喝三鹿,每人每天三大杯,再來研究看看怎麼辦阿扁吧~
Posted by 小樹蛙 at September 17,2008 12:04
馬哀帝:「混蛋!說好用四年......八年慢慢宰,你們年底就要演到完結篇,這種萬用代罪羔羊要去哪找?」
Posted by Tora at September 17,2008 12:26
希望不要只是從特偵組退下
而是辭檢察官公職以示負責
Posted by 黑手黨 at September 17,2008 13:03
圍扁救馬,打扁挺馬。

馬的咧!
Posted by Aston Hsiao at September 17,2008 14:36
士大夫之恥,是謂國恥
這是中華台北國之恥
(還是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國?搞不懂。)
Posted by Tiat at September 17,2008 14:46
辦不出來下台,掰的出來雞犬升天,光耀祖國.去他馬的政治鬥爭.
Posted by lin.hoho at September 17,2008 15:34
只會政治鬥爭, 搞經濟就無能. 選這種政府的台灣人死光了, 我也不會心疼.
Posted by Steven at September 17,2008 15:42
這些馬打手何必等到年底才集體下台,現在就好下台了啦。
都多久了,連阿扁貪污的證據都還找不到,就該閉嘴不說話,怎還有臉在這說三道四的啊。
唉~真倒楣跟這些垃圾同ㄧ國,唉~煩!
Posted by 孟芬 at September 17,2008 16:29
怎麼沒有經典台詞「不排除向陳水扁不惜一戰,否則下台」。
Posted by eau at September 17,2008 20:14
很同情這些檢察官。
看看侯寬人,想想這群人。
如果辦不成阿扁,可以料想,就有人要辦他們囉。(退休優遇飛了怎麼辦-再看看施茂林)
先放放風聲明志,將來辦成有功,辦不成,討罰或許可以輕ㄧ點。
馬大人,手下留情啊!
可憐這些「人在藍屋簷下」的失格司法人。
Posted by 跳躍前進 at September 17,2008 21:17
乾脆直說如果劇本寫不出來會害電視台開天窗,所以要下台~~
Posted by supriya at September 17,2008 21:43
特偵組檢察官:是的,我們一定會讓那隻熊承認他是隻兔子的


------------------------
為了測試美國, 香港, 中國大陸三地警察的實力, 聯合國將三隻兔子放在三個森林中, 看三地警察誰先找出兔子.
第一個前往森林是美國警察, 他們先花整整半天時間開會制定作戰計劃, 嚴格分工,
然後派特種部隊快速進入森林進行地毯式搜索, 結果開會耽擱了時間, 兔子跑了, 任務失敗!
然後輪到香港警察, 他們派了一百多號人和幾十輛警車在森林外一字排開,
由帶頭人用喇叭喊話:"兔子,兔子,你已經被包圍了, 快出來投降....." 半天過去了, 沒動靜.
飛虎隊進入森林, 搜索一遍, 沒結果, 任務失敗!
最後是中國警察, 只有四個, 先打了一天麻將, 黃昏時一人拿一警棍進入森林,沒五分鐘, 聽到森林裏傳來一陣動物的慘叫,
中國警察一人抽著一根煙有說有笑的出來, 後面拖著一隻鼻青臉腫的熊, 熊奄奄一息的說到:"不要再打了, 我就是兔子....."
Posted by Snosrap at September 18,2008 01:56
如果辦不成阿扁,可以料想,就有人要辦他們囉。(退休優遇飛了怎麼辦-再看看施茂林)
=============
嗯~看看葉盛茂不就更清楚了嗎?
Posted by 孟芬 at September 18,2008 05:04
唉呀..對那些狗腿來說
管他有罪沒罪 辦死阿扁
就是最符合社會和民眾期待的事情啦
司法公正中立? 司法獨立?
沒看到後面附註嗎 (*阿扁不適用)
Posted by Blue Moon at September 18,2008 08:41
摸你解傑:
客氣一下總是要的啦

Robin:
他們很想勒

委員長:
快了
今天又在說颱風斷橋都是民進黨的錯
這樣阿扁可以多一條殺人罪

小樹蛙:
不不不
來自祖國的一律統一口徑稱「補品」
輪不到特偵組喝

Tora :
起訴完了之後是審判
一二三二三二三二三審完了之後是發監執行
阿扁繼續連任八年絕對沒問題

黑手黨 :
他們沒那麼有風骨啦
不要期待太高 XD

Aston Hsiao :
誰叫台灣人笨笨的
只要一打阿扁
連寧可馬英九當總統、不去遊行這種話都說得出來
是誰讓阿扁這麼好用的?

Tiat :
現在要叫「區恥」

lin.hoho:
這個阿告當選前早就講過了喔
檢察官辦阿扁如果不符合人民期待的話 政黨是會輪替的啦

Steven:
至少人家會變新花樣救經濟啊
這次是F1 下次可能是紅磨坊

孟芬:
他們不會下台滴

eau :
應該是「子彈已經上膛」 「沒見過我兇狠的一面」比較合適

跳躍前進:
不會辦不成的
陳瑞仁找不到國務機要費放在阿扁口袋裡的確實證據
只說有一千多萬他查不到 顯然是阿扁吞了
照樣起訴啊

supriya:
你這樣講好像是叫大檢察官們去搶蚯液的工作喔

Snosrap:
這種事情到21世紀還在上演
可悲

孟芬:
侯友宜只有下台而已
遭遇算是好的吧
Posted by bigburger at September 18,2008 09:19
Blue Moon:
雖然我不會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但是
對於台北的某些法院某些檢察署
實在是非常有信心他們一定會這樣搞
嘿嘿
Posted by bigburger at September 18,2008 09:20
馬英九先把說過的話做到再說吧?

陸客咧? 上萬點咧? 633? 馬上就會好?

幹! 新花樣? 我找魔術師比較快!
Posted by Steven at September 18,2008 09:52
現在「幹」字後面要接「哇國寶ㄋㄟ」才對啦
Posted by bigburger at September 18,2008 09:53
綠轟監委違憲 籲全民譴責
自由 更新日期:"2008/09/18 04:09"

〔記者曾韋禎、李欣芳/台北報導〕監委李復甸密集約詢特偵組檢察官,民進黨昨質疑此舉違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表示,監委逾越分際,想要以監察權凌駕司法權,可見少數監委有政治立場,不當介入司法。

民進黨團對此表達強烈抗議,痛批監委違法濫權。立委邱議瑩表示,王建煊當初承諾的大公無私、六親不認與不傷無辜,現在看來是大私無公、只認六親與專打無辜,還傷害司法,未審先判。立委林淑芬則說,李復甸是否已自任太上檢察官,專看顏色辦案?

鄭文燦強調,假如每一個個案,都可以透過這種方式影響偵辦、審判結果,監察院就變成司法院的太上檢察官、太上法官。他並說,監委此舉已經違憲,司法部門應嚴正拒絕,假如監察院不能超出黨派,謹守分際,將來會變成可以凌駕一切的憲政怪獸,全民應譴責這次監委約詢特偵組的侵犯司法權行為。
Posted by bigburger at September 18,2008 11:36
既然檢察官自己都無法嚴守專業份際,
難怪許多人想當太上檢察官。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最先踐踏檢察官尊嚴的,
不是別人,其實就是他們自己先自我作賤來的!
Posted by maple at September 18,2008 12:32
醬子搞下去,果然檢察官都沒有尊嚴了啊~ @___@
Posted by Nakao at September 18,2008 18:02
不過就是『現世報』嘛~
報得好哇!
Posted by 小樹蛙 at September 18,2008 18:17
今個一早看到段康康說出:要遊行他自己去時!!
媒抗又一堆人躂伐阿扁跟阿珍的文章
心情真是一整個低落
我挺扁也不會去說反扁的人如何,但是我卻被認為是扁奴
我挺扁也不會去說民進黨不理扁死活是否有錯,因為她們有她們的高度
我挺扁就是因為有這些司不司,法不法的特偵組,監察院再玩弄大眾
我挺扁正是因為有TVBullShit這種噁心的媒體所致

人民覺醒的能力可能還無法擺脫狗民黨的操弄吧
甚至認為失去政權是阿扁的錯時,殊不知道自己才是最大的兇手....
Posted by Erox at September 19,2008 14:33
吳淑珍女士請假事件始末
王時思2008/09/19

以下是這次法院傳訊吳淑珍請假的始末,今天早上李勝雄律師有開記者會說明,我們整理了一下提供大家參考。
為什麼需要特別說明的理由是這依段時間台北地院一直聲稱,台大醫院說吳出庭應訊沒有立即生命危險,
一直到昨天緊急通知律師閱卷後我們才發現,原來地院始終說謊,台大從未說過這些話,
更可悲的是,台北地院在函覆給當事人的文件上也公然這樣寫,也就是可能涉及偽造公文書。
對於台灣司法已經生病,我已經知之甚深,但是仍然沒有料到,法院(請注意,不是檢方),
竟然公然捏造事實,還大大方方白紙黑字寫下來,這實在不可思議。
司法的傾斜所毀敗的不是一個案子、一個政府,而是一個社會、一個國家,
試想,如果當事人是真的無罪的,當然會不服氣;但如果當事人是真的有罪,又為何要服氣?
指控司法不就成為最有說服力、為自己脫罪的工具?
這樣的社會要如何繼續?
真的是無言以對…

整個往來文件流程如下,如果有需要我也可以提供相關文件影本,跟我聯繫就行?

--
凱達格蘭基金會
執行長 王時思
專線電話:02-2361-2211

國務機要費案當事人吳淑珍女士請假事件始末

2008/09/19



n 9/12 台北地方法院發函台大醫院,要求就吳淑珍女士現在身體狀況,及出庭所需醫療器材人員等進行專業評估。

n 9/16各媒體廣泛報導大致為:台北地院合議庭已接到台大醫院回函表示,吳淑珍如果出庭,不會立即造成生命危險。

n 9/16 辯護人代吳淑珍女士遞出刑事陳明狀,說明當事人健康情況欠佳,請法官偕同台大專業醫療人員勘驗其身體狀況,以明瞭其是否適合出庭應訊。

n 9/17 台北地院函覆當事人,謂:「本院已請台大醫院進行專業評估,依台大醫院最後函覆結果認如以適當專業醫療協助,並注意應訊時間,避免過長時,被告吳淑珍到庭應訊應無危及生命及健康之虞。」請吳淑珍務必到庭。(註:辯護人始終未曾親閱此一台大醫院覆函)

n 9/18 下午3:30,台北地院通知被告辯護人緊急閱卷,辯護人第一次見到台大醫院函覆台北地院文,指出:「依據當事人長期就醫病史資料,加上其當天可能心裡狀況及情境壓力,不排除當日有可能發生低血壓、休克等緊急醫療狀況,甚至危及生命之情事。」

n 9/18 下午7:23,辯護人遞出刑事聲請狀,以「不排除當日有可能發生低血壓、休克等緊急醫療狀況,甚至危及生命之情事,顯然不適宜出庭應訊。」代當事人吳淑珍女士請假。


□ 〔 資料來源: 鯨魚網站 〕
Posted by bigburger at September 19,2008 15:39
幹! 把台大醫院函覆台北地院文公開亮相, 那些特偵組不就當場爆掉?
Posted by Steven at September 19,2008 16:02
今個一早看到段康康說出:要遊行他自己去時!!
=========
遊行?甚麼遊行啊?
段康康又叫誰自己去遊行了啊?
Posted by 孟芬 at September 19,2008 20:30
媒體現在在吵吳淑珍沒台大看診,台大怎會出示吳淑珍出庭有生命危險的診斷書呢?
我想吳淑珍難道不會請醫生來家裡看診啊?
請醫生來家裡看診很正常啊。
只要稍有點地位,有點錢,都會這樣做的啊。
更何況吳淑珍本身身體很不好,要出門一趟很不方便,當然是請醫生來家裡看診啊。
再說啦,我真不懂泛綠的人幹麻老是要把阿扁、阿珍跟馬桶綁在一起啊?
藍媒、泛藍支持者就算了,怎麼連泛綠也這樣做啊
我們應該別跟他們附和啊。
馬桶是馬桶,阿扁、阿珍是阿扁、阿珍,兩者是分開的。
我就算對阿扁、阿珍不滿,也不代表我就會放過馬桶的無能表現。
泛藍想盡辦法把阿扁、阿珍與馬桶擺在一起,我們台灣人就要偏不啊。
Posted by 孟芬 at September 19,2008 20:39
看他們下台好了
他們已經把阿扁定罪了
只是要找證據
他們的意思不就是這樣
找不到證據我們就下台
真的被這些天兵打敗
Posted by 魔豆 at September 19,2008 20:54
maple:
最妙的是
當初有人恐嚇檢察官319辦不出結果來,政黨是會輪替的
居然檢察官們都無所謂還卯起來抱大腿

Nakao :
刑事訴訟法這幾年的重大修正方向
就是檢察官的權限越來越被剝奪
也可以說是社會對檢察官普遍不信任的反應
但是檢察官們自己似乎沒注意到
看來,可以開始期待下一波了
Posted by bigburger at September 20,2008 10:39
Erox :
這也是我不太再去媒抗的原因
整個陷在挺扁和反扁的情緒裡走不出來
任何議題都會有人扯上都是阿扁的錯
也有人專業貼文歸咎阿扁的錯
整個討論素質被拉到一種偏狹而單一的窠臼中
彷彿政論就是開口幹譙阿扁或馬英九或國民黨或中國那麼簡單
就很難有進步
Posted by bigburger at September 20,2008 10:42
Steven:
你看錯了
這次的主角是地院

孟芬:
阿扁前幾天接受訪問的時候
呼籲民進黨應該對阿告最近的賣國行為舉辦大遊行
結果段宜康那個豎子在記者訪問的時候說
要遊行阿扁自己去遊行

魔豆 :
他們要下台了我還謝天謝地
不過勒
事務官除非辭職
本來就沒有下台這回事
所以說他們搞不清楚自己的身份亂講話

講下台
我看他們連自請調非司法官職務都不肯吧
Posted by bigburger at September 20,2008 10:45
奇怪,特偵組的檢察官,本來就是從各級法院檢察署調來的啊,
下台?不就是歸建而已嗎?對檢察官的年資、身分又沒影響。

還有,特偵組在這個案子偵查終結後,立法院可以要求檢察總長到立法院報告。
這可不是我亂說的,而是法律有規定。
立法院的法定會期是到十二月底,難怪硬是要在年底前「偵查終結」,
大概是要給立法院一個交代嘛。

PS
如果有人說小掛包太可愛,比爸爸還可愛,
我一定跳出來表態。哇哈哈哈哈。
Posted by 蛋黃酥 at September 21,2008 02:41
阿扁前幾天接受訪問的時候
呼籲民進黨應該對阿告最近的賣國行為舉辦大遊行
結果段宜康那個豎子在記者訪問的時候說
要遊行阿扁自己去遊行
========
喔~原來如此。
嗯~所以說段康康是認同馬桶賣台行為囉?
嗯~我還真想知道由阿扁出來號招遊行會有人?還是段康康會有人耶?
好想知道ㄛ。
Posted by 孟芬 at September 21,2008 04:46
怕就怕「比馬還笨」
金恒煒2008/09/23

「馬政府」發動「黨國機器」要鬥垮、鬥臭陳水扁,反映的事實是,陳水扁是綠營中最有影響力、最有號召力的「敵人」。民進黨執政時,陳水扁當然是「頭號敵人」,下野後頂著「前總統」光環,陳水扁絕對是超級輔選員;故而非要把陳水扁打倒在地不可。從「子彈門」到「國務機要費」到所謂「海外洗錢案」,目的就是拔去綠營的冠冕。最好的成效,莫若造成民進黨「時無英雄」的窘境,或者自認進入「後陳水扁時代」。

誅殺陳水扁的「陽謀」得逞之同時,砍斷「陳水扁路線」的「陰謀」就水到渠成。換句話說,「去台灣化」與「去陳水扁化」正是一刀的兩刃。這就是為什麼「馬統」非要傾全力「打扁」不可的原因。

先引八月二十二日民進黨針對「陳水扁洗錢疑雲」做的民調。民眾認為司法單位「公正」偵辦此案的只有三十八.七%,「不公正」處理的高達四十六%,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泛藍也有三十七.九%認為司法沒有公正處理。「八三○」遊行的大成功,顯示民眾不笨。可知的是,「馬統」啟動的所謂「洗錢案」只有變本加厲之一途;「怪現象」遂而一一浮上檯面。

怪現象是由特偵組揭開序幕。特偵組主任陳雲南率七位檢察官在十五日召開記者會,明的是強調扁案「若辦不出來,下台一鞠躬」,暗的是解釋之所以「未羈押被告」,是因為不符合羈押要件,非不聲押而是證據不足。那麼,要質疑的是,既有「非辦出來不可」的承諾,一旦證據全無難道要「羅織」來保「不下台」?更有趣的是,特偵組為何如此大陣仗的開記者會?要向誰表態?當然不是向扁,那麼向誰?

答案揭曉,原來是監委李復甸把手伸入獨立的檢察體系。檢方後來指出,李復甸約詢特偵組檢察官時竟提出「為何不聲押陳水扁等被告」以及「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回國時,為何不在機場拘提。」從而可知特偵組是以公開的「媒體」方式抗議監委的「濫權」。臭不可聞的內幕揭露後,法界譁然,迫使法務部長王清峰出面表態說「不適合」,原本受約的主任檢察官陳雲南則悍然拒絕不去。監院院長王建煊被迫發言,公然否認「干擾」,還敢硬拗說「是查誰干擾」;王建煊難道要彈劾李復甸?

更駭人聽聞的不只於此而已。《自由時報》獨家報導,原來王清峰也是「共犯」之一。李復甸是先向王打過招呼,事情鬧大後,王才宣示「不宜」。李復甸的回應值得玩味,他說「對王的說法,沒辦法評論,也不予證實」,要媒體查問王清峰,甚至說自己「含冤莫白」。

重點是,滅扁之戰投入監院、法務部、檢調單位及藍媒等部隊,企圖達到繳綠營之械的目的,令人想起美前總統柯林頓夫婦的「白水案」。獨立檢察官費時六年,無孔不入的深入到柯林頓一家生活的各個層面,最後以「沒有證據顯示柯氏夫婦犯罪」結案。柯林頓律師總結:「這是歷史上最昂貴的無罪判決」。

台灣的特偵組要不要以此為誡、為訓?更重要的是,綠營要不要隨之起舞?只要綠營不中陷阱,勇敢面對天羅地網力抗「馬統」,以馬的「賣台有方」與「治國無能」,老實說橫行不了幾時;怕就怕綠營「比豬還笨」,不,「比馬還笨」!

(作者為《當代》雜誌總編輯)
Posted by bigburger at September 24,2008 09:36
蛋黃酥:
你這是撕裂族群!!
小掛包快要像爸爸一樣可愛是大家都接受的共識
不要再偏激地搞意識型態了

孟芬:
這些人都是天下大亂、形勢大好的奉行者
他們不趁機搶麥克風才奇怪勒
Posted by bigburger at September 24,2008 10:03
我不懂,如果陳鎮慧是經由扁嫂授意把國務機要費存入人頭戶,那麼該被收押的人是扁家人才是吧。
關陳鎮慧甚麼事呢?
還是特偵組被高層下令快點隨便收押一人,好轉移大家對馬桶無能的焦點呢?
還是特偵組想[放長線釣大魚]誘使陳鎮慧當汙點證人作出不利扁家的說詞?
還真是剛好,甚麼時候不收押,正爆發毒奶粉事件就收押。
而且都多久了,國務機要費可是查[兩年]了耶。
現在才從陳鎮慧的電腦查出甚麼嗎?
就算陳鎮會把電腦中有關國務機要費的證據給消除,難道檢調單位的電腦專家要[兩年]才能救回來嗎?
我不相信。
早知道就去請破解陳冠希的慾照那個電腦維修人員,來破解陳鎮慧的電腦,我想應該早就破案了吧。
Posted by 孟芬 at September 26,2008 04:17
拍寫
這個進展我還沒研究
還不知道花生了什麼素情
Posted by bigburger at September 26,2008 09:29
拍寫
這個進展我還沒研究
還不知道花生了什麼素情
=====
喔!
Posted by 孟芬 at September 26,2008 21:28
看來現在的新聞,在4年後的未來,也可以直接修改使用。

戰哥壽宴 樁腳月餅 都是「機密」
更新日期:2012/05/21 19:19 記者蕭白目/台灣特別行政區報導

特偵組調查馬娘國務機要費發現,馬娘替戰哥祝壽的錢,以及買給樁腳的月餅等費用,

余文0號都曾用機密費支付,辦案人員形容馬家濫用國務機要費「真的很嚴重」。

戰哥是馬娘競選驅長期間跟中國交涉的一個白手套、熊公則是常年跑去中南海跑龍套的二百五。

馬娘當選後將戰哥冷凍,熊公至今仍然到處跑龍套。

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期間,就曾傳出官邸使用國務機要費買"熊貓食用嫩竹枝葉",

但陳霉人檢察官並未發現買"熊貓食用嫩竹枝葉"的發票。

特偵組上個月搜索查扣到馬娘機密費支出明細,

才發現馬家真的曾動用國務機要費支付戰哥及熊公的壽宴費用,

且是余文0號直接從保管的「機密費」支付,根本不需要發票核銷。

原本特偵組認為馬援鐘在扁家弊案中是最無辜的人,

但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馬圍鐘、馬援鐘姊妹使用國務機要費「真的不少」,

除兩人生活花費曾經動用到國務機要費,馬圍鐘勾引男人的性感內衣、吃飯花費等,

余文0號都曾用機密費支付。


此外,馬圍鐘及馬援鐘曾將交通費、交際費、買衣服、用餐等發票提供粥每親支領國務機要費,

在不需要發票的機密費中,也有不少用於支付這對姊妹的私人開銷。

由於余文0號相關帳目記載得一清二楚,

辦案人員指出,馬援鐘是否真的無辜,將來偵結後外界即可檢視、公斷。


另外,粥每親當初與金主團集資購買上億元金條與鑽飾,

在已起訴的國務機要費案中被認定是與機密費一併支付美國削凱子公關公司;

但特偵組調查卻發現,機密費並未用於支付削凱子案費用,

將進一步追查粥每親等人是否以金條發票詐領上億元國務機要費。

查黑中心當初認同馬娘辯稱,光靠機密費支付削凱子費用還不夠,

需要太太粥每親幫忙收集發票報機要費支付削凱子公司,

所以粥每親與金主團集資購買的金條發票部分,最後只被認定涉嫌偽造文書、未被起訴涉嫌貪汙。


不過特偵組最近調查卻發現機密費支付削凱子公司費用是「虛構」,

既然馬娘供述的基礎事實不存在,粥每親與金主團集資購買的上億金條流向,

再度引起特偵組注意。


檢方近日內將就相關事證進一步追查,

一旦確認粥每親與金主團集資以金條發票申領的國務機要費並未使用在公務上,

粥每親可能會被追加起訴涉嫌以金條發票詐領上億元國務機要費的貪汙犯行。

原版新聞出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06/2/174xu.html
Posted by Aston Hsiao at October 7,2008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