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2007

至少,某些人是有隱私的

刑法第三百十六條
醫師
、藥師、藥商、助產士、心理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或曾任此等職務之人,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以下罰金。


例子隨便舉都有:

中國時報  2007/07/26
電線掉落懸空 女大學生遭割頸
【蔡森田、蔡崑亮/高雄報導】
……義大醫院急診室醫師表示,黃女頸部有10多公分傷痕,傷口深約0 .5公分至1公分不等,幸好未傷及氣管,但講話不方便,沒有沙啞。第六、七節頸椎滑脫,已將頸椎固定,要住院3天觀察頸椎傷勢。醫師說,如果黃女車速再快一點,傷勢就會有生命危險。……

聯合報 2007.07
基隆小男童遭虐 送醫急救仍嚴重昏迷
【中央社╱基隆市三十一日電】
......基隆長庚醫院醫師指出,小孩子的腦部有嚴重的水腫現象,目前昏迷指數為三,且因長期缺氧,相當不樂觀。......

東森 2005.6.29
鳳山捷運工地 1工人摔傷送醫 院方表示情況不樂觀
國軍高雄總醫院表示,經該院急診室醫師初步診斷,○姓工人頭部與胸部嚴重挫傷,送到醫院時已陷入昏迷。
至記者截稿時,院方仍在全力搶救○○○,但據院方表示,情況不太樂觀。

我每次看新聞都覺得很奇怪,醫生憑什麼把病患的病情告訴媒體?病情不是屬於病患的個人隱私嗎?

那些在急診室外向媒體報告病情的醫生,有得到病患的同意嗎?

如果醫生沒得到病患同意的話,檢察署為什麼從未追究醫生的妨害秘密犯行呢?檢察官們不是很愛剪報分案嗎?

不管事情是有趣還是無聊,個人的身體狀況資訊,只有當事人才有權決定要不要對外透露。

所幸,並不是所有的醫生都這麼沒概念;譬如說這一位,雖然只是一件無聊事,但這位醫師真是是作了正確的事:

東森 2007.07.31
蔡依珊有喜? 醫生怪回答:我要保護她

......婦產科主治醫師趙灌中說:「我沒有當事人的同意,我一定要保護她......


趙醫師,你真是全國醫師的榜樣!
趙醫師你的堅持讓我瞭解到,縱使是在媒體面前,還是有某些人有隱私啊啊啊啊啊!!


Posted by bigburger at 樂多Roodo! │01:11 │回應(14)引用(0)常看新聞台將導致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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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女大學生
小男童
捷運工地 1工人
這些沒名沒姓眉頭沒臉的人當然沒有隱私阿

要像蔡依珊這樣有名有姓有頭有臉的才會有隱私咩
Posted by morning at August 1,2007 01:21
檢察官管他的偵查不公開
自己都不顧被告的隱私
怎能剪報分案偵辦醫師洩密啊?
百步笑五十嗎。。。XD
Posted by sys at August 1,2007 01:21
還有啊!檢察官只辦媒體大案的,像那鍋星光幫楊宗緯什麼的,檢察官還能夠利用剪報分案來一會電視上的當紅人物,真是何樂而不為啊!XD
Posted by 大腸 at August 1,2007 08:39
趙醫師那句話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
Posted by 瘋狂喵喵 at August 1,2007 16:41
是啊,這個趙醫師為什麼不乾脆講無可奉告就好了。
Posted by 江董 at August 1,2007 18:29
摸你解節:
不不不,我們要相信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以後台灣人會更重視隱私權
不會只有財大勢大的連家有隱私權

sys:
不不不,我們要相信檢察官們都是正義的化身、對抗犯罪的尖兵
對此若有任何疑問
請洽檢改會詢問

大腸:
對啊,還順便請他配合辦個反性侵宣導
一舉數得啊
可是....楊宗緯和性侵有什麼關係?

瘋狂喵喵、江董:
兩位猜對了
查一下相關報導就知道
趙醫師可能只是在配合習俗上未滿三個月不能說的禁忌而已 XD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1,2007 19:17
>>不不不,我們要相信檢察官們都是正義的化身、對抗犯罪的尖兵
檢察官也有對抗犯罪的尖兵
不過,也有製造犯罪的賤兵
一樣米養百樣官
Posted by sys at August 2,2007 01:06
隱私?
媒體手上握有"民眾有知的權利"的寶劍阿!
隱私好像變成你知道主張就有,不知道主張就沒有的東西

不過有些人就算主張也是沒有,像是陳幸妤
Posted by 黑手黨 at August 2,2007 12:36
大部分人主張都沒什麼用啦
私人拒絕採訪
記者會說
「這家公司竟悍然拒絕記者進入」

犯罪嫌疑人拒絕攝影
還會被說
竟然對記者咆哮,態度十分囂張!!」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ugust 2,2007 13:27
報導說那是『怪回答』。就是說,記者認為沒有透露病情就是怪,醬嗎?
Posted by Nakao at August 3,2007 21:23
是張,太俊了.....!!!陳X如檔案事件 has been already posted on august. someday.1996 at 聯合報.
When everybody have daughters that have to take care and watch out.避免重蹈覆轍...........and so on.
Posted by InforniaW at August 14,2007 03:16
This is long long a ago truth story........
It's not new news at 民有派出所 of 切結書 form Miss.Wu on Friday,Mar.1999..........!?
Posted by Infornia Wu at August 14,2007 04:07
When everybody have daughters to be train her daughters like ladies than have to see 聯合報,regarding reported 陳X如 事件,proplem issue place from 登壹公司職場.
Posted by InforniaW at August 14,2007 04:18
When everybody have daughters to be train her daughters like ladies than have to see 聯合報,regarding reported 陳X如 事件,proplem issue place from 登壹公司職場.
Posted by InforniaW at August 14,2007 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