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5,2008

幹!!同樣的把戲你們是要被玩幾次才爽?

我個人很早就學到一個教訓;關於阿扁總統、關於民進黨的重大醜聞,絕對不要聽信一兩天內的媒體報導。所以對阿扁這兩天的事情,本來也打算略略看過就好,存而不論。

不過昨天在撲浪上就看到群情激憤,今天又看了幾篇台派重量級寫手的文字,忍不住要來廢話一下。

譬如我一向崇敬的獨孤木老大這篇「自己爛何必牽拖別人?」
雖然主旨我是贊成的,但「今天阿扁開記者會,坦承自己做了不該做的事情。把錢匯到海外秘密帳戶。」??
我不得不說,老大,一開頭就寫錯了啊!

照阿扁昨天記者會的內容,重點如下:

扁家爆9.3億瑞士洗錢
聯合 更新日期:"2008/08/15 08:00" 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陳水扁昨天發表五點聲明。他首先表示,二○○四年三月卅一日「政治獻金法」施行前,競選經費申報法制不備,候選人申報不實,是很多政黨候選人最大困擾。

他說,總統大選馬蕭陣營申報政治獻金新台幣六點七億,剩餘三千七百萬,請問大家相信嗎?兩千年總統大選連蕭申報三億一千萬,二○○四年連宋申報八億一千八百萬;扁呂兩千年申報九億多,二○○四年申報十二億多,都比連蕭、連宋和馬蕭陣營要多。二、他不接觸選舉經費,如有剩餘,都由吳淑珍掌管,這些捐款除投注下次選舉資金,他有義務用選舉剩餘款挹注黨及候選人。三、今年初吳淑珍首度向他坦承,選舉剩餘款有部分匯往海外,是要預留卸任總統後公共之用,他馬上決定全部移做國際外交工作及其他公共用途。四、有人說是「國務機要費」匯往海外,甚至所謂「巴紐案」、「華陽史威靈案」等弊案,他有分到錢,絕非事實;「國務機要費」他全部可以交代,既無犯意、也無犯行,「巴紐案」、「華陽史威靈案」,他都作過證,絕對清白。扯出李連馬宋籲一併偵辦五、查「興票案」時,宋楚瑜三點八億元匯到海外,查「新瑞都案」時,李登輝也利用人頭匯出十億元左右,連戰在國外投資置產。是二○○八年馬蕭陣營一定有短報獻金,籲請特偵組一併偵辦。


先講我贊成獨孤木老大的部分。
道歉就道歉,扯別人幹嘛?一來讓人覺得你死鴨子嘴硬,道歉不誠心。二來,這種事情放給子弟兵去打內外線作戰就好了,何必自己上第一線?自己上第一線,就不能像他,馬的宅男一樣溫良恭儉讓了啊!民進黨之敗很大一部份就是少在不會作這種表面功夫,阿扁現在還學不會。

扣掉這些部分,阿扁的聲明重點是什麼?
重點是:絕對沒有貪污!!請注意,阿扁說匯出的款項是選舉剩餘經費,也就是阿扁自己的錢;既然是阿扁自己的錢,他要匯到哪裡去,關其他人什麼事情?
換句話說,阿扁是不是像媒體報的那樣,承認貪污了?沒有!事實上阿扁是完全否認。

第二個重點,阿扁道歉了什麼?阿扁道歉的是「申報不實」,而不是貪污
選舉經費,十個參選的政治人物有九個半都亂報,這大概也算是「歷史共業」(蘇貞昌調),那麼阿扁為何道歉?
你可以說是因為資金流向被發覺而不得不承認,你也可以說是阿扁超高道德標準而承認,whatever。至少,一件大家都這麼做而不是很重要的錯事,阿扁率先道歉,應該值得小小的肯定吧?可是我都沒看到有人肯定耶?

隱藏的重點是,請注意一下上面這篇聯合報報導的標題。「扁家爆9.3億瑞士洗錢」。
「洗錢」一詞,就已經暗示讀者,這些錢是不法的。這是最標準的標題殺人法。又譬如像東森的標題:「坦承有海外帳戶!扁道歉:良心告訴我,不要繼續騙己騙人」(2008/08/14 17:43 記者康仁俊、莊雨琳/台北報導)

這個標題和獨孤木老大的開頭是不是一模一樣?
阿扁被傳貪污+阿扁被傳匯款境外+阿扁道歉=阿扁承認貪污??
拍寫,事情不是可以這樣相加在一起的。這樣的錯誤正是統媒爛媒想要希望灌輸給大眾的。
例子很多,請大家自己去看新聞(如果你看得下去的話),我就不一一列舉了。

事件的分析到此結束,以下才是我的重點。

且容我喚醒大家的記憶,民進黨從高捷案以來,就和貪腐脫不了關係;結果勒?
高捷案一一無罪,太百不起訴偵結,南科案一審也還謝博士等人清白。

當然也有台開案被重判的趙建銘,但可別忘了,趙建銘在偵查階段被某些媒體炮製的六大還是八大弊案,除了有問題的內線交易部分外,其餘全部是不起訴處分。在偵查階段諸如檢察官表示搜出趙建銘收受藥商賄賂的帳冊啦、辦公室搜出大批SOGO禮券啦,後來全部被證明是媒體製造的假消息。

而這兩天的事件呢?來看看底下這篇報導:


特偵組:扁家族資金 令人驚訝
聯合 更新日期:"2008/08/15 08:00" 記者蕭白雪、劉峻谷/台北報導

法務部昨天證實收到瑞士司法部要求提供前總統陳水扁夫婦及兒子陳致中夫婦等人資料,協助查明他們可能涉嫌的洗錢犯行;台北地檢署今天將分「助外」字案,交由涉外小組檢察官處理。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則表示,早已掌握相關資料,對於陳水扁昨天記者會的說詞,近期內將傳喚陳致中夫婦到案說明,不排除要求吳淑珍親自說明。

特偵組表示,過去花費很多時間與人力追查陳水扁家族資金,已查出一些令人「Surprise」(驚訝)內容;最後會追出什麼東西,大家可拭目以待。

對於陳水扁表示瑞士的帳戶是太太吳淑珍自作主張,將他的選舉剩餘款匯往海外;特偵組表示,會對陳水扁的說詞再查證,由於相關資金流向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帳戶及公司,主要操盤手又是吳淑珍,特偵組近期內將要求他們到案說明;考慮吳淑珍的身體因素,特偵組將另研擬就訊方式。

法務部指出,上月卅一日收到外交部轉來瑞士司法部檢察官要求我方提供陳水扁家族涉嫌觸犯該國洗錢犯罪的相關資料;瑞士方面並表示將來如我方有需要,基於互惠原則,願意提供我方相同協助。法務部隨即將該案轉請高檢署轉台北地檢署依法辦理。

據了解,台北地檢署已完成部分調查,並先將所查資料送交高檢署轉法務部,但仍有部分協助事項在調查中。

特偵組表示,五二○前便掌握陳水扁家族有人在瑞士銀行、開曼群島開立公司等可疑資金流向海外相關情資,指揮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等單位追查了一段時間,了解相關資金來源是否與國務機要費有關。

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指出,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在SOGO案偵辦期間,曾被查出匯款七千萬元到新加坡,這筆款項是否也與吳淑珍有關,有必要再行清查。


上面這篇報導中,有沒有任何一個有名有姓的人?味道和之前炮製的弊案的手法像不像?

扁涉洗錢案 藍營要求羈押
民視 更新日期:"2008/08/15 15:01"

海外9億的資金,陳前總統解釋說是選舉結餘款,不過國民黨立委無法接受,一口咬定是貪污所得,痛批無恥,還說陳前總統把責任都推給夫人吳淑珍,根本不是男人,吳育昇甚至要求,應該立即羈押陳前總統。

一早就趕著到泰國去考察,前一天爆料陳前總統海外洗錢的洪秀柱,臨上飛機前,想的還是這回事,痛批陳前總統不只把責任推給老婆,還牽拖李連宋馬蕭。

什麼難聽的字眼,全出籠,國民黨立委當然不相信,海外這筆錢是選舉結餘款,火力全開,此刻國民黨立委已經站穩攻擊位置。

中國黨的反應,和高捷案時中國黨立法院黨團要求檢調搜索總統府調查高捷不法資金流向,像不像?

這兩天的事件,到目前為止有什麼證據?除了阿扁自己證實有匯款之外,沒有任何的證據!!

到目前為止,這件事就像是太百案一樣,阿扁承認確實持有SOGO禮券,但來源和太百無關,卻被說成阿扁承認涉案。

而為什麼許多人寧可選擇相信造假成性、前科累累的中國黨和媒體,卻不願相信一再被證明為清白的阿扁、阿扁的家人親信、和民進黨??

這邊有篇文章,推薦一讀:陳水扁總統是千古罪人嗎﹖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作者似乎是一位米國的律師。裡面講的重點,就和我們之前在每次的弊案中都強調的一樣。檢察官知有犯罪事實,發動偵查,必須要以相當的犯罪嫌疑為條件,絕對不是談話節目報料、媒體跟著起鬨,就叫有相當的犯罪嫌疑。

而這篇文章中有一點我卻不敢贊同,因為正好和他整篇文章的主旨是背反的:「我們應該是要針對這整件事調查﹐(1) 阿扁總統究竟在錢匯出國外的時候是否知情﹖ (2) 到底有多少錢匯出國外﹖ (3) 這些錢的來源 (4) 阿扁總統是否有觸法的嫌疑﹖(5) 錢是誰匯的﹖把事實弄清楚再下結論﹐不要因為今天主角是阿扁總統就完全喪失判斷力﹐好嗎﹖」


在沒有任何積極證據的情況下,根本就沒有調查阿扁匯款的細節或金錢來源的正當性。「觸法的嫌疑」乃是調查發動的前題,而不是調查所欲證明的事項。

同樣的錯誤,就像號稱法學博士卻沒什麼法學素養的馬先生一樣:


扁海外帳戶風暴 總統:故意將海外帳戶扯到選舉經費
央廣 更新日期:"2008/08/15 08:55" 楊雨青

前總統陳水扁坦承設有海外帳戶,但是即便如此他還質疑,國民黨的連宋和馬蕭競選經費可能也有申報不實的情況。對此人在巴拉圭拼外交的總統馬英九,在巴拉圭14日傍晚舉行記者會時表示,這個涉嫌洗錢的案子,真相應該由司法機關進一步調查。同時馬總統也認為陳前總統有點故意把這事情扯到選舉經費。

前總統陳水扁召開記者會,坦承包括市長和總統四次選舉經費申報不實,同時夫人吳淑珍還將部份經費匯往海外戶頭,準備卸任後用作公共支出。不過陳水扁同時也質疑,包括連宋和馬蕭選完總統後,申報的經費都比他少,令人懷疑。

對此人在巴拉圭出訪的馬總統則表示,外交部已經證實有來自瑞士司法請求,也轉給有關機關處理。這案子涉嫌洗錢的話,到底真相如何不是由涉嫌人確定案件的方向,而是該由司法部門確定。他認為真相還有待進一步的調查,錢從哪裡來,往哪裡去才是關鍵。

同時總統也強調,他每次選舉都按照中選會的規定據實申報,他認為陳水扁故意把話題扯到這問題上。馬總統:『每次的選舉我們都會按照中央選委會跟選舉罷免法的規定,來據實申報。但這個案子,陳總統的案子到底是不是跟選舉有關,我們也不知道。我剛講你們還沒有聽懂,到底這是不是跟選舉有關我們還不知道,他故意扯到這問題上來了,我本來以為我不需要講那麼清楚。』

面對大家一再追問,總統只表示真相要由司法機關調查,其他人說的都只是個人意見。而他也重申自己競選經費都有據實申報,他強調「瑞士洗錢案」,關鍵並不一定是競選的經費。

沒有任何證據,卻抱持著質疑,發動司法偵查,正是仇恨的表現和清算的行徑,而絕對不是什麼正義。

趙建銘的幾大弊案雖然都不起訴,但罪大惡極的印象已消抹不去;高捷案雖然還當事人清白,但陳哲男已經被鬥臭。而媒體造假、介入政爭的細節卻無人記得,蚯液的「阿珍公司」也沒人再去追究。看到有人說,民進黨都是被阿扁的親信和家人搞爛的,我心裡想
幹!!怎麼不說是因為你們這些人無腦輕信所以搞爛的??

以為阿扁當總統了,台灣主體意識就怎樣又怎樣了,固然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夢想;但是當幻想破滅之後,以為殺阿扁血祭可以解決問題,那根本是用幻想在取代夢想。

若要問為什麼的話,只因為我們是台派,就注定被說謊成性的中國黨和爛媒體凌遲、羞辱!!這一刀刀劃在阿扁和他的家人身上、劃在民進黨的尊嚴上,痛在我們這些台派心裡;只因為我們是台派。

一旦有人受不了甘願去和中國黨站在一起的時候,他們的目的就達到了。想殺阿扁以謝國人嗎?沒關係,儘管去做吧。只不過殺完阿扁之後,隨時準備好殺下一個嘿。

剛剛看到阿扁退出民進黨的消息,阿扁正重複著當初陳哲男同樣的遭遇。
看到一套爛步數幾年來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玩弄台灣人,真是讓我氣到沒興致為這篇發洩文找配圖、氣到想哭。幹!


Posted by bigburger at 樂多Roodo! │17:43 │回應(314)引用(7)冤錯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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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5,2008 17:53
最多也只有做法不當而已,何來有污錢之說。馬英九也是把錢轉進他的新台灣人基金會,那這個不就也是污錢,根本不是嘛。

簡單的二元對立與邏輯混淆根本就是土人才會犯的錯誤。也只有這些人才會一邊大叫阿扁=民進黨=台獨人士=貪污人士,然後一邊大叫別人要切割,莫名奇妙。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5,2008 18:06
無什麼可以說的,就是好文一篇!!
Posted by jessie at August 15,2008 18:40
是啊,我幹嘛氣成這樣。
算是我智慧不夠,追打壞球而揮空,被三振出局了。回休息室冷靜再瞧瞧吧。

受教了。
Posted by 小樹蛙 at August 15,2008 18:44
只有台派賤民會汙錢

馬皇跟藍血人最清廉

政治正確的人是白手起家

賤民飛黃騰達就是貪污腐敗

這個新聞出來根本就是統媒給騜政府上任百日最大的白包

好大的厚禮啊

現在誰還管什麼主場優勢、縣長當成座艙長、還是萬物皆漲只有民調暴跌

不趁這時候把阿扁的剩餘價值蹂躪殆盡、鞭屍到體無完膚為止還待何時?


這樣搞就能掩蓋馬囧政府酸臭的事實嗎

統媒哪一次不是藍血政府出事就要搞出更大的標題殺人新聞才能轉移焦點

畢竟這種奧步是他們最會而且也可以收到成效的


最傷心的是一堆被操弄的可憐鄉民說阿扁貪污所以830不上街頭了

真的很傷心
Posted by 茶葉蛋 at August 15,2008 19:03
寫得真好,基本上,我已經氣到沒辦法好好分析了,明明是一樣的爛把戲,卻也明明知道會有一堆呆呆地接受餵食,缺乏思辨能力的「同胞」會去相信。

真可悲。

eau 說得很好,那馬英九把選舉結餘款匯到新台灣人基金會,就是貪污嗎?
Posted by Taokara at August 15,2008 19:05
我用我僅剩的理智:「今天是中國人的勝利,中國人站起來了。」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5,2008 19:09
看來阿扁是要撩下去了...
接下來可能要把連戰宋楚瑜扯下水(推動財產來源不明罪立法)。
因為我覺得他選在監察院罰連戰海外房產未申報的隔天開記者會,時機很巧,雖然也很笨就是了。
Posted by allman at August 15,2008 19:12
就再等你這篇啦~漢堡伯~XD
Posted by 小薰 at August 15,2008 19:25
別氣啦!去貪腐一下就不氣了!
Posted by Milch Kaffee at August 15,2008 19:26
就是認同加贊成,沒什麼好說的!!!台灣人加油!!!
Posted by 小李 at August 15,2008 19:43
說真的,這只是鉅額的「數字」匯來匯去,即使陳家要享用,也沒有任何機會。現在帳戶被凍結了也好,曝光對於他們一家來說,也算是一種解脫,不用再整天提心吊膽。

原本就是熱心的捐款,就應該作為公共用途。早知如此,當初就不要太貪婪就可以了,直接轉捐做公共用途,或轉做民進黨的黨務基金不就好了?現在還不是要如此做?

只是,此一時彼一時,還慌張地把自己和連斗宋叛連扯在一起。唉~~
Posted by ESIR at August 15,2008 19:46
我一直覺得中華民國沒有資格變成一個正常的國家的原因就是搞不清楚狀況的台奴太多,台派裡面也是一堆台奴。啊就一個政治人物畫唬爛而已就講得好像台灣沒救了,中華民國快亡國一樣,你們放心好了,中華民國真的是撐也撐不了多久就是了,不過也不會是因為這件事造成的啦。

基本上我覺得阿扁跟陳哲男遇到的問題一樣,就是隱瞞及否認部份的事實,儘管這個事實並不構成犯罪,但是就是會被媒體窮追猛打,啊事實上誰會記得陳哲男那張照片實際上跟本和案情沒有關係,會照片來講他只是有道德的問題而已,CSI 有一大堆這種劇情,有哪幾個因為這樣被定罪的? (當然陳哲男也沒有,不過他還有別的案子就是了)。

這個問題如果當事人是位居國家重要職位的話,那會很頭大。啊現在人都退位了,朝他窮追猛打又能代表什麼?只是那些人的慣性,不會執政就只會把選舉用的招數拿出來用而已。阿扁犯的錯要關的話就抓去關啊,如果法律規定要阿魯巴就阿他啊,跟他一樣亂報競選經費,或是三小錢拿去國外之類的就通通抓起來一起阿就是了,如果做不到的話就大亂鬥到底,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Posted by 一綱一本委員會 委員長 at August 15,2008 20:06
當然中華民國的法律體制要因為這個事件開始大始大亂鬥,我也樂觀其成就是了。像國務機要費也是一樣,那些解禁的機密乾脆就直接通通貼到網路上,或是編特別預算由各縣市政府印成冊一戶發一本來擴大內需,反正有些縣市政府早就在一戶一冊發東西了,他們應該很熟悉。

至於啥國家安全或是外交籌碼之類的,中華民國政府不關心,中華民國民眾也不關心,那還擔心個啥屁,貼出來就對了嘛,中華民國政府應得的。

另外還有一個要提的就是,又一家銀行臭掉了。我們可以要求該銀行提供一個介面查詢所有中華民國政客的金錢往來嗎?我之前一直強調台新銀的個資不能只給邱毅看,應該要配合政府採購法上網公開才是,畢竟是公共財嘛。
Posted by 一綱一本委員會 委員長 at August 15,2008 20:15
洪秀柱爆的料是否涉及檢調不法洩漏資訊
以及更多重量級政治人物的類似情況
隨著案情一路發展,只會越來越複雜
馬囧想轉移反馬的焦點,卻忘了扁手上知道的東西也不少
就算把他抓去關又如何?
靜觀其變吧,再過幾個月之後會是如何還難說呢!
Posted by 加蚋蕃 at August 15,2008 20:59
漢堡氣到想哭???



^^||| 性情中堡. 讚啦.

這真是可愛的漢堡.

來我的部落格, 看看我對愛與信任的詮釋吧 ^^

http://www.wretch.cc/blog/throughheart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15,2008 21:32
連戰漏報1億在美財產,監察院只罰10萬?
http://www.wretch.cc/blog/gladc/8281608

【聯合報╱記者何明國/台北報導】 2008.08.13 02:55 am

停擺三年半的監察院開始處理積案,昨天監院廉政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對財產申報不實者開出六張罰單,其中前副總統連戰因財產申報不實,被開出十萬元的罰單。

據了解,這個案子是連戰副總統任內財產申報,綠營檢舉連戰夫婦在美國有房子未申報,監院調查後確定屬實。連戰還可以提出申訴。

【2008/08/13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469631.shtml
Posted by liau at August 15,2008 21:39
我不同意漢堡兄的意見.

我不認為國務機要費有太大的問題.不論有無挪用做機密外交.陳水扁或許跟馬英九一樣,認為那筆錢可以拿來當作個人零用錢,隨便花用.這是歷史共業.如果馬英九可以辯稱無犯意,陳水扁這樣做又有何罪?我不認為需要泛道德化.

但是陳水扁吳淑珍在海外擁有鉅款的秘密帳戶,這又是另一回事,不管這麼多錢是從哪裡冒出來的.

固然媒體與藍營政客有意混淆事實真相,但是陳水扁卻辜負了支持者的信賴.他說所有的政治人物都造假申報--請問,造假是對的嗎?李登輝連戰宋楚瑜都如此又怎樣?你就可以這樣做嗎?如果法律有問題,無法遵守,就應該修法導正.我們可以想像藍營把持的立法院可能會不願改革而最後無法成功,但是至少我要求看到綠營必須顯示嘗試的企圖與努力.但是陳水扁主政時,他有試著這樣做嗎?當他身為台灣總統,同時擔任國家元首與執政黨主席時,卻不思改革,導正政治黑暗亂象.藍綠一起爛,一起混,這樣我還要你民進黨做什麼?

更何況,現在國民黨壟斷了台灣從中央到鄉鎮三級的政治權力與行政資源,卻一步步向中國傾斜靠攏,就要把台灣帶到危險的處境,而民進黨窮死了,缺乏資金資源,陳水扁個人卻透過四次選舉,累積了數億新台幣的金錢,還偷偷摸摸透過媳婦當人頭,匯往海外私人帳戶去.這真叫支持台灣的人情可以堪?當年支持陳水扁捐款讓他選舉的人,難道是無條件送錢給他隨便愛怎麼用就怎麼用嗎?難道不是因為認為選他,可以讓台灣人享有更自由更民主更公道與更多尊嚴的生活嗎?還是真有人送錢是投資,想要確保陳水扁當權時,可以有好處回饋?

所以即使陳水扁沒有違法洗錢,我還是對他很失望,很不滿,很不屑.我肯定與讚揚勇於改革任事讓台北市煥然一新的台北市長陳水扁.他是個好市長,我會永遠這樣說.但是八年執政,背棄勤政清廉愛鄉土的台灣主體意識的陳水扁總統,令人失望鄙棄.

但是對陳水扁失望,不表示對台灣失望,更不表示該對國民黨的錯誤路線的不滿噤聲.我們還是要堅定支持台灣主體意識,繼續改革社會,早日把台灣建設成一個真正民主進步公道繁榮的正常國家!
Posted by tetra at August 15,2008 22:00
同意樓上
漢堡大你也太可愛了
選舉盈餘怎麼會是陳水扁的錢呢?
況且還是匯到媳婦的海外密帳
現在是他自己出來認錯
並且知錯犯錯
我還肯定他幹麻
你也奴性太重了吧
Posted by 還我正常國家 at August 15,2008 22:20
先弄清楚到底政治獻金是公款還是私款?
如果是私款,就沒有不能匯出國外的問題,
有問題的將是申報不實,
跟申報所得稅不實是一樣的道理。
Posted by 心之水滴 at August 15,2008 22:21
謝謝版主的分析,從頭到尾就覺得是抄家滅門的清算,但心裏一團亂.有一個疑問,一連串的反扁事件可不可能是民進黨內神通外鬼?
Posted by lin.hoho at August 15,2008 22:25
陳前總統認錯的是『申報不實』,又不是公款貪污,
漢堡大大哪裡奴性重了?
Posted by 心之水滴 at August 15,2008 22:25
無論如何阿扁都要退黨了,就算他真沒洗錢,在道德上也已經被鬥臭了。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民進黨應該要好好思考下一步該怎麼走。
Posted by RLoxss at August 15,2008 22:39
漢堡大,
申報不實與貪污是兩回事,我相當認同。

不過,昨天我看到阿扁的記者會,我真的很傷心。我並沒有看其他任何的政論或新聞,只是看著他說他承認匯款到海外,我沒辦法像你這樣看待:那是阿扁的錢,他們要怎麼用都可以。
這件事,對我來說,就是信用破產,而且傷透了我的心~~
Posted by Rossi麻 at August 15,2008 22:44
挖靠,怎麼大家回應都比長的 ="=
沒關係,待我慢慢回.....

eau :
沒錯,點到重點了
本來就不該把什麼東西都二元對立起來
你可以討厭阿扁,但是討厭阿扁和阿扁有沒有貪污是兩回事
你可以喜歡國民黨,但是喜歡國民黨和喜歡蔣介石也是兩回事
事情沒有辦法一樁樁、一件件的梳理開來的話,我們不過是走回用民族主義或武裝革命的老路子而已。

jessie:
謝謝收看 ~~ :)

小樹蛙:
這個嘛
失望的時候情緒激動、憤怒
人之常情啦
冷靜一下,再看後續吧

茶葉蛋:
因為阿扁貪污所以830不上街?
唉.....真是糟糕啊

Taokara:
這個嘛
其實我一開始也很氣
不過大概是職業病的關係
自然就會去找其中的關鍵字來思考法律關係

allman:
阿扁可能沒有力量推動什麼立法
但是阿扁牽拖別人的用意明顯
要玩大家就來玩大的 XD

薰伯母:
這下給你等到了

Milch Kaffee:
我寫完不過是去吃了很庶民的義大利麵+甜不辣而已 ^^y

小李:
乾蝦乾蝦~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5,2008 22:49
當台派的理想政治人物
就是得有天使光圈,得是超凡入聖的人...

政治,如果是這麼乾淨這麼聖潔的東西就好了~
Posted by 小薰 at August 15,2008 22:55
我剛看完記者會時也是跟漢堡大同樣想法。
一時新仇加舊恨在今天下午台灣隊輸球後終究是大哭了!
臺灣人究竟要被惡搞到什麼地步啊!
Posted by Dora at August 15,2008 23:27
昨晚到現在,已經很多曾經堅定的支持阿扁的人都說了重話,也完全絕望
我覺得事情真的不像媒體所述的那樣
雖然到現在,阿扁的說法還是讓人難以輕易的信服
當大家都認為誰誰誰怎樣的時候
是否已經掉入一個被設限的框框??
真相是選擇題? 是非題? 還是申論題??
在這個是被媒體亂國的時代,現在也只能靠blogger 的力量,
讓每個人開始學會靠自己去判斷
哪些是值得我們去相信的?
Posted by tina at August 15,2008 23:44
委員長:
我怎麼覺得你也在激憤啊?

加蚋蕃:
嘿嘿
真希望阿扁手上還有什麼奧義沒使出來啊

Steven:
原來你也有個窩
不早講

liau:
唉呀~
阿扁這種竊國的賤民怎麼可以跟雍容華貴的連老爺相比呢

ESIR、tetra、還我正常國家:
我另文回覆三位的質問 :)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5,2008 23:51
他要推動立法當然是不可能(現在連選里長也不見得會上咧)XD
反正名聲已經夠臭了,就攪得更臭點,把國民黨的也拖下水最好...
立法的事讓別人去推
Posted by allman at August 15,2008 23:54
不管是公款私款
阿扁把錢匯出國我就不能接受
因為這落實泛藍一直以來說阿扁一家想烙跑的指控

這幾年下來阿扁一家被抹的烏漆媽黑
想全身而退是人之常情
但是一路踏進政治
阿扁一家就該有所體認
很悲哀的,阿扁就是跟台灣意識及支持力量綁在一起
有些事真的不能做阿.....
Posted by 黑手黨 at August 15,2008 23:56
陳前總統的話可能很多人都會打折了。

他沒有誠實地處理選舉經費問題,是很大的過失,無論有意或無意,不禁有很多問題都會產生,例如:誰捐了錢、和他的施政有沒有關係,而這都是很嚴肅的問題。
Posted by cstr at August 15,2008 23:57
我沒有說我沒激憤啊~~

不過讓我激動的是看到棒球之神顯靈這件事就是了。:p
蔣智賢應該是被棒球之神嚇到了! (認真(
Posted by 一綱一本委員會 委員長 at August 16,2008 00:14
這篇寫得好
Posted by a-hok-a at August 16,2008 00:30
至於阿扁的事情,我覺得他既然沒有在當總統了,他應該要可以用心的去處理這一切才是。我們也不太需要花太多時間去炮轟或是護航阿扁什麼,尤其是在資訊不完全的時候。

現在中華民國的執政團隊需要靠打扁來掩飾自己的無能,我們其他人說實在的並沒有這種需求,隨之起舞並沒有必要,宇宙自然有其運作的道理,就靜觀其變吧。
Posted by 一綱一本委員會 委員長 at August 16,2008 00:34
媒體說的當然不一定準, 但是就阿扁自己承認的來說好了: 他說選舉經費結餘申報不實是為了留給以後選舉支用
可是這麼多錢怎麼沒拿來幫謝長廷選總統? 有那些錢還怕國民黨廣告轟炸嗎?
民進黨窮到欠債募款的時候, 怎麼沒轉給民進黨解燃眉之急?
他說這些錢是選舉經費結餘, 我願意相信
只是這樣的解釋雖然澄清了貪污的部分, 卻是對長期以來的民進黨支持者最無情的背叛
Posted by Targus at August 16,2008 01:23
我真不知統媒在開心甚麼耶?
如果真像阿扁說的那是選舉剩餘款,那阿扁就沒貪污,那阿扁要把錢匯去哪又如何。
阿扁錯的是沒有誠實申報而已。
當然如果那真是A來的錢,那阿扁就關起來就好啦。
就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大家需要這麼痛苦難過嗎?
我從來都不會把阿扁或他們那ㄧ家作了甚麼錯事,跟台灣的未來與台灣意識或台灣獨立畫上等號。
再說人家阿扁有他自己的財務規劃好嗎。
再說阿扁可沒像連戰、李登輝以及國民黨前高官ㄧ樣,ㄧ輩子都有國家養喔。
人家阿扁可是只有幾年由國家養而已,想想阿扁才幾歲,吳淑珍又殘障需要用的錢也很大,阿扁夫妻不為自己打算打算嗎。
當然這前提必須是那些錢不是貪來的。

再說阿扁幹麻要把錢拿出來給謝長廷選舉啊?
阿扁選舉時謝長廷有把錢拿出來資助阿扁嗎?
而且阿扁也捐了不少錢給黨或個別候選人啊。
人本來就要為自己打算吧。
只要阿扁海外這筆錢不是貪來的我無所謂啦。
人家馬桶還有美國綠卡,甚至連女兒都還是美國人,台灣人也都接受啊。

只是錢放國外而已有那麼嚴重嗎?
而大家在痛批阿扁的同時,應該要大力要求國民黨馬上通過嚴格的陽光法案吧。
國民黨不通過就是心虛。
阿扁既然都已經說他接受司法見調查,那就讓司法去調查,讓阿扁自己去為自己辯護。
台灣人此時該做的不是只是跟著痛批阿扁,而是也要懂得[反守為攻、借力使力]讓國民黨因為阿扁此ㄧ事件承受莫大[陽光法案必通過]的壓力啊。
死了阿扁,也要把國民黨拉下水,我才甘願。
換句話說泛藍因為此一事件把阿扁打死,但卻換來[嚴格的陽光法案]阿扁也算做了一件好事啦。
對台灣來說也是好事ㄧ件囉。
Posted by 孟芬 at August 16,2008 04:56
漢堡大大
難道偶棉台派就要一直受到中國黨的凌遲與羞辱嘛
無時無刻不受到腦殘藍丁的鳥氣
真正支持台灣的某些不敢表態的人
何時才能真的有勇氣站出來,
大聲的說出
我就是支持台灣,怎樣

天佑台灣
Posted by Justice at August 16,2008 08:58
allman:
看他開記者會扯這麼多人
說不定真有這樣的意思

黑手黨 :
我倒是沒要求那麼多
阿扁要留在台灣當烈士
吳淑珍反正也命不長久
也就罷了
若台灣真的被支那佔據
阿扁的下一代或下下代沒有不能跑路的理由

cstr :
ㄟ.....這種事情,其實任何人執政的時候都該注意
和現在的事件沒有直接關係

a-hok-a:
謝謝收看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6,2008 09:06
為了選舉支用而暗藏的結餘, 不拿來幫自己人選舉, 要留著幹什麼?
還是阿扁不把謝蘇當成"自己人", 只有新系人馬才是"自己人"?
當初慷慨捐款的人, 多半是把本土派的理想"信託"在阿扁身上, 而不是只因為阿扁這個人才捐的
支持者的心血被拿來當阿扁維繫嫡系勢力的彈藥, 不是背叛是什麼?
Posted by Targus at August 16,2008 09:11
lin.hoho:
你要說民進黨內當然不是不可能
民進黨內出敗類也不是一次兩次的事情了 XD
不過更有可能的
是政府機關內雖然民進黨執政八年卻還一直效忠國民黨執政而不是效忠國家的公務員吧
(我猜的啦)

RLoxss :
阿扁早就被鬥臭啦
非始於今日
阿扁下台也是早可預見
至於民進黨要怎麼走........
說真的,以民進黨的決策模式來看
要產生出長期(至少十年)穩定的路線
並不是那麼簡單
像台聯或親民黨那樣唯一人馬首是瞻的政黨在這種問題上就比較佔便宜....... o_O||

Rossi麻:
這就是我的重點了
「匯款到海外」是一個中性的事實
好壞要看他的目的
可能是去從事秘密邦交
可能是去支付遊說團費用
可能是去請傭兵在中國製造恐怖活動
可能是去利息高的國家生息
可能是去請岸和田博士開發秘密武器
可能是純粹準備跑路
僅僅靠「匯款到國外」這個事實
並不能得到任何評斷

小薰:
這大概是反貪腐、反特權、反國民黨起家的民進黨的支持者的宿命吧.........
(好多的的句子喔)

Dora:
秀秀ㄋㄟ
哭完了
大家還是要作伴堅強走下去

tina:
怎麼檢驗很難講清楚
我個人應該算是長期遇到澎風水雞就抓來台看看職業病
但是我想對台派的支持者而言
都會對媒體有所戒心
像蚯液那種爆料十件有九件半不實的人
像那些三天兩頭在造假的媒體
既然正確率那麼低
那麼只要簡單的不相信他們
就可以得到大致正確的結果
若因為只是阿扁就失去了這樣的戒心
恐怕是不太健康的^^



啊.........到底誰的還沒回到
我已經頭昏了 ...........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6,2008 09:25
孟芬

不知道統媒高興甚麼?
可以重操打扁的舊業,怎麼不令人愉快阿
Posted by 黑手黨 at August 16,2008 10:42
這是台版的1001夜吧
為了阿扁可以連演這麼多年~~
Posted by Sutekh at August 16,2008 11:38
漢堡大有到morning解結那裡去留言嗎?很不像這篇的口氣ㄋㄟ......
Posted by 小樹蛙 at August 16,2008 11:54
車輪黨和飯桶媒體這幾年來就像是處心積慮,費盡心思搭了一座陳水扁擂臺,然後訂下牠們預設好的比賽規則:想要上擂臺辯論比賽,就先得承認,阿扁貪腐貪污無恥,把民進黨搞爛,把台灣派給玩死。

結果,幾乎所有丁丁呆完人,甚至是淺綠一直到深綠的支持者,或者是堅硬鐵桿的台灣派,都在這樣的遊戲規則下論戰。幾次選戰失敗後,有些人突然發覺這是因為陳水扁擂臺場地不好的緣故,就情緒激昂的請民進黨大義滅親切割陳水扁,這樣就可以讓民進黨打贏選戰,救台灣。

然後呢?車輪黨和飯桶媒體一敲比賽鐘,他們又不自覺的跑上去陳水扁擂臺比賽。也不管規則是不是公平合法合理,有沒有主場優勢,一上去就開始怨嘆,然後用對手的招式來自殘,而且還不停的自怨自艾。

要被玩多少次才會清醒啊?
Posted by ESIR at August 16,2008 13:05
昨天才去台北貪腐回來,
看到大家的文章都好激動,有點不著頭緒...
財產申報不實的罪
跟我領薪水不繳稅的罪應該歸屬同類吧~XD
只是他的錢大條到讓人有點...嫉妒?
覺得看新聞就發文的台派好像都有點衝動...
有這麼嚴重嗎?:P

我還是挺阿扁的,只是單就他個人部分,
反正本來就不很喜歡民進黨一些動作,
跟他們切割也好~
Posted by Sarran at August 16,2008 14:28
我也贊成阿扁的下一代或下下代絕對有自己的自由

不管這筆錢有甚麼用途
要就光明正大
用這種方式,只是讓後勤跟裝備都不足的台派,與兵強馬壯的對手進行消耗戰罷了
Posted by 黑手黨 at August 16,2008 14:46
台灣, 竟然沒有台灣人容身之處?

哈哈哈哈哈...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16,2008 16:10
我覺得這是該把建國的東西拿出來的時候

830主題是: 台灣, 是台灣人的故鄉!!! 建立台灣國, 拒絕再叫中華國!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16,2008 16:13
1.The nature of this incident

1.Some overseas bank accounts have been frozen because the account holder (黃睿靚) has failed to adequately explain the particulars of the fund according to Swiss banking law.

1.Swiss banking law specifies that a bank can request information from the account holder regarding:

1.The beneficial owner of the fund, if different from the account holder

2.The source of the fund

3.The purpose of the fund

2.The amount of fund being frozen is huge.

3.The Swiss have already launched their own investigations, and is aware of the fact that 陳致中夫婦 are also being investigated by Taiwanese.

4.As of this moment, it is impossible for Swiss to unfreeze the fund.

1.The Swiss law requires the fund to be confiscated if the fund is gained from criminal activities. The determination of criminal activities can be made by an overseas court.

2.Therefore, the Swiss needs to wait for the result (prosecution or the lack of) from the Taiwanese before the fund can be released. This is why the Swiss is required by their law to seek the criminal determination from the Taiwanese.

3.As a matter of the banking law, the Swiss will also require 黃睿靚 to provide information regarding the fund.

1.Failure to do so will prevent the fund from being unfrozen, and may lead to prosecution of 黃睿靚 by the Swiss (frustrating the identification of the origin)

1.In particular, falsifying or refusing to reveal the beneficial owner of the fund is a prosecutable crime in Swiss. More on this will be discussed below.

2.Because of the ongoing investigation by the Taiwanese, some of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黃睿靚 to the Swiss may be passed on to the Taiwanese as they depend on the latter to verify this information.

2.Regarding 陳水扁昨天發表五點聲明

1.The text references here is reported as:
扁家爆9.3億瑞士洗錢
聯合 更新日期:"2008/08/15 08:00" 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and is quoted in bigburger's blog.

2.陳水扁's statement mostly refer to the unused portion of the election fund (選舉剩餘款).

1.He did not say whether, or how much fraction thereof, the fund being frozen by Swiss came from the unused election fund.

2.If it turns out that a fraction of the frozen fund came from other means, then those sources have to be investigated by the Taiwanese and the official results presented to the Swiss before the Swiss can decide on the fate of the fund.

3.He alludes to that 二、他不接觸選舉經費,如有剩餘,都由吳淑珍掌管

1.It is not immediately apparent whether or not the fund is wholly owned by Wu Shu-chen. That is, he did not make it clear whether he or Wu consider the fund to be their personal asset.

1.He alludes to possible uses for the fund after his presidential term finishes.

2.He did not say whether the fund belongs to him or his family member, the Taiwanese government, the 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 or to yet another legal entity.

3.This touches on the issue of criminal intent in embezzlement. More on this will be discussed later.

2.If, in the case that Chen makes the very same statement to the Taiwanese investigation, this provides a convenient way for Swiss to decide whether there are sufficient grounds to continue freezing the fund.

1.Apparently, Wu Shu-chen is the beneficial owner of the fund.

2.If 黃睿靚 had failed to disclose Wu's identity to the Swiss, 黃睿靚 has already broken Swiss law and the fund will remain frozen pending the Taiwanese investigation and prosecution. Meanwhile 黃睿靚 will have to face her own investigation by the Swiss.

3.Reasons for investigation and the scope / limits of investigative power.

1.The Taiwanese investigation has been going on for a while, and will apparently continue.

2.Even without the ongoing Taiwanese investigation, the request from Swiss is already sufficient grounds for starting an investigation. The investigation will carry on until 黃睿靚 can provide adequate information on the beneficial owner, the source and the purpose of the fund, which must then be verified by the Taiwanese.

3.If the Taiwanese has learned from the ongoing investigation that 黃睿靚 or the frozen fund may be related to other “cases”, then it is up to them to decide how to allocate their investigation efforts.

4.The possibility of embezzlement, and proving / disproving the criminal intent

1.Here, I just list out some possibilities. There is no information available.

1.If the legal beneficial owner of the fund is 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

1.Question 1: has he shown any intent to pass on the fund to the next chairman of the Party after he steps down?

1.If so, as soon as he steps down from the Party's chairman position, he should pass on all the necessary authorizations of the bank account to the next chairman, so that the new chairman can use this fund.

2.Question 2: has he disclosed the existence of the fund and the bank account to any other high level officials in the Party?

3.Question 3: has he, in the past, shown any intent in retaining access to the fund after he steps down as the chairman?

5.The lack of professionalism in Taiwanese investigation.

1.Leaking information to media (contrast with Swiss response)

2.Not respecting privacy

3.Leaking information which could obstruct further investigation

4.The Taiwanese media is all too happy to help spread the leaked information (contrast this with the Associated Press article – it does not mention the sensitive part of the Swiss request)

6.The track record of Taiwanese Judicial department.

1.Why there is reason to be suspicious?

1.謝清志案

(sorry, I can't type Chinese, and I wrote this on MS Word and couldn't keep the formatting)
Posted by i am not a lawyer at August 16,2008 16:58
所以 i am not a lawyer 兄的重點是「還我偵查不公開」?
(分項討論要分層級的話,大標可以用abc或ABC 這樣就不會搞混。)
Posted by mt at August 16,2008 18:07
>可能是去從事秘密邦交
>可能是去支付遊說團費用
>可能是去請傭兵在中國製造恐怖活動
>可能是去利息高的國家生息
>可能是去請岸和田博士開發秘密武器
>可能是純粹準備跑路

漢堡,你這個扁迷,還是替扁賊找藉口
你怎麼不說這筆錢有可能被...
跟孫中山一樣拿去外國找女人,睡朋友的女兒
跟蔣中正一樣拿去外國和同學共睡女人,幫人養小孩
跟宋楚瑜一樣買了五棟豪宅
跟馬英九一樣全家人趕辦綠卡
Posted by sys at August 16,2008 20:14
以我個人對政治人物的定位..
"公僕"

所以我也不會當任何政客的粉絲!

我不當藍或綠,我只是堅決要走台灣本土!

國民黨長期的愚民~專制~貪污~硬ㄠ~霸道~威權~
更可怕的是頃向中國,馬上就賣台!
這種濫黨只會替台灣帶來災禍!

對於民進黨...以公僕視之!
該罵該打該如何處理就處理!

台灣能要有未來....
消滅掉國民黨,清算那些黨國權貴,掀開歷史真相!
再來不管是反對黨跟執政黨都要有台灣意識,都為台派本土政黨!

這樣我們才能成為一個正常化國家!

至於阿扁,一介卸任的公僕罷了.
查有實據,依法有據,該關該斃掉就去做!
(只是現在在炒作,一定有特殊動機!)

不過在辦阿扁的同時,不管藍綠的現任或卸任的"官"~
都要翻來查一查,不然叫啥公理正義!

相對於阿扁,我對於連敗那B央的百億家產還比較度爛!

那隻方魚全身名牌,穿金戴銀....."雍容華貴"
那隻神豬開千萬名車泡三流演員..."大方氣派"
這就是台灣的姬芭媒體塑造的!

三代公務員身家百億叫做"貴族"
三級貧戶有錢一定是"貪腐"
難道這就是台灣的價值觀嗎?
不管是誰,只要財產來源不明,都要辦!

因扁事件830取消上街~那就算了!
中心思想搞不清楚,簡單的就中了藍蛆的計!

830活動又關阿扁啥事?

830是因為那箇廢人不到百日搞的物價齊飛,坑殺百姓,光明正大拿一千多億假借名目大舉貪污圖利藍丁!
加上種種的親中賣台舉動!
大家才要走上街頭發聲!

就算把阿扁斃了,難道物價會回檔~股市會大漲~台灣能正名建國!

醒醒吧~
Posted by Robin at August 16,2008 23:25
漢堡大你好
我是這漢堡軟的吃忠實的潛水客
近日頗煩悶,看了漢堡大的文章頗有解悶功效
可否讓我轉載這篇文章?

(悶啊....)
Posted by 蘇光光 at August 17,2008 00:47
沒有誤會那來的政治,
問題是在於能不能像當今聖主,
將誤會轉為票源而不是傷害,
七月半,看到中華台北隊和阿扁就只有這樣而已...
包包起來啦,賣DA嚇系嚇景...
Posted by che_35 at August 17,2008 01:10
瑞士司法部的檢舉阿扁洗錢的信函在哪裡?
請公佈出來,
讓社會公評,
外交部或検調單位口口聲聲說有瑞士司法單位的信函,
公佈出來會很難嗎?
Posted by 心之水滴 at August 17,2008 04:02
選舉經費結餘【不等於】國務機要費,
兩者名詞完全沒有共通點,
和【馬先生的特別費 = 公款洗錢成私款的大小水庫】不一樣,
不知道為何有部分媒體一直把這兩件事混為一談?
Posted by 心之水滴 at August 17,2008 04:05
你怎麼不說這筆錢有可能被...
跟孫中山一樣拿去外國找女人,睡朋友的女兒
跟蔣中正一樣拿去外國和同學共睡女人,幫人養小孩
跟宋楚瑜一樣買了五棟豪宅
跟馬英九一樣全家人趕辦綠卡
-----------笑
話人家的部落閣要不要這麼寫是人家的事,你也管太多了吧。
你這麼質疑,不會回自己的部落閣去寫喔。
再說人家是不是扁迷,要不要幫阿扁說話又礙到你哪裡啦?
看不順眼可以滾啊。
事實上如果阿扁真像宋楚瑜、連戰ㄧ樣拿去買5棟豪宅和13億的豪宅,那阿扁今天就沒事囉。
而阿扁是不是也跟馬桶一樣趕辦綠卡,去查不就知道了嗎?
再說阿扁已經卸任了,他要不要辦綠卡,那就是他個人的事了。
卸任的官員與元首擁有雙重國籍,可是不犯法的喔。
再說啦現任總統全家都是美國人台灣絕大多數的人都無所謂,都能接受了,那卸任元首ㄧ家去辦綠卡又有甚麼不能接受的呢。
Posted by 孟芬 at August 17,2008 04:29
心之水滴:
我猜是真的有瑞士司法部來的函,但卻不是瑞士司法部[主動]調查扁ㄧ家,而是台灣有人去查阿扁ㄧ家的帳戶,於是瑞士發現真的有筆大錢,於是發回函給台灣外交部說要求協助調查。
那麼是誰去要瑞士司法部調查阿扁的呢?
嗯~答案很明顯了不是嗎?
而且我更大膽預測策劃這計畫的人,本來想等到明年選舉時拿出來再次痛打民進黨,但是千算萬算卻算不到才以7百多萬票贏得總統選舉的馬桶,會在短短2個月內這麼故人怨,並且民調掉到27%,甚至人民還打算在8月30日上街嗆馬,眼看馬桶就要死的很慘了,於是沒辦法了,只能拿出阿扁海外有帳戶這件事了。
如果我以上的猜測事對的,那我只能說其實最悲哀的還不是阿扁,而是馬桶啦。
阿扁好歹已經卸任了。
不管阿扁的未來會怎樣,阿扁都已經是屬於平民的身分了。
可是馬桶才短短2個多月的執政時間,就要拿出[終極武器]來對付阿扁,真是有悲哀的。
Posted by 孟芬 at August 17,2008 04:54
最安全的地方也就是最危險的地方

台灣法律的空白造就了很多歷史共業
可一踏入國境就要遵守法律
來美帝辦事也得高明一點

偽造文書,通過第三者轉移資金以逃避審查,本身已是嚴重罪行
對米國和瑞士而言,資金的來源和合法性也許是枝節而不是重點
後者只能靠台灣司法機關努力調查
如果調查不力,台灣司法機關蓋了印,
瑞士政府也得照單全收

拿到綠卡有一個好處
在米國坐牢肯定要舒服一點
起碼不會遇上犯賤的獄長
希望他堅強面對,不要跑到食人國往生去

阿扁的記者會幫倒忙了
原本瑞士的司法請求是保密的,對象只限於陳致中夫婦。
阿扁這樣一說,吳淑珍才是資金所有人,把自己老婆也拖下水,
也等於間接定了兒媳的罪

但是台檢就是爛的可以
自己審不了,把密證都揚出來,讓霉體跟腦殘公審
管它是弊案還是冤案
謝清志案就像是台灣的李文和

言多必失,建議阿扁找律師幫忙
或許他已經有四大皆空的感覺
可以到慈濟做志工
Posted by 我不是律師 at August 17,2008 05:41
新聞說獨派有可能把嗆馬變嗆扁。
哇!請獨派講清楚那天是嗆馬?還是嗆扁喔?
因為是嗆馬我才去,如果是嗆扁,那很抱歉,你們自己去跟國民黨玩吧。
覺得獨派也真是夠了。
阿扁海外有帳戶ㄧ事,有這麼難以接受嗎?[我是真的覺得還好耶]
還摔扁娃公仔勒。
怎麼這麼幼稚啊。
人家泛藍現在正[嗑著瓜子喝著茶]享受你們痛苦、絕望摔扁公仔的樣子呢。
爭氣點吧。勇敢點吧。
憤怒是成不了大事的。
現在難道不是逼迫國民黨通過陽光法案,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時候嗎?
這麼好逼迫國民黨的時間點不去把握,只會生氣有啥屁用啊。
難怪台灣人永遠被國民黨壓著打,真是笨死了。
Posted by 孟芬 at August 17,2008 06:37
阿扁如果死不承認,不認錯,不說,又有ㄧ大堆泛綠的人士逼迫阿扁要認錯說清楚。
認不認錯,承不承認錯誤,都會被人罵。
當然最好是不要做就不會人罵啦。
但是事以至此除了承認道歉、交代清楚、還能怎樣呢。
所以我請大家冷靜吧。
就請先調查清楚再說也來得及。
當初爆發國務機要時不也有ㄧ堆泛綠支持者感到震驚、痛心,出來痛批ㄧ頓,結果勒?甚麼都沒查到不是嗎?
泛綠怎麼這麼容易被驚嚇啊。
這樣還想跟人家搞流血政變推翻國民黨跟中國大打ㄧ架勒,這些輕易被洗腦,被煽動的台灣人,你還是乖乖的被比民進黨貪污腐敗幾百萬倍的國民黨統治,或者乖乖被中國統一吧。
Posted by 孟芬 at August 17,2008 06:47
有ㄧ件事我ㄧ直不明白,為啥ㄚ扁把錢留在自己身邊會這麼令大家憤怒啊?
民進黨的財務拮据,難道只是阿扁的責任嗎?
蔡英文很有錢,她現在身為黨主席更應該拿出自己的錢幫民進黨度過財務難關不是嗎?[想問的是她有嗎?]
而上次參選台北縣長選舉的羅文嘉選舉補助款或選民捐的錢,難道都捐給黨了嗎?
羅文嘉不也把補助款留在自己身邊帶去美國使用。
我相信民進黨的政治人物有錢的應該很多,我相信他們也都有出出力,但我怎麼沒看到他們把錢全捐出來啊。
或許他們跟阿扁不ㄧ樣沒把錢匯往國外,但難道在國內不拿出來,就比阿扁清高嗎?
我姐也買過阿扁的東西,但她才沒那麼幼稚,把它拿出來摔勒。
我爸以前對民進黨也是都捐錢[現在沒捐是因為自己都欠人捐了],但我也沒看到他對此事有多氣憤啊。
阿扁一直是個不甘寂寞的人,他也一定還是想參予政治延續自己的政治勢力,他一定會培養栽培他看上的人選,或許他存在海外的錢,在選舉時也是會拿出來資助他想栽培的人啊。
現在就說他要拿來享受,會不會太早了啊。
Posted by 孟芬 at August 17,2008 06:59
to孟芬:
即使扁珍確實把錢用於漢堡大寫的用途
那些恨他不死的人還是不信恆不信
不如提醒他們
專在國外幹見不得人的事可是某黨的專利
Posted by sys at August 17,2008 13:00
其實這背後運作的邏輯一直都是一樣,阿扁好清名也愛錢,但是運作、公關技巧都很差。中國黨八年下來的進步大概是更強調公關戰、更拉攏親中媒體與親國民黨媒體、堅持每周主打一人物。

但是仔細看一下,如同委員長講的,為啥這些中國黨立委就是如此神通廣大,這裡恐怕不是可以直接得知,我們看得到的都是表面的莖葉花,根都不知道伸到哪兒去了,光是看台新就知道了。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7,2008 13:40
Targus:
>>支持者的心血被拿來當阿扁維繫嫡系勢力的彈藥, 不是背叛是什麼?

拿出證據來。

就算是真的好了,阿扁的嫡系就不是民進黨嗎?
有嫡系就該死的話,幾大天王的嫡系哪一支比較大?
不要激憤起來什麼話都輕易的說出口
證據拿出來在說


Sutekh:
所以我說阿扁跟史達林格勒一樣啊
過去阿扁是總統,自然是攻防的焦點所在
現在他已經下野,竟然還有人為了這件事情要和民進黨切割............

小樹蛙:
那個確實是我沒錯 :p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7,2008 13:51
嗯,看到大大回應網友的話
有感而發
在跟藍營支持者交手的過程中
發現他們很容易就亂扣帽子,甚至是隨意指控
證據呢?????講話真的要有憑有據
不是因為在網路上就可以隨便說說
Posted by Justice at August 17,2008 14:06
一群蠢蛋傻瓜啦。民進黨的一群小丑,還有一些什麼大老,還有一些被洗腦而不自知還自以為綠的很清醒的呆完人,現在落井下石,翻臉切割不認人....

要是最後查明確實是漏報的私人款項,與政府公款無關,也與民進黨的黨務費用無關,要是我是阿扁,日後我一定會要民進黨低聲下氣的來跟我募款,我覺得高興才捐款。
Posted by ESIR at August 17,2008 14:12
ESIR:
這就是一開頭eau提過的二元對立的問題
為什麼一定是台灣主體意識一定要等於清廉+有能+道德高尚?
為什麼其中少了一點,就不能談台灣主體意識?
為什麼人家說阿扁貪污,你沒辦法反駁,就必須吃下來才能談台灣主體意識?
在敵人設定好的戰場作戰,難怪處處受制
影響所及,當阿扁意圖開闢新戰場的時候
台派還在跟著敵人設定的戰場..........

Sarran:
切割喔.....
阿扁當總統的時候
明明切不掉一堆人喊著要切
阿扁下野之後
不用切也會切掉的一堆人還放不下喊著要切

隨便啦

黑手黨:
要是有些事情就是沒辦法光明正大怎麼辦?
譬如說
資助東土耳其斯坦獨立組織? XD
(隨便亂講的,但也不是絕對不可能)

Steven:
只要台灣是支那的
或者台灣人滿腦子的支那泛道德假清高思想
台灣就沒有台灣人容身之處

sys :
對啊
明辨秋毫,不見薪輿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7,2008 14:17
Robin:
有人為了阿扁
甘願830不上街
甘願不再支持民進黨
甘願去當支那奴
隨便他們去吧
乾脆請他們現在就搬去支那住好了
省得在台灣多痛苦幾年才變成支那奴

蘇光光:
謝謝收看
我寫的東西一向隨人轉貼
請隨意 :)

老魔頭:
真的要切一切也無所謂
就把阿扁當成過去式
不用在為他煩心
就怕那些說要切的人
正是最放不下的人勒

心之水滴:
因為阿扁該死 XD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7,2008 14:30
孟芬:
別傻了
中國黨只是要殺阿扁洩憤而已
才不會推什麼陽光法案勒
真的要誠心反貪腐
中國黨自己先把黨產捐出來再說

>>話人家的部落閣要不要這麼寫是人家的事,你也管太多了吧。

sys是老朋友了,他在說反話啦 XD

>>我猜是真的有瑞士司法部來的函....

這一點我覺得是整件事情最疑雲重重的部分。完全違反我們對銀行業的理解和以往我們在尋求他國司法共助時的處境
我不知道事實是什麼,但可以看出事情的開端並不單純

嗆馬變成嗆扁
應該是假新聞
不過
>>難怪台灣人永遠被國民黨壓著打,真是笨死了。
不能同意更多.......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7,2008 15:02
哇~~好熱鬧!來這裡晃晃會不會我的知名度也提升啊?!
Posted by Milch Kaffee at August 17,2008 15:07
怎麼都對著人打,沒人想要對著制度打啊?

現在群情激憤中,
如果想要撤消像國務機要費,市長特別費的這種制度,
不曉得會不會比立法院推行陽光法案更容易些?
(我是覺得陽光法案真的很難推,因為影響的政客太多)
像這種行政上便宜行事的制度,
有沒有機會在藍營首長們自以為高道德立場時給騙一騙掉?

該想個辦法來順這個勢來改變制度~?

(我法律觀念不好,若有誤解還請指教~)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August 17,2008 15:37
果真要沉積個幾天 
才能好好離清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題外話:
現在看來當年阿扁的不關媒體的宣言
算是英明
這算是我最近幾個月馬上台後的一種體悟
Posted by 浮雲 at August 17,2008 15:46
浮雲:

阿扁不關媒體我不覺得是件英明的事。媒體也是有分,有沒有出版法的情況下,只要是平面媒體都不應該去管理(當然18禁出版品也是一樣,兒少法不應該大到管到內容去)。

但是廣電三法就不一樣了,廣播電視並非是我們廣義上的言論自由,它還同時是個大型公司經營與國家安全,還有國家資源分配的問題。

雖然有線電視一直被認為是私人服務而不是公眾資源,但是在台灣有線電視普及率高居世界頂端的時候,只把有線電視當有線電視就太簡化問題了,要不就是要有更完整的管理,要不就是完全放手。當初對TVBS發動攻勢,沒有把頭砍下來,還讓它全身而退是個錯誤。不過現在都可以開放全中資企業了,我們再看看廣電三法如何大開方便之門。

現在中國企業能來的早就透過第三地註冊來台,一堆快遞/貨運/法運業者早就在台生根,聯想轉換成荷蘭商。開放只是解套中的一部份,台灣一直向世界開放。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7,2008 16:22
突然發現,阿九應該要努力想辦法讓鳳台與中國台落地,當真正的親共/共產黨媒體落地了,我們看看這些所謂黨政關係良好的侍從公司如何自處,裝的假的親近的,總是比不過正牌的。阿九加油,快點讓台灣媒體環境自由化,台灣不能再銷國,沒有國際觀了。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7,2008 16:25
第ー次留言
看了這篇文章
只有ー句話
Posted by 小川媽媽 at August 17,2008 16:36
不好意思,寫得太囉唆!

在獨裁時代,
一個極度不公的環境之下,
弱勢的一方只能訴諸高道德,
要是情勢仍無法緩和,
便會激起報復形式的恐怖攻擊活動。

在黨國勢力不如以往的現在,
在一個相對不公平競爭的場域裡,
遊戲規則大規模且明顯偏向強勢的一方,
弱勢一方能倚靠的除了原本的實力之外,
剩下靠的就是縮小強勢者在不公平競爭下的差距。

比如說,來源不明的金錢在選戰中的運用。
強勢一方是全球政黨中的首富,
在黨國長期掌控下,
政治獻金更是不虞匱乏地任其運用。
弱勢一方自然對金錢的使用上相對保守,
而政治獻金成為選舉結餘款後,
不管將來怎麼使用,
以高道德來檢視,
不為人所詬病是不可能的。
例如有人捐助政治人物個人,
只許用於與受贈者有關的選舉事務(含選民服務支出);
有的不接受轉贈給政黨,有的不希望轉贈給其他政治人物。
因為捐贈政治獻金的各種理由、限制都有,不一而足。

而現在,要求弱勢一方完全依實力應戰,
才能符合原本黨外時的高道德訴求,
那陳水扁根本無法在市長、總統選舉中出線。
因為連遊走法律灰色地帶都不被允許,
更遑論當時連政治獻金法都沒有,
連可能違法的問題都不存在。
但強勢一方運用自如來極大化本身的金錢優勢,
而弱勢一方居然連相對上較合乎常理地使用,
仍遭受強烈的非議,
甚而動輒以道德無限上綱作出苛刻不合常理的要求。

被黨國標榜的儒家思想受封建皇權影響,
所闡述:權力與道德高度正相關的價值體系。
傳授這套思想體系給被統治者的黨國追隨者,
卻不會如此要求傳承黨國的政客們;
反倒是弱勢的一方以此強力制約反黨國的政客。
高唱德大於才者、德高權重的道德至上論,
真的約制得了位高權重的黨國維繫者嗎?
道德強力制約的有效性只會應驗在反黨國的政客身上,
且在藍綠皆曰可殺的情況下存在。
那麼不公平的道德制約強制手段,
就會造成反向淘汰的結果。
那還不如訴諸法治來得相對公平一些,
儘管黨國對檢警調院等司法相關體系的影響仍令人不平。
若高道德能公平得制約所有檯面上的政治人物,也就罷了,
不然的話,依法論法回歸法治面才能讓競爭回到較為公平的環境,
減少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若人民的高道德要求與現實社會脫節,
即會造成扭曲與造假的結果,
光是對政治人物在政治獻金運用方式超越法律的嚴苛要求,
就對整體社會的良性發展不利而產生反向淘汰的後果,
更何況美國把禁酒令寫在憲法裡所造成對社會的傷害。
Posted by maple at August 17,2008 16:50
eau桑:
您說的都是事實
您的顧慮也是我的顧慮
英明這詞用的不對~ :)

只是在一個很淺層的思考 中 他的不關多少讓大家開始認識(普通大眾)現在 馬先生/阿扁/所有政治人物的所做所為是可被全國人民評論/分析/覺醒?

雖說 阿貶這事又讓台灣人又學到一課... 這方式 還真是猛烈的一道藥。
Posted by 浮雲 at August 17,2008 18:00
漢堡

我只能說,阿扁一家實在都不太聰明
這樣的腦袋,實在不像有那種企圖顛覆中國政權的本事

不如說要在未來成立資助台獨活動的基金還比較有說服力
Posted by 黑手黨 at August 17,2008 22:38
等你的新文章啊,大腸都沒動靜...
Posted by yoren at August 17,2008 23:11
to 孟芬
完全接受你的說法,給你尊敬.
Posted by lin.hoho at August 18,2008 00:40
看來所有存放在總統府的賬目都已經銷毀了
如今陳前總統可以光明正大解釋清楚
所有的密賬/存款都是政治獻金
為了保障捐款人/企業免受政治上的秋後算帳
每次選舉過後都會把捐款賬目銷毀
餘額可以隨時交還民進黨
這些金錢都是二千三百萬人的心血
如果能解凍,用在台灣本土工作,那就夠了
不要再糾纏下去

另外,陳致中夫婦也應盡快回國,不要隨意出國,要不然真的有可能在國外坐牢
而且要說服瑞士和美國FBI不要插手

各位千萬不要氣餒,這只能怪制度不完善
就是在美國也有 Monica Goodling 和 Ted Stevens 之流

bigburger:
>> 真的要誠心反貪腐
>> 中國黨自己先把黨產捐出來再說
衷心支持

>>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同樣衷心支持

還有,請各位不要再誣衊瑞士的司法制度
瑞士政府不會主動過問
但是銀行有責任詳查客戶的狀況
而且會就客戶的金融作業提出法律意見
好比美國律師的 attorney client privilege
客戶如果不信任銀行,可以隨時出走
如果客戶不肯跟銀行合作,銀行才會轉介司法部

瑞士法例也列明銀行必須跟進的情況:
客戶是外國政要或其直系親屬
客戶正受外國司法機構調查
賬戶長期閒置,然後突然有大筆金額在數天內匯入匯出
諸如此類

即使跟進了,瑞士政府也不會主動向銀行索要資料,也不容許外國司法機關過問

為甚麼黃睿靚沒向銀行交代清楚呢?
說穿了就是不明白瑞士的遊戲規則
Posted by 我不是律師 at August 18,2008 06:59
吳淑珍實在是台灣之母。同時也是全台灣最棒的投資經理/理財顧問(100%命中率)。
因為身兼兩職所以心力交粹。
陳致中夫婦是無辜的。他們都是台灣之母聽話的好孩子。
陳前總統也是無辜的。他並不知情。
台灣之母也是無辜的。她只是按著母親的本性行事。不會把錢留給外人。
資金出國,只能怪台灣的投資環境實在太爛。
愛台灣的人有福了,他們的投資捐款已經為他們賺得豐厚的回報。
現在是時候連本帶利歸還。
Posted by 我不是律師 at August 18,2008 09:47
那筆錢就算阿扁知道也不能捐給民進黨, 那是違法的. 謝謝.
Posted by 路人甲 at August 18,2008 10:43
感想1.
"民進黨之敗很大一部份就是少在不會作這種表面功夫,阿扁現在還學不會。"

會這樣寫那就代表這篇文章作者已經失去理性以及判斷力
終究淪為廢文一篇


感想2.
"一件大家都這麼做而不是很重要的錯事,阿扁率先道歉,應該值得小小的肯定吧?"

阿扁認錯是因為要轉移貪汙焦點, 已減輕刑責, 因為若"只是侵占"選舉剩餘款, 刑責較輕, 若是"貪汙", 刑責相對重很多, 所以道歉還肯定?? 妳瘋了嗎?


長久以來很多事情都歷歷在目,很多很清楚明白的事情都因為"愛台灣"而一再的被操弄

此篇文章的作者, 我只能說, 若你連某人貪腐, 都要扯到"其他人不野一樣" 那就沒得談了, 因為這樣國家會進步才有鬼.

在此, 跟我要跟挺阿扁挺到今年的電視名嘴說: 你們可以回家了,因為你們連一般民眾的判斷力都沒有, 居然可以在電視上自稱名嘴, 笑死人, 還好我只被你們騙4年!!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1:48
樓上的,

你哪國人?哪個國家有你這種人會進步?片肖ㄟ。
Posted by Ciel at August 18,2008 13:05
如果能走馬英九模式"全國首長也一樣"從特支費風暴脫困
我想阿扁會很快樂
Posted by 超齡の民歌手 at August 18,2008 13:18
樓上樓上樓上那個
應該跟阿告一樣
嘴裡喊著愛台灣
作的事情又是拍中國馬屁
真是要不得啊
Posted by Justice at August 18,2008 13:24
藍營名嘴千萬不要回家,繼續在新聞台經營娛樂台,讓白癡馬英九不會感覺孤單啊
Posted by 鉑鎂鑼 at August 18,2008 13:42
我臺灣人呀,
不喊愛台灣然後分裂台灣
不喊愛台灣但破壞國家體制
不喊愛台灣把錢A走然後匯到國外
不喊愛台灣但只會跟中國嗆聲但啥事也不敢做
不喊愛台灣但不敢臺灣獨立
有什麼問題嗎? 我說錯哪一點?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3:50
"你哪國人?哪個國家有你這種人會進步?片肖ㄟ。"

只會打嘴炮, 連個理由都說不出來, 有什麼好發言?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3:51
樓上的嘴砲還你,不然來分析一下,貪污的要件是什麼?
只會抓著媒體講的東西一再攻擊人,那是不是我指你是畜牲,你就是畜牲呀?
台灣當然好棒呀,不然怎有辦法讓閣下在這邊哄哄叫,沒人抓你去河蟹一下勒?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4:10
寫的好阿!漢堡兄,寫的好。

國民黨至今還在閃躲陽光法案,就是國民黨組織性墮落的明證,比起阿扁匯款的個案,民進黨還是好多了。

當然,阿扁有著比總統薪水還要多出太多的錢,在人民看來的確不好,但比起馬囧的叛國……

拜託,國民黨幾千億在污,都看到麻痺了,阿扁十億帳戶連到底是不是貪污都還不知道,在緊張什麼阿!
Posted by momoge at August 18,2008 14:16
樓上樓上的
既然馬的公款私用把特支費匯入私人帳戶都不叫貪污了 那就算阿扁公款私用 不行嗎? 不過司法已經證明阿扁那些錢是公款了嗎?! 如果就是自己想辦法募到的競選結餘款不叫公款吧?! 如果不是公款 那阿扁要匯到哪裡 關大家什麼事??? 法律都沒規定有綠卡的不能當總統了 反倒是有規定政治人物錢只能存臺灣喔?! 你有沒有搞錯啊?! 還有臉說人家打嘴砲咧 什麼水準啊?! 何不自己先照照鏡子?!
Posted by TW168 at August 18,2008 14:23
又來了,還是我講的那句嘛,老招了。先講好這是污錢,然後一邊說阿扁=民進黨=台派=愛台灣。然後再說一切都是屁。

愛台灣這三個字只有藍血人才講得出口,也只有拿來講別人的時候才拿來用。

這裡整篇是在講什麼?

1、無罪推定,到目前為止,到底有誰可以講明阿扁拿了這個國家份外的一毛錢。

2、這裡從題到尾根本沒有提到「愛台灣」,兄台可以ctrl+f一下,看看這三個字是誰在用。

最後,我們看一下,是誰在召喚「台灣」。在其中的人不需要召喚,只有在外面的人才會試圖使用語言將台灣兩個字成為呼之即來的對象。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8,2008 14:23
我的上一篇是回給那個"台灣好棒"的...
Posted by TW168 at August 18,2008 14:24
只會改名字的藍丁狗:

高興一天就好了...

還有, 馬英九等著死吧.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18,2008 14:26
借我引用好嗎..我是綠色tina愛台灣..你寫的太好了..
30號凱道見
Posted by 綠色tina愛台灣 at August 18,2008 14:26
>>分裂台灣
馬囧賣台灣

>>破壞國家體制
馬囧自稱馬先生

把錢A走然後匯到國外
>>這一條馬囧判無罪

>>只會跟中國嗆聲但啥事也不敢做
這點馬政府跟國民黨的確多做很多,他們還會吹前面舔後面,果然不只會嘴砲

>>不敢臺灣獨立
有勇氣不統一啦!
Posted by 鉑鎂鑼 at August 18,2008 14:28
一個國家為什麼不會進步, 是有人擺明做錯事了還有一堆人在那裡護著, 軟腳馬做錯事情一樣該被幹!

"1、無罪推定,到目前為止,到底有誰可以講明阿扁拿了這個國家份外的一毛錢。"
--> 到現在還會會寫出這句話實在好笑到極限, Joke of the year, 這裡有人支持 eau 寫的這句話嗎?

"2、這裡從題到尾根本沒有提到「愛台灣」,兄台可以ctrl+f一下,看看這三個字是誰在用。"
--> 愛台灣是陳阿扁用了八年的詐騙手法, 麻煩你眼光看遠點, 我從沒說這篇文章有提到愛台灣


"既然馬的公款私用把特支費匯入私人帳戶都不叫貪污了 那就算阿扁公款私用 不行嗎? "
--> 軟腳馬若公款私用若觸犯刑責該關就關, 該下台就下臺, 可是結果是什麼? 注意喔, 一審二審的時候是民進黨在執政
"就算阿扁公款私用 不行嗎" --> 廢話, 當然不行, 他偷幹你家的錢行嗎? 智障問題



2、這裡從題到尾根本沒有提到「愛台灣」,兄台可以ctrl+f一下,看看這三個字是誰在用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4:33
To. 樓上的
原來你的台灣好棒不是愛台灣哦
那你是不愛台灣囉
嘖嘖...
果然啊
Posted by Justice at August 18,2008 14:40
>>分裂台灣
馬囧賣台灣 --> 舉例?? 只會講不舉例實在令人覺得很噁

>>破壞國家體制
馬囧自稱馬先生 --> 那陳前總統在公開場合說"我, 阿扁..." 阿扁真是官方用語呀, 你不覺得自打嘴巴很嚴重嗎?

把錢A走然後匯到國外
>>這一條馬囧判無罪 --> 是匯去哪裡? 嘴砲呀你!


>>只會跟中國嗆聲但啥事也不敢做
這點馬政府跟國民黨的確多做很多,他們還會吹前面舔後面,果然不只會嘴砲 --> 嘴砲就是你呀, 只會講, 不舉例, 完全沒有說服力!

>>不敢臺灣獨立
有勇氣不統一啦!--> 馬同學從沒講過要統一, 走中間路線, 陳阿扁八年來說本土意識, 本土意識, 結果是什麼? 現在是台灣國了嗎?


麻煩, 發言有點邏輯, 不要像孩子只會哀沒有實證亂放嘴砲, 又難看又好笑!!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4:40
這位兄台,建議您轉位檢座,您應該是強棒,應該馬上就可以把馬英九與阿水扁雙雙定罪。

麻煩一下,小弟目光如豆,您教一下怎麼看遠。

此外,請不要隨意稱別人是智障,這會使您陷入僵局;也麻煩您要回應的話回應好一點,很難看的懂您要怎麼回。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8,2008 14:41
樓上的,先去把無罪推定翻翻再來靠腰,你的意思是說,如果有朝一日你不幸被人家指控你偷了東西,你就是偷了東西了嗎?請看清楚,EAU寫的是什麼?
→到底有誰可以講明阿扁拿了這個國家"份外"的一毛錢
不懂我教你,再加油好嗎?

在台灣這種不正常國家,能夠年年經濟成長率維持在五以上,失業率壓在四上下(要不要去看所謂的先進國家常態失業率是多少?)同時不被中國併吞不然閣下還要怎樣?像洨馬這樣子嘴巴說維持現況但實際上身體很誠實的脫光光送給中國嗎?
不然閣下樓上講的愛台灣是我眼睛白內障的幻視喔?引用閣下發言如下:
我臺灣人呀,
不喊愛台灣然後分裂台灣
不喊愛台灣但破壞國家體制
不喊愛台灣把錢A走然後匯到國外
不喊愛台灣但只會跟中國嗆聲但啥事也不敢做
不喊愛台灣但不敢臺灣獨立
有什麼問題嗎? 我說錯哪一點?

白癡,民進黨要能影響司法的話,怎還會被練成這個德性,你以為像國民黨那麼誠實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喔...真的是腦殘XXX。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4:41
馬同學一上台就什麼都通了,老蔣總統跟小蔣總統的遺訓完全沒有在聽呀,真是可悲可嘆捏,真的是中間路線呀,當然呀,把所有的綠的抓出來清算鬥爭,大家都變藍丁丁的時候,當然就中間路線了嘛。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4:45
樓上的,先去把無罪推定翻翻再來靠腰,你的意思是說,如果有朝一日你不幸被人家指控你偷了東西,你就是偷了東西了嗎?請看清楚,EAU寫的是什麼?
→到底有誰可以講明阿扁拿了這個國家"份外"的一毛錢
不懂我教你,再加油好嗎?

完全不懂! 麻煩指教, 說得有邏輯一點, 並且舉證, 你若能說服我, 我會尊敬你, 謝謝你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4:47
把所有的綠的抓出來清算鬥爭,大家都變藍丁丁的時候,當然就中間路線了嘛。

--> 你的意思是綠營全都在從事不法行動? 別亂說, 綠營有很多人才!!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4:48
"白癡,民進黨要能影響司法的話,怎還會被練成這個德性..."

我可以換句話說嗎?

白癡,民進黨要是"不"能影響司法的話,怎麼今天才會爆發一些事情, 而且還當事人直接講明做了法律不能容忍的事情, 那之前在查什麼?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4:51
>>分裂台灣
--> 舉例?? 只會講不舉例實在令人覺得很噁

>>破壞國家體制
馬囧自稱馬先生 --> 那陳前總統在公開場合說"我, 阿扁..." 阿扁真是官方用語呀, 你不覺得自打嘴巴很嚴重嗎?
...所以你同意馬囧破壞體制?你不覺得自打嘴巴很嚴重嗎?

把錢A走然後匯到國外
>>這一條馬囧判無罪 --> 是匯去哪裡? 嘴砲呀你!
看女兒哪國人啊?當然我只會嘴砲,不像有人願意舔去舔中國的人

>>只會跟中國嗆聲但啥事也不敢做
這點馬政府跟國民黨的確多做很多,他們還會吹前面舔後面,果然不只會嘴砲 --> 嘴砲就是你呀, 只會講, 不舉例, 完全沒有說服力!
我舉例就贏你了,不太好意思,我只會打嘴砲,也沒看你舉例

>>不敢臺灣獨立
有勇氣不統一啦!--> 馬同學從沒講過要統一, 走中間路線, 陳阿扁八年來說本土意識, 本土意識, 結果是什麼? 現在是台灣國了嗎?
很好ㄚ,中華民國變成中國台北,值得你們大舔特舔


>>麻煩, 發言有點邏輯, 不要像孩子只會哀沒有實證亂放嘴砲, 又難看又好笑!!
難看是我天生、讓你笑是我的榮幸,阿扁讓你們痛苦八年了
Posted by 鉑鎂鑼 at August 18,2008 14:54
→第二個重點,阿扁道歉了什麼?阿扁道歉的是「申報不實」,而不是貪污。

你是好棒到看不懂漢字在靠夭,是不是?
Posted by ESIR at August 18,2008 14:56
"臺灣好棒" 所以妳的邏輯是
如果證實扁公款私用 就是偷幹妳家的錢 所以罪該萬死 那馬確實是公款私用 就沒有偷幹妳家的錢 所以妳沒差?? 如果都是公款私用 為何妳會有不同標準? 是妳面對馬先生時就會腦殘? 還是因為馬有綠卡有國際觀 阿扁是台灣土人 所以貪污適用標準不同? 台灣土人連競選結餘私款都不能存國外 否則就是貪污???
Posted by TW168 at August 18,2008 14:57
逆轉大局機會出現了,晚一點再來玩。

這麼這麼激動又要別人愛台灣還要別人舉證的兄台,我知道你的目的,所以我也不會想說服你。當今的台灣問題不在阿扁,也不在馬英九,問題在於缺少法治,所謂法治並不是在於是否守法,而是於立法。說穿了不管阿扁還是馬英九都只是過客。這也就是為什麼大家都在咬國民黨怎麼都不願意將法案列入排程。

相信您也是贊同該法案儘速通過,快點把阿扁與馬英九以及其他貪官繩之以法吧。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8,2008 15:01
厚,還真的是白癡造句法耶,有沒有新意呀?
如果民進黨真的能干預司法,那趙建銘是什麼?陳哲男是什麼?不要毫洨民進黨能干預司法了啦,不過閣下最好笑的邏輯就是,你的意思是說,現在國民黨有能力也可能在干預司法了囉?XD真的是腦筋簡單到不行的丁丁。

如果真的有做的話,我是絕不護短呀,但問題是閣下到底搞不搞的懂現在的案情發展是怎樣?
貪污的要件閣下還欠著沒交耶!
退一萬步講,好呀,就算有不明來源的財產,告訴我一下就一定是貪污喔?(所以你還是要回到貪污要件上)
所以請先搞清楚你在說什麼啦。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5:04
把所有的綠的抓出來清算鬥爭,大家都變藍丁丁的時候,當然就中間路線了嘛。
--> 你的意思是綠營全都在從事不法行動? 別亂說, 綠營有很多人才!!
REPLY:清算鬥爭的意思都看不懂,我只能說藍軍的素質真的很低...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5:05
>>分裂台灣
--> 舉例?? 只會講不舉例實在令人覺得很噁
這需要舉例實在很好笑, 我爸臺灣人, 我媽是俗稱外省人(曾被歸類為外國人,還曾被請游回中國), 這件是讓我覺得陳阿扁萬惡不赦!!


>>破壞國家體制
馬囧自稱馬先生 --> 那陳前總統在公開場合說"我, 阿扁..." 阿扁真是官方用語呀, 你不覺得自打嘴巴很嚴重嗎?
...所以你同意馬囧破壞體制?你不覺得自打嘴巴很嚴重嗎?
--> 我從沒說這是破壞國家體制, 我只是在問你這是否教做破壞國家體制, 是在告訴你, 你自打嘴巴, 這都看不懂阿你, 我認為這叫親民 (包含馬先生及陳阿扁), 沒什麼不好!



把錢A走然後匯到國外
>>這一條馬囧判無罪 --> 是匯去哪裡? 嘴砲呀你!
看女兒哪國人啊?當然我只會嘴砲,不像有人願意舔去舔中國的人

--> 所以你承認這是嘴砲, 謝謝

>>只會跟中國嗆聲但啥事也不敢做
這點馬政府跟國民黨的確多做很多,他們還會吹前面舔後面,果然不只會嘴砲 --> 嘴砲就是你呀, 只會講, 不舉例, 完全沒有說服力!
我舉例就贏你了,不太好意思,我只會打嘴砲,也沒看你舉例

--> 舉例呢? 嘴砲玩了以後說自己贏了?

>>不敢臺灣獨立
有勇氣不統一啦!--> 馬同學從沒講過要統一, 走中間路線, 陳阿扁八年來說本土意識, 本土意識, 結果是什麼? 現在是台灣國了嗎?
很好ㄚ,中華民國變成中國台北,值得你們大舔特舔

--> 聽說現在我們"中華台北隊"落後韓國一分, 2004年奧運怎麼沒叫臺灣隊?



>>麻煩, 發言有點邏輯, 不要像孩子只會哀沒有實證亂放嘴砲, 又難看又好笑!!
難看是我天生、讓你笑是我的榮幸,阿扁讓你們痛苦八年了

--> 不希望你這樣想, 只希望做錯事的人得到應有的制裁, 或許過段時間我會在這裡幹軟腳馬幹得更兇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07
沙拉,所以法為先嘛,要是公務人員要自己舉證不明財產的話,那這就妙了。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8,2008 15:08
「無罪推定原則」是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被告雖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但如果沒有經過法院審判定罪以前,還不能說被告有犯罪,應該要先推定他是無罪的。檢察官為了追訴被告犯罪,則必須提出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被告確有犯罪。

樓上的丁丁,我退一萬步講,現在案子連起訴都還沒進入,還只是有人指控的階段喔,換言之,你要說阿扁有罪,不過是媒體的傳播跟政治人物的指控而已。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5:08
敝人4/3外省人血統,從來沒有覺得自己覺得該游回中國。

所以我說嘛,誰叫誰應聲誰就是。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8,2008 15:09
把所有的綠的抓出來清算鬥爭,大家都變藍丁丁的時候,當然就中間路線了嘛。
--> 你的意思是綠營全都在從事不法行動? 別亂說, 綠營有很多人才!!
REPLY:清算鬥爭的意思都看不懂,我只能說藍軍的素質真的很低...

REPLY:看不懂得是你吧,我不認為有任何清算鬥爭,若有,北檢或高檢可能關不完, 關於素質低, 你不仿也回去檢討一下, 還有, sorry, 我不是藍營, 我只是看不爽民進黨被一個人這樣搞爛掉居然還有人幫他說話, 最該大聲罵得應該是泛綠人士吧!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10
嘿嘿,打錯,4/3系統玩多了。3/4才對。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8,2008 15:10
嘿嘿,打錯,4/3系統玩多了。3/4才對。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8,2008 15:10
敝人4/3外省人血統,從來沒有覺得自己覺得該游回中國。

所以我說嘛,誰叫誰應聲誰就是。

--> 是喔, 那為什麼這裡有這麼多人回應我留言, 照你邏輯, 大家應該當作沒看到呀, 誰叫誰應聲誰就是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11
嘿嘿,打錯,4/3系統玩多了。3/4才對。

--> 嘿嘿, 我也沒發現, 你滿細心的 :)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12
是喔,你不認為喔,那滿想問的,藍營狗屁倒灶的事閣下知道多少?
然後勒,民進黨被一個人這樣搞爛那是他們的共業,這邊也不是在幫他說話,只是告訴你,道理是什麼?民主國家的法治是怎做的,你不愛聽沒關係,但閣下出口嘴砲,閉口人家講愛台灣怎樣,情緒糟是你自己的事,不用來這邊說嘴給我們聽,我們沒收你半毛學費跟精神諮詢費,如果是來傳教就免了。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5:13
shit, 輸了...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13
你不知道無罪推定沒關係,我講給你聽。
你不知道貪污沒關係,漢堡大講給你聽。
不知道媒體操作也沒關係,多數台灣人都是這樣,他的罪是自己的,但台灣是我們共同的命運不是?
何苦讓一個爛咖來讓我們該去監督,讓他負責的人(今天又要上演七千點保衛戰了,據李曼公司的說法今年經濟成長率可能要再下修一趴)逃脫真正該受到的監督?

有罪的就抓去關,但不需要搞成政治鬥爭,這是我的態度。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5:20
是喔,你不認為喔,那滿想問的,藍營狗屁倒灶的事閣下知道多少?
然後勒,民進黨被一個人這樣搞爛那是他們的共業,這邊也不是在幫他說話,只是告訴你,道理是什麼?民主國家的法治是怎做的,你不愛聽沒關係,但閣下出口嘴砲,閉口人家講愛台灣怎樣,情緒糟是你自己的事,不用來這邊說嘴給我們聽,我們沒收你半毛學費跟精神諮詢費,如果是來傳教就免了。

--> 藍營狗屁倒灶的事我清楚的很, 在別的地方我罵得更兇, 因為一黨獨大, 一堆傲慢的人在那裡講一些屁話及做些特權的事情. 今天在這裡會講這些, 純粹因為台灣不能沒有民進黨, 民進黨一定要站起來跟國民黨抗衡, 指是唯一站起來的方法就是自己要爭氣, 這幾年會越完越死, 民心盡失, 各位覺得是因為國民黨的問題嗎? 錯, 是民進黨自己內部的問題
臺灣輸給中國是因為中國耍小手段? 會這樣想絕對不會進步, 自己臺灣球員不爭氣, 對方進步了, 自己卻在原地踏步, 甚至退步. 我肯定他們努力, 但是沒進步輸了就是輸了, 該批評就要批評, 一味護短或找理由永遠都別想進步.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21
漢堡,你家的留言版怪怪的,怎麼走經了?有一段會變空白耶?
Posted by Milch Kaffee at August 18,2008 15:21
有罪的就抓去關,但不需要搞成政治鬥爭,這是我的態度。

--> 我完全同意你的態度, 正確到不行
但是不是爛咖這個詞哪裡來? 藍營那裡說馬英九多好多怎樣, 我只問: 是好在哪裡? 在這裡, 連侵占別人資產或財產都沒在被罵了, 還有誰是爛咖?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24
題外話, 留言板上方那張照片中間類似韭菜餃是哪一家的哪道菜, 看起來好好吃喔 :)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26
侵佔他人資產跟財產,這個還只是指控階段,如果要起訴跟判決,請拿出證據來。
被害人是誰也請指出來。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5:27
侵佔他人資產跟財產,這個還只是指控階段,如果要起訴跟判決,請拿出證據來。
被害人是誰也請指出來。

請自行閱讀陳水扁的記者會, 受害人: 民進黨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29
台灣現在的情況已經是一種嚴重傾斜但沒有人去控制的狀況,而且還沒什麼人感覺到,跟著大家罵阿扁很簡單,但要維持平時的理性去分析事情不是閣下要的態度?你自己也說要分析檢討自己沒錯呀,但跟著沒有證據的東西指控,不是我的態度,我想也不是漢堡的態度。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5:31
前面講的這麼棒,最後一句幹麻放軟?
又讓你笑了,真是我的榮幸!
你講的我都沒笑,甚至悲傷!
阿扁說太平洋沒蓋子,是請那些一天到晚向中國傾斜的人、侮辱自己台灣的人可以選擇另外一條路,這是民主啦!以前國民黨就兩招,殺掉或關起來!
阿扁沒說面對中國代表時要自稱阿扁,馬先生說要自稱先生,分別在此,所以我說他破壞體制!
我並沒有贏,我也不會贏,假如嫌惡嘴砲的話,也請注意自己的發言!你發言的第一句:
"會這樣寫那就代表這篇文章作者已經失去理性以及判斷力
終究淪為廢文一篇"。
這是別人的部落格,凡事需尊重!

不能叫台灣隊,是我們心裡的痛,中國不是我們的名字,中華民國也不會是,現在處處國際受屈辱,同為台灣人,請勿忍心取笑!世界上很多國家都經歷這種過程,追求的是住民的人權及自由,很辛苦,但不管成不成,都是嚴肅的事,並不能拿來取笑!但我們慶幸的是沒有暴力革命,努力想走民主程序,偏偏國民黨、中國一直阻撓,不站在我們這邊無所謂,隨著國民黨跟中國來欺壓我們,就要麻煩你三思了!

執政的是馬先生,先修理馬先生吧!
阿扁已經下台了。
Posted by 鉑鎂鑼 at August 18,2008 15:34
那你在生氣什麼?
你又不是受害人?那要起訴跟判決之後才能說他有罪呀,為何要在這個階段就生氣?然後拼命的跟人去吵作呢?
反過來說,如果查出來這確實是阿扁的所得時,他名聲也臭了,到時阿扁要怎求償?他支持者的感受誰來賠償?
這就是法治社會的謹慎跟好處,也是台灣缺乏的東西呀。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5:36
我不會跟著沒有證據的東西指控, 所以我才說阿扁侵占資產, 而不是說他貪了國家幾億 (這方面調查中), 我個人認為我非常理性的分析事情, 講話要有根據及實證, 而且也沒有偏袒哪一黨, 也強調台灣需要民進黨站起來, 我只是就事論事, 我相信你跟漢堡都可以理解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36
那你在生氣什麼?
你又不是受害人?那要起訴跟判決之後才能說他有罪呀,為何要在這個階段就生氣?然後拼命的跟人去吵作呢?
反過來說,如果查出來這確實是阿扁的所得時,他名聲也臭了,到時阿扁要怎求償?他支持者的感受誰來賠償?
這就是法治社會的謹慎跟好處,也是台灣缺乏的東西呀。


--> 民進黨是受害人 -> 民進黨爬不起來 -> 國民黨越來越大 -> 國家失控 -> 我是國民, 也就是受害人

他支持者的感受? 應該化悲憤為力量吧, 你若一堆事情被蒙在鼓裡, 你會開心嗎?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38
前面講的這麼棒,最後一句幹麻放軟?
又讓你笑了,真是我的榮幸!
你講的我都沒笑,甚至悲傷!
阿扁說太平洋沒蓋子,是請那些一天到晚向中國傾斜的人、侮辱自己台灣的人可以選擇另外一條路,這是民主啦!以前國民黨就兩招,殺掉或關起來!
阿扁沒說面對中國代表時要自稱阿扁,馬先生說要自稱先生,分別在此,所以我說他破壞體制!
我並沒有贏,我也不會贏,假如嫌惡嘴砲的話,也請注意自己的發言!你發言的第一句:
"會這樣寫那就代表這篇文章作者已經失去理性以及判斷力
終究淪為廢文一篇"。
這是別人的部落格,凡事需尊重!

不能叫台灣隊,是我們心裡的痛,中國不是我們的名字,中華民國也不會是,現在處處國際受屈辱,同為台灣人,請勿忍心取笑!世界上很多國家都經歷這種過程,追求的是住民的人權及自由,很辛苦,但不管成不成,都是嚴肅的事,並不能拿來取笑!但我們慶幸的是沒有暴力革命,努力想走民主程序,偏偏國民黨、中國一直阻撓,不站在我們這邊無所謂,隨著國民黨跟中國來欺壓我們,就要麻煩你三思了!

執政的是馬先生,先修理馬先生吧!
阿扁已經下台了。



--> 回應: shit, 輸了, 是台灣輸給韓國 8:9
我想大大你誤會了...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40
ㄟ!這裡要迫遷,不!破千嗎?
Posted by 德國豬 at August 18,2008 15:40
馬先生該被監督, 有任何不法或賣台都該被法辦, 但若之前執政者有任何不法當然要繩之以法並加以批評, 不然大家以後做完拍拍屁股走人就好, 這樣行嗎?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42
你說他侵占資產,跟貪了國家幾億只是語意辭彙上的練達差別而已,你所指的還是相同的東西,只是有沒有情緒在裡面,你說理性分析,但你自己沒發現你的根據跟實證,來源在哪兒?如果以真正比較價值中立的指證(比如論文跟法院舉證),你所謂的根據跟實證都是所謂的「二手傳播」,你要知道耶,在英美系法院,證言如果不是證人自己講的,連透過錄音機播放都是二手傳播,證據力都不如一手傳播有力喔。換言之,你的理性建立的基礎是不穩固的,如果是拿來寫論文,肯定會被人家噹到死,再加油好嗎?

我只是希望你再想想你所謂的指控到底力道在哪裡?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5:42
我只是用語意學上的認知而已,我不喜歡想太多。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5:44
若造成各位困擾, 我很抱歉, 只是無意進來而做些討論, 不被歡迎, 我會立刻離開的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45
馬先生該被監督, 有任何不法或賣台都該被法辦, 但若之前執政者有任何不法當然要繩之以法並加以批評, 不然大家以後做完拍拍屁股走人就好, 這樣行嗎?
→但能量跟力道上,似乎全部都集中在前任者時,這樣行嗎?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5:49
沙拉,你這樣「咄咄逼人」是不可以的!
節制節制阿!!!!
Posted by 德國豬 at August 18,2008 15:50
Tiberlius, 跟你討論或益良多, 先謝謝你 :)

我說的侵占資產是根據他本人所說的選舉結餘款,選舉結餘款本屬於民進黨, 陳水扁及呂秀蓮的資產, 現在一人把他匯到國外自己家人戶頭, 就是侵占. 也確實是"法律所不容的事情"

關於寫論文, 我已經寫過了, 這是留言板, 沒有講得這麼正式, 雖然情緒多少會有, 但有直接說藍軍素質低, 你的理性更要加強吧, 至少我不會在這裡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況解我還真不是藍軍.
在這, 我想我的發言該有邏輯也有, 至於若被噹,也是一種進步, 要加油是彼此彼此 :)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52
第80回:藍星沙拉俠痛下殺手 歐洲德國豬頰調停。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8,2008 15:56
Eau, 這句話實在精典!!

莎拉沒在痛下殺手拉, 只是在討論, 大家交換意見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59
德國豬,剛小薰校長打電話來說,我沒有辦法升等耶,罪名就是因為我不夠機車呀....

台灣好棒,選舉結餘款是民進黨的喔?我怎都不知道?這來源從哪兒來的?不會又是媒體結論吧?如果這個前提你都沒搞清楚,你那句之後的東西都是臆測喔。
我論文還迷寫完,不過我覺得思考跟言論不會因為發言的工具,嚴謹度就該有所寬鬆,況且你有很多的指控時更該嚴謹的去講你的立論,這老蘇都該有教的,我的理性已經還好了,至少我沒有亂指控,因為你剛講的都是藍丁言論,我可是有所本才發出我的指控,我想你想講的是理智吧,我已經夠理智了,我沒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我只打你一個人而已XD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6:03
我要寫論文有這麼認真就好了...,但我不想說服老師呀XD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6:04
誰說選舉結餘一定是「民進黨」的?
種花國政治獻金法規定,可以對「政黨」也可以對「候選人」,作「捐獻」,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的是「候選人競選經費的最高限制」,可不是「政黨選舉經費的最高限制」,所以,當初的錢,到底是「捐給誰」是很重要的,才會釐清「經費結餘」屬於誰的問題。
哪有人說「競選經費結餘」屬於「政黨」的?這個定論也下得太快了一點吧!
Posted by 德國豬 at August 18,2008 16:06
第81回:德國豬打蛇棍上台灣棒 沙拉俠機車漏油降評等。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8,2008 16:10
嘿嘿!校長是無法干預「升等」的喔,這個是要經過「外審」跟教評會的喔。
不過客觀的來說,你這樣的確是不夠機車,那三個教授勒?鐵腸堡三人去哪裡了?
Posted by 德國豬 at August 18,2008 16:10
沙拉:

挑小毛病是老闆想不出東西的時候才幹的事,寫論文要不就是寫得平穩,要不就是寫得有趣一點。想寫有趣就準備被狗幹吧。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8,2008 16:12
政治獻金法2004年11月才立法
也就是說阿扁之前拿的政治獻金都不是政治獻金法所稱的政治獻金
只能用單純的贈與來解釋
而我國選舉通常是候選人的競選總部以候選人或候選人競選總部名義開個捐款帳戶
所有權人究竟是正候選人獨有、搭檔候選人共有、或是非法人組織(競選總部)所有,要看內部約定。
縱使是侵占或背信,那也是被害人告訴乃論,和貪污絕對扯不上邊。
在可能是侵占受害人的副候選人或競選總部管理人(競選總幹事)也就是有告訴權人跳出來之前,直接下個肯定的答案,不無武斷、偏見、偏激搞意識型態、戴著有色眼鏡任意擷取案件事實之嫌。

以上。大家請繼續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8,2008 16:17
德國豬,我本來就是挺認真的人,機車的說法怎會與我有關係,CIEL都說我是法海了,法海最擅長的是什麼你應該知道吧XD
我沒說小薰校長干預升等,她只是來電「告知」我這樣不能升等而已呀...那三個教授喔,這樣的學生還需要教授出馬,那GKU也太糟糕了。

EAU:可是我想要寫的有趣點捏。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8,2008 16:19
嗯... 沙拉應該是寫完了自己的論文後才換寫留言版論文吧?



機車那個連名字都是廢話的人, 應該還是GAIN FOR NOTHING.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18,2008 16:57
本來被嚇到, 想說又要破遷, 啊不, 是破千了嗎?

看這個辦勢, 應該還早.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18,2008 17:01
雞婆的幫忙補充一下關於"競選經費結餘款"

http://cms.www.gov.tw/NewsCenter/Pages/20080816/20080815cfp0342.aspx?CurrentNode=5&NextNode=0&QueryType=1&ShowOrgMenu=0&TranslateMenuName=36001_32147_29986_26989_&Page=2

"王建(火宣)表示,競選經費結餘款是陳水扁財產。"

連煎茶院王剩人都這樣說了,
應該沒有"台灣好棒"所說的:我說的侵占資產是根據他本人所說的選舉結餘款,選舉結餘款本屬於民進黨, 陳水扁及呂秀蓮的資產, 現在一人把他匯到國外自己家人戶頭, 就是侵占. 也確實是"法律所不容的事情"
Posted by Aston Hsiao at August 18,2008 17:58
政治獻金法是「十一月」?
為啥我的法條寫三月三十一號?
不管拉,反正不適用他。

我不是要說一定適用政治獻金法,
我只是要說,「就算是後來的政治獻金法」都作區分,也就更需要去釐清,到底這個東西是「捐給誰」,才有辦法去進一步論斷的問題。

沙拉:
我不是說這個需要教授出馬,我是說,要請教授出面,才可以「指導你如何機車」,想太多。
Posted by 德國豬 at August 18,2008 18:05
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D0020049

名  稱: 政治獻金法
公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3 月 31 日
Posted by Aston Hsiao at August 18,2008 18:35
連banner裡罪惡的韭菜餃都不知道哪一間

可見是針對這篇文章而來的

想不到阿扁比該死的韭菜餃還可恨

漢堡大下次還要端什麼上桌
Posted by 茶葉蛋 at August 18,2008 18:48
幹!這種小CASE的粗荼淡飯不要端上來啦!

要端就端更大盤馬先生的貪腐給那些台灣奴看看!

不給嚐的哦~~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18,2008 19:00
不可能阿

整個台灣都是藍血人的

馬皇用自己的錢哪來貪腐之說

只有我們賤民才不能有嫁妝、投資一定慘賠、兒子不能讀三個碩士
Posted by 茶葉蛋 at August 18,2008 19:15
可惡的王建煊竟然支持貪腐,竟然敢說那是阿扁私款,50億的現金可以買讓多少學童吃營養午餐,你王聖人知道嗎?一億份營養午餐耶,台東很多小朋友都付不起營養午餐費,阿扁怎麼都匯出去了呢?難不成都是匯去瑞士給瑞士小朋友吃營養午餐了嗎?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8,2008 19:25
to:yoren

我回台中了啦~我會盡快寫的....
Posted by 大腸 at August 18,2008 19:25
政府新聞還是比我差一點,難不成只有我能把煊打出來嗎?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8,2008 19:28
來一個貪腐特寫:

http://tinyurl.com/69rgp3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8,2008 19:42
這就是民進黨自己做繭自縛
人家沒有判你罪
自己人先判自己人有罪
阿扁有查到貪污嗎?
最多是姑負選民道德期望
Posted by 人生的塗鴉本 at August 18,2008 20:54
以下是我的疑問:

第一、依據媒體報導,扁珍二人必事先知道事情要「ㄅ一ㄚˋ康」,陳致中一家才能落跑美國逃避偵訊,那麼難道他們居然會忘記通知吳景茂及相關人等先串供套招,以至落得被檢調問得七葷八素,被媒體報得前言不對後語?

第二、扁在當總統之前可是個十分精明的律師,若他真要鑽法律漏洞惡搞貪污,怎麼可能留下把柄?

第三、扁當了八年的總統,三教九流各式管道難道會少?假如想貪,那麼多的錢都敢下手了,難道會沒想到或是不敢動用這些管道,把事情做的漂亮些?

我承認我是綠到不行的綠血中年,但我也絕對贊成要嚴辦扁珍一家,假如真的貪了那麼多的錢。不過以上三個問題,光從這幾天的新聞報導似乎得不到合理的解答。

若依我綠血中年不切實際的浪漫猜想:關於扁珍一家諸般司法調查,用意並非還原真相或是追查資金流向,真正目的僅在於羞辱扁珍一家。而近日扁的種種作為只不過是對於騜先生國務機要費解密一案的反撲罷了。
Posted by 業餘的科學工作者 at August 18,2008 21:14
This reminds me of a story from the Bible, I haven't read the Bible for a long time, but hopefully I remember this correctly... A prostitute was about to be stoned to death by the crowd, and Jesus saved her, simply because we are all sinners and we all make mistakes, especially he is not even convicted yet and some people already told him to go and kill himself... what if they found out he didn't even engage in graft and theft... Taiwan's true road to freedom and democracy does not solely depend on him, nor DPP. It belongs to everyone who loves this land and cares for this land. Even if he really did commit those crimes, which only proves power/money can corrupt everyone's minds and actions, and he is paying the price for it... The real problem that that we should be worrying about are the ones that did make those mistakes, but we are not sure why they were forgiven that easily... One of the most obvious example is Mr. Song and how come he is not being punished for what he did? It's great that DPP supporters hold the moral standards high to ourselves, but why can't we use the same standard to everybody? We shouldn't be like this simply because we knew that KMT is corrupted and DPP should be clean as a sheet of blank paper. When a bad boy is constantly behaves badly, nobody really cares, but if a good boy behaves badly once, everyone will make a big fuss about it.
Posted by Joe at August 18,2008 22:07
一個下午去辦正事, 沒想到有這麼多小朋友來這講些五四三, 還好像自衛隊一樣在那裡已為機車功力多怎樣.
想機車我, 回家多練幾年吧, 為了表達善意已經非常收斂, 明眼人看得出來的, 瞎子我也沒辦法.

關於政治, 我的立場很簡單, 該罵就罵
藍的我也幹, 綠的我也ㄍㄧㄠˇ, 藍綠版我都上, 但討論完總是尋求和氣,


像以下這種缺乏水準發表, 大概可以知道這裡的水準
"連banner裡罪惡的韭菜餃都不知道哪一間
可見是針對這篇文章而來的
想不到阿扁比該死的韭菜餃還可恨
漢堡大下次還要端什麼上桌"

各位, 8/30 遊行記得要去喔, 反貪腐??? 我快笑死了!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22:59
嗯啊, 原來是來用"台灣好棒"是來表達善意的...
不好意思, 對我而言這句是廢話.
我看沙拉會為他逝去的青春感到想哭吧... 這種和氣像是破表的自我良好感覺. 問問沙拉他有沒有和氣的感覺先好了.
想破千嗎? 連韭菜這種貪腐的能力都沒有你怎麼破千?

eau: 這個東西有點看頭, 不過只有一件, 遜了點.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18,2008 23:12
不知道對方年紀與經歷,動不動就稱人家小朋友,叫人回去多練幾年......
這樣叫做"表達善意"?這種善意感覺上就像某某先生與其祖國的互動方式。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7410000/newsid_7414900/7414964.stm

關於那些您所說的"缺乏水準的發表",
如果常常在這邊出沒,就知道這是大家的互動方式,
也是這邊的機車文化之一。

大家的機車並非尖銳針對性的,
如果您覺得這樣的機車文化污辱您的水準,
大可前往有水準的藍色版......

再者,830的遊行並非反貪腐,而是嗆馬,
一個連自己發表內容都不了解,真令人不知該如何與您討論。

漢堡大,抱歉在此大放厥詞,若覺得小弟發言不妥,煩請直接刪除。
Posted by Aston Hsiao at August 18,2008 23:14
Joe: I like your speech. It always improve my poor English. Thanks a lot.
Hope to read more.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18,2008 23:16
Aston Hsiao你在懦弱個什麼勁啊?
講就講, 漢堡都幹聲連連了, 不要這麼馬英九, 好嗎?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18,2008 23:17
eau: 煊, 好奇怪哦, 我也打的出來啊...

用複製的都行,
用google找"王建"也可以吧. orz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18,2008 23:36
到頭來 steven 除了講韭菜也只好落到辭窮的地步, 沒啥好談, 你罵你的我幹我的, 看來也沒什麼交集, 之後若我有 po 文, 請你跳過, i'll do so.


不過 Aston 說得滿好耶,
"大家的機車並非尖銳針對性的,
如果您覺得這樣的機車文化污辱您的水準..."
--> 每個地方都會有自己的特色及文化, 我因為 Aston這句話向各位道歉

Joe, agree,
however, the thing is, we need to improve the legal system to prevent any possible criminals that might harmful to our country. anyway, still a long way to go...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23:38
Aston Hsiao:
請隨意,不用客氣 :)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8,2008 23:40
btw, "要端就端更大盤馬先生的貪腐給那些台灣奴看看"
我還滿感興趣, 可否端上來讓我有東西在藍營版上聊聊?
當然, 這篇你可以當作沒看見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23:42
台灣真的好棒

一眼就看出來我是這裡的廢渣

是拉低水準的老鼠屎

(借問水準一斤值多少)


"我不能認同你所說的,但我堅決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藍苟恐怕是看不懂




我想是我不夠機車

年紀也不夠大

書讀不夠多

又不夠貪腐

也不是大腸類的沒血沒淚成功高級商務人士



但是

在問出韭菜餃這個問題之前

請往下翻兩頁 答案就在那

發文前請先爬文好嗎

這是連我這種廢渣都會做的事

不管你有多機車多卡車還是卡稱

請爬文

以示對這個空間及空間主人的基本尊重



看不懂人家要講的重點

還嫌人家沒水準

活了二十年真是第一次聽到
Posted by 茶葉蛋 at August 18,2008 23:44
臺灣好棒:
你幹譙過誰,無庸報備,我沒興趣。
倒是今天台灣社才為了你這種什麼都想貪腐的腦殘加上第三項主軸
「要求政府退稅,穩定物價;堅持主權,保護台灣;建立制度,清明政治」
台灣社真委屈,還要配合你這種靠偏見過活的人

你哪隻眼睛看到阿扁的錢是貪污來的啊?
看了半天都沒看到你有什麼高論呢

830你上不上街和我無關,反正你這種人大概會去和失明的混在一起,不會參加台灣社的活動,何必不好意思承認你就是挺國民黨,要靠中立遮羞呢?
承認你支持國民黨、承認你甘願當支那奴也要挺馬英九,就這麼上不得台面嗎?
大方點吧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8,2008 23:48
>>>題外話, 留言板上方那張照片中間類似韭菜餃是哪一家的哪道菜, 看起來好好吃喔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15:26


Steven

有人提出問題 我們給了建議 這樣也要被酸沒水準

真是軟土深掘(菸)

也好 我們繼續想830要端什麼貪腐的食物上街
Posted by 茶葉蛋 at August 18,2008 23:51
茶葉蛋, 謝謝你, 其實我一直在等韭菜餃的出處, 終於有人解答
每個人都有發言的權利, 無關書讀多少, 至少你點出了我沒爬文這項缺失, 感謝你, 如果你少了最後那三行多好, 因為我不懂"看不懂人家要講的重點" 的重點是啥, 請指教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23:52
"廢話當名字"的藍丁, 你好:

首先呢, 我真的認為連韭菜這種貪腐的能力都沒有你怎麼破千?

還有呢, 你沒資格看貪腐的証據, 因為你沒有眼睛.
也許可以用鼻子好好聞, 當隻狗搖搖尾巴, 看馬英九鳥不鳥你先.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18,2008 23:53
茶葉蛋, 若你8/30端出韭菜餃, 麻煩讓我品嘗一口, 我會感激你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23:55
茶葉蛋:

那就帶一卡車茶葉蛋好了 XD

因為越簡單的東西, 就越難做的好吃, 也才顯現反璞歸真的貪腐功力啊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18,2008 23:55
別忘了我可是最貪腐的食神 - 史帝芬啊啊啊 XD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18,2008 23:56
"830你上不上街和我無關,反正你這種人大概會去和失明的混在一起,不會參加台灣社的活動,何必不好意思承認你就是挺國民黨,要靠中立遮羞呢?
承認你支持國民黨、承認你甘願當支那奴也要挺馬英九,就這麼上不得台面嗎?
大方點吧"


這是版主講的嗎?
你哪隻眼睛判斷我式支持藍營? 還好意思問我哪隻眼睛看到扁貪腐? 我懶得講其他一缸子的"嫌疑", 反正你可以選擇信的相信或不信, 至少"我做了法律所不許可的事"已經盡量想把傷害降到最低, 你認為阿扁八年來第一次為觸法道歉是為什麼?

告訴你, 我辛苦開公司每天爆肝上班 14 小時, 他媽的我就是要盯著電視看我繳的稅有沒有跑到國外!

我想之後就不用發言了, 各位朋友晚安
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9,2008 00:06
看民進黨連個捍衛陳水扁的海外帳戶是陳水扁財產,都不敢!還想捍衛台灣主權?GAME小至極!

連在台中國人王建煊*,都大大方方講明:競選經費結餘款是陳水扁財產。

結果,民進黨幾乎上下都在切割,落井下石忙著撇清。真是令人失望透頂!

*註:王建煊:我們中國人老早就這樣,盡人事待天命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06/8/4/8/100684870.html?coluid=7&kindid=0&docid=100684870
Posted by ESIR at August 19,2008 00:12
我的第一篇就是在指這個

我寫說
>>連banner裡罪惡的韭菜餃都不知道哪一間

可見是針對這篇文章而來的

想不到阿扁比該死的韭菜餃還可恨

漢堡大下次還要端什麼上桌

>>

意思就是

往下兩篇就是萬惡的韭菜餃紀實

常來這邊看的人怎麼會錯過了呢

好吧 不常來也無所謂  畢竟你今天就是針對阿扁來的


只是漢堡兄的推薦貪腐紀實篇篇是經典

(光看置頂那個含吉波士頓就知道)

當好棒兄你忙著關心阿扁有幾個十億十億加十億時

我也關心漢堡大哪時要推出更吸引人的菜單

重點不一樣嘛

不是嗎

我好心提醒你

反被批沒水準

還要寫第二篇你才看得懂

私以為好棒兄文采過人

原來是理解力有帶加強


okay啦

來一顆茶葉蛋吧
Posted by 茶葉蛋 at August 19,2008 00:12
好吧

830我就負責準備茶葉蛋

不知道要幾顆才夠(請統計用來吃的數量就好,其他用途另找sponsor)
Posted by 茶葉蛋 at August 19,2008 00:17
臺灣好棒 :
所以說你腦殘兼閱讀障礙
我上面寫的一整篇正代表本人立場
你還來重問一次 呵

你就是要盯著電視看我繳的稅有沒有跑到國外
那前兩天監察院才裁罰連戰漏報一億元米國資產
你怎麼不盯?
那個永遠不用下台的總統的老婆宋美齡在米國住到死每年享用台灣人一千多萬的稅金你怎麼不盯?
現任總統的女兒兩個都是米國人享用台灣人付出的稅金養他老爸養他女兒,你怎麼不盯?
國民黨政府打算養兩隻貓熊
每隻行情價權利金三百萬米金/年,你怎麼不盯?
這下我真的有興趣你以前是怎麼在藍政論版混的了
呵呵

不要走嘛,我才剛有空陪你聊
怎麼就急著走啦? @^__^@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9,2008 00:18
我看沙拉會為他逝去的青春感到想哭吧... 這種和氣像是破表的自我良好感覺. 問問沙拉他有沒有和氣的感覺先好了.
想破千嗎? 連韭菜這種貪腐的能力都沒有你怎麼破千?
reply:沒有耶,我來這邊單純就是來酸人的,因為通篇下來好像只有我為閣下解答,但閣下雖說只有嘴巴厲害,但可是通篇都是指控跟沒有證據力的自我感覺良好呀。
貪腐通常會在最微不足道的地方表現出來的。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9,2008 00:18
喔對了
阿扁說那錢是他的競選經費結餘理財所得什麼的
裡面怎麼會有你的稅金啊?
好奇怪喔

問第三次,證據在哪裡啊?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9,2008 00:19
這是版主講的嗎?
你哪隻眼睛判斷我式支持藍營? 還好意思問我哪隻眼睛看到扁貪腐? 我懶得講其他一缸子的"嫌疑", 反正你可以選擇信的相信或不信, 至少"我做了法律所不許可的事"已經盡量想把傷害降到最低, 你認為阿扁八年來第一次為觸法道歉是為什麼?
告訴你, 我辛苦開公司每天爆肝上班 14 小時, 他媽的我就是要盯著電視看我繳的稅有沒有跑到國外!
reply:支不支持藍營我沒法在網上舉證閣下,但看閣下通篇言論藍透透,然後積極出來獻寶的樣子實在叫人不得不叫聲藍丁。
我不會他心通,沒有辦法猜透你的真意,但至少還可以對你的言行做點評論吧?
繞回來,阿扁的錢假設是犯罪所得,不需要我們此等閒人在網上道德聲討他啦,開公司十四個小時在網上罵個幾句就叫監督喔,真是鍵盤上的廉價正義表現呀!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9,2008 00:22
"告訴你, 我辛苦開公司每天爆肝上班 14 小時, 他媽的我就是要盯著電視看我繳的稅有沒有跑到國外!"

噗,你的稅很多都跑到國外啊~像這樣~
「馬英九的金援外交(上報版)」
Posted by 小薰 at August 19,2008 00:25
沙拉:
千萬別這樣講
人家開公司的工作十四個小時(耶?上次大腸家的藍丁好像也是這樣講?)
還要親身為「藍丁皆腦殘」示範表演
備極辛勞
吾等應該感激這位肉身菩薩才是~~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9,2008 00:25
以後可以燒出舍利子嗎
Posted by 茶葉蛋 at August 19,2008 00:27
那要先燒燒看才知道

不過人家說他不玩了啦
(我才玩到兩下.......... Orz)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9,2008 00:30
這次三班制都還沒有用到耶...
Posted by 小薰 at August 19,2008 00:31
真的跑了啦!!
史帝芬你陪我一個小白來!!!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9,2008 00:34
喔~史提芬~我的reply是寫給「好棒」看的~不要誤會啦XD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9,2008 00:35
他要去看賣命十四個小時的公司所繳的稅有沒有到國外去了

搞笑

假設有

假設被追回來

也是被換去皇民政府的口袋裡給吃乾抹淨(碎紙機嗎)

做夢跟美國一樣退稅啊?

別耍寶了

李明博是總統

我們馬先生不吃總統這套
Posted by 茶葉蛋 at August 19,2008 00:35
當然啦
馬先生怎麼會跟李明博一樣自稱總統,挑釁中國、製造區域不安、損害友邦信賴勒??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9,2008 00:37
睡了一個下午覺起來,怎麼發展成這樣了?
Posted by 德國豬 at August 19,2008 00:40
小白被史蒂芬趕跑了啦~~嗚嗚嗚
(抱住德國豬哭訴)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9,2008 00:41
小薰,你是說馬先生的「援交」嗎?囧rz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9,2008 00:42
對不起啦, 一時太興奮, 笑到肚子痛的同時, 他就跑了...

沙拉: 放心, 雖然我偶爾有輕度閱讀障礙, 沒有你那麼機車, 但是重點是我會甩尾, 撇回來對的方向... 不會誤會啦 XD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19,2008 00:49
那....是我的錯嗎?
應該不是我趕跑的~我一向都是寫成敵人,但念做朋友的M啊~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9,2008 00:50
ㄟ!!
史蒂芬,我好不容易才趕完東西,要來值班,竟然~~~~~~。

還有阿,明明大家就還沒開始機車,這個人這樣就受不了囉?太遜了。
Posted by 德國豬 at August 19,2008 00:59
人家有開公司,一天開14小時。

真好。小弟這種雨傘店,有時候沒人來就自己關一關,跑去牡丹棒點中杯0卡坐一下午,省得自己還要花電錢與冷氣錢。

搞半天他以為阿扁把他的稅收走了,難怪會這麼生氣。這也還不簡單,以後就不要投阿扁,還是像小弟一樣領個營業額過低「免稅」獎還不結了。馬帝沒上台,小弟還沒領過免稅獎呢XDXD。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9,2008 01:25
好奇怪,連中國人的喉舌都能正確地打出「煊」來,身為種花國的政府網站竟然還在打「火宣」,真的是非常可恥。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9,2008 01:27
eau門口可以藉擺攤賣茶葉蛋嗎XD
Posted by 茶葉蛋 at August 19,2008 01:29
機車團威力強大, 小弟拜服~ (笑到不支倒地 XD)

那個誰, 下次麻煩派個強一點的來, 好嗎?
Posted by NightSun at August 19,2008 01:31
馬皇的口音跟我們賤民不同的啦

問問曹進輝就知道的啦

加油,好嗎的啦
Posted by 茶葉蛋 at August 19,2008 01:35
那愛台的同志們可以拿到配給的雨傘跟茶葉蛋嗎?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9,2008 01:40
830茶葉蛋我負責

雨傘就要看傘業小開≧¢≦




沙拉呢

(以此類推我們還會有漢堡掛包跟大腸包小腸之類的中西美食佳餚)
Posted by 茶葉蛋 at August 19,2008 01:48
我喔....待我想想...我讓大家踹好了~發洩怨氣...
Posted by Tiberlius at August 19,2008 01:51
我比較想玩拔鼻毛跟扯假髮

但是最佳標靶人選每天都看起來很油

不酥湖~
Posted by 茶葉蛋 at August 19,2008 01:56
好清楚的分析
看過獨孤木再看這篇
這個人頭腦超清楚的
受教了
Posted by 路 at August 19,2008 08:47
我辛苦機車,每天養肝睡覺 9 小時, 他漢堡的,我就是要盯著電腦看大家機車,才會睡的著......

一覺起來,發現......大家才拿鑰匙,準備發動機車;
每天上班14小時的公司老闆就跑去顧公司了。
真可惜沒有讓大家的機車發揮所長。
也好,少點機車,可以截能撿炭。

啥!830有茶葉蛋可以吃......
可惜那天我要回台中度過我的生日,要回家陪家人大大的貪腐。
Posted by Aston Hsiao at August 19,2008 09:57
>茶葉蛋, 謝謝你, 其實我一直在等韭菜餃的出處, 終於有人解答
>每個人都有發言的權利, 無關書讀多少, 至少你點出了>我沒爬文這項缺失, 感謝你, 如果你少了最後那三行多>好, 因為我不懂"看不懂人家要講的重點" 的重點是>啥, 請指教Posted by 臺灣好棒 at August 18,2008 23:52

說人家是小朋友,說人家來這裡五四三(我的機車只有一二五而已啦),然後再來個假清高假中立的留言...

話說,韭菜餃能治爆肝嗎?能減少工時嗎?
Posted by allman at August 19,2008 09:58
http://www.oklocal.com/austin/health/005.htm

陳旺全醫師說,韭菜不僅是常用蔬菜,而且具有藥用價值。除了可降低血脂外,"溫補肝腎"、"助陽固精"的作用也很突出,因此在藥典上有"「起陽草」"之稱,可與現今的「偉哥」比美。

原來韭菜具有"偉哥"的功效啊!
每天工作14小時的工作狂是需要吃ㄧ下......
因為韭菜還是有溫補肝腎的功能。

韭菜給您吃,我們大家830吃酒菜去。
Posted by Aston Hsiao at August 19,2008 10:06
自己開公司還工作14小時
不知道是不是公司設在開曼群島,賬目問題比較費時的緣故?
Posted by allman at August 19,2008 10:20
《金恒煒專欄》不要隨魔音起舞!藍綠都應思考的幾個疑點

綠營支持者對扁吐口水或向扁家族丟石頭,都是情理中事。重點是,所謂陳水扁「洗錢」事件,不折不扣是有計劃、有步驟、有策略下赤裸裸的權力鬥爭。目的很簡單,就是「打扁」救「馬統」的無能;前閣揆謝長廷早就預告在前,今天應驗而已。尤其面對八三○的大遊行,此時此刻揪出扁的「醜聞」,可說一石二鳥:一方面止住「馬統」支持度的無量下滑;另一方面就是澆熄台灣社主導的示威。至於算盤撥得準與不準,馬上可知。

先揭示事件爆發後的種種操作與疑點。

第一,為什麼不分區立委洪秀柱首先「爆料」,而且手持瑞士聯邦司法部轉到瑞士台北文化經濟代表團的文件,更且還有法文中譯的版本?依行政院長劉兆玄辦公室的說明,「瑞士的資料」是「極機密」。試問,「極機密」文件何以流到立委手中?

第二,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指控,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拿到法務部資料後,先提供給某電視政論節目的常客江岷欽,希望他在節目中爆料,江拒絕後,薛香川又找上TVBS政論節目主持人張啟楷,張擔心有「洩密」之責,最後才找上洪秀柱在立法院公布。柯建銘此一指控十分嚴厲,而且有名有姓,若非事實,誰敢!

第三,遠在海外的馬先生,先直指「瑞士洗錢案」,後又藉「友邦元首問他」,痛斥扁「讓人想到馬可仕」。事實是西班牙王儲菲律普與海地總統蒲雷華順口問候「陳前總統的近況」而已,這是外交辭令,何況馬自承是「推測」他們知道。合理懷疑的是,馬「借刀殺人」。更何況,司法調查剛剛開始,馬有什麼證據來坐實是「洗錢」、「與馬可仕一樣」?

第四,前往瑞士調查陳水扁「海外密帳」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慶啟人日前於晚間返台,竟而破司法史上從未有的前例,在機場大開記者會,臉上綻放的笑容,不像司法人員,反而像煞了藍營鬥爭能手;馬上讓人想到辦「國務機要費」的檢察官張熙懷的「福報」之言。

更值得關注的是,慶啟人敢於牴觸天天掛在口中「偵查不公開」的「天條」,大爆內幕,公開表示帶著「國務機要費的起訴書」與瑞士檢察機關「交換意見」。然而,特偵組公開表明,此案與國務機要費的金額差距很大,「兩案不見得有關」,「且法院尚未認定國務機要費涉貪污」。要問的是,慶啟人為什麼要攜此「無甚關連」也不能證實扁涉案的文件到瑞士去?不使人有「入人於罪」的聯想也難!

藍營傾「黨國」之力操弄到太不顧痕跡,行政、司法、立法、監察全軋上一腳,不只是「未審先判」,更凸顯圍扁救馬的伎倆。不然,為什麼事情一爆發,中國國民黨馬上呼籲台灣社取消八三○遊行,認為「正當性不足」。問題是,八三○ 遊行是民間社團主辦,不在「護扁」而在「嗆馬」;與扁何干?更難藏禍心的是,十四日陳水扁在記者會承認設有「海外帳戶」,馬統政府的研考會即在同日啟動民調,時機與時間之拿捏,令人叫絕!只證明一點,這是一連串「打扁」策略之一,就是粉飾馬的「無能」與「終統」。綠營千萬不要隨魔音起舞!

(作者金恒煒為《當代》雜誌總編輯)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9,2008 10:44
漢堡...

陳幸妤的表現讓我痛定思痛XD

偵查公開絕不藏私 全民公審成就佳話
[橄欖訊/重溫往日情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的海外帳戶疑雲,連日來佔據平面媒體一版二版兼三版,完全彌補中間選民在中華台北棒球代表隊在北京奧運連連敗戰的失落心情。辦公室茶水間,MSN等各種中間選民交誼場合最熱門的討論話題是目前陳水扁前總統的祕密金庫累積金額。媒體也完全跳脫出馬先生上任以來的彆扭態度,重操倒扁大業,活力再現。

根據小道消息傳出,本次大規模的媒體及政治操作不預設目標,搞死阿扁及綠營最好,能夠轉移目前政府施政不彰也不無小補。陳前總統單純為了選舉經費申報不實向全國百姓道歉,媒體則偏好定調為[洗錢]弊案。今日大批媒體前往機場包圍陳前總統孫女,但小娃兒堅持不肯對媒體吐露一字半句,EQ不足的嚎啕大哭。一如過往採訪綠營的標準,凡是阻擋媒體麥克風攝影機的人,穿黑衣的一律稱為黑衣人或黑道;著休閒服的不論體型就算髮絲般白一律稱為彪形大漢。

檢調系統面對鏡頭更是個個春風滿面,剛從瑞士蒐集證據回台的北檢主任檢察官慶啟人開心的表示,已從瑞士帶回充分的證據,也拿出國務機要費案的資料與瑞士檢察署交換心得。據了解,目前已定調偵查不公開與無罪推定原則不適用陳前總統及其家人,法務部更懸賞高額獎金呼籲企業家踴躍自首領千萬。對於本案,媒體與檢調有相當的配合默契,原則上檢調爆料媒體追,必要時互換位置改為媒體爆料檢調追。各方皆抱持不藏私的決心,有信心讓此案全民公審。

中間選民感慨的表示,昔日倒扁未成,今日有機會全民公審陳水扁,說甚麼都不能放棄阿(握拳狀)。最開心的莫過於股民,今日股市雖大跌近兩百點,但股民皆異口同聲開心的表示:都是阿扁的錯啊!
Posted by 黑手黨 at August 19,2008 10:50
咦?
阿扁已經下台了嗎?? XD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9,2008 11:03
適逢先生不在
所以又上台暫代了XD
Posted by 黑手黨 at August 19,2008 11:08
>適逢先生不在
>所以又上台暫代了XD

那是叫做"復行視事"嗎? XD
Posted by allman at August 19,2008 11:20
http://tw.stock.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080819/3/13lv8.html
劉兆玄:扁案不能無限上綱,股民勿「過度反應」

http://udn.com/NEWS/STOCK/STO1/4477737.shtml

投資人擔心扁洗錢風暴將衝擊外資信心,外資法人指出,台灣已經完成政黨輪替,阿扁已非當權者,因此這種非經濟因素對台股影響有限。

看來阿扁真好用,不管外資怎麼理性分析,騜政府還是無限上綱......
Posted by Aston Hsiao at August 19,2008 11:26
拋空。。。
藍色恐怖

四大基金。。。
撈一票

唯恐天下不亂
Posted by 我不是律師 at August 19,2008 12:37
秀吉收羅莉做妾,
老實說以男生的角度來看,
還蠻讚地(以他的時代跟地位)~~~
Posted by 不合格 at August 19,2008 12:44
中間選民感慨的表示,昔日倒扁未成,今日有機會全民公審陳水扁,說甚麼都不能放棄阿(握拳狀)。最開心的莫過於股民,今日股市雖大跌近兩百點,但股民皆異口同聲開心的表示:都是阿扁的錯啊!
------------------
事藍色中間選民吧。
再說只要是有法治觀念的人,都不會樂見任何一個人被全民公審的。
可見泛藍的選民是沒有人權、法治觀念的。
股票只因阿扁跌那些泛藍股民就開心,那我只能說賠死好了。
Posted by 孟芬 at August 19,2008 18:41
那群笨蛋真的只會說:

都是阿扁的錯.



好吧, 真的是阿扁的錯嗎?

其實在他們心中而言, 也不是阿扁的錯.

把阿扁槍斃掉, 他們就會更瘋狂的追殺民進黨, 因為民進黨連阿扁都保護不了, 更是該死.



好吧, 你遇到這種瘋子你要怎麼辦?

只有一對一當然是要幹到他死死的.
如果是多對多當然就是比團結罷了.



這個台灣在短暫的時間內無法進步.
如同我們寄望一個人阿扁要做到轉型正義, 但很明顯的, 阻力大過於正義, 而更殘酷的一件事, 就是當正義不是心悅誠服的時候, 呈現出來的就是暴力.



很多事情的確是要硬碰硬.
STRENGTH IS HONOR.

台灣人如果搞不懂這一點, 怎麼能贏?

如果陳水扁的事就搞的大家灰心喪志, 那保衛台灣根本就只是個屁!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19,2008 21:23
我服務的公家單位, 最近來個一個公告:【97年8月25日至8月29日進行「惡意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請各單位加強宣導電子郵件使用安全】

將於97年8月25日至29日進行「惡意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

演練對象:會本部人員、各附屬機構人員(含本院正式人員、契約人員、及其他已申請本院公務電子郵件帳號者)。

演練方式:以偽冒名義對演練對象發送惡意電子郵件,主旨包含:政治、健康養生、旅遊等各類惡意電子郵件。郵件內容包含「連結網址」或「附加檔案」。演練對象如點閱開啟郵件或開啟郵件內「連結網址」或「附加檔案」者即視為未通過演練。

演練結果:未通過演練人員之名冊,由輔導會於演練結束後2週內統一發佈。

未通過演練者:演練完畢後1個月內由本院自行舉辦資安講習。且下次演練時列為優先測試對象。

因應方式:請勿開啟不明人士所寄送的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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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奇怪, 不曉得各位有什麼看法?
Posted by TAIWAN at August 19,2008 22:36
這個讚耶!

要是我的電腦不能執行附加檔哩?

現在竟然連這個都能做績效,了不起!
Posted by eau at August 19,2008 23:24
政府公文一律禁止用WORD
必須用PLAIN TEXT HTML
內/外聯網全面轉用HTTPS
每人分發ONE TIME PAD / Security Token
Posted by 我不是律師 at August 20,2008 00:09
漢堡大 謝謝!

你的文章一針見血 點出我們對這件事的盲點
連日來的發展 越看越心驚
更氣的是 台派媒體也一起淌混水

沒有起訴的偵查 行政院長竟然可以公開「徵求」污點證人 這種整肅異己的殘暴手法 比以前兩蔣的做法高明嗎?其實這種「民主」已經比小蔣祕密警察時代更差 退回到光頭年代 以司法代勞清算

切割或不切割? 真的還不明白台灣的處境?
看看台灣隊被矮化 被設計 該贏反輸 豈不正是台灣命運的借鏡?

說實話 不管扁總統有無犯法 我會把抗議 譴責都先留給那群 連 主場優勢 都說得出口的無恥國民黨

請國民黨先對台灣這次在 國共聯手政治操作奧運下 所受的國恥國難謝罪 其他的帳我們都可以等著慢慢算

今天看見有位外省老伯伯捐款成為民進黨的
終身黨員 不是民進黨員的我 竟忍不住因此
掉眼淚 那種真心疼惜台灣的情操 即使處境風雨飄搖 都還是抱著理念 踽踽前進的堅定 深深打動我

即使萬夫所指 仍選擇和同志並肩同行 台灣人需要這種沈潛的智慧 誰是同志 誰是敵人 我們要想清楚

再謝謝你
Posted by 跳躍前進 at August 20,2008 00:24
哇!那個外省伯伯很勇敢喔。
如果阿扁真的沒貪,那劉兆玄以後一定會後悔他講過[希望企業家自首以免日後遭追殺]這句話的。
Posted by 孟芬 at August 20,2008 03:56
> 那劉兆玄以後一定會後悔他講過[希望企業家自首以免日後遭追殺]這句話的。

永遠不必期待會有這種事情發生啦~
他講過很多名言,有任何後悔過嗎?

裝死謝謝指教就好了~
減振那案子,有任何人出來認錯道歉嗎....
有些人永遠不知如何道歉,何況等待這種事也沒意義~

要打一出手就是要打趴敵人,打到他不能講話,就算講話也沒人要聽,這次總算是讓我見識且學習到了~有朝一日輪到我們的話那還客氣什麼?什麼轉型正義做不夠,道德高度不足沒正當性這種檢討那都是屁啦~問題就是台灣人偽善又西瓜倚大邊的欺善怕惡,才會什麼鳥正義都爭取不到~

那位外省杯杯勇敢的程度,可能也是土生土長的我無法想像的....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August 20,2008 10:25
機車團們
(忙著撇清的你 你...你 也可以啦)

請幫忙想幾句夠機車的標語
8/30扛著上街啦~
Posted by E at August 20,2008 10:40
不通過/不撤消XXX,就是挺貪腐!

嫌反面語氣不夠強,
正面寫法:
阻擋XXX,就是挺貪腐!

XXX愛填什麼法案或制度就填什麼吧~

啊~覺得以上好蒼白無力~
機車度果然還是未達入校標準啊啊啊~~~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August 20,2008 11:27
跳躍前進:

捐個錢掉眼淚, 那捐個精.........神的人, 就掉頭髮好了! XD

WELL, 你也可以捐啊...

上街頭捐體力.

捐個精........神的話就寫文章, 就像萬餓的漢堡.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20,2008 12:17
要830標語:

鬥爭台灣國!

重建中華國榮光!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20,2008 12:20
全民公審!還我藍綠黨產!
賊喊捉賊!助紂為虐!
不要假民生!假清廉!假慈悲!

Actually I am not Taiwanese ... I'm just very interested in how Genuine Taiwanese (Trademark:) feel about what has happened recently. These things are inevitable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If anyone feel hurt because of my words, i'm very sorry for that.
Posted by 我不是律師 at August 20,2008 13:01
青天已死,台灣當立
賣黨賣國,遺臭萬年
呵呵
Posted by 我不是律師 at August 20,2008 13:30
版大﹐我的確是在美國的律師﹐但我不認為你了解我提出這幾個問題的重點﹐而且我嚴重抗議你把我跟馬英狗並論。我的文章的主旨就是如同文章標題所寫的﹐阿扁總統在被證明有罪之前都是清白的。而我提出這五項需要查清楚的問題﹕(1) 阿扁總統究竟在錢匯出國外的時候是否知情﹖ (2) 到底有多少錢匯出國外﹖ (3) 這些錢的來源 (4) 阿扁總統是否有觸法的嫌疑﹖(5) 錢是誰匯的﹖都是證明阿扁總統是有罪或者清白的要點。
我認為台灣跟美國在法律上有很多基本上的差異﹐我對台灣法律幾乎完全不知道﹐而美國的法律原則﹐無論是刑事起訴或民事訴訟﹐原告都有舉證的義務﹐原告不能在完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起訴被告﹐這樣是誣告。而原告需要在刑事法庭舉出的證據要能“beyong reasonable doubt"超越合理的懷疑才能說服陪審團被告是有罪的。在不同的法庭中原告需要提出的證明也有所不同﹐多數民事法庭原告所提出的證據只要是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 (證據優勢) 就能說服陪審團。

今天阿扁總統並未列入被告﹐但是針對你所說的“沒有調查阿扁總統匯款的細節或金錢來源的正當性” 我無法同意。如果阿扁總統有涉嫌任何非法的行為的話﹐為什麼他會大方的開放檢調單位去查他﹖我的猜測是阿扁總統會同意調查也是希望能經過完整的調查證明他完全是清白的。

可是我為什麼要提出這幾個問題呢﹖我想你認為我提出這些問題是因為我已經認定陳總統有罪﹐所以需要做這些調查的工作﹐所以需要回答我提出這幾點問題。但這幾個問題並不是在“阿扁總統已經被定罪的情況下而需要證明自己的清白”的假設下所提出的問題﹐相反的﹐這幾個問題是在沒有預設有罪或清白的假設下所提出的。這些問題的用意在於提醒大家用客觀的眼光來看這整個事件。

我的文章也提到﹐阿扁總統不是神﹐是人都會有功有過。而我覺得當你的文章裡引用別的報導時有引用全文﹐但在我整篇文章裡只引用片段﹐對我來說是不公平的﹐而且把我跟馬英狗相提並論是最嚴重的羞辱。

我不想讓別人認為我在你的留言版打筆戰﹐因為我們同樣是挺台灣﹐如果你花一點時間看我舊一點的文章裡有提到我從很早就為台灣民主及台灣獨立走上街頭﹐而且我覺得阿扁總統揹負的十字架已經夠沉重了﹐我也不希望他再繼續為台灣犧牲。這幾年阿扁總統帶領台灣維護我們的國家主權﹐付出了太多的代價﹐統派的為了遮掩馬英狗賣台的事實而再度打擊陳總統﹐希望趁這個機會阻止台灣人有“阿扁時代日子都還過的不錯”的想法。台派的要很小心不要讓他們挑動我們的情緒﹐我們要穩下來﹐冷靜下來。

以前我們上街頭的時候被叫“暴民”﹐鎮暴警察會故意攻擊我們﹐用催淚瓦斯或水柱噴﹐到現在我想起來背後一片冷。可是我們那個時候大家會互相提醒要冷靜﹐不要中他們的計﹐大家馬上坐到地上。現在也是一樣﹐可是國民黨的手法更高明了。我們要更小心。
Posted by 台獨律師 at August 20,2008 15:37
版大說我“就像號稱法學博士卻沒什麼法學素養的馬先生一樣”。
從綠色Tina 那裡看到的時候還以為是她寫的﹐害我氣了三天﹐怎麼可以這樣講我﹖如果版大懷疑我似乎是美國的律師﹐歡迎你來我的事務所坐一坐﹐我們可以好好談法律上的問題也可以聊台灣獨立跟台灣民主的未來。我也不在乎任何人懷疑我的職業﹐不過是混口飯吃的工作。

可是版大你竟然把我跟馬英狗說一樣﹐版大你怎麼可以這樣﹖你這樣講我很難過﹐也很生氣﹐甚至比外國人說我是中國人的時候生的氣更生氣。上面貼的是兩天前寫好給Tina看的﹐因為我以為是她寫的﹐看太快沒注意上面寫“引用至歐利漢堡劍的文章”。厚!!!!!
Posted by 台獨律師 at August 20,2008 15:51
喔,“就像號稱法學博士卻沒什麼法學素養的馬先生一樣”那一段,並沒有把你和馬英九並列或類比的意思。否則也不會推薦閱讀了。 :)
其實是在說整個社會氛圍、國民黨一慣的惡意鬥爭手段;基於偏見,在欠缺相當證據時,就對阿扁施以刑事偵查。
不過我現在回頭重看,段落和段落中間斷得確實不清楚。應該是我行文不當造成你的誤解,真是抱歉。晚一點我看要怎麼修正。

但是我確實覺得不該以刑事偵查的方式來證明阿扁的清白。
"無論是刑事起訴或民事訴訟﹐原告都有舉證的義務"
這點在台灣也是一樣(理論上啦),在刑事訴訟甚至要求更進一步,檢察官的發動偵查需要有個低階的門欄,亦即客觀上的犯罪嫌疑,而非臆測。
也就是我原文講的,除非你已經有初步的證據阿扁犯罪,才能開始偵查,否則僅憑傳言,我不認為有偵查發動的正當性,亦即以偵查手段來證明某人清白,乃是偵查制度的誤用。

"為什麼他會大方的開放檢調單位去查他﹖"
那是他行事風格的問題了,他總是希望藉由體制內的手段證明他的清白,就像上次總統任內接受偵訊一樣,然而事實證明當偏見已經形成的時候,是徒勞的。
再說,現在阿扁已經卸任,台灣的檢調權力之大、之缺乏制衡,他除了能摸摸鼻子說「願意接受調查」這種場面話,而沒有任何阻止他來查的可能。 XD

我們可以說,你所列的那些目標,是既然偵查已經無可避免,希望能夠做到這樣;但我們卻不能說,偵查制度被這樣用是合理的。簡單的說,是實然與應然的問題。實然面如你所說,希望偵查能夠這樣(不過我看希望不大),然而這樣的實然,在應然面上並非沒有商榷的餘地。

恩,回應得很倉促,不知道有沒有清楚的表達了我的意思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20,2008 16:22
“引用至歐利漢堡劍的文章”........... XD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20,2008 16:23
不知有人看過ㄧ部電影叫全民判決嗎?
沒看過的人建議去租來看你,看完後會發現台灣正上演跟電影劇情ㄧ模ㄧ樣的事。
有看過的人說說你的感覺吧。
Posted by 孟芬 at August 20,2008 18:35
馬的政府---爛
Posted by 華美琳 at August 20,2008 20:32
「我們應該是要針對這整件事調查﹐(1) 阿扁總統究竟在錢匯出國外的時候是否知情﹖ (2) 到底有多少錢匯出國外﹖ (3) 這些錢的來源 (4) 阿扁總統是否有觸法的嫌疑﹖(5) 錢是誰匯的﹖把事實弄清楚再下結論﹐不要因為今天主角是阿扁總統就完全喪失判斷力﹐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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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從台獨律師的文裡面節錄的,確實有適法的問題,在台灣還沒有通過公職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法律之前,沒有足夠懷疑陳水扁犯法取得財物的事證,檢調就不得對陳水扁的財產來源逕行詢問調查,當然如果財產的處理也是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就有受到法律保護不被干擾的權利。
法律上,任誰都沒有權利來問陳水扁的合法財物要怎麼處理。至於道德上連捐款的人也只能消極的問,何況是從沒捐款的檢調媒體和政客。
政治捐獻的捐款者因為信任而做匿名的捐獻,受款的政治人物為了長遠的政治目的當然有權利和義務做出最適當的分配和貢獻。
Posted by kembo at August 20,2008 22:31
看到你寫的這些法律問題釐清
我深嘆民進黨的人忙著落井下石
卻沒有適時的教育人民
也沒有給為曾經讓他們吃香喝辣的阿扁半點溫情

這種翻臉不認人的黨
違背做人的基本道義倫理
還有什麼資格以高道德要求阿扁?

全黨就只有阿扁需要高道德標準嗎 ?
Posted by 路 at August 21,2008 00:37
如果一個黨不能給阿扁人權方面的保護~~

我們能期待民進黨保護人民 ?
Posted by 路 at August 21,2008 00:38
才一天沒來..就又發展了100個回應
但是 又斷了....還真不用3班輪值阿XD
Posted by 浮雲 at August 21,2008 01:16
路:
我完全同意你對民進黨的批評
民進黨內這些禿鷹集團
真他碼的夠了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21,2008 01:30
沒事~推一下!
朝破千邁進~
Posted by Robin at August 21,2008 03:10
Steven

捐奶捐精是上冷水坑, 就像老男人該做的事
Posted by 路 at August 21,2008 09:03
我不是律師:

If you kiss my ass first, i will tell you the answer for what is democracy.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21,2008 09:14
路:
捐精? 老男人該做嗎?
捐奶? 老男人該做嗎?

你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老男人.

你應該說: 就像乃兆院長該做的事!

冤有頭, 債有主. 如果隨便污辱老男人會被告的.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21,2008 09:23
Steven 你說的對 ~~
Posted by 路 at August 21,2008 09:46
我應該打'某記者'跟'某老男人'
Posted by 路 at August 21,2008 09:49
Dear 漢堡與其他台灣派朋友
如您有空邀請您今晚參加這場論壇
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weblog/004537.html

打擾了
Posted by Portnoy at August 21,2008 10:16
我不是律師:

民主就是, 清醒點, 就好了. 賣弄風騷是沒用的.
感覺良好跟感覺差勁, 都是靠感覺而走.

選擇哪一種感覺, 並不是理性.

而是清楚的知道, 為什麼是這一種感覺, 而不是那一種感覺.

還有一件事:
談論民主, 主要是為了自己的問題, 不是為了其他fancy的理由.

(我回答, 當然不是因為你真的親了誰的屁股.)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21,2008 11:42
請容我很鄭重的說聲
對不起
我要為自己說過的搗亂說話負上責任

自從在報章看到這件事情
心裡有很多想法
雖然自己是香港人,未經歷過兩蔣的威權統治
自己也生長於太平盛世,享受安全/自由/物資充足/充滿希望的社會,而未曾付出一分

頭兩篇貼文我是認真的
雖然台灣人民對自己的司法制度的不信任
但我不希望台灣人把這種情緒帶到外國去
世界上也有法治清明的地方
不能夠憑台灣的經驗去否定瑞士的司法制度
所以才整理了我對這次調查事件的看法
又苦於新電腦沒裝中文輸入法
所以用英文發文

後來看見別人談的都是發洩一下自己痛苦的情緒,
我覺得無聊,也就亂發文章(就是Troll)
以前很討厭Troll,沒想到自己也troll了,而且一次就寫了十幾篇廢言

今後我會認真討論,也希望不用再看見Troll文和Kiss my ass之類的說話了
Posted by 我不是律師 at August 21,2008 13:45
自己的確是沒有經歷過法制不公的時代
在這裡我是最沒有資格發言
我只能夠說出我個人的看法

沒有公平的法院審訊,它開出任何的處分都是不文明的
我所指的文明是:彼此之間不會互相加害,條件許可的話互相幫助。
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開出處分,可能只會造成殘暴的結果。
但是即使法院不公
就社會而言,仍然要盡最大努力,把真相釐清
因為沒有真相,守法的人和不守法的人,兩者就沒有辦法分辨出來
這裡的真相不是把秘密抖出來那種
而是要嚴肅地回答一個問題
到底這樣的行為,按照當時的法律,是否合法。

傳媒最大的弊病,是把嚴肅的事情,換成是很富娛樂性的事情
因此也就沒辦法回答這樣的問題
在名嘴法官引導下的全民公審,也就等於另一個不公的法院
不能為社會帶來進步
Posted by 我不是律師 at August 21,2008 14:36
我不是律師:
坦白說我有一兩天沒時間仔細看留言
MISS了不少精彩的對話
真是對熱心交流的網友不好意思
所以也不清楚你在道歉什麼
但是我覺得你最後兩則留言真的很好
點出了整個核心問題
民主化的腳程快
但是法治化卻快不起來
因為累積的時間還不夠培養出這樣的國民共識
這就是謊言與偽裝在台灣政界、媒體界可以暢行無阻的溫床
除了有計畫的製造謊言的人之外
我倒不輕易怪罪任何人
這種事情急不來
總要靠一點一點的努力才能慢慢的獲得
我和朋友們一起努力了四五年
還看不到明顯的成果
但我總是期待
像你這樣的朋友會越來越多 :)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21,2008 14:44
Portnoy :
謝謝邀請
不過我對這個議題不是太有興趣
說真的除了一時的波浪外
不覺得這算是什麼有重大影響的議題耶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21,2008 14:54
>>除了有計畫的製造謊言的人之外
>>我倒不輕易怪罪任何人
>>這種事情急不來
>>總要靠一點一點的努力才能慢慢的獲得
>>我和朋友們一起努力了四五年
>>還看不到明顯的成果
>>但我總是期待
>>像你這樣的朋友會越來越多 :)

嗯嗯嗯~ 我也希望,老實說!

我不是律師:

我想你一定不明白為什麼我說kiss my ass這句話的原因,主要我覺得,討論政治,其實真的不是隔山觀虎鬥的閒情逸緻,如此而已。
不過如果你經得起我這麼粗魯的回應之後,也許是因為真的事不關己,您還能保有這種禮貌,只希望,當這些爭論回到您生活中的時候,除了狀似和平的禮貌外,您還有內心平靜的思考空間。

我用上述這些話,代替禮貌的抱歉。 謝謝。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21,2008 16:26
我可以問大家貪污的定義
錢再國外的戶頭
可是用途ㄋ

揮霍嗎買
豪華別墅嗎
蓋行宮嗎

我不懂未啥只有帳戶裡的錢
剩下有啥東西
跑車 別墅
真正在運作的公司ㄋ
我看到的一切錢
好像都馬上可以匯回台灣啊
是一筆活動的基金
不是一個不動的資產
真相ㄋ....
到底陳水扁讓大家失望的事司法還是道德
我可以說司法上阿扁沒有翻盤的餘地了
但在道德上ㄋ......
錢在阿扁戶頭裡在司法上已經沒有翻盤的餘地了
但用途ㄋ
只要不是揮霍我都可以接受.
只是不知道大家對貪污的標準
Posted by 魔豆 at August 22,2008 14:33
魔豆:
我對貪污的標準很簡單
不是阿扁的錢他拿走了就叫貪污
譬如政府的錢、黨的錢

但是法律上歸屬阿扁的錢
不管要匯款到哪裡
都不叫貪污
就算他拿來浪費揮霍掉
也不能叫貪污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22,2008 16:09
830大遊行阿扁無罪 請大家錢匯國外 掏空台灣這才是愛台灣
Posted by 草枝掰 at August 29,2008 03:30
是喔?
匯錢到國外等於淘空台灣?
那馬英九的女兒可是米國公民耶
他淘空台灣多少養米國的女兒?

國民黨就靠你這種智障在支持是嗎?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29,2008 08:13
一堆債留台灣的經濟犯
都還在國外花著從台灣捲跑的錢揮霍度日
幾百億幾千億的款項 沒人在意?
現在就知道盯著阿扁那筆連審判定罪都沒有的錢
大罵掏空台灣...?
Posted by Blue Moon at August 29,2008 08:32
因為國民黨是扁迷集團啊
眼中只有阿扁 XD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29,2008 09:00

國民黨是智障
那民進黨是白癡兼笨蛋
哇!原來那些錢都你們這些支持者拿去了阿
難怪那麼挺他~
Posted by = = at August 29,2008 12:10
錢匯到國外沒有說不好
a錢也就算了
a太多了吧~~
低調一點阿
愛出鋒頭~才會惹了一身腥
Posted by ^^ at August 29,2008 12:16
就是你這種扁迷才會新聞餵你吃什麼屎你就吃什麼屎啦
A的證據在哪裡?
不要多
你引三條確實可以當證據的新聞給我看就好

三條就好喔
已經炒作那麼多天了
不會連三條都找不出來吧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29,2008 12:27
來吧
讓台灣垮吧
台灣人民拼命賺~政府拼命a吧
撿垃圾的繼續撿垃圾吧(撿到死啦)
當乞丐的繼續當乞丐
當勞工的繼續做到死
全球暖化快來吧~把台灣淹沒吧
如此一來...就再也沒有一些無聊的政治議題阿
大家一起死吧~耶~
死亡萬歲
Posted by 不爽?爽? at August 29,2008 12:55
不爽?爽?:

要死你自己死. 我有綠卡不陪你死.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29,2008 12:59
那一年陳水扁如果不幸過世了
有沒有人要和我去陪葬呢
有的話趕快來報名喔
葉茂盛要被關了
有沒有人要一起陪他去關呢
有的話
請現在拿起你家的菜刀
往你爸爸或媽媽還是老婆
大力的砍死她吧
這樣一來就可以和他去關了
我等你們喔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言論自由
爽阿
Posted by 死亡團 at August 29,2008 13:04
我不是扁迷
也不是馬迷
我是我
我愛言論自由
哈哈哈哈哈
Posted by ^^ at August 29,2008 13:05

國民黨是智障
那民進黨是白癡兼笨蛋
哇!原來那些錢都你們這些支持者拿去了阿
難怪那麼挺他~
================
所以馬桶A的錢,你有拿到囉。
所以國民黨A的錢,你有拿到囉。
難怪你那麼挺他們。
Posted by 孟芬 at August 29,2008 13:06
嘴上愛台灣
手上拿綠卡
這就是愛台灣
民進黨我愛你

無聊的媒體
只有這些事可以報了嘛
Posted by 無聊 at August 29,2008 13:11
那個很愛言論自由的
等馬先生把台灣變成中國台灣
你再去哭你的言論自由吧
現在多哈一點起來放著吧
Posted by morning at August 29,2008 13:12
常看到...
"人一紅就無恥,人一藍就腦殘!"這句話~

本來還覺得說的太過~
看到以上幾則留言,就很能體會了!

挺本土路線的,能以是非標準評斷事情.
腦殘白痴智障那一塊就以無腦的說法跟台奴的標準論事!
甚至連留個名字發言都沒LP~!
不然就自個想當臭ㄐ八,取那種鳥名!

支那國民黨那幾千億亂歪哥,還要把台灣推向支那內個火坑...
當奴才的可以視而不見,還在那邊說嘴,拿霉體亂掰的文章放大來靠北!

本土派的不僅沒錢拿.還要自行出錢出力!
支那國民黨下的台奴,時常有好處不說,既得利益者更是多不勝數!

說真的,有時還很佩服這些傢伙三不五時跳出來大放厥詞!
(不會心虛嗎?)

阿扁有沒犯罪?
坦白說,以目前的證據來說,最多只是逃漏稅!
道德層面而言,傷了很多支持者的心!
(民進黨哭窮哭假的啊!)

爾後除非查到證據,證明錢的來源為非法所得,才能證實阿扁貪污!

而照目前狀況來看......很難啦!

藍丁有意見的話就去怪支那國民黨跟馬冏那個先生!
擋了十幾年的陽光法案,跟財產來源不明罪!
這個法案能過的話,說不定阿扁就一槍斃命!
當然啦~連宋王馬熊.....(族繁不及備載)甚至靠腰最大聲的蚯蚓~
包括支那國民黨,這些都是一定直接斃掉!
(公務員有幾百億身家,來源交代的出來喔!)

阿扁帳戶有個幾億~
說真的~貪污的成分我不敢武斷說沒有!
但是以對價關係來說...就嫌太少了!
(10幾年前台南市長光貪一個安平港工程就很多個億了!)
希望能多挖一些出來~要有憑有據喔!

換個角度說..6~7億...,撇開所謂的選舉結餘款.
以阿扁的律師收入加上他老婆娘家的財力就應該有了!

阿扁是開律師事務所而非普通的一個小律師,又專打海事法!
收入不是一般人想像的少!
至於他老婆娘家開了幾十年醫院,收入如何,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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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後檢方如果有合理實際的證據來定阿扁的罪~
要關要殺要誅九族,有法可循~請便!

阿扁只是曾經當過公僕的平民,沒啥好維護的!

但是社會的公理正義,公平標準守則!
這才是我們需要維護的!

我想這個道理丁丁是不會懂的!
Posted by Robin at August 29,2008 13:13
上面這位換了六個名字的扁迷或馬迷,whatever
有妄想症或躁鬱症要早點就醫
少看電視新聞有助於穩定病情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29,2008 13:15
Robin:
道理很簡單
不過扁迷一向是聽不懂的
扁迷們聽得懂的話
葉武臺怎麼會選得上 ^^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29,2008 13:18
唉,真慘
一問到證據就開始裝瘋賣傻
想到就一掬同情之淚啊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29,2008 13:20
哇~為了這些政治事~有需要吵成這樣嗎
看到上面"你罵一句.我罵一句"
有意義嗎?
以我的想法來看(以我個人的話)
不管政府現在怎樣~
每天為了餬口!為了小孩
每天還不是要上班賺錢養家
像我都不談政治~如果因為政治
而傷朋友情~失去一個朋友
多划不來阿..呵呵
舉例:你去家*福買東西時
會問裡面員工或老闆你是哪一黨的嗎?然後就算他跟你不同黨..你就不買了嗎?!
我想應該不會吧~
現在物價上漲~哪間便宜就去哪間買阿
再來那個地區假設都支持某某黨
你就不去了嗎?
如果今天都不要去扯黨~我們的共同心態
就是"愛台灣~支持台灣阿"
我是一個無黨的人~但是我是一個很愛台灣的人
我覺得生為台灣人是一種驕傲
嘻嘻~~~
Posted by 玲 at August 29,2008 13:21
真的很無聊
名字一直換還玩反串
你這個閱讀障礙的看清楚一點
我原文根本沒在談黨的問題
愛台灣是像你這樣亂用的嗎
國家的政策、國家的體制、國家的價值不去講究
和稀泥裝死能愛台灣
我看你愛台灣的程度大概和路邊的野狗差不多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29,2008 13:26
又換了一個名字嗎?

又變成愛台灣了啊?

罵來罵去當然有意義啊! 互相漏氣求進步而已啦.

呆丸郎.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29,2008 13:29
哈哈... 我竟然跟這個機車堡一樣的反應, 真糟糕.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29,2008 13:30
玲...

AA取代CC吧. 好好找出你的三條証據, 再來這裡, OK?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29,2008 13:31
愛台灣愛到像呼口號,
這也只有國民黨才辦得到吧?

約半年前我被一首歌嚴重洗腦,
樓上上的這位太太跟我一起跳舞吧?
”大家來手牽手,支持馬英九~支持著~馬~英~九~”

鄉親啊!這就是他們以為的愛台灣啦!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August 29,2008 13:32
葉武臺怎麼會選得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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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從無知~
貪得小利~
既得利益~
偶像膜拜~
黨國毒瘤~
奴性堅強~

這些人種太多了,所以草包選上了!

3.22下午....
我拔掉了電視訊號線,首頁改成了Google.
2個多月沒看半則新聞!
我覺得台灣已經亡了!
霎時間我並不覺得支那國民黨可惡,對馬窘也沒感覺了!
如果要找鄙視對象的話....那就是這個島國上的奴民吧!
我覺得台灣建國沒意義了!

直至川震發生後12天才聽說支那強震~
(奇怪...那時出門都沒人談到這個話題!)
才上網查資料,發現還有本土派的格子!
接著才漸漸提起勁~

雖然覺得這股力量很微小~
寄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不致讓台灣淹沒在藍禍與紅禍中!
Posted by Robin at August 29,2008 13:35
不好意思~
你為什麼要罵我
我只是剛剛路過你家
看到你們在互罵才留言阿
我並沒有換甚麼名字阿
我都是用我姓名的尾字在留言
況且我第一次來你家ㄟ
無緣無故被罵
很倒楣ㄟ
我跟上面那個甚麼神經病不一樣ㄟ
為什麼把我當成他
然後罵我呢
"不好意思啦~早知道我就不留言"
對不起喔
唉~~
Posted by 玲 at August 29,2008 13:37
最近小白真是越來越白了
連留言會留下IP address都不曉得
腦殘沒藥醫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29,2008 13:39
耶... 那你在愛台灣個什麼勁啊? 玲 還CC咧
看一隻小白被人用機車輾來輾去很有趣嗎?

你也蠻變態的嘛...

CCC...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29,2008 13:41
舉例:你去家*福買東西時
會問裡面員工或老闆你是哪一黨的嗎?然後就算他跟你不同黨..你就不買了嗎?!
我想應該不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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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很多人會~包括我!
舉例來說~
餐廳電視只放2100的絕不消費!

接Case時,還在靠北阿扁王八蛋,民進黨王八蛋的!
價格加5成,不做拉倒,我也不想賺!
Posted by Robin at August 29,2008 13:41
真糟糕, 我不看IP的反應都跟機車堡一樣... 這是近墨者黑的緣故嗎?
Posted by Steven at August 29,2008 13:42
好笑的是,
半年後,
陸客來了,
誰賺到錢了?
一天多少人?

海什麼會的還要再繼續跟中國談海運直航問題~

樓上這位太太,你家老公快要沒工作了,你知道嗎?

如果你覺得,這就是愛台灣的話,
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到時也沒什麼黨給你加入了~無黨萬歲啊!
Posted by Kohtingay a pusi at August 29,2008 13:42
啊....
說錯了...
竟然忘記...我只加入過國民黨ㄟ!
原來跟我同一黨的...竟然是國民黨!

不過...20多年來從沒交過黨費,不知道還算不算?
(高二時被教官威逼的..."你現在不入,當兵也得入!")
Posted by Robin at August 29,2008 13:47
話說,我也是一個無黨的人
而且是無黨聯盟都沒加入喔
而且我也是很愛台灣的啦

所以要嗆馬!
因為馬上
股票大跌
去台灣化
民不聊生
民生凋敝啊~~~~
Posted by Tiat at August 29,2008 13:51
Robin:
我也會
呵呵
我的錢不想給丁丁賺

Steven:
恭喜你越來越和我一樣正直耿介了

Kohtingay a pusi :
無腦扁迷的愛台灣 = 一切都是阿扁的錯啦
你講人話他聽不懂

Tiat :
你適合加入惡魔黨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29,2008 14:36
>哇!原來那些錢都你們這些支持者拿去了阿
>難怪那麼挺他~
>Posted by = = at August 29,2008 12:10

我沒拿到,所以你要負責生給我嗎?
我這個人清心寡慾,一億勉強夠了。
Posted by Tora at August 29,2008 16:59
一億太多了 給我5000萬就好
Posted by Blue Moon at August 29,2008 17:53
兒女的學費記得叫周美青分給你
Posted by 特支費 at August 29,2008 18:48
不用現金沒關係
我只要可以像騜公主一樣
在米國刷卡刷到爽歪歪就好
反正馬騜的大水庫很大嘛~~~~
樓上那隻五毛,你請你的主子安排一下吧
Posted by 阿布 at August 29,2008 20:37

我來坦承一下
我今天才來追上面的留言
雖然還沒追完

原來我家理打得天翻地覆我自己都不知道 XD
Posted by bigburger at September 5,2008 00:49
謝謝分享
Posted by ^^ at June 3,2009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