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確實從未說過禁止國旗入場,不過……
馬:從未禁止帶國旗進場
自由時報 20070909
〔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工作室昨天發表聲明,強調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從未下令警察禁止民眾帶國旗進球場為台灣隊加油,外界不應做不實指控。……
馬英九南下 遭民眾嗆聲:滾蛋
民視 2007-09-07 22:16/蔣志薇
……馬英九頭家講心聲,晚間開拔到屏東縣潮州,民眾問到海峽盃看球民眾不能帶國旗,馬英九認為不公平。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這個規定只適用於主辦單位跟參賽隊伍,所以並不適用於現場觀眾,現在觀眾表達他們的意見,無論是帶國旗或是唱國歌,基本上這是他們的言論自由。」
替國人抱不平,馬英九還說了重話。馬英九:「如果大陸方面不同意(帶國旗),我們不惜取消比賽,這樣子好不好。」……
對的,九確實沒說過禁止民眾帶國旗入場,早在2002年底,九就對此事作過辯駁了。
針對李登輝詢問關鍵時刻站在那一邊,馬英九嚴肅的回應指出,不管如何「我都站在中華民國人民這一邊」。至於亞洲盃女足賽的國旗風波,馬英九強調,「李前總統可能誤會了」,當時一切按照奧運模式處理,完全沒有禁止觀眾帶國旗入場,由於當時亞洲足協向中華足協抗議,否則停止比賽,警察只是配合處理。
【2002-12-01/聯合報/2版/2002北高選舉】
所以,九當時一切按照奧運模式處理,那麼何謂奧運模式?在2001年底,行政院體委會就說了,亞洲盃女足賽,「不鼓勵民眾拿國旗進場」、「但是只要不違反法律及大會規定,也不會約束民眾的行為」;「若民眾持國旗進場或在現場揮舞國旗,體委會無法約束。」【2001-12-04/聯合報/7版/話題】
而九自己也說,「當被問及外傳有民眾要攜帶國旗進入會場,馬英九低調表示,市府已去函徵詢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陸委會看法,如果體委會與陸委會沒有意見,女足賽就將依照奧會模式進行」。【2001.12.04 中國時報】可見九已經徵詢過體委會陸委會的意見,應該知道奧運模式能不能拘束觀眾吧?
可是體委會「無法約束」,北市警察卻可以「配合處理」。北市警察為何可以配合處理?九說,依照國際慣例,主辦城市只負責場地與秩序的維護,其他相關比賽規則、比賽規範則由主辦的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負責,依奧會模式辦理,一切按照國際慣例處理,沒有任何特殊因素。【2001-12-25/聯合報/18版/綜合新聞】
既然奧運模式管不到民眾帶旗子,那麼警察之所以配合處理,一定是因為秩序維持的問題嘍?也就是說,主場觀眾帶己方的旗子,算是擾亂秩序嘍?
不過呢,照中山分局二組組長薛文榮的說法卻是,賽前各隊已有協議,民眾可以攜帶會旗但不允許帶國旗進場,中共的五星旗屬「會旗」,自然不受限制,但中華民國國旗則在限制範圍內,警方配合足協人員維持秩序,並非警方主動認定、沒收民眾國旗。【自由時報 2001.12.25】
也就是說,民眾不可帶國旗入場,既不是因為奧會模式,也不是因為秩序問題,而是因為賽前已有奧運模式以外的協議。
可是各隊協議為何可以拘束觀賽民眾?民眾有參與協議嗎?警方有任何法定依據可以沒收既非危險物、違禁物,又不擾亂秩序的旗幟嗎?
九知不知道事前各隊有此協議?如果不知道,為何會事前呼籲觀眾勿帶國旗進場?【2001.12.04 中國時報】又為何「站在中華民國人民這一邊」的九,事後知道了卻沒有按照慣例「震怒」一下?
現在九會說是言論自由、不惜取消比賽,昨日之九與今日之九,必有一非。到底2001亞洲盃女足賽事件,九是在白賊?是在卸責?還是是純粹無能?抑或是像中華民國足球協會所說的一樣,認為「該會對足球比賽,一向抱持「體育歸體育、政治歸政治」的立場,當天在中國女足隊對韓國隊的比賽時,對有心人士有意在場搖動國旗,企圖達到政治目的的作法深不以為然」呢?【2001-12-25/聯合報/18版/綜合新聞】
本文引用相關資料,見前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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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多Roodo!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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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外一章 - 九九神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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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遊行剛結束,凱道上的民怨未消,馬先生的黨羽們就迫不及待的跳出來,幫馬先生累積更多的民怨,也幫台灣派累積下一次嗆馬的能量。在這個最壞的年代裡,國民黨大概是終結馬先生政權最好的選擇了。
只會選舉不會治國【Tiat福島漫錄誌】
at August 31,2008 19:39
>>「該會對足球比賽,一向抱持「體育歸體育、政治歸政治」的立場,當天在中國女足隊對韓國隊的比賽時,對有心人士有意在場搖動國旗,企圖達到政治目的的作法深不以為然」
::既然體育歸體育,政治歸政治,那麼......搖動國旗為什麼可以是政治目的?該會規定的嗎?該會這樣的作法不夠政治嗎?
這件事當時應該要鬧大一點...一_一
今日之馬非昨日之馬?非也!
此一時彼一時之言,乃欲掩蓋人耳目也!
馬英九八年來的謊言可編成金氐紀錄了。
大家都錯怪馬英九了啦。馬先生為了教育這些被髮左衽,土直的台灣是,不惜自己下海示範要如何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官,才不會老是被騙。大家要好好學習,不要辜負管仲,ㄜ,我是說馬老的一番苦心啦。
也就是說馬老講的話一定是對的,如果跟之前講的話矛盾
一定是這些一高二低的台灣人記錯了,馬老絕對不會有錯~
馬的應該再坦白一點說
他真的沒做過這些沒營養的事
他八年市長只有在慢跑,養狗,對鏡頭傻笑而已...XD
記者問老馬說對手質疑他初一十五說的都不同,
老馬居然回答"我一直都這樣呀"
無言......
記者問老馬說對手質疑他初一十五說的都不同,
老馬居然回答"我一直都這樣呀"
看看我們老馬有多土直阿
白賊+卸責+無能~三位一體
Tiat:
當時應該去告帶隊的警官搶奪、妨害自由
阿茵:
不認識馬英九之前
都不知道一個人可以賴皮到這種程度
果然選票才是唯一的力量
米粉阿公:
是是是
人家從小念四書五經還每天寫毛筆字
果然不是我這種不入流的東北人可比啊
阿藍:
九是不會說錯的
頂多是意思重組而已
hyc:
你漏了
他還有激凸......
瘋狂喵喵:
他真的是一直都這樣啊 XD
黑手黨:
對啊對啊
竟然毫不隱諱他一直都這樣 XD
>> 今年九月底至十月初在台東舉行的亞洲溜冰賽曾發生大陸隊抗議比賽場外遍插我國國旗事件,最後雖獲解決,但體委會也因此責成各單項協會成立危機處理小組以便往後處理類似狀況。
許義雄說,我方足協屬民間體育組織,我方足協自有其規範,體委會不會有太多干預。若民眾持國旗進場或在現場揮舞國旗,體委會無法約束。
而事前體委會也要求我方足協要與大陸足協及亞洲足聯協商此事,我方足協表示,已與兩組織聯繫,兩組織都口頭向我方足協表示理解。 【2001-12-04/聯合報/7版/話題】
體委會責成各單項協會處理類似狀況有沒有統一的準則? 我方足協與中國足協及亞洲足聯協商獲得什麼理解? 是理解「若民眾持國旗進場或在現場揮舞國旗,體委會無法約束」, 還是理解「民眾可以攜帶會旗但不允許帶國旗進場」? 如果是前者, 就不應該臨時又屈服於中國隊的抗議, 如果是後者, 事前就不應該曖昧地說些什麼「不鼓勵」、「無法約束」的話. 顯然體委會、足協、台北市政府、台北市警局事前都沒有協調好, 事後則各踢皮球.
Ken:你又把我要講的搶走了 XD
摩摩地卡:
「無法約束」才是重點
我想不出來有什麼依據警察或主辦單位可以限制觀眾拿旗幟加油
從這點延伸
如果主辦單位做出「禁止觀眾帶國旗」的協議
那麼必然要引發衝突
這不是協調就可以解決的
如果理解是「若民眾持國旗進場或在現場揮舞國旗,體委會無法約束」
那是理所當然
由不得他不理解
若是「民眾可以攜帶會旗但不允許帶國旗進場」
那就有人要倒大楣了
這可不是踢皮球的問題
而是協議了一個不可能的協議的必然後果
因此,許義雄的話或許可以解讀成:
「你們要定這種蠢協議我沒辦法
但是到時候被幹譙我可不管」
更重要的是
誰叫警察去執行的?
他絕對沒有說禁止國旗入場,只有叫警察去把場中揮舞的國旗全部撤掉而已。
>> 足協昨天由副祕書長劉武雄、新聞組長詹健全在台北市中山足球場召開記者會,針對台北市議員段宜康、江蓋世、李建昌連日在台北市議會中抨擊警方勸導觀眾不得持國旗進場看球,指責台北市長馬英九在抱中國的大腿,足協聲明對此批評難以接受,也抹殺足協在比賽期間的努力,在體委會和中華奧會未明確指示「觀眾能不能帶國旗進場」前,足協今後不會申辦國際正式比賽,兩人並代表足協向全國民眾鞠躬致歉。
足協強調,由於我國在國際奧會中登記的是「梅花旗」,基於「奧會模式」和亞洲足球聯盟的要求下,足協和警方協調「柔性勸導民眾」,和市長馬英九無關,如今比賽已結束,希望風波打住,足協對協助維持秩序的警員遭責難,也深表歉意。【2001-12-27/聯合報/18版/綜合新聞】
從上面這則報導看來, 足協根本搞不清楚「奧運模式」能不能規範到觀眾, 它去跟人家作出「民眾可以攜帶會旗但不允許帶國旗進場」的協議不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會懷疑體委會「責成各單項協會成立危機處理小組以便往後處理類似狀況」時, 到底是怎麼指示的? 是體委會沒交代清楚? 還是足協有聽沒有懂?
至於希望民眾能遵守奧運相關規定的馬英九【2001.12.04中國時報】, 似乎當時也認為奧會管的到觀眾? 一個法學博士沒有sense 到這種程度, 實在離譜啊,
我覺得足協不是搞不清楚
畢竟體委會12月初就表示過意見了
足協根本就是故意的 XD
跟那些為了中國客人把自己的國旗收起來的機關學校一樣
他們會搞不清楚自己能不能掛自己的旗幟嗎
對阿
她們只是怕中國客人感受不好啦
因為中國人機機瓜瓜起來
真的讓人難以忍受阿
>> 畢竟體委會12月初就表示過意見了
12月4日已經是開幕當天了, 與中國足協及亞洲足聯的協議應該是之前的事, 搞不好根本就是獲得主辦權的條件之一, 體委會12月初才表示意見怎麼來得及?
馬妞大概認為這些其實都是當時的錄影帶錄錯了,影帶的化學物質產生變化,以致他的發言變調、記者也發錯稿了,那都是記者的「個人見解」。
反正馬妞見風轉舵也不是第一次了,我想他大概會要求記者以最新版的辯解蓋過以前的版本,以現在的發言為準,以後的事以後再說,反正台灣人很好騙。所以他又有一個新的稱號叫做...................
「馬蓋仙」!真是他馬的x!
黑手黨:
這叫民族血液濃於水啊
摩摩地卡:
前一篇資料庫存裡有這段 參考一下:
段宜康則澄清說,行政院體委會在賽前即行文給市府及中華足協,若有民眾自發性攜帶國旗進場,不在奧會模式之內,警方不必攔阻球迷攜帶國旗。而且過去民進黨在黨外時,對國旗確有質疑,但環境變遷,民進黨對國家的態度以及政府的權力結構等,也都有所改變。
【2001-12-26/聯合報/18版/綜合新聞】
政治觀察者:
這叫觀念重組啦 XD
(你的暱稱很像要上政論節目用的頭銜勒)
>> 行政院體委會在賽前即行文給市府及中華足協,若有民眾自發性攜帶國旗進場,不在奧會模式之內,警方不必攔阻球迷攜帶國旗。
就是看到這個我才在想, 既然體委會這麼確定民眾自發性攜帶國旗進場不在奧會模式之內, 早在
亞洲溜冰賽的國旗風波之後, 就該通告週知, 形成全國共識, 並責成中華奧委會與各單項體協向國際奧委會和國際單項組織反映, 確保我國主辦比賽的權利不會隨便被流氓隊伍以罷賽要脅. 怎麼會放任足協跟亞洲足聯訂了蠢協議後, 都已經要開賽了, 才來行這個文有什麼用? 足協蠢, 怎麼追究責任, 怎麼懲處, 那是台灣內部的事, 但是足協對外訂下的蠢協議自己不執行的話, 失掉的是整個台灣的信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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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當年帶國旗遭警方阻擋查問的當事人出來
作證說:「當初她們是因為聽說在台北市舉辦女足賽,卻不准民眾攜帶國旗,所以她與一群朋友把國旗分割成四等分偷渡進場,要替台灣隊加油」、「當初也是聽到不得攜帶國旗,所以和朋友準備了抗議海報與小國旗到現場加油」, 我忽然有個奇想, 也許這是一場體委會、足協、台北市政府、台北市警局精心合作的苦肉計, 其目的是為了拉抬在台灣很冷門的女子足球賽的人氣,
使24年來第一次在台灣開打的亞洲女足賽不致於連免費入場都找不到觀眾, 如此, 短缺一千多萬的經費才有希望籌得到. XD
現在聖火的問題也口以照樣辦理
就給他照境外城市協議下去
到時候一堆車輪旗在聖火路線上出現
才叫好玩 XD

今天聯合報的
新聞:『
體委會在狀況演練時表示,南高雄民眾對於二○○九年世運會可預見會很熱情,但屆時
因為奧運模式,世運會現場只能持中華奧會旗幟,不能持國旗進場,如果這個模式不變,未來如果民眾欲持國旗進場,甚至高唱國歌,都可能產生衝突。』
這事如果是真的就太令人錯愕了, 有沒有人能查證是不是聯合報又在造謠生事了?
不,我想不是造謠生事
體育界的什麼會什麼會
向來立場就很明顯啊 XD

什麼???
我以為體委會是行政院下面的部門, 應該是站在執政團隊的立場的呀~~~
就算體委會的人員來自體育界, 在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國安會副秘書長劉世芳、高雄市長陳菊、和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面前說:
『因為奧運模式,世運會現場只能持中華奧會旗幟,不能持國旗進場』而不被質疑, 那到底奧運模式管得到管不到觀眾拿國旗進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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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吧!!長廷一貪,誰與爭鋒!
無恥台獨黑心貪腐豬邪黨民進黨全世界都厭惡
恩 我贊成你最後一句話
確實全世界都厭惡無恥台獨黑心貪腐豬邪黨民進黨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