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2008

如果是我的話.那我也會贊同曹興誠

如標題。如老謝一般堅毅樂觀而又做事細膩的人,都只說要贏25萬票,可見選情之緊繃。

假如不幸葉武臺真的當選,就算入聯公投過了,老蕭也說過葉武臺不處理相關政策;台派失去了可以撼動種花國體制的行政權,能作些什麼呢?

就像曾永權說的,國民黨不怕罵;所以與其罵他,不如看好戲。既然台派所希望的,葉武臺會不處理;那當然葉武臺所希望的,要想辦法讓他不能處理。 XD

有個講過很多次的基本概念,但是還是有必要再重複一下,由於中國黨和腦殘媒體的炒作,現在講公投不過的效果,許多人都認為是產生禁止作為的效力。其實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所謂的公投通過,效力上來說,是「對國家的特別授權」;公投不通過,則是「未對國家特別授權」,而不是「對國家的禁止」;這兩者是有區別的。按照公投法,公投通過固然會產生政府的作為義務,但是公投不過,效果只有一個:三年內不得再行提出相同題目的公投。

也就是說,如果老謝當選而入聯公投不過,政府仍然可以推動入聯。(但是執政黨為上次的軍購公投辯解的時候,好像從來沒用過這個理由)


不過既然之前中國黨都是這麼宣傳的,那麼一旦葉武臺當選,台派應該要推出統一公投。依照公投法的規定,一個公投提案只能表決一事,因此提案的主文會有點長。試擬如下:

「你是否贊成政府應該為了避免挑釁中國製造台海不安、避免凱子軍購、促進經濟發展、重返國際社會,而嘗試以包括共同市場、直航、互贈熊貓/黑熊、互贈兵馬俑/慈湖名產肉乾、水果農產品互相免關稅、同意開放觀光客工作移民就學學歷認證等等不合理限制之各種方式,促進中國統一、參與經濟起飛和平崛起、讓台灣人成為世界大國的國民?」

然後辦公投還要開辯論會,正方代表可以找左邊這位樂可銘先生(不知道他是誰的,請自己去估狗 XD )。相信他一定很樂意。或者李慶華、雷倩、郁慕民、甚至葉武臺本人,都是相當不錯的選擇。

至於公投說帖,林正杰的中國統一促進黨已經有現成的,直接拿來用就行了。



反正依照現行的公投法,只要不用力推動,任何公投都是會失敗的。台派要作的,只是推動連署,待人數足夠公投成案,下面..........下面沒.有.啦~~

屆時,中國黨要怎麼說公投不過總統還是可以作、要怎麼向上級領導交心、要怎麼呼籲選民抵制踴躍投贊成票、要如何靠夭操弄族群......,倒是一件饒富趣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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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很親近的人寄來的轉寄信,一整個無言,我只好勉強撥出一點空檔簡短回了信,希望這位親近的人可以聽進去我的話。最近的詐騙集團越來越猖獗,請接受我善意的勸告,不要輕易的上
不要輕易上詐騙集團的當啊~【Tiat的生活寫‧照】 at January 5,2008 02:44
回應文章

所以說嘛,早說過公投是以人民做為主體的,怎麼那麼多人還搞不清楚呢?

雖然這個鳥籠公投很糟,但是也不是沒有方法可以好好的用啊!XD
Posted by 大腸 at January 2,2008 18:08

漢堡大不愧是深諳暗黑兵法的機車團長啊XD
Posted by oahanchi at January 2,2008 18:34

漢堡大不愧是深諳暗黑兵法的機車團長啊...
Posted by oahanchi at January 2,2008 20:17

歹勢
瀏覽器怪怪低
以為前面PO的沒進去...結果變重複了orz
Posted by oahanchi at January 2,2008 20:41
可不可以不要送黑熊啊??這樣太沒誠意了...熊到處都有啊,不過是黑白棕的差別...

例如可以送「六十歲還可以裝可愛」葉武臺、李「三十秒就決定把孩子丟出國外」夫婦、李「怎樣大肚子都要去美國生」立委...這些可是僅出產於台灣的世界瑰寶、宇宙奇葩啊~~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2,2008 20:45
差了一個半小時才送出重複的留言...
這段時間到底瀏覽器在做什麼?
是不是跟樂多伺服器密會?又決定要作怎樣的奧步?
或是其實是版主強迫你出來否認第二句話的效力?!!

疑雲蟲蟲啊~~


ps 其實大家都知道:那一句話說兩次其實是不夠的...


漢堡大不愧是深諳暗黑兵法的機車團長啊...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2,2008 20:51

樂可銘跑到制憲聯盟去了XD

制憲聯盟主張:台灣一定要制憲─民進黨不能做、國民黨不會做,由制憲聯盟來作。台灣必須有出生證─台灣憲法,再向國際申請身分證─加入聯合國。

http://estab.lawlove.org/xoops/html/content_29.htm
Posted by beckett at January 2,2008 22:15

>>漢堡大不愧是深諳暗黑兵法的機車團長啊...

+1~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2,2008 23:25
中國應該會發射飛彈恐嚇不準辦這個公投吧

連老中都知道這個公投法不合理阿XD
Posted by 黑手黨 at January 2,2008 23:58

>> 漢堡大不愧是深諳暗黑兵法的機車團長啊...

+2
Posted by alann at January 3,2008 00:07

大腸:
是啊是啊
再來就該來個「不准討國民黨黨產公投」 XD

oahanchi:
那是樂多的問題
樂多最近在修改留言程式的樣子
bug還不少

捲:
不管你要送哪對夫婦那個立委
記得裝船前
胸口要用噴漆噴上V字型啊

beckett:
那個聯盟....根本狗屁不通啊
還蠻符合那位先生的風格 XD

Tiat:
你又來漢堡挑軟的吃了

黑手黨:
真這樣就更好玩了啊 XD

阿藍:
你又來吃漢堡夠夠了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anuary 3,2008 00:42

有誰會吃硬漢堡..
Posted by Tiat at January 3,2008 00:45

很多啊
底下這位就是一個
http://blog.roodo.com/jian/archives/1726488.html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anuary 3,2008 00:50

>>漢堡大不愧是深諳暗黑兵法的機車團長啊...
+1
Posted by 浮雲 at January 3,2008 08:01
>>漢堡大不愧是深諳暗黑兵法的機車團長啊..
再+1,暗黑到連烏賊都花容失色了...
Posted by 加蚋蕃 at January 3,2008 21:05

=>..胸口要用噴漆噴上V字型啊

原來有人不用噴就有V字型了....




只不過是倒V....




真是很有勇氣呢!!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4,2008 00:30

浮雲、加蚋蕃 :
你們也學會吃漢堡不吐骨頭了.... Orz

小捲:
那個恐怕不是倒V
而是W
好像該換具有集中提高效果的內衣了......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anuary 4,2008 00:39
果然是漢堡叔有研究...

我只能夠看到中間那兩條,
你連旁邊那兩條也不放過....
Posted by 捲 at January 4,2008 01:17

機車團長
已遵囑附上email

關於捲同學推薦的伴手禮 實在實在太讚了!!
Posted by E at January 4,2008 21:54

請問漢堡大:
如果想要讓「反貪腐」公投案不過,但又不想聽國民黨的話拒領公投票,要投反對票比較好還是投廢票比較好?
根據公投法第30條: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
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
否決。

看起來,投廢票或反對票效力都差不多....
Posted by CHWu at January 6,2008 01:17
Posted by bigburger at January 6,2008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