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0,2008

連月子中心都要走管制經濟

消基會昨天開了個關於坐月子中心調查的記者會。我在消基會網頁上找半天,不知道他們網頁是怎麼設計的,明明標題就有,但點進去就是沒有,到最後還是看不到這個報告;不知道是網頁update不完整還是不想讓人看。沒辦法,還是只好用新聞報導來當基準。

從新聞報導看起來,消基會真不配稱為消費者保護專業團體。不過這只是從新聞上看起來而已。


有幾個基本概念要先交代一下。

所謂的「定型化契約」,同樣內容而用於與多數相對人簽訂的契約。簡單的說,就是大公司準備好、對每一個客戶都用同樣內容的條件,締結契約。

例子不勝枚舉,包括到銀行開戶、住旅館、參加旅行團、電力、瓦斯、電話,各種想得到想不到的生活上的消費行為金錢往來,都是定型化契約。

 

定型化契約當然有其便利合理的優點,才會被廣泛的採用;可說是隨商業活動發展而必然產生的現象。但是也有缺點;因為是業者單方面訂立的契約,當然內容會偏向有利於商家、不利於消費者;而業者通常是資訊強勢的一方,契約中有什麼陷阱,資訊弱勢的消費者也看不出來。當一份定型化契約使用得越多,個別的消費者議約能力就越弱,選擇也越少,超過一定程度的時候,等於沒有契約自由,消費者非照著業者開出的條件簽約不可。

定型化契約不可能不存在,只能設法抑制定型化契約過度傾向商家一方;可能途徑有幾種:靠消費者團體施壓、靠商家之間的互相競爭、以及行政院消保會主導的定型化契約範本。(到此為止,差不多是法律系大二或大三程度的概念)

 

所謂的「定型化契約範本」,其實不是定型化契約。

定型化契約範本,是行政院消保會長期以來推動的工作之一,就各種消費領域常用的定型化契約,擬定範本,供業者參考採用。由於是由消保會擬定,所以內容不會只對業者一方有利。

如果去看消保會的網站,定型化契約範本,是歸類在「行政指導」的類別下。所謂的行政指導,就是政府所為的宣導或勸誘,沒有任何強制力。

(就像台北市公車上貼的「禁止飲食」的標語,仔細看角落的小字,會發現是「台北市交通局行政指導」,也就是沒有強制力;在捷運上吃東西會被開罰單是因為大眾捷運法的特別規定,不包含公車;所以搭公車吃蔥油餅加蛋配鹽酥雞配珍珠奶茶,司機也不能把你怎麼樣。)

之所以定型化契約範本沒有強制力,道理也很簡單,就是自由經濟底下的契約自由原則;縱使是民法典中規定的各種契約類型,也是有許多規定可以依照當事人雙方同意排除的。

而對於業者來說,採用消保會擬定的定型化契約,也可以達到使客戶安心、吸引客戶的效果。反之,如果業者本來就門庭若市,財源滾滾,產品好到即使條件苛刻些也能夠吸引夠多的客戶,那麼,業者當然就沒有採用定型化契約範本的誘因。

是否採用定型化契約範本,對業者來說,是個商業考量,而不是義務;對消費者來說,是個選擇商家的因素,而不是權利。若是消費者的權利、商家的義務,那就是契約法定,而不是我國民法典契或整個社會結構所依據的契約自由原則。(到此為止大概是法律系大四程度的概念)


照這個基本概念,來看看媒體報導是怎麼說的。 

坐月子中心收費亂 消基會促訂罰則

自由 更新日期:2008/05/09 04:09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儘管消保會已經公布「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但坊間坐月子中心收費方式差異甚大,消基會調查顯示,許多中心一天的住房費至少四千元起跳,還要求消費者預付訂金,最低入住天數也要七天,若中途退出還收取超過十%違約金,消費者權益遭嚴重漠視。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指出,據現有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第十三條,消費者若中途離開,違約金不得超過全部費用十%,但目前業者要求的違約金都超過十%,甚至高 達三十四%,問題在於定型化契約沒有罰則,消保會應儘速制定罰則及管理辦法,若業者不依照定型化契約規定,可處罰或記點。……

喔!!莫非程仁宏董事長的英文名字叫傑克嗎???這真是太神奇了!!!

首先,定型化契約縱使有罰則,也只對契約當事人間有效力,這叫債之相對性原則;有對世效力的罰則,叫「法令」吧?業者既然沒有採用定型化契約範本,那和契約範本有沒有罰則,有什麼關係??(這是大一法學緒論和大二債編總論的基本概念)

再說,如果消保會對於不依照定型化契約規定的業者,可以制定罰則的話,那還叫契約範本嗎??還叫行政指導嗎??根本就叫契約法的特別法了啊!

難道消基會裡的諸位大律師們,連定型化契約範本是什麼玩意都搞不清楚嗎??

坐月子中心違約金過高 消基會:依契約處理

中廣新聞網

( 2008/05/08 13:55 中廣新聞網 )

……消基會表示,過高違約金已經違反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消費者可以要求業者依契約處理。……

……但為了避免違約金過高造成不合理,呼 籲主管機關應研擬違約金上限並公告為「應記載事項」……

…..既然業者沒有採用定型化契約範本,那就不受範本內容的拘束,那要怎麼依照契約範本處理……..???

這實在太深奧了,我完全看不懂啊………..

「主管機關研擬違約金上限」這也很神,產後護理業是像金融保險一樣的高密度管制行業嗎?主管機關還管到違約金上限……我看乾脆立法限制月子中心只能公營好了…….


坐月子中心 三成強索違約金

9成片面規定入住天數 被批「賺兩次」

消費瞭望 水果日報【鄭智仁、秦富珍、甯瑋瑜台北報導】

 ……消基會批評,業者應依實際住宿天數比率退費,不應趁機賺兩次錢。……

 ……調查也發現,近八成二業者要求先支付訂金,消基會表示,一般建議訂金金額應不超過一成,但杏林產後護理之家以住滿七天、最低房價四千兩百元計算,總費用為兩萬九千四百元,但其收取訂金一萬元即佔總費用的三成四;……,消基會認為比率偏高。……

 ……已婚並準備要生小孩的民眾張小姐表示,坐月子中心不應限制入住的天數,日後坐月子會選擇不收違約金的業者……

 

水果報不愧是腥羶王者,光標題氣勢就和別家不同。「強索」耶,這種標題,別家媒體再怎麼不要臉也是下不出來的。

什麼又叫賺兩次錢?這我也看不懂。哪一次是第一次?哪一次又是第二次?

按照水果的寫稿慣例,到最後一定要來一個消費者表示意見,當作是全體消費者的意見,雖然是完全沒邏輯的講法,不過也是其他家學不來的強項。 XD


未滿半月退住 月子中心不退費

華視(2008/05/08)

……消基會痛批業者搶錢要求改善,否則報請相關單位處理可以勒令歇業。 


不過這次最勁爆的是華視。

華視獨家報導,消基會說可以勒令歇業耶!!!!

阿到底是用哪條規定可以勒令歇業??對這種不知道哪裡冒出來的法律見解,其他家都沒有這樣報,可能要請華視的新聞部編輯出來說明才知道。

 

最後來看中央社報導:

坐月子期限未滿不退費 不合民法與範本規定 

中央社 (2008-05-08 11:3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0858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程仁宏今天指出,消基會電訪北市11家坐月子中心發現,91%業者限定最短入住天數,36%未住滿收違約金、甚至不退費;其實都不符合民法及契約範本規定。

消基會今天召開「未住滿半個月不退費?做月子中心收費、解約機制評比」記者會。

程仁宏表示,消基會今年 4月上旬去電詢問12家坐月子中心進行調查,但因其中一家僅願告知房價及會收訂金,因此最後有效調查計11家。

他說,調查結果顯示,10家業者限定最短入住天數、占91%,分別有 71015天的限制;9家業者要求支付定金,最高須付總額的34%73%業者要到現場才可看到契約。

他並說,還有部份業者要求入住時即須付清所有費用,占27%;並有36%業者規定未住滿最短天數將付違約金,當中還有業者不退費。

與會的律師羅瑩雪說,依據民法規定,消費者對於服務內容有疑義而終止契約,業者不可收違約金,消費者並可要求損害賠償。消基會副董事長謝天仁則建議,消費者可改到公立坐月子中心,因為相關規定較合理。

 

和其他報導比起來,中央社措辭算是比較溫和的,雖然記者寫的還是有點問題,但引述的消基會董事長和與會律師發言,並沒超過給消費者建議的範圍,也沒有違反基本的學理。雖然消基會之前有ETC叫政府「懸崖勒馬」和抵制高鐵的荒唐事蹟,但是在法律專業不涉及黨派立場的時候,我相信這些大律師講話不會太扯(恩,講話很扯的大律師也是有的啦,譬如吳憶樺事件中那個自己跳出來的、喜歡打有名案子或大律師,就很扯);也就是說,上面所看的消基會的荒腔走板意見,我猜是撰稿記者荒腔走板啦。

 
20080508消基會台北市月子中心調查不過對於消基會這個調查,我覺得消基會還是太偷懶了。2007年台北市有立案的月子中心有25家,消基會調查了11家,比例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之間,看似不低。事實上,有立案的月子中心都是規模比較大的,有許多的未立案月子中心,消基會並沒有調查;所以這份調查,縱使是對台北市來說,也沒有代表性可言。而記者又幫消基會把「台北市」拿掉,報得好像是全國性的調查一樣,就更沒代表性了。

再說,消基會調查的這些月子中心,許多都是台北很炙手可熱、一位難求的月子中心,不知道消基會嫌業者收費太高、不公平的時候,有沒有考量到這點?

再水果報導中的這段:「杏林產後護理之家以住滿七天、最低房價四千兩百元計算,總費用為兩萬九千四百元,但其收取訂金一萬元即佔總費用的三成四」,第一,這是用最低房價算,若是貴一點或貴很多的房型,比例馬上改變;再說,若雙方預約住一個月,總費用就是十一萬餘,收取訂金一萬元,就是不到十分之一;消基會以最低房價和最短入住期間計算,算出來三成四這個數字,也有譁眾取寵之嫌。

由於調查欠缺代表性的緣故,說真的,研究完這個新聞的來龍去脈之後,我還是不知道消基會做這個調查的用途或目的在哪裡……


Posted by bigburger at 樂多Roodo! │00:31 │回應(18)引用(0)常看新聞台將導致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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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消基會只不過傳達一個訊息
馬上
公權力會介入各行各業

很扯的律師還有那個唯一在中國執業的徐景星啊
昨天當庭被當事人開除
Posted by sys at May 10,2008 00:53
漢堡:

你好像對這些精神錯亂的機關/團體/個人特別感興趣,而且還有辦法在那種公家網頁裡繞來繞去還沒腦死,純正牛肉加麵包果真勝過平凡血肉之軀。

像我,弄不懂我就直接打電話去了,不然的話腦袋早就打死結了。
Posted by eau at May 10,2008 00:59
>>所謂的行政指導,就是政府所為的宣導或勸誘,沒有任何強制力。
所以說你是個死腦筋的貪腐台獨黑心豬

「行政指導」只要政府有需要的話,馬上可以下令給他變成位階很高的特別法啦
不然當年主張分裂國土的臺獨罪跟攻擊國民黨政府獨裁的叛亂罪是怎麼跑出來的勒
Posted by morning at May 10,2008 01:05
因為種花台北消基會在台北.........
Posted by 路過 at May 10,2008 01:11
摸你解傑,這個是馬上才會有的結果,行政立法權大統一才會這樣,現在都還沒520,這種說法怎麼會有效力呢?要不然的話這條新聞要壓在520之後發,聽起來不就又合情又合理。
Posted by eau at May 10,2008 01:12
消雞廢,喔不,消基會去抵制高鐵,馬上就看出他們是政治立場作祟......

這下要整,喔不,調查坐月子中心,你卻看不出來他們要幹嘛?

人家既然叫作消基會,總要作點跟消費者有關係的事嘛,至於這個關係是什麼樣的正向負相關連結,那就不要想太多了啦。總之,馬‧上,百姓就要顧八度啦~~
Posted by Tiat at May 10,2008 01:54
前陣子剛看完一本跟統計有關的書,
裡面提到誤用統計工具的問題,消基會這次倒是有不少吻合的地方
像是樣本是否具代表性、各項數據之定義及範圍等等
再加上現代人的資訊恐慌和速食文化,看到新資訊也沒什麼消化就吞了
正是這類新聞和議題發揮的最佳背景啊 XD
Posted by alann at May 10,2008 10:14
會不會是上回神豬的老婆坐月子被坑,所以跳出來,但卻又不敢太明顯,就來個調查報告?被警告的自然心裡有數,遇到下一隻小神豬,還敢強索賺兩次的話,就馬上,勒令歇業!
Posted by JR at May 10,2008 10:29
漢堡叔實在太猛了,在這些鬼新聞中繞來繞去的鏖戰
突然想到,這個消保會跟偶之前評的婦女團體一樣
喜歡拿著神主牌四處砍人,卻不管基本的法律常識或社會現實
似乎有種不爽就想抄家的感覺,Orz
Posted by 加蚋蕃 at May 10,2008 10:37
sys:
嘿嘿
一個會和泛紫走很近的 和中國高層走很近的人
在這種案子裡會有什麼表演
可以說是意料之中啦

eau :
不可能弄懂得
這些消費者團體漸漸有變成「叫消費者出錢就是不對」的趨勢
就像某些蠢左覺得政府叫人搬家就是不對一樣(不管房地是誰的)
消基會這次表現算是還好
蠢左的判斷標準 我永遠都稿不懂
直接抓來罵比較快
Posted by bigburger at May 10,2008 11:32
看來又是蠢左病發

這是自由市場耶!人家收費再貴只要有人肯付,就算不合理又如何?合不合理是消基會說了算?消費者都是白痴?

不過想想也是啦~如果消費者不白痴的話,怎麼會以為「馬上就.......」然後被騙走了大筆選票。

所以說來消基金之所以能夠存在,完全是因為台灣人民蠢人太多了啊~~
Posted by 大腸 at May 10,2008 11:54
morning:
那叫「朕即國法」啦
連總統病情都是國家機密 XD

路過:
說的對
中華台北確實是最適合的國名了

Tiat :
我真的不知道他們要幹嘛..............

alann :
這正是消基會有時候和媒體一樣蠢的原因

JR:
不不不不
神豬家幽容華貴高尚奢華
連婚紗都全部從米國空運來台
怎麼會去計較小小的違約金呢

加蚋蕃 :
很多團體都這樣啊
自我中心又長不大
號稱專業團體的又偏偏沒專業
如同專反基地台電磁波的某環保聯盟一樣

大腸:
消基會以前比較像話........
Posted by bigburger at May 10,2008 17:17
總是要出來汪個兩聲
大家才會記得這個消基會啊...
以前不是還到高鐵舉牌抗議過嗎...

某些腦殘環團最近不是在鼓勵蔬食減碳救地球嗎?
不知道貪腐集團的感想如何? XD
Posted by allman at May 10,2008 22:35
那個Tiat和大腸
allman在問你們感想如何
請回一下吧
Posted by bigburger at May 10,2008 23:41
機車頭漢堡沒開口
Tiat和大腸怎麼接啊~
Posted by sys at May 11,2008 11:36
最為中道理性公民支持的消基會這幾年的表現
最接近中道理性選民唾棄的義和團式團體阿
Posted by 黑手黨 at May 12,2008 00:57
sys所言極是,不過就算機車頭漢堡開口了,那也是大腸小捲等機車團要接話的,跟我沒關係啊~~
Posted by Tiat at May 12,2008 01:11
Tiat所言極是,就算機車和機車團開口辯解,您老也不打算接話,直接遂行貪腐就好講那麼多幹嘛~~XD
Posted by sys at May 12,2008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