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次都說,相比之下,民進黨是比較有法治觀念而且願意遵守體制的政黨。不相信的話,前天又有一個例子,不過沒有引起很大重視。
地方公職延任案 立院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7/10/12 11:18
(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十二日電)規範地方縣市與鄉鎮市首長、縣市議員與鄉鎮市民代表及地方村里長任期得延長的「地方制度法增定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因民主進步黨立院黨團有異議,立法院會今天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再議。
地方制度法增定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由無黨團結聯盟立院黨團提出,主張將各級地方公職任期,延長一年又五天至2010年12月25日,如此各級地方公職選舉將可與下屆北、高市長及市議員選舉同一天舉行,不至於幾乎年年有選舉,以減輕社會成本負擔。
全案經九日程序委員會通過,排入上午院會報告事項議程,但因民進黨立院黨團有異議,全案退回程序委員會再議。民進黨籍立委陳宗仁(不分區)指出,過去國大代表曾討論延任案遭社會批評不妥,若立院修法通過地方公職任期可延長,豈不標準不一?
照片來源:自由時報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昨天在國民黨與親民黨多數優勢下,將地方制度法增訂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列為下次院會報告事項議程。(記者簡榮豐攝)
何止是「社會批評不妥」而已。大法官解釋第四九九號是這麼說的:
「按國民主權原則,民意代表之權限,應直接源自國民之授權,是以代議民主之正當性,在於民意代表行使選民賦予之職權須遵守與選民約定,任期屆滿,除有不能改選之正當理由外應即改選,乃約定之首要者,否則將失其代表性。」
釋字四九九號當年公布時,轟動武林驚動萬教,無黨團結聯盟竟然再提內容相同的違憲法案,是無知還是白爛?往下看就知道。
其實這個案子最先也不是無黨團結聯盟提出的。今年年初的新聞:
延長本屆縣市長任期案 立院初審不予審議
【大紀元1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十一日電)台北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今天審查「地方制度法增訂草案」,由於內容要延長本屆縣市長等任期,在野黨質疑有違憲之虞。經協商決議「不予審議」,報請院會處理。會議主席、無黨團結聯盟籍立委蔡豪並宣布委員會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將地方制度法通盤修正草案,儘速送立法院審議。
內政委員會下午審查地方制度法增訂草案,內政部長李逸洋表示,地方制度法增訂條文草案著眼簡併地方民選公職人員選舉,使行政首長與民意代表任期一致,盼延長本屆縣市長任期一年五天、縣市議員任期九個月二十四天及台灣省與高雄市村里長任期四個月二十四天。台北市里長任期則配合縮短二十二天。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雷倩(台北縣)表示,草案與現狀時空背景已有差異,行政院應重新提案,訂定「日出條款」,由下屆縣市長開始延長。
李逸洋說,此草案於二千零五年九月十六日函請立法院審議,原希望能在同年底舉辦的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選舉前完成立法;因此,若現在繼續審查,確有違反大法官釋字四九九號關於延長任期的意旨,內政部同意應自下屆縣市長開始延長。
李逸洋指出,內政部所提通盤修正草案已在行政院內,最快三月份就能送進立法院。
經協商,朝野立委及內政部都同意本案不予審議,行政院應另提地方制度法通盤修正草案,儘速送立法院審議。
1/11/2007 5:46:33 PM
也就是說,原本行政院的草案是預計在選舉之前就改好,調整下一屆地方首長民代的任期,使選舉週期趨於一致,之後的任期又回歸原狀。不會有違反「定期改選」原則的疑慮。
這個修正案2005年12月就提案了,但是因為立法院不知道在忙什麼,沒能及時審議,拖到2007年1月;所以李逸洋也只能說有違憲疑慮、「應自下屆縣市長開始延長」。
看看上面這則新聞中出現的有誰?無黨團結聯盟籍立委蔡豪、內政部長李逸洋、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雷倩。結果無盟不知在搞什麼,今年10月時又提案一次,而且是延長本屆任期,不是延長下屆。提案的無盟黨團,能說他們不知道嗎?而上週二的新聞又報導:
地方公職延任案 行立法院會議程
【中央社╱台北九日電】
2007.10.09 03:51 pm
……在中國國民黨與親民黨多數優勢下,經表決後,程委會仍將這項議案行為下次院會報告事項議程。
……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十二日立法院會若無意見,這項修正草案將交給相關委員會審查,審查結果再送立法院院會二、三讀。
既然年初審議時國民黨要角雷倩就已經表示過強烈反對,所以這個明顯違憲的案子,國民黨黨團能說不知道嗎?為什麼要「多數優勢」通過呢?
同一則新聞中,郭素春倒是很老實,他說「草案只是希望交付相關委員會討論,不是已經三讀通過,包含行政院提出的議案,只要不是政治性太高或故意打壓特定政黨,議案都應有被討論的空間」。如此說來,在野黨團近年來在程序委員會的全面杯葛舉動,完全是因為政治性考量和故意打壓特定政黨嘍?
從在野黨這幾年的表現來看,如果沒有可期待的政黨利益,似乎沒有「多數優勢」強行通過的理由?對於這點,聯合報也相當的老實:
藍強推延任案 政治利益遭非議
【聯合報╱本報記者林新輝】
2007.10.10 03:12 am
藍軍推動合併民選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的修法,從節省社會成本看,不失為一樁美事。但為達成合併選舉目的,現任地方民選公職人員的任期必須延長,延任案所創造出來的政治利益,恐怕招致非議。
藍軍推動修法地方制度法,表面上是呼應社會節省社會成本,但進一步推敲,修法的動機與目的馬上就被拆穿。首先,若依藍軍支持的版本通過,縣市長是這次延任案的最大受益者,而目前藍綠的地方板塊,不論面積、人口,都是藍軍居於優勢。
其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百分之七十為國民黨籍,這群基層的民選公職人員,在每一次的全國性大選,都是擔任藍軍的重要樁腳及輔選幹部的角色。藍軍在立法院推動延任案修法,難免有瓜田李下之嫌。
再者,選舉簡化有賴周延的配套措施,至少必須行政區劃法及地方制度法的完善配套,而這又是行政部門的職權,在野黨挾著人數優勢,推動調整地方民選公職人員選舉,恐有違憲爭議。
固然面對民進黨鋪天蓋地的政策買票,國民黨的選戰處境確實居於劣勢,但拿延任案反制民進黨的政策買票,可能會收到反效果。
【2007/10/10 聯合報】
除此之外,自由也有一篇社論可供參考。至於理性中道的布爾喬亞新公民們最愛看的中國擲報,則是一字未提;擲報過度的靜默,如同證實聯合報所言確非虛妄。
選舉日期整併避免自肥之譏宜自下下屆實施
自由時報 2007.10.12 社論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日前將無盟所提調整基層民選公職任期的「地方制度法增訂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排入院會議程,此案若三讀通過,現任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的任期都將延長,僅台北市里長任期縮短廿二日,實已違反與選民的契約,頗有自肥之嫌,但九十九年底將可促成「五合一選舉」,卻可節省選舉過度動員之社會成本,可謂利弊互見,影響深遠,值得深入探討,研議更完美的方案。
我國民主改革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選舉制度乃由開放基層公職人員選舉肇始,由下而上,逐漸從村里長、鄉鎮市、縣市層級提升至院轄市長、省長、國會、總統之普選,因此未能在民主實施之際,即全盤規畫選舉制度,造成各項選舉日期錯落不齊,不能將性質相近者如各項地方公職人員、各項中央公職人員合併在兩次選舉中同步舉行。根據統計,過去十餘年來,除八十八年未辦理選舉外,幾乎年年都有選舉,未來十年若任期不調整,也將幾乎每年都會有選舉活動。最近的例子便是明年一月有立委選舉,三月馬上又有總統大選,選舉活動似乎太過頻繁,造成社會承擔沉重的負擔與成本。
選舉活動過於頻繁,從我國過去的經驗看來,顯然並非好事。首先,台灣社會具有高度政治化的特質,對政治事務的參與程度超越一般成熟的民主國家,加上族群、意識形態的對立嚴重,每到選舉時刻,社會籠罩在狂熱的氛圍之中,對立與衝突急劇升高。民主選舉本有弭平裂痕的功能,但台灣選舉卻往往因為落選者不服結果,發動抗爭,因此反而發生加深裂痕的負面效應。再者,台灣的選舉,早期賄選嚴重,更有發走路工的陋習,一場選舉下來,敗者固然可能傾家蕩產,贏者亦恐發生藉著權勢謀取金錢的弊端。此乃黑金政治滋生的淵藪。現在雖然有公費補助制度,以得票數貼補候選人或政黨,但相對於選舉花費仍屬杯水車薪,依舊無法根除黑金政治的弊端。
如果能夠把頻繁的選舉作一完整規畫,中央級公職人員(總統、立法委員)與地方級公職人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分為兩次舉行,對於澄清吏治,降低社會衝突對立,減少社會成本的消耗,必然產生正面助益。因此,對於各項選舉合併舉行的規畫方向,吾人係採取肯定支持的態度,然則,無盟的提案卻仍有爭議之處,亦即實施日期的選擇,必須適用利益迴避原則,不能在當屆生效,讓本屆公職人員得以延長任期,應俟下屆選出前確定原則,由下下屆開始實施,才能符合民主憲政之「任期制」精神。
按照無盟的提案,現任縣市長任期將延長一年又五天,縣市議員任期延長九個月又二十四天,台灣省、福建省及高雄市的村里長任期延長四個月又二十四天,只有台北市里長任期縮短二十二天。基本上,任期制是當選者與選民的選舉契約,而大法官會議第二六一號及四九九號釋憲文,更明言民意代表行使選民賦予之職權須遵守與選民的約定,任期屆滿,除有不能改選的正當理由外應即改選,否則將失其正當性。換言之,本屆公職人員的任期已屬固定契約,若以修法方式予以延長,實為違反契約之舉,既違憲又欠缺正當性,根本得不到人民的支持。
其實,無論選舉之其它爭議如何激烈,選舉整併卻已成為朝野的共同見解與主張,此乃令人欣慰、可喜的現象。朝野既然對選舉整併皆有共識,而且此舉實質上亦有利於台灣社會的整合,降低衝突與社會成本,則雙方應該拿出誠意與理性,超越個人或政黨的利益,迅速完成選舉整併的相關法律,並避免自肥之嫌,由下下屆開始實施,如此才是為台灣民主造就無量的功德,方可贏得民眾的稱頌。
>>>那些說什麼民進黨和國民黨一樣爛的人,真不知是在白痴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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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說過,就在蘇說無論如何也不會當謝的副手,最後仍是當謝的副手...的時候,那是一種「好種不傳,壞種不斷」的遺憾。好吧!偶自囚,民進黨要像國民黨那樣還有待努力 ~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