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生感想之二 挺樂生有保庇?
『總的來說,思想可以分為二種;一種與人民站在一邊,一種與人民的敵人站在一邊。』
-阿圖塞,<保衛馬克斯>
本來預計中的感想之二不是這篇的。
話說,由於某些不可告人的緣故,下班時就急急忙忙的走了;一走出辦公大樓,天色灰濛濛的叫人吃驚,這才想起今天有中國來的沙塵暴。
大概是因為我都很晚下班的關係,以前對沙塵暴的認知,僅僅停留於知道有這回事的程度,今天才是第一次在晝光中看到沙塵暴。看著台北上空灰濁的大氣,不禁慶幸我的路程不遠,只要騎十分鐘機車,不用像新莊人一樣,每天要忍受一~二小時不等的漫長路途。
別誤會,我並不住新莊;我不過是偶爾需要到新莊去,因為交通實在太壞,空氣實在太差,路途實在太曲折顛簸的緣故,能不去我是盡量不會去的。連我這個偶爾去的人都覺得受不了,試問新莊人作何感想。
不幸的,當我回到家中,以為脫離了漫天的污染時,卻看到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文魯斌的漫天大屁;他說:「捷運和樂生,該裁的當然是捷運,捷運不但要蓋電廠,還要耗費大量的資源,還不如保留樂生這塊綠地!」那每次政府在宣導節約能源的時候,為什麼都要宣導「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呢?莫非是因為凡政府必然是為資產階級服務的右派政府,所以一定會說謊來虎爛民眾,包含「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這句在內嗎?
每天三次擠在新莊道路上的各種大小車輛有多少,要燒掉多少汽油,排出多少廢氣,製造多少溫室效應,讓海平面上升幾毫釐,這些若注重環保的文理事長認為都不值一提,那我也可以接受;不過百萬通勤人口忍受著每天在路上虛擲數小時吸廢氣的生活品質,以致於多少人因此罹患呼吸道疾病,消耗多少健保資源,也能這麼算了嗎?乾脆說”新莊除了樂生院民以外都不是人”,不是比較爽快?
更不幸的,就在我咒罵聲未絕之時,又看到另一篇415遊行的紀錄,有幾個人,舉著吉翁軍旗參加遊行………
挖勒有沒有搞錯,基連.薩比可是個主張「種族淨化論」的獨裁者耶!會把G3神經毒氣毫不吝惜的大量注入可羅尼屠殺數百萬居民的殺人魔王耶!把可羅尼當作質量炸彈丟下地球圈的人耶!在挺樂生的遊行中舉著吉翁軍旗,你們想幹嘛?想屠殺樂生院民好提升人口素質嗎?
對於圖像的意義和典故一點概念都沒有,你們根本就是在侮辱”宅”這個字吧?
我以前以為,宅男縱使閉塞,至少在某些沒什麼實用性的領域還頗為執著;或許這個想法,其實是錯的?畢竟我的周圍也沒有宅男的存在 。莫非所謂的宅男,只是和這群人一樣,毫無現實感而已?
在不知所云的”國際法文件”和學藝不精的法律解釋之後,今天又看到了目光如豆的環保觀和無視原作的”宅”;是怎樣?有挺樂生有保庇,放屁都是香的嗎?
不過啦,話又說回來;當年,喔不,未來,吉翁公國的基連.薩比總帥打著宇宙住民自決的大義,連屠殺總人口半數的行徑都可以被美化,今天樂生遊行,有人會舉著吉翁的旗子出來遊行,還真是符合若節得諷刺啊。
P.S.可別說我反樂生啊,我只是看不慣某些樂生眾的荒腔走板而已。且讓我們記住一句名言,「看多了,百萬人中有一、兩人有意見,很正常」。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3017955
樂生這件事很複雜,至少絕對不是只拿口號出來喊一喊就可以的,而要作為公共政策的討論,進而在政治上實際操作,就更不是說簡單就真的簡單的。英國政治哲學家 Jonathan Wolff 說過:「我認
樂生思考(三之二)【Tiat的生活寫‧照】
at April 26,2007 08:45
重點還是一樣啊,只有樂生人權才是人權,其他不被樂生派看到的人,就沒有人權啦。
至於挺樂生需要什麼?對於事實啦、邏輯啦、理性啦,不必要,只要情緒就夠了,這件事給人的印象就是這樣。
6千人鬥陣挺樂生
頻果日報 20070416
【張勵德╱台北報導】樂生療養院拆遷公告今到期,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及上百個國內外聲援團體、約六千人,昨舉行「樂生保留最後一戰─全台鬥陣挺樂生」大遊行,香港、法國、美國等地聲援團體也同步遊行,全球一起發聲要求台灣政府尊重文化及保障弱勢人權,讓樂生保留案及捷運通車都能雙贏。
來自人權、環保、宗教等各界聲援群眾,昨下午聚集在中正紀念堂,高喊「挺樂生、去污名、樂生捷運雙贏」口號,現場並演出「痲瘋女」行動劇,諷刺政府數十年來對樂生院民的人權侵害。院民藍彩雲當場紅著眼眶說:「這幾十年來被綁手綁腳的痛苦,真的不是一句話就能形容,希望政府能看到我們的痛苦,讓我們能安靜地度過晚年!」
百人六步一跪苦行
據主辦單位估計,昨有約六千人參加;但警方估計現場約三千二百人。遊行隊伍中,有學生背著裝滿炭火的火盆前進,還有上百名聲援者以「六步一跪」的方式苦行,希望能喚醒政府良知。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文魯斌說:「捷運和樂生,該裁的當然是捷運,捷運不但要蓋電廠,還要耗費大量的資源,還不如保留樂生這塊綠地!」
到場聲援的台灣大學城鄉所教授夏鑄九也說,行政院長蘇貞昌承諾不會強制拆遷樂生,但沒公文下來,地方政府也不敢做主。
Tiat你搶頭香也不要搶成這樣
我都還沒編完勒 =.=|||
>>對於圖像的意義和典故一點概念都沒有,你們根本就是在侮辱”宅”這個字吧?
他們如果有這種程度的能力還會搞出樂生這些種事嗎.....Orz
反正等樂生派那些人來你家種族清洗的時候,我們也沒什麼發言機會,不如先搶個頭香來玩玩啊~~XD
按照文魯斌那一類的說法,碰到汽車的時候,要蓋捷運,說比較環保;碰到樂生的時候,要裁捷運,又說比較環保。那汽車跟樂生碰在一起會怎樣?XD
那些人不配被稱為OTAKU(指)
頂多只能說是愛趕時髦的笨蛋罷了
鬼勒
什麼你沒什麼發言機會
你那麼機車
大腸那麼機車
小薰那麼機車
哪裡會放過這個機會啊
什麼話,要說大腸機車、小薰機車當然是沒錯,但怎麼可以不提機車班長漢堡的名號,哪裡會放過這個機會啊~
三台機車,不太環保ㄛ
文魯斌、范巽綠、鄭村棋又集合了。哈
文魯斌還有什麼嘉言懿行嗎
我對他不熟
sys提供來參考一下吧
Tiat:
算了吧 不提也罷
連老王都被你調教得這麼機車
我真是心悅誠服啊
oahanchi:
說到重點了
這是一種時尚啊
..........................
哇咧不講話也會被風颱尾掃到
講什麼,機車是一種本能,不是調教得來的,不然我們每天都在你家混,怎麼也學不會你的機車萬分之一呢?
小薰:
誰像你一樣習慣欺負老闆啊?
Tiat:
不不不
你機車勝我百倍 在你面前 我猶如螢火蟲與皓月爭輝啊 ~~~~~
> 那汽車跟樂生碰在一起會怎樣?XD
摻在一起作撒尿牛丸啊 :P
文魯斌是1977年來台的美國律師,他發起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他發表一篇感謝台灣?蹧蹋台灣?的文章滿有趣的,基本上是環保優先其他免談的人
在715連署名單中,赫然發現媒體稱他為親綠學者
漢堡,你這裡機車成長率太高了,幾分鐘而已變成四台XD
原來是這種只要什麼不要什麼什麼什麼什麼什麼什麼的貨色啊
XD
and
他們機車是他們本來就機車
和我無關喔~ ^^y
我卻很佩服這種堅定信仰的人,寧可反文明也要百分百環境保護,不像我雖然喜愛山野卻無法忘情文明的享受,話說回來,魚與熊掌都要才是芸芸眾生啊~~但是,這個世外桃源的愛好者跑去715連署就想不通了
一事不明,機車和機車班長沒有關聯嗎?@@
機車班長漢堡阿伯:
我哪有習慣欺負老闆?
搞清楚!是老闆習慣給我欺負!而且這跟機車無關~
我也要加入機車族。不過我是來鬥熱鬧、賣大腸包香腸的。
>>and
他們機車是他們本來就機車
和我無關喔~ ^^y
果然是機車第一名啊!
看到這麼多機車在這邊,誰還敢來洗版咧=_=
都嘛是嚇得快溜免得被車尬到...(小命要緊,趕緊酸去~)
原來樂生事件已經進展成笑話大全了嗎? XD
我也同意參與樂生活動(大概跟自強康樂活動差不多吧)的人當中,有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幹嘛,不過是沾沾情調附庸風雅吧....
至於文魯彬那老米,確實就是那個無聊的毛病,簡單的說,就是把別的地方都當成他家的後花園,就該保持某種樣子,以備他高興時賞玩之用。說捷運不好唷,那他應該回米國先去鼓吹拆除所有大眾運輸系統啊!到時候他可別以紐約和波士頓的地鐵年代已久,應當古蹟保留為藉口咧(古蹟還是別在鐵軌上跑比較好...)XD
我是完全不瞭解鋼彈故事的人
但因為認同網友們支持的行動而搶先掛上完成的旗幟圖片
剛剛去買午餐的路上還在想
很多人批評樂青和其支持者的行動不妥不對或不夠好
但有沒有人認真去想過
樂青是什麼團體?
多數是學生自願組成的雜牌軍..
法扶和台權會做自己的
學者專家講自己的
並沒有很嚴密的一個組織去運作這一切
遊行花費33萬元
樂青在遊行快解散時才提到要募款及販售相關紀錄片產品
結果只募集4萬多元...
以我看到這篇文章為例
我覺得很慚愧我沒有去認真瞭解鋼彈的故事
但一個人能有多少時間去了解所有的事情?
一個團體能有多少真正的學者專家? 能有多少的力量?
取笑很容易
提出諍言要有勇氣
以專業提出建言才是為自己的專業負責
希望您秉持熱愛鋼彈的精神
鼓動真正的價值
把您的糾正部分段落放到我的網站上
若有不妥還請指正
謝謝您
http://blog.sina.com.tw/per529/article.php?pbgid=356&entryid=419945#comment_918911
鐵腸堡機車團繞境出巡,繞到哪兒哪兒都碼粉平安~~ ^Q^
更何況素在自己地頭~~
>>提出諍言要有勇氣
以專業提出建言才是為自己的專業負責
很抱歉,我看不出他們那裏需要別人的建言了,他們所想要的只是更大的權力而已。要權力也行,那就得看有沒有這個本事,相對於權力而來可是責任而不是咨意妄為。
學生又怎樣?沒時間又怎樣?既然明白自己有所不足,那又怎麼有資格要求別人給他們更大的權力?要別人借力量給他們的話,那就得讓別人覺得他們夠格!
社運可不是請客吃飯,遇到困難與質疑就只會搬出學生的身份當護身符的話,那就不要出來攪局。學生形象可不是社運得以成功的要件,難不成你們以為只要頂著學生的身份就可以天下無敵?大家都要聽他們的?他們以為的正義才是正義?
如果真要人看不起的話那就早說,也不會有人苛責,那就不要仗著學生的身份出來向別人借力量。
大腸說的很是啊.... 既然不懂,就惦惦回家做功課才是正理,跑到社會上亂了半天,然後說我不懂是應該的... @@" 天下沒這個道理吧~
柿子
你說:
「很多人批評樂青和其支持者的行動不妥不對或不夠好
但有沒有人認真去想過
樂青是什麼團體?
多數是學生自願組成的雜牌軍..」
我不懂,為什麼要去想過樂青是什麼團體?樂青是學生自願組成或是被迫組成或是社會人士組成或是誰組成,並不重要,樂青被評判的是他們的行動。你這麼想很奇怪,混淆了議題。
你又說:
「取笑很容易
提出諍言要有勇氣
以專業提出建言才是為自己的專業負責
希望您秉持熱愛鋼彈的精神
鼓動真正的價值」
什麼叫做專業?樂青包括所有挺樂生的人中,具有漢生病專業、捷運工程專業、心理健康專業的人,有多少?要提出意見必須是專業才能嗎?你的專業是什麼?
什麼又是真正的價值?文魯斌的莫名其妙環保理論才是真正的價值?質疑他的不是?挺樂生是真正的價值?誰規定的?什麼是真正價值的判準?
我是柿子的朋友,她不是學生,也不是宅女,你們(特指大腸)取笑她很不應該,她只是在說"每個人都不可能樣樣都精通"而已!
如真要取笑,請去取笑那個製作旗幟的人,取笑柿子根本是搞錯對象!(難道要我把她服務的機關公佈出來取信於各位)
當然,你們也是可以取笑我啦,因為我是第一次逛進來,且這麼冒昧地發言!
嗯,再看了各位的留言,你們應該沒有取笑我朋友的意思,算我多慮,不好意思
哼~~
你們這些不挺樂生不重視人權的傢伙, 人權可是普世價值耶
現在挺樂生最大, 鐵瓜腸堡要搞清楚啊
總是和進步部落客唱反調是不會有好下場的 XD
是的,"每個人都不可能樣樣都精通"
可是我看樂生眾好像不是這樣想的吧。
遇到自己不懂沒辦法討論的的工程專業,就說這背後一定有龐大的利益輸送,這一定是政商勾結,所以才非拆樂生院不可,這一切的一切都是邪惡資本主義的陰謀。
當場又寫起小說來了.......。
呵呵,我只是來幫柿子(自願的)澄清並非學生,至於樂生眾怎樣,我管不到耶
(也不是寫小說的料)
>>取笑很容易
>>提出諍言要有勇氣
>>以專業提出建言才是為自己的專業負責
這句話樂生派要好好思考,關於樂生與捷運,他們說捷運延伸到桃園或板橋就好了?!
阿藍稱我們為鐵瓜腸堡,聽起來好像不錯吃.... 所以漢堡才特別送給關注人權的樂生活動者幾個堡吃吃啊~這可是關心人權的表現,是人都要吃的嘛~ XD
近來的群眾運動,許多都是以夢想為號召。
但是跟隨的民眾,有很多連自己跟著的是什麼都不清楚。
(發現被騙才在追討一百塊的那群就是一例)
在這種情況下被有心人士利用或者無心人士胡亂帶頭,
打著與夢想本質無關的旗幟進行的群眾運動,一點也不奇怪。
因為,很多人根本就沒有仔細思考過自己的信念建立在什麼基礎上。
道聽途說,自己自認是在做善事而感覺良好,這樣真的對想幫助的「所謂弱勢」有正面意義嗎?沒有說服力的串連信跟諷刺的旗幟也能騙到這麼多人,讓我不得不聯想到某些奇怪的傳銷公司。
相較下,傳銷商課程的理念還誠實明確些,至少他們喊著「會不會賺大錢?」「會!」的時候心裡有著錢這個中心德目。
保留樂生院區是文史問題,不是人權問題,卻全盤打包在弱勢的前提下。樂生院民是人不是籌碼,請參與活動的人幫幫忙,不要再消費甚至因為不懂事而諷刺他們的「弱勢」好嗎?
一路看著各位大大憂國憂民,討生活之餘還要關心政治社會文化等諸多議題,多年來一直對各位相當敬重,沒想到樂生可以逗得各位叔叔伯伯笑得如此開懷,實在讓人深感安慰。
敝人關注樂生並非在乎人權,鐵瓜腸堡就請各位留著慶祝會的時候吃吧,敝人胃薄,堪不起這樣難消化的食物,斗膽發言還是冒著胃穿孔的生命危險。
爭取保留樂生的人裡,並非全都以人權為出發點,也並非全都是好心人。
或許各位只看到部落客裡某幾個相當活躍進步的人,而忽略了其他非網路團體的參與及訴求。
要求保留27%樂生的團體多是各自為政,並沒有單一指揮核心,如果有荒腔走板的表現,的確需要各位提出糾正指教,我也不希望樂生遭有心人士利用而成為犧牲品。但是如果叫這些學子及關心社會文化的人們學藝精了再來,樂生以及其他具有歷史價值的古蹟已經被毀光了。
謝謝cehraidc澄清關於我個人身分的部分
我不是學生也不是樂青
但如果我沒上班 我會想去幫忙
很抱歉提起樂青多數的學生(事實上有些已離校, 有些才剛加入)身分反而招惹反感
但我主要是想強調台灣專業工作者(公/私/學界)的失能失職
如:衛生署/文建會/醫療及公衛體系/公共工程單位等
畢竟台北縣政府只是一行政單位
相關的重大政策需要專業的背書
但專業在哪裡?
衛生署連個屁也沒放過
文建會應作為而不作為 (對於是否成立古蹟要件不敢負責)
也許有人不感興趣但還是提示個人的專業在圖書資訊/半專業是應用心理/即將進修的是社會工作學
工作的地方是地方法院
樂生療養院相關的議題沒有一個是我熟悉的(法律勉強看得懂)
這是我的遺憾與焦慮的來源
但我努力去關心蒐集資訊/實地去樂生/盡量看各種紀錄片和媒體深度報導並且去參加中日韓輪流舉辦的漢生病防治政策與人權研討會
http://hermes.hrc.ntu.edu.tw/csa/Dsletter.asp?new_id=643
這場研討會去的人不多
以比例而言日本代表如律師來了一堆
這些人來回中日韓已經很多年了
涉入的心力很多
也提供很多珍貴的經驗
日本對於院民凋零後療養院的經營發展也正集思廣益中
今天樂生療養院先被衛生署沒聲沒息的賣掉
原本談妥的低樓層建築被現任院長私自擅改計畫還違法以營利迴龍醫院為主
依照日韓兩國的經驗及台灣漢生人權保障條例的立法精神
"在園保障:國家應保障現居療養院之病友及其家屬於現居地之健康權及居住權。不應有任何形式之隔離及強制其遷移。並依憲法保障其選擇居所的自由之權。"
園區保留/在園保障並不是什麼特別高的標準
只可惜台灣行政院衛生署並不這麼認為!
基本上行政院衛生署完全不在樂生院拆遷或保存的相關機關討論之列
(請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6年4月10日函
http://zonble.twbbs.org/archives/2007_04/933.php)
論述的可貴 公開審議的重要性
在於我們的政府完全缺乏專業道德與責任擔當(也許學界也差不多)
樂生院都已經拆了七成多
相關補償保障法案還在立法院
試想 通過之後不是很可笑嗎?
樂生院可以說回復就回復嗎?
七八十歲的年長身障者還有幾年好折騰等一個公道?
(您知道許多人手指扭曲截肢幾近半盲嗎?)
zonble提出許多對於樂青方案和說法的質疑
包括就算留下原來的三成不到的90%
位於機廠旁邊是否就是對於人權最好的保障?
好! 捷運的機場噪音問題要問誰? 環評的結果又有誰能預知?
這些問題是要求樂青先去做好功課再來倡導嗎? 這難道不是過分高的道德期待還是其一社會運動者應盡的責任?
社會運動是倡導不是專業行政
如果這樣一場社會運動只是讓專業工作和學者們持續靜默..
那乾脆大家都重新回學校去好了! 白讀一場!
像您指出軍旗的錯誤
以我有限的時間只能姑且信之 也懶得去查證鋼彈故事 選擇相信您做了正確的解讀所以直接貼回我的小文作一指正
聯合國相關公文事件也有朋友認為若此事屬不實報導也該譴責
但是但是
請不要在這五光十射的社會運動方法中忽略了最重要的訴求
這是一個"○○議題"
於我而言,這是一個人權議題
而我很慶幸有一群人勉力堅持到了現在
給了我一個關注及支持的機會
您呢?
關於交通,其實415樂生的訴求是「樂生留90%,捷運不延遲」
遊行的目的只是希望政府能採納90%方案,
並不是挺樂生就是反對捷運興建,挺樂生依然希望捷運能夠興建。
---
一樓的回應,個人覺得有失公道:『於挺樂生需要什麼?對於事實啦、邏輯啦、理性啦,不必要,只要情緒就夠了,這件事給人的印象就是這樣。』
我想許多挺樂生的Blogger對於適時的探討十分詳盡,也請教了相關專家,不是只有被政府採納的方案才是專家。
---
至於大腸『遇到自己不懂沒辦法討論的的工程專業,就說這背後一定有龐大的利益輸送,這一定是政商勾結,所以才非拆樂生院不可,這一切的一切都是邪惡資本主義的陰謀。』
追溯樂生這段工程,他曾經被政府駁回,90%方案可以雙贏為何不採納?工程是否90%方案提出真的如此粗糙,進而無法與政府的40%相論?
廢業青年這篇,整理分析各方案,可以做為參考之用:
圖說樂生院:90%,懶得面對的真相|http://sdkfz251.blogspot.com/2007/03/90.html
>>這些問題是要求樂青先去做好功課再來倡導嗎?
公共行政涉及不同價值衝突時,不做功課如何拿捏折衝的最低損點?
保存樂生古蹟時間點已經太遲,早在幾年前已透過各種管道包含行政訴訟陳情抗議等等試圖挽救,譴責工程會捷運局北縣府衛生署文建會都好,都無法改變捷運工程進度的現實問題,問題出在哪裡?
拆掉王字建築的確相當可惜,能否把訴求專注在如何保有該建築又不妨礙工程的可行性?而不是亂扯什麼捷運串連到桃園或板橋就好了,機廠改設在輔大旁那塊平地就好,如果不是這樣,那就是樂生土地藏有15億價值的卵礫石的官商勾結(如果是真的還被包商挖走70%那真的要去提告更有效果不是嗎?),連掃墓不慎引起火苗都被懷疑是政治放火,理性挺樂生者料也難同意這種抗爭手法吧?
珍貴古蹟被拆毀的確非常可惜,官僚的行政態度本來就是元兇,但是,一開始訴求失焦也是相當敗筆,在樂生問題上對過去遭受委屈的院民,是應有補償措施,但不是滿足所有需求才叫人權,高等行政法院94年度43號裁定書對居住權人權等主張已有駁回理由,把這些東西包裹成一大串才讓真正的文史保存失焦
訴求失敗至今仍單向指責他人,也仍把人權居住權遷移權等包裹在一起,甚至動輒把沒有下來相挺的人打成各種惡行,這樣能獲得認同嗎?
90%方案所謂改採五公尺標準,很簡單,將來誰來替捷運局扛責任?
>>我想許多挺樂生的Blogger對於適時的探討十分詳盡,也請教了相關專家,不是只有被政府採納的方案才是專家。
::我簡單問你,「讓樂生人權決定我們的總統」,是情緒?還是理性、邏輯、事實?樂生的人權憑什麼高過其他人權?樂生人權就可以決定總統了嗎?為什麼是樂生人權決定總統?人權怎麼區分類別?
我沒看過這些問題的適時探討,你有看到的話,麻煩告知一下,讓我知道什麼叫做公道。
>>我想許多挺樂生的Blogger對於適時的探討十分詳盡,也請教了相關專家,不是只有被政府採納的方案才是專家。
::另外,對你這句話,我再問你,既然你說不是提出的方案被政府被政府採納的專家才是專家,那表示不挺政府挺樂生的也是專家。OK,這絕對沒錯。那問題來了,既然兩邊都是專家,那你根據什麼而去相信挺樂生不挺政府的專家?又是根據什麼而不去相信挺政府不挺樂生的專家?請回答。
同時,上述兩個問題,我也沒看過樂生派Blogger回答過,你有看到的話,麻煩告知一下,讓我知道什麼叫做公道。
P.S.
1.挺XX不挺OO是方便分別兩邊用語,不代表二方法。
2.我說的「樂生派Blogger回答」,指的是站在專業工程的角度,去比對、判斷兩邊專家的工程建議,給我數據、工程,不要只給我誰對誰錯這種不是答案的答案。
※「讓樂生人權決定我們的總統」,是情緒?還是理性、邏輯、事實?
→雖然我不知道是誰號召,但是,出發點還是想讓政府官員重視這件事。我們都可以選擇同不同意這件事。但若憑一句話就打翻挺樂生的人都是情緒性,好像也不是很客觀。我擁有選票,但不見得會會以此為依歸。
※樂生的人權憑什麼高過其他人權?
→遊行還有一項訴求,為弱勢團體發聲。如果今天沒有挺樂生行動,也許就不會有這些討論,大家會默默犧牲,不是嗎?不能因為挺樂生的遊行就說樂生的人權高過其他人權。至少大家的出發點還是希望新莊擁有捷運、樂生不要多數被拆除。
而且我也想瞭解樂生的事件高過你認為的哪些人權?(如果是新莊居民的捷運權,我想,樂生並沒有要阻止捷運工程--『樂生留90%,捷運不延遲』也是我們的信念)
※樂生人權就可以決定總統了嗎?為什麼是樂生人權決定總統?
→Sorry,我想這題跟上面很雷同。(如同當初有人因台獨挺綠,有人因統派挺藍,但是這些又能夠決定我們的總統嗎?自己的選票由自己決定,只是有人提供一種思考方向,如果能夠重視一些議題做一些努力,不乏是位總統風範,即便最後的決定是拆除,還是得努力說服大眾。)
※人權怎麼區分類別?
→我認為wikipedia寫得很好: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4%BA%BA%E6%AC%8A&variant=zh-tw
>>『樂生留90%,捷運不延遲』也是我們的信念
信念很好,如何落實?捷運局有權力片面決定改成5公尺標準嗎?沒有吧,如果認為改成五公尺沒問題,各位應該把握現在緩拆時機,趕快向台北市議會施壓,盡速通過捷運工程的相關法規
政府機構只能依法施工,逼死局長也是沒有辦法的,信念還是信念而已
※既然兩邊都是專家,那你根據什麼而去相信挺樂生不挺政府的專家?又是根據什麼而不去相信挺政府不挺樂生的專家?請回答。
→我想,我比較支持樂生的專家是因為他們有把每一個方案拿出來比較,也有數據化,但是政府卻無法提出駁斥90%方案的主要原因。並且,90%方案可以保留大部分的樂生也可以興建捷運,可以雙贏!
※當然,sys也提到了「90%方案所謂改採五公尺標準,很簡單,將來誰來替捷運局扛責任?」。
→所以,樂生也提出了一個訴求公開審議90%專案,這樣一來,我們也可以聽到政府方面的意見,瞭解到90%方案所忽略的缺失,倘若有致命的缺失無法更改,我們也會放棄90%方案,不會很鄉愿地相挺。
身在新莊,又何嘗不希望有捷運,就算當初沒有樂生,今日捷運還是不通,畢竟工程延宕不只有樂生,可是政府卻一味地將延宕扣在樂生身上,並沒有公開所有延宕路亂段給大眾知道,有許多路段更是與工程預定相差過大,卻不見任何人去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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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三訴求:
1.公開審議90%方案
2.立即停止強制搬遷
3.保障舊院區院民們醫療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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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版主
佔用版面過大 囧"
---
我想表達的是我們並非一味走上街頭,在這之前也曾經看過許多資料,也許樂生有政客煽動,但是如果那天有到廣場一看,那些政客的口號並沒有太多人回應,對我們來說樂生是重點,誰下台,誰相挺都不重要。
樂生古蹟保存才是真正的問題,也是難題,根本不是什麼人權居住權的問題
你要主張的人權,高等行政法院已經講的非常清楚了:
樂生院民主張:『聲請人其社會地位屬於弱勢族群,且已於該地居住數十年,為國家所應特別照顧保護之對象,有如原往民之居住於山地保留地,系爭土地之居住範圍,對聲請人係為一整體密不可分之生存空問,依憲法對人民基本權利保障之規定,如未得聲請人等之同意,則應歸屬其終生居住使用。』
法院駁回理由:『聲請人主張之保障身心障礙之權利、居住遷徙自由權、生存權,均屬憲法原則性之揭示,其實現端賴法律明定具體得以主張之請求權,惟其並未具體表明有何實體法依據之請求雄,所稱人權基本法草案及國際人權法公民與政治權利亦然,自難謂其有何公法上之權利存在』
翻成白話,若認應與民住民一樣享有指定保留地,應該督促立法院立法通過施行,才有合法的權源,也是民主國家主張權利的正當途徑
很遺憾,你完全沒回答到我的問題。
一、我問的是這個訴求的理性、邏輯、事實依據,你回答我出發點是什麼?我是問你出發點是什麼嗎?我一句話打翻嗎?我跟你說過了,我沒有看過這句訴求背後的任合理性邏輯思考過程,打要說打翻的,不是我的一句話,是拿這個訴求挺樂生的人。你的邏輯實在有待加強。
二、我問你遊行了嗎?我問的是那個訴求:「讓樂生人權決定我們的總統」這裡面只看到樂生人權來決定總統,那其他人權呢?沒有挺樂生行動就沒有討論?你說的?你確定挺樂生行動之前都沒有人討論?
三、你不要把問題丟回來給我,問題是我問的,憑什麼讓樂生人權決定我們的總統?
四、維基百科沒有辦法回答我的問題,我再問一次,人權怎麼區分類別?這個問句的意思是:憑什麼是樂生人權來決定總統?為什麼不是希望拆樂生者(假設有)的人權?希望拆樂生者的人權不重要嗎?他們的選票比較沒價值嗎?
我很認真的問你問題,請不要亂回答好嗎?
一、你確定政府沒有提出駁斥90%方案的原因?你要不要去看看捷運局的說詞?還是你認為捷運局根本就是錯的?
二、什麼是公開審議?怎麼樣才算是公開審議?捷運局已經說了難以達成的理由,你看過了嗎?沒看過就說不瞭解?
三、你說工程預定相差過大的什麼問題,無所謂,這不是我問你的重點。
這一則跟上一則一樣,你根本沒回答到我的問題。
我想為何會引發漢堡兄的這兩篇體會,最主要的問題在於,樂生這件事現在如果以公共行政與政治方面的探討,會發現學生方(支持樂生最力的利益團體),將這個問題有些操作成非黑即白的口號對決。
簡言之就是不支持樂生(不管是九十趴案還是暫時緩拆訴求),就是反文化、反xx、反xx,但如果站到對抗方,也就是捷運、新莊市民,訴求不也是沒有妥協的可能?或者說在進行這樣子的利益衝突的當下,這些年青的學生有沒有想過,這個世界是利益交錯、妥協與協商的產物?這樣子將一票無涉的人,只要不支持己方意見,就視為仇寇的想法會使樂生的訴求得到更多支持者嗎?答案顯而易見,沒有廣結善緣,尋求社會主流意見加持的社會運動,定是失敗的結果。
另外,上面看到有人說「遊行還有一項訴求,為弱勢團體發聲」,我很想問一下,除了樂生之外,你們這些學生還聽過哪些文化古蹟被破壞甚至是你們定義下的弱勢團體需要幫忙的,當他們呼喊時,你們在哪裡?大龍峒聽過嗎?寶藏巖拆遷問題聽過嗎?不會呼喊的中山橋聽過嗎?試問,他們呼喊的時候,你們在哪裡?
這帶到另一個問題,今天樂生能搏取到這麼大的回響,請問是為什麼呢?做為一個社會運動者,有沒有靈敏的政治嗅覺呢?為何這會受到囑目?請好好想一想再回答我這問題?為何要問這個問題,當媒體優勢不再(這個時點一過去),樂生利益團體的這種策略能得到什麼其他的奧援?或者依靠這樣的非營利組織、學生團體的聯合,對後續樂生走下去的問題,能搏取到什麼樣的資源?公共預算呢?人力呢?營運下去的費用呢?這些問題有想過嗎?
當然,我也支持樂生能至少保留四十趴中的九十趴案,我認為這是該案中的妥協點,那天遊行我也有去參加,我也很感動說這是近年來少見的沒有政治人物參加的遊行,而且全部幾乎都是大學生,然而當院民跟大學生在上面大喊「政府幹幹幹」的時候,我不知道這能算是一個理性平和的社會運動?還是只是短視的另一種社會運動大拜拜?當學生散去時,樂生的未來,你在哪裡?
也許我的回答沒有你要的答案,只是這些都是我的看法。即便有錯也不會是所有支持樂生人員的想法。
提供的連結裡頭有一些有回答到捷運局駁斥的理由。
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夠私下利用mail交換意見,畢竟這是版主的Blog。
---
我並沒有亂回答,如果要亂回答我可以選擇用情緒性的字眼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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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古蹟的保存這個也有被提及,也有在爭取。謝謝你點出核心。
to smilejojo:
沒關係,版主不會那麼機車,不讓我們討論的
而且沒有誰一定對,公開討論才能接受各方指正嘛
若有辦法保留王字建築,我也舉雙手雙腳贊成
可是在四年前提告時,那種過度曲解人權的態度已經讓人怕怕
當時若能集中火力,正確訴求古蹟的價值,也許來得及
事隔多年,社會上突然冒出一大票古蹟維護者,歷來的殼牌倉庫,大龍峒,寶藏巖,建成圓環,中山橋都是孤軍奮戰,您難道看不出怪怪的嗎?
希望下次政客又打殼牌倉庫歪主意時,也能有你們出來奮鬥
其實Tiberliu的問題之前也有人提過,但是在面臨馬上迫遷之時,我們也只能用這樣的方式訴求。也許千缺思考及妥當,但是,維護還是需要熱情。
關於那個不雅的字眼,在我的周圍大家聽到時也都面面相覷,不知道怎麼會跑出這些口號。基本上我們也覺得這是不恰當。
其他古蹟的保存,因為沒有多加瞭解,只有稍稍看過,對我而言,每個社運人士不見得每個社運參加,但是,會在那個運動中盡力投入,盡自己最大的努力。我會參與樂生,是因為身在附近感受比較深。也對於沒有參與到其他古蹟保存盡一份心力感到抱歉。
第一二段的地方→『沒有廣結善緣,尋求社會主流意見加持的社會運動,定是失敗的結果。』我也十分同意。不過,我們追求的還是兩方的雙贏,也許很難,但是有機會就試試,欠缺周延可是也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至少帶動了一些思考。
我參與樂生,但是,我不希望引起衝突,即便與不參與樂生者討論,我們依舊可以平心靜氣。把心裡支持的理念表達出去而已,是否接受也端賴每個人的考量。
---
回答不好,望海涵。
你的回答,對我來說就是情緒性的回答,所謂情緒性並不是用了什麼罵人的髒話才叫做情緒性,沒有看到理性判斷也是情緒性,所以我說許多挺樂生的話語都是情緒性口號。
這樣講不代表我認為周錫偉派的話語都是理性,但是這裡討論的,本來就不是那些話語,而是樂生派的話語。你上面的發言,不但偏離主題,而且也有扣帽子的嫌疑。
至於捷運局被駁斥的理由,不要以為我沒看過,其中沒有人可以擔保改採五公尺標準會是比較安全的標準,光這一點,我不認為就是合理的說法。
另外,你說維護需要熱情,這裡也提醒你一點,除了熱情,還需要方法。上面有人提到「社會運動是倡導不是專業行政」,這是錯誤的觀念,台灣許多社運就是死在這個觀念裡。社會運動需要許多專業行政的處理,才能夠讓熱情變成實踐的計畫,以及實踐的行動,否則社會運動就會被行政壓死。不信的話,你可以去瞭解一下社運團體的實況。
如果你可以把挺樂生的熱情保留,這是好事,但建議你同時也學習方法。這樣一來,社運就可以不會這麼辛苦,你的成就感也才會跟社會的改造成果合一。
其實這次的運動,有一個值得嘉許的地方,沒有政客的旗子,沒有政治人物到場,都是學生,當然還有社會團體,如果以這個觀點來看,這是個很好的社會運動,也是值得紀念的一次。但如果將這個運動,放到社會層面來看,沒有政客,代表住民利益不會受重視,沒有政治,那就缺少實質影響政府的可能性。
我當然了解說,學生的動能可能就到這邊而已,而且我也知道樂生派在急什麼,事有輕重緩急,你們做的我想明眼人都看的到,是為了讓樂生在這個政策窗(policy window)開啟的時候,能讓決策偏向你們想要的方向去
然而有兩個點是樂生派應該注意的:
一、持續下去的動能
二、政治運作的時點與方式
持續下去的動能很簡單,就是我上面講的,後續樂生延續下去的願景是什麼?
如果這方面沒有想出來,或者一個足以說服人的口號,那政策的延續性,還有吸納更多利益團體支持這個活動的動能及人力,光憑學生是根本不能做什麼也改變不了什麼的,有理想性很好,但利用組織跟既有國家制度、法制來延續人的熱情,才是這個社會運作的方式。
我替你回答上面你講不出來的政治問題好了,樂生會吵這樣大,因為現在是民進黨初選的時點,換句話說,很顯而易見的,這個問題會被擴大,基本上來自於政治鬥爭的吵作,如果時點過了,蘇還有什麼樣的理由要來積極回應樂生的問題?媒體理應不會再吵作什麼,除非樂生派願意去纏周錫緯還是諸多民代,但你們要認清一點,民進黨再爛,至少在這種節骨眼上他們會在乎所謂的選民觀感跟「創黨理念」(實際上信不信我是不知道啦),但國民黨會不會理會你們,我想可以對賭(賭一箱健怡XD),他們不會鳥你們的。那我想說什麼?也就是如果你們認為說現在媒體很關注這個問題,所以就可以繼續堅持己見不妥協的話,我個人建議是見好就收,而且可以順勢談一個比較好的條件讓樂生保存,但如果你們認為說這個政治時點上可以允取允求到你們設定的條件,那我只能說「太天真」了,民進黨快初選完了,樂生的議題吵作理論上就是這一陣子了,依過往的媒體吵作來看,三鼓兒竭的戲碼一直在上演,希望你們不要成為政治祭台上的祭品。
>>我想可以對賭(賭一箱健怡XD)
::現在可口可樂有出一款無糖可樂,這個應該比較適合你~XD
對厚~zero....偶都忘記了,我還停留在light沒有更新ORZ
>>現在可口可樂有出一款無糖可樂,這個應該比較適合你~XD
身為機車族的你,應該喝賤怡可樂
偶不夠機車啦~偶哪配的上機車兩字~上面幾位大德才堪配的上「機車」二字
>>偶不夠機車啦~
也對,在漢堡家你只能猶如螢火蟲與皓月爭輝啊 ~~~~~
對齁,皓月版主上哪去了?
皓月版主可能在收集資料寫感想三~XD
>「第一二段的地方→『沒有廣結善緣,尋求社會主流意見加持的社會運動,定是失敗的結果。』我也十分同意。不過,我們追求的還是兩方的雙贏,也許很難,但是有機會就試試,欠缺周延可是也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至少帶動了一些思考。」
既然皓月版主尚在閉關,努力機車出感想三,不才小弟就來繼續交流好了XD
追求雙方的雙贏,雙贏這字眼其實害人不淺,為何這麼說?雙贏在絕大多數的公共政策辯論上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妥協與見好就收,很殘忍,但這是無可奈何的,絕大多數的社會議題除非有很強的號召性(這種案例極少,勉強一個案例就是之前的立委減半修憲─不過現在開始浮現問題了),,或者靠山大(比如之前的邵曉玲條款),還是媒體關注持續(比如死刑廢除問題,這從白案之後陸續一直在爭論),不然所謂的政策窗少則一天,多則一周,基本上能在質與量上受到社會關注的機會都很小,是故在台灣要能取得在公共政策辯論上的timing,真的只能在政策窗開啟的那一段時間內,將最主要訴求予以協商;並取得政府當局可信的允諾,或進入立法機關實質立法保留等方式,一場社會運動成功的可能性及結果才能稱的上是美滿完全。
雙贏這個字眼誤人,在於事實上多數的政治協商都嘛是大中取小,什麼叫大中取小,最少的損失就是最大的獲取,什麼都達成的談判除非是奇蹟,不然會產生對立的談判基本上都是因為有一兩個基準點根本無法退讓才會形成僵局,這從bame theory中就看的很清楚了,雙贏既不可能,就只是以損失最少的平衡點,對手也能接受的點去進行協商,在談判時不要眼睛都看著自己想要的,如果不能直視對手的訴求,以己方損失最少並能取得的最大利益為考量,無疑在第一步上就已失了先機。樂生派我認為在這個當下,應該想的是如何給政府一個下台階,免得像上面說的,民進黨初選一結束,政策窗關閉,留下的是絕對要幹到底的新莊民代與周大縣長,到時就難看了。
偉哉!太伯留斯言!
但是小心哪,繼XXX競選總部後,又會被OO挖角作無償工喔....XD
(是說可能性不大啦,一直以來維護樂生方強調要"公開審議",這不就表示維護樂生方不管哪個單位從未上過所謂"談判桌"?現在事情已在執行階段了,誰又有資格或說有權力代表樂生出面協商呢?樂青?樂生那卡西?樂生至今不離的患者?更不用說有所謂核心集團擬定可行策略了;才會有今天給人家這種到底是爭人權還是爭古蹟維護都多頭馬車眾說紛紜的境界........不過,確實我覺得雖然有點晚,但樂生是幸運的,還可以在最後的最後炒得這麼大條;太伯留前面說的啥咪大龍峒,平平也是選舉期間,有一堆要選市議員的在開啟政策窗,也好像撐不了多久;唉,說到底公共建設該公開審議的該開公聽會的都照步來最好,雖無效率但至少日後無紛爭,若真的只能期待政治人物開金口法外施恩,將來也會有別的政治人物對捷運方法外施恩回來,真的不是什麼好解決,最後目屎撥袜離也無話可說了....)
訴滴,每次都要人家金口玉言,法外施恩,也無怪一件又一件的x古蹟x文化遺產會一直爆出來~
大龍峒也算幸運的,在蘭州派出所莫名其妙的被小馬罕見的鐵腕拆掉後,總算他們有覺悟說要團結當地住民悍衛自己的文化記憶(當然另一方面,實在是那個地方沒什麼其他利益團體非槓上不可的情況),但中山橋勒?還有人關心十三行遺址嗎?哀哉!尚饗!
題外話...
沙拉~你是生病發燒的人早點睡覺啦~
累到game theory都拼錯了="=
話說
敝人從昨天下班一直睡到剛剛才醒 \^Q^/
醒來看到諸君的勇戰
頓時讓我理解了
「睡覺是比較容易的 用手指頭爭辯是比較困難的」的道理
那就...待我先去生一壺手製咖啡
再來慢慢回覆吧 ^^y
話說小的自昨天從下班之後就開始重灌電腦,結果忘了存密碼,連自己blog裏的錯字都沒辦法進去改...XD
好不容易問到密碼,今早又遇到樂多升級,錯字還是沒辦法改....XD
看到大家昨晚英勇的機車表現,真是令人欽佩啊....XD
> 這樣一來,我們也可以聽到政府方面的意見,瞭解到90%方案所忽略的缺失,倘若有致命的缺失無法更改,我們也會放棄90%方案,不會很鄉愿地相挺。
太好了,我等著看像您這樣理性的人有多少
1.我說社會倡導不是專業"行政"
比較著重的是行政體系中專業者的責任
台北市捷運局背了那麼久的黑鍋
終於在日前發出專業的怒吼: ^^
(4/9)台北市政府的新聞稿中,相當難得的看到政府單位表達一個清楚的觀念:「市府捷運局依合約執行工程,無權逾越施工單位之立場,也不宜以工程角度評估樂生療養院依文化資產保護法所應保留的範圍。」
http://www.ccha.org.tw/blog/index.php?load=read&id=72
2.社會倡導(運動/行動)相關團體或人員不是缺乏專業
而是倡導/溝通教育不足, 資訊及決策過程不公開及對於專業(者)認同的問題
譬如為了保留多數院區而勉強接納文建會委託的另一工程(研究)單位的90%方案
仍需面對另一工程單位北市捷運局基於工程/施工角度出發的不可行意見之挑戰
但是捷運局很可惜地也沒有接納公開審議的職業道德
並且該局局長還曾以操弄的語句說"新莊線會翻車"
使得其工程人員還得幫著硬凹說"機廠也算是新莊線的一部分"
對於其他專家提出的合理之安全間距不用那麼寬則避而不談
樂青所倡導的專家所提出的方案與論述
不免受到較高度及廣泛的檢視
畢竟如國賠代表鄭文龍律師所言:
[在園保障之類型之案件]
在園保障,基本上應該是因國家對樂聲院民眾大人權侵害後,所產生回復原狀之轉型。亦即,院民在年輕歲月時,遭國家以警力強制隔離使其失去自由數十年,且活生生將其家庭拆散,嗣後又剝奪結婚及組織家庭之權利,加上受到不當的歧視,導致院民轉向以園區為家之"依賴"心態。從而,此種侵害之回復原狀,實際上已不可能,亦即已不可能回復其青春,不可能回復其有家庭,也不是解除強制隔離即可,因此,保障其居住在園區安養餘年,係回復原狀之轉型。
然而,"此種案例台灣首見,還是要司法有正確之認知及覺省,才能期望有好的結果。"
注:此處措辭以依賴心態說明似不當
3.當然這一路走來
社會倡導的"倡導專業"也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捷運不延遲"採技巧性地先將部分路段通車
而捷運若有延遲的主因難道不是因為政策的不當與延宕麼?
而末期拋出的"大家做什麼都好"也使部分支持者傻眼(^^")
這部分 How也做了省思
下一步呢?那就要看看,所有參與樂生這場運動的人(不管是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還能引發出多少空間,與可能的道路。415遊行之後,更難的任務,才正要開始。
http://www.howsdesign.com/blog/2007/04/17/286
4.遊行時部份人士的發言全部算在樂青頭上也不公平
當我是遊行的一份子
只能對不認同的敘述做聆聽的動作
對於認同的觀點大聲歡呼
對於遊行各個觀點表達立場是樂青的責任嗎?
或許這是社會運動的責任吧? 還得請大家多給些意見...
5.樂青與支持者絕對可以做得更好, 無庸置疑
也希望有更多的建言或專業論述出產
讓真正的弱勢者能夠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或讓支持者能夠以最好的手段及方法去協助弱勢者爭取權益
1.我說社會倡導不是專業"行政"
比較著重的是行政體系中專業者的責任
台北市捷運局背了那麼久的黑鍋
終於在日前發出專業的怒吼: ^^
(4/9)台北市政府的新聞稿中,相當難得的看到政府單位表達一個清楚的觀念:「市府捷運局依合約執行工程,無權逾越施工單位之立場,也不宜以工程角度評估樂生療養院依文化資產保護法所應保留的範圍。」
http://www.ccha.org.tw/blog/index.php?load=read&id=72
2.社會倡導(運動/行動)相關團體或人員不是缺乏專業
而是倡導/溝通教育不足, 資訊及決策過程不公開及對於專業(者)認同的問題
譬如為了保留多數院區而勉強接納文建會委託的另一工程(研究)單位的90%方案
仍需面對另一工程單位北市捷運局基於工程/施工角度出發的不可行意見之挑戰
但是捷運局很可惜地也沒有接納公開審議的職業道德
並且該局局長還曾以操弄的語句說"新莊線會翻車"
使得其工程人員還得幫著硬凹說"機廠也算是新莊線的一部分"
對於其他專家提出的合理之安全間距不用那麼寬則避而不談
樂青所倡導的專家所提出的方案與論述
不免受到較高度及廣泛的檢視
畢竟如國賠代表鄭文龍律師所言:
[在園保障之類型之案件]
在園保障,基本上應該是因國家對樂聲院民眾大人權侵害後,所產生回復原狀之轉型。亦即,院民在年輕歲月時,遭國家以警力強制隔離使其失去自由數十年,且活生生將其家庭拆散,嗣後又剝奪結婚及組織家庭之權利,加上受到不當的歧視,導致院民轉向以園區為家之"依賴"心態。從而,此種侵害之回復原狀,實際上已不可能,亦即已不可能回復其青春,不可能回復其有家庭,也不是解除強制隔離即可,因此,保障其居住在園區安養餘年,係回復原狀之轉型。
然而,"此種案例台灣首見,還是要司法有正確之認知及覺省,才能期望有好的結果。"
注:此處措辭以依賴心態說明似不當
3.當然這一路走來
社會倡導的"倡導專業"也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捷運不延遲"採技巧性地先將部分路段通車
而捷運若有延遲的主因難道不是因為政策的不當與延宕麼?
而末期拋出的"大家做什麼都好"也使部分支持者傻眼(^^")
這部分 How也做了省思
下一步呢?那就要看看,所有參與樂生這場運動的人(不管是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還能引發出多少空間,與可能的道路。415遊行之後,更難的任務,才正要開始。
http://www.howsdesign.com/blog/2007/04/17/286
4.遊行時部份人士的發言全部算在樂青頭上也不公平
當我是遊行的一份子
只能對不認同的敘述做聆聽的動作
對於認同的觀點大聲歡呼
對於遊行各個觀點表達立場是樂青的責任嗎?
或許這是社會運動的責任吧? 還得請大家多給些意見...
5.樂青與支持者絕對可以做得更好, 無庸置疑
也希望有更多的建言或專業論述出產
讓真正的弱勢者能夠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或讓支持者能夠以最好的手段及方法去協助弱勢者爭取權益
抱歉此站太熱門
所以一貼二貼都不上 意外多貼 請幫刪 謝謝
不是這裡太熱門
這裡平常出現的也不過就是這些機車來挑軟漢堡吃 ^^"
是樂多今天正好在升級主機啦
我到現在還沒辦法登入勒
我不同意 sys所說「樂生古蹟保存才是真正的問題,也是難題,根本不是什麼人權居住權的問題」。
假處分大挫敗的重點在於法官不瞭解漢生病人的需求何在,不瞭解人權侵害的狀況多嚴重,事實上,相關的漢生人權立法、賠償法案及國家違憲賠償案近年才送出,所以苛責法官欠缺宏觀的視野及對人權的關切也無意義,但近兩年後的今天,台灣人權保護有何進展?
我萬分同意:樂青模糊了焦點!樂青的社會行動應該更專業與精緻! 但是在人權不張的社會,樂青能夠僅僅訴求人權一途嗎?要不是轉向訴求古蹟審查、捷運尚能提早分段、如期或盡量不延遲通車等策略,把駝鳥文建會的替代方案從公文垃圾堆中拉出來見報、見網(?),今天哪有九十趴好討論?
至於古蹟園區、人權森林、樂生飲食地圖、醫療研究或治療中心等方案,不也是圖一個緩和與地區的衝突、創造在地人多能認同的價值與方向嗎?
方案的優劣與否,本來就是可以且需要公評的呀。
對話不是只為了樂青好,是為整個社會,當然也可以說是為以後弱勢團體發聲的符合情理法的環境而對話,畢竟這就是一個有越來越多人關切的議題,牽連的面向也相當廣,沉默、不瞭解或不認同也是社會生活的自然的一種態樣。
但是當所謂的社會學研究學者都要準備放棄去了解時,台灣還有什麼希望?
「意見傳播的過程通常有菁英主導,在這些菁英論述之下,我的常民知識顯然無法處理。事實上,當政策擬定的過程越來越複雜,牽涉到越來越多艱澀的專業知識,常民即可能失去對專業知識評斷的能力,所以我很悲觀,我想也許有一群人與我一樣,選擇走向對政治或社會冷漠的鴕鳥態度吧。」
http://jen-r2.blogspot.com/2007/04/blog-post_15.html
當初樂生院民所提之假處分裁定日為94年7月14日
非常可惜的是,日本政府對於台灣日據時代的漢生病人的國家賠償於94年10月25日才勝訴!雖然宣判台灣漢生病人勝訴後的第14天日本厚勞省又決定提起上訴,最終在日本媒體高度關注、充分發揮社會公器的功能,連篇社論立場一致地站在弱勢原告這一方,提出「舊殖民地當然也要平等補償」的論點。終於在95年1月31日日本眾議院一致通過由自民和公明兩黨執政聯盟和最大在野黨民主黨共同提出的「漢生病賠償法修正案」,三天後參議院也審議通過,台灣樂生院25名原告(日據時代即入院者)及韓國更生園124名原告獲得賠償。
【避談漢生病人之人權問題,則古蹟審查終將猶疑失根。】
台灣對於漢生病人所受侵害普遍缺乏認知或理解,衛生署所職之公衛教育失敗,使原應確實整修提供院民安養之樂生療養院遭不當變賣、新院區違法變更符合漢生院民需求之設計、違背人權迫遷院民...
堂堂醫療衛生最高主管機關,對於漢生病人之權益全然漠視,在社會對於所謂「在地老化」及漢生病人所需醫療照護之概念模糊爭辯時,衛生署默不作聲,且始終被難堪地排除在相關協調會之外。
94年的假處分即可看出衛生署失職、失能及缺乏醫療專業之為甚,96年4月行政院新鮮推出的「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即明確說明在地老化對於可自主行動之老人較可避免產生「疾病化」及「機構化」現象。遑論漢生病人需要低樓層以利電動車代步之空間等重要需求。
衛生署違法興建營利為主之迴龍醫院(後才更改為原經費「癩病防治五年計畫」之主角-樂生療養院名),竟然在院民提出假處分時未能挺身為自己的療養院舍規劃錯誤及違法變更設計負責,也背叛了服務對象-漢生病病人真正的醫護需求及安養需求(合理的居住權),迫使缺乏相關醫療專業概念之三位法官,做出令人驚愕之決定:
「而相對人樂生療養院委託內政部營建署代辦新建醫療院舍大樓之興建工程即將完工,相對人樂生療養院以新建院舍繼續提供醫療照護及安養處所,於聲請人身心障礙之保障、生存權或其他基本人權無礙,難謂其有權利受公權力之違法干涉,為排除該違法干涉之事實結果,以回復原有狀況之結果除去請求權,亦無使其發生重大損害或急迫危險可言。」
http://diun.hl.myweb.hinet.net/hansen/rescue/r050714.doc
(這應該是有心人士自行手打上網所以有些錯字請見諒)
重點不是跟原住民比較居住權...
於此我真的很生氣當初代表提出假處分的法律人實在... 但正是因為當初我無知無覺而沒有站出來,這個責任我羞愧私自地也算在自己頭上。
我一直強調的虧欠是這個意思。
至於其他弱勢團體,當天幸好大家勇敢走出來,不然我也不知道台灣那麼多的公共政策的決策過程那麼粗糙亂制。
當然這也是一種選擇
「於是,我選擇保持一段距離。除了這類議題外,
我本身已經涉入其他的運動,也有著其他的事情與本業要做。」
http://maxweberko.blogspot.com/2007/04/blog-post_10.html
是!批評也好,建言更好,關注其他的社會議題很好!
希望殊途同歸為台灣一起打拼吧(愛台灣?)。
以上幾點:
第二點─你先說第一點政府難得有了明確地xx意見,又在第二點裡說人家捷運局硬ㄠ,沒有公開接受審議的雅量,你們到底想怎樣,你們搞的我好亂好亂呀....
我想你們應該先搞清楚你們「一致」的意見是什麼,這在公共政策辯論,要對外訴求時,內部意見的統一這是很重要的,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不要談倡議跟行政了。也無怪乎一開始你們的意見會被組織性的政府方打的亂七八糟,有如擁有大量資源的聯邦軍一樣,面對小而組織的吉翁公國,人家只要三隻邊制的黑色三連星就可以殲滅一大群組的地球聯邦軍了。
政府內的意見不同是很自然的,通常利益方較大的and具有實際民意支持者或隱性支持者較少的一方較易得勝呀,就像夏亞始終搞不懂為何打不倒白色慧星一樣,原因都出在機體根本性的差別還有駕駛者資質不同一樣ㄚ~不過對於貴方提出來的「並且該局局長還曾以操弄的語句說"新莊線會翻車"
使得其工程人員還得幫著硬凹說"機廠也算是新莊線的一部分"
對於其他專家提出的合理之安全間距不用那麼寬則避而不談」
一方面是犯了上面我說的,談判妥協點陳義過高外,另外也不由得讓人覺得你們真是太年青了,這種話都講的出來「機廠不算新莊線的一部份」?那北投機廠算什麼?沒有機廠的捷運,就如同沒有RX78的木馬一樣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回聲貌)
偶當然也了解樂生院民的苦痛,然則這種一開始就自己產生的二元對立,實為對公工政策辯論的最大戕害。難道樂青沒發現是自己在議題上先設下二元對立的嗎?
「虧欠」、「國家」、「強制」、「較受....」
漢堡皓月大魔王寫的這幾篇還不夠你們了解一般人在不了解情況下看樂生的方法嗎?但樂青只是一再無意義的murmur什麼呢?「我們不是要廢捷運救樂生」、「人權」、「論述」.....說真的有熱情很好,但說起來地球教不也是同樣的熱情殺了奇蹟楊嗎?學生談理念很簡單呀,但小朋友棉,人家捷運局的叔叔都是有家室的耶,人家不這樣乖乖按科層體制辦事,可不訴一句理念可以帶過的唷~XD
第三點─倡導專業很好呀,偶棉公行系的最喜歡倡導專業的說(謎之聲:あの,你們行政不就是最沒專業的那一群嗎XD)但問題出在你們總是說不符合你們訴求的專業不是專業這一點在第二點就說過啦然後第三點又說難道。。。不是捷運自己遲滯嗎?小朋友,這個東西人家捷運局鴨子划水加上懶得跟你們計較呀,如果上法庭去陳述的話,你有專家,人家也有專家耶,你想法官會怎判呢?(我指誹謗官司喔)
捷運的遲滯不是政策的不當,是執行力的問題,ㄟ,你們搞錯問題的核心了,公共政策制定過程裡,政策由問題─製定─合法化─執行─評估都嘛是不同的過程,請不要混在一起講,你不能說政策執行的遲滯都怪在政策制定的不當上,如果這麼講,那乾脆怪最早的問題發現好了,新莊根本不要捷運XD不過你們說的也對,四一五之後才是硬仗,沒發現嗎,四一五引起的媒體已經夠少了,綠色本土大報自由因為投鼠忌器,罕見的對這種議題冷處理,更不用談每天只會寫八卦、抄新聞跟放屁的聯合中國了再等等吧,過兩周民進黨選完後,樂生我看還能引起多少注意?
要知道,奇蹟楊沒有艦隊也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媒體跟政治熱潮,樂生,你們還以為天天過年喔?如果這樣的話,多少的「古蹟」就不會一個接一個的拆了。
「遊行部份人士的發言全部算在樂青上不公平」,小朋友,知不知道當研納粹黨怎麼竄起來的呀,共產黨也說國會大樓的火不是他們放的呀,同理,人家卡密兒每次都嘛說「不要來!不要來!不要來你們就不會死啊!!為什麼這麼簡單的事情都不明白呢??」,拜託,要搞社會運動就有擔當點,況且我還清清楚楚的記的,那發言的不當是在初段的地方,還有院民一起喊呢!誰管你是不是樂青呢?對外的意義都一樣呀,不要這麼口嫌体正直嘛,這樣不好ㄋㄟ
第五點─偶不夠專業,因為偶是行政人XD偶只能就政治跟政策方向給溺棉意見而已。
以上
>柿子倡導以人權角度切度
嗯... 請教一下柿子,你一直在講人權,說這個議題的主要訴求是人權,並說樂生院民人權受侵害很嚴重,請問侵害的事實在哪裡?多嚴重?這一點如果說明不清楚,當然這個訴求就是空話了。你再重覆講多少次「人權‧人權‧人權」,還是不會使這個議題就變成一個人權議題,還是要你提出證據來啊~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這是法庭常識。你處理一個法律問題,總不能不進修一下法律問題,跟最最最根本的審判實務常識吧?)
談法律問題,我們得就法論法是吧?像你前面剛引述完捷運局的說明:「市府捷運局依合約執行工程,無權逾越施工單位之立場,也不宜以工程角度評估樂生療養院依文化資產保護法所應保留的範圍。」卻馬上又說:
>但是捷運局很可惜地也沒有接納公開審議的職業道德
請問你到底是在說什麼呢?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捷運局接受公開審議的建議,你就認為他們有職業道德?那他們有了職業道德卻違約,你又作何觀感?你的道德標準在哪裡?
我想,你大概不致於說捷運局的人不是人。但當你把樂生院民看得比別人都重要,言詞中暗示捷運局應該違約來處理你們講不出個內容的「人權」訴求時,別人的人權有出現在你心中嗎?
>>1.我說社會倡導不是專業"行政"
比較著重的是行政體系中專業者的責任
::我不太清楚你這兩句是在講什麼,行政體系中專業者的責任是什麼?他們事實上盡到責任了,但他們盡的責任被你說成:"沒有職業道德"、"操弄"、"硬凹",這算什麼?
我另外重點跟下段一樣,請看下段。
>>2.社會倡導(運動/行動)相關團體或人員不是缺乏專業
而是倡導/溝通教育不足, 資訊及決策過程不公開及對於專業(者)認同的問題
::我同樣不知道你這兩句的意思。你顯然認為行政體系需要包山包海?但現在問題不是行政體系「倡導/溝通教育不足, 資訊及決策過程不公開及對於專業(者)認同的問題 」,而是行政體系說的,你們都不認同,那你現在這兩具就跟本身意義矛盾,你要不要再去思考一下你的想法?
社會運動人員的專業性(例如社工專業)不容置疑,但同時在社會運動的層面上,溝通教育也是專業的一部份,當這方面缺乏,就是社會運動人員缺乏專業。
>社會倡導(運動/行動)相關團體或人員不是缺乏專業
>而是倡導/溝通教育不足, 資訊及決策過程不公開及對於專業(者)認同的問題
很抱歉,這兩句話我完全看不懂。你說「社會倡導(運動/行動)相關團體或人員」,首先我就不知道幹嘛用這麼麻煩的稱法,就是從事社會運動者不是嗎?在本例中就是樂生這個事件的參與者,是吧?但既然你已經用了這麼麻煩的稱法,我們就姑且沿用,並且假設,既然這些人是「社會倡導(運動/行動)相關團體或人員」,那麼「社會倡導(運動/行動)」理當是他們的專業。
OK,你說這些人不是缺乏專業,而是(1)而是倡導/溝通教育不足,(2)資訊及決策過程不公開,以及(3)對於專業(者)認同的問題。
所以?所以你就是在說這些人不專業嘛~!
最簡單的論證就看出你自打嘴巴了啊!!!!
樂青就那幾個人
我怕我再說下去..樂青會被我害死! XD
我不是學生啦 只是一介平民.. 難道是平民始亂專業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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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你先說第一點政府難得有了明確地xx意見,又在第二點裡說人家捷運局硬ㄠ,沒有公開接受審議的雅量,你們到底想怎樣,你們搞的我好亂好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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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局對於自己專業工程的領域的劃清公告出來太慢了!
為何我會特別提捷運局沒有接受公開審議的雅量(或許權責上就不是由捷運局接招..但看看台北縣長...@@!)
因為一個捷運局長難道不清楚自己的話
「捷運"新莊線"會翻車」
「新莊機廠會翻車」
聽在一般老百姓的耳裡,差別有多大嗎?還是您全然無覺?
若是有去遊行的人就會聽到喻教授分別提出香港/高雄以及國際標準與捷運局所持標準之差別(我得再找找資料)
但是,政治人物(周縣長的部分可輕易搜尋,於此也加上一個捷運局長)不當的發言引發的安全疑慮泥沼,造成方案倡導時很大的困境,樂青難道沒有反駁嗎? @@?
我堅持把人權議題拉高
是希望大家知道
如果在一個理想的社會中(日、韓對於療養院的處置標準會很高嗎?)
樂生療養院根本不必面臨拆遷的問題
就算要拆遷也要獲得院民的同意
今天是政府違法失職及相關人權工作者未能適時保障弱勢者權益這是屬於結構及人權教育失敗的問題
從立法的手段已經有人在努力了(漢生人權立法)
但是文建會還是軟
並不是一定要文建會就不是古蹟的建物規劃為古蹟
而是文建會無法就目前自己的專業水準對於古蹟審查負起責任
只會一直行文給台北縣政府跟捷運局協商工程方案
人權則無政府權責機關負責(國賠?)
造成一個僵局
文建會如果不把人權受迫害歷史考量進去
古蹟審查我是很擔心啦! XD
人權人權
念茲在茲
或許看待事情的角度會比較不同
畢竟工程本位跟古蹟本位或許都不是真正重要的
如果我們可以真的再多想一想漢生病人的話...
目前90%是院民可選擇的方案中的主觀第一位吧!?
如果機廠要遷到桃園去或是有人討論地遁式..
可以還他們一片青山綠野老房子的話
我想他們會支持那個的(^^")
相關討論可以到弱慢那邊
http://nooorman.blogspot.com/
遊行的部分
"對於遊行各個觀點表達立場是樂青的責任嗎?
或許這是社會運動的責任吧? 還得請大家多給些意見..."
確實是有責任,但是二分法的環保與建設問題該如何澄清起?
只能說發言有頭有臉者,或可直接以論述反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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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很多的Q&A
我想樂青能夠負責的只有樂青自己的
快樂‧樂生─青年樂生聯盟行動網頁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
其他人論述不清是.... XD
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受教了!
只能有很多人努力在改善中
希望不要冷得太快啦!
原來我還不算是機車呀,各位大德請繼續XD
Again... 人權人權人權.... ="=
人權受侵害的具體事實在哪裡?
在你心中,判斷人權受侵害的準則在哪裡?
你怎麼老把憲法上的名詞掛在嘴邊,卻不講出它在現實生活中怎樣落實?
簡單講:「實體法上的請求權基礎在哪裡呀?!」
你再迴避這一點,這一點也始終都在啊...
面對現實,回答吧~
>>人權人權
念茲在茲
或許看待事情的角度會比較不同
::看待事情的角度在不同,真相也不會因人而異,不是什麼事套上「人權」就可以不管他原本的真相的。上面有人問你職業道德,顯然你還搞不清楚。
>>捷運局對於自己專業工程的領域的劃清公告出來太慢了!
::捷運局沒有必要出來公告,事實上捷運局的成立宗旨、權責範圍,是早就規定好的,對抗議對象的瞭解是抗議者的責任,怎麼可以推諉?這就是社會運動的不專業。
再者,「市府捷運局依合約執行工程,無權逾越施工單位之立場,也不宜以工程角度評估樂生療養院依文化資產保護法所應保留的範圍。」我以為是現代契約社會的常識,我不知道為什麼你以為要捷運局公告才算是?你的工作內容跟要求,不是應該就是要瞭解這個觀念嗎?
>>因為一個捷運局長難道不清楚自己的話
「捷運"新莊線"會翻車」
「新莊機廠會翻車」
聽在一般老百姓的耳裡,差別有多大嗎?還是您全然無覺?
::差別有多大?到時候如果真的翻車,你要幫捷運局長負擔責任嗎?這就是差別。這個時候捷運局的專業意見,你不同意的理由是什麼?你同意對立意見的理由又是什麼?
捷運局長不是不清楚,在公共政策上這叫「探測、左右公共意見」,白話就是「放風向球」啦,我也不是敵對樂青,我只是覺得既然樂青要步上修羅道(就像當年的阿姆羅一開始也不是自己願意開RX78,但後來越開越上癮,最後叫他下來都不肯了XD)就該搞清楚,這不是單純的社會運動而已,對手都是真槍實彈的,但他們的訴求卻是如此的理想化,甚至在意見上極度的排斥公部門及其相關意見時,最後的結局搞不好是破滅的,另外他們也對對手不夠認清,對於捷運局及周大縣長的政治屬性判別不足,另外樂青有什麼甜頭可以給國民黨嗎?今天看到的局面是連相對願意保留這個產業的民進黨都得罪了,那未來如何可想而知。
我想講的其實很簡單,現在的樂青與樂生處於一種group thinking中(團體盲思),只要為樂生好的就是好,比如喻教授講的東西,設身處地想想,新莊的環境如何呢?跟高雄到處是空地的情況可以完全相比嗎?人家弄個捷運不用把道路佔掉一半,但新莊卻不是如此,這樣的情況有納進來考量嗎?如果沒有外來意見,或者是盡可能的結納盟友及更多的意見,破滅的結局是指日可待。
另外真正的始作俑者是誰呢?如果這個問題不能以更高的時代觀察及政治觀察來運行,這種事情只會一再發生,一個很簡單的問題,為何新莊要到民國九十x年才開始建捷運呢?一個政府如何對待子民跟觀注的東西是什麼,時間點拉長來看就很清楚了,然則對於樂青,我們很難發現他們對問題有足夠的觀注及夠宏觀的了解,講難聽點,小卒有時很難理解整個戰場的變化是什麼,做砲灰也只是剛好而已。
遊行的部分,看主要主辦單位是誰呀,發起串連的單位;'管控發言的單位,其實都指向樂青為首的學生聯盟吧,這一點是無可推託的,另外,這樣子只是更給人沒有台階下而已,以社會運動來說,不是好的結束方法,社會運動也不該只是過程,應當再想的更細膩點,訴求不是透過人群的集結就能表達的,政治力的運作、奧援,表達方式、利益團體的引入等等,都透過社會運動遊行的方式表達,然而如何給人好的感受或者是聚焦想要的東西,是發起者更該思考的。
總之,人權的口號很空洞,然則反過來想(這是我一直強調的),如果真的如上面所提及的要雙贏,那套句聖經講的:「你為什麼只看見弟兄眼中的木屑,卻不管自己眼中的大樑呢?」人權人權,其中不包括生存及生活的更好的權力嗎?回過頭來看,為何新莊人要更快更好的捷運就不是人權呢?回到漢堡文章所提的:為何能讓地球更環保的捷運,避免使用汽油引發溫室效應的就不是更廣義的人權呢?人權,應當建立在更開闊的定義上,而非這樣子單純的界定在某一群人上,這樣不僅是自我設限,另外也是在利益團體的吸引上,自我排斥而已。
什麼是現實?
新莊市民的交通困境是現實。行政院、文建會、捷運局有其權責範園是現實。公務員執行公務有其依法行政的責任是現實。
並不是只有樂生院民的處境才是現實。
在和別人協商談判之前,最重要的就是知已知彼。還有像上面所說的,在最佳的時間點,取得最小的損失就是最大的勝利了。
除非你所說的理想只是嘴炮式的,從不打算在現實世界執行,那我就沒什麼好說了。
唉 我真的很抱歉不具一個社會運動者的專業
無法精確地使用相關詞彙。
這是實情,傷害大家的眼力。
>社會倡導(運動/行動)相關團體或人員不是缺乏專業
>而是倡導/溝通教育不足, 資訊及決策過程不公開及對於專業(者)認同的問題
我的這句話應該改成:
「而是”台灣社會的”倡導/溝通教育不足, “政府單位”的資訊及決策過程不公開及”社會大眾”對於”社會運動者”之專業(者)認同的問題」很抱歉我發言不慎造成誤解。
其中「”社會大眾”對於”社會運動者”之專業(者)認同」的問題,兩位皆已提及,包括:
「我想你們應該先搞清楚你們『一致』的意見是什麼,這在公共政策辯論,要對外訴求時,內部意見的統一這是很重要的,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不要談倡議跟行政了。」
→遊行時超過100個社團及組織參與,樂青統一發給的訴求單是:
一、政府承認機廠選址樂生院為錯誤政策,未來台灣之公共工程應徹底反省此錯誤確實尊重弱勢人權、生態保育與文化資產。
二、恢復漢生病友名譽與去除污名,確保樂生院民免於強制搬遷之威脅,並保障其原地續住與在地老化的權利。
三、依法審查與指定樂生院為古蹟,並爭取成為世界文化遺產,規劃兼顧院民生活、社會教育與地方發展之「樂生人權文化園區」。
→以我的角度出發,我會說樂青模糊焦點。
應該要求漢生人權立法有關機關立即審議相關法案,以免造成不可回復之傷害及損壞(事實上已經造成)。國賠有關機關應該理解日本政府違憲判決對於人權侵害之解釋,立即審查台灣政府接續於日據時代後對於人權侵害之事實。
但是這要花多久時間?結果可以預期嗎?
→社會運動者應具有的專業,理應接受公評(包括所欲保障之弱勢者),但是專業不足除了回學校繼續進修、自我成長、同儕砥礪、學者指導、真正的專業者加入以及台灣重新檢討社會運動教育之外,樂青只有繼續進步一途。
或許應該勸導支持者加入樂青或合作邀請學者專家進行社會運動補習教育,促使社會運動能發揮應有的成效。
想想還真的滿需要的,譬如針對我這種到處亂放話的支持者。
「請問侵害的事實在哪裡?多嚴重?這一點如果說明不清楚,當然這個訴求就是空話了。」
→此發言證明樂青的社會運動有關保障漢生病人人權之倡導完全失敗!愧對行動不便的漢生病人跟著奔波街頭及各局處單位!紀錄片放映運動失敗!公視及相關媒體所進行的深度報導失敗!
→當然有另一可能,您是善意地給我機會再說明得清楚些,為了把握這珍貴的機會,我得好好想想。
→當然您可以選擇暫移駕至樂青”官網”去瞧瞧:
快樂‧樂生─青年樂生聯盟行動網頁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
記得先看Q&A喔!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article_id=3528457
楊威利死得太遜了但真是有楊威利的風格啊啊啊啊啊~~~(回聲)
一直以來都有這感覺,聚焦在人權其實對樂生保存是不利的,為什麼?
因為人權講起來很高尚,但也最好處理。
那麼人權要怎麼顧呢?迴龍醫院太像醫院?那就在天母還是內湖山上弄一塊地,也很誠心誠意仿原樂生設計的三合院啦煙蔥啦啥咪都給它複製過去(也花不了多少錢吧,蓋現代化透天厝還比較貴),反正要社區營造(所以愈山裡愈好,反正大家都苦過來這麼久了,讓他們出來到社會享福是無人權考量),低樓層設計嘛。我只要求犧牲回復原狀的訴求。看到有些聲音似乎只是不滿迴龍醫院而已,所以只要把人權顧好,樂生全數拆掉也沒關係囉?
周錫瑋在這邊可真是效率高超啊,連表面工夫也不作,還把樂青用的那一套全數複製用在捷運方抗爭行動上(可見這一套人人能用,在某週末下午我聽某樂生方幹譙聽到耳朵都快長繭了orz),周才不管啥咪人權。但換作一個聰明的市長,要使支持樂生方人數減半,最好的作法就是先顧好人權。
至於 0.3*0.9=0.27 v.s. 0.3*0.41=0.123 除了讓人們實在無法理解到底是差在哪裡以外,0.27 方案的噪音及地型結構之後導致的住民人權問題(咦?也還是住在樂生的患者嘛),到現在是沒看到啥咪討論就是了。祝福各位武運昌隆。
抱歉! 因為最重要也最鮮明的黃色立牌不在身邊
轉載樂青其他的聲明: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article_id=7101540
415大遊行集結社會各界力挺樂生,並將持續監督政府落實以下承諾:
1. 透明行政過程,公開審議90%樂生保存方案,正視捷運與樂生雙贏事實。
→Tiat及zonble關心的捷運”機廠”(非載客段)之安全、噪音及環保問題,皆有賴公共工程委員會依照公函處理,但事實上樂青吵了好久的公開審議是有法源依據的,同貼如下。
而我得一再同提的是,此攸關拆遷決策之協調會,文建會、台權會、法扶會皆在列,但是沒有始作俑者-衛生署。
沒有衛生署,也沒有公衛教育,難怪我們很難理解漢生病人到底是個什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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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工程管字第09600136970號
速別:最速件
主旨:有關「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新莊線新莊機廠」用地之樂生療養院院區拆除乙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96年4月9日函交下 貴府96年3月30日北府捷設字第0960000857號函辦理。
二、貴府於96年3月16日張貼限期樂生療養院96年4月16日前搬遷,並將進行後續拆除作業之公告,引發社會極大關注,為求獲得捷運順利通車、樂生院民最好照顧及文化資產保存之三贏局面,本會已進行協調工作,貴府、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及相關機關、專業人員均參與努力溝通協商中,本會建議就工程技術可行性協商有結果後再進行搬遷與拆除,本會將盡力在1至2個月內完成此一協商工作。
三、本會將以解決問題為目標,在「文化保存最多,捷運影響最小」,「工程能做盡量做到,無法做的說清楚」的原則下,協商出最好的結果。
正本:臺北縣政府
副本:行政院、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桃園縣政府、樂生保留自救委員會、台灣人權促進會、財團法人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青年樂生聯盟
---
名稱: 行政程序法 (民國 94 年 12 月 28 日 修正)
第 五 章 行政計畫
第 163 條
本法所稱行政計畫,係指行政機關為將來一定期限內達成特定之目的或實現一定之構想,事前就達成該目的或實現該構想有關之方法、步驟或措施等所為之設計與規劃。
第 164 條
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其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之效果。
前項行政計畫之擬訂、確定、修訂及廢棄之程序,由行政院另定之。
來自 powerslide 的 迴響留言 — 2007 年 4 月 17 日 @ 9:49 am
http://zonble.twbbs.org/archives/2007_04/933.php
並不是只有新莊市民的交通困境是現實,即使捷運延後通車,也終有一日通車。
丹鳳迴龍的活動斷層帶是現實,41.6%方案的擋土牆將更危險也是現實,威脅到山下的新莊居民及捷運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也是現實。
想要跟各位澄清的是,請不要一直認為所有的新莊居民都像民代跟市長所宣稱的一樣。
柿子,給你個良心建議,你應該去應徵當樂青的發言人。
他們這些學生常常犯的一個毛病是:「有時,面子是自己湊上來丟~~~~滴」XD
沒發現說很多問題他們其實有講,為何人家會有另外的感覺?你不覺得奇妙嗎?
要以人權角度切入的話
該立的是疾病人權法吧
人權有分生哪種病嗎?
>想要跟各位澄清的是,請不要一直認為所有的新莊居民都像民代跟市長所宣稱的一樣。
但一個很重要的重點是,這些人手上代表的是赤裸裸的利益,包括交通、土地、建設公司、等等可以給人甜頭的種種利益團。
是呀,我不認為所有新莊居民都會像民代與市長宣稱的一樣,但人家只要通車之後就有數不盡的利益可以分給工農大眾,或者捷運一通,大家又開心的去一零一喝咖啡、血拼,享受布爾喬亞式的快感,而樂生呢?好像不是這麼重要吧?
不要誤會我的意思,我不是支持他們的那方,我只是想說:這樣的發言方式,沒有想到用正面表列去說服人家支持,也忽視對抗方手上掌握的籌碼,不知己又不知彼,下場會如何呢?還會更引發對抗心理唷~
那個丹鳳迴龍斷層帶的事我知道,但套句奇蹟楊講的:人總是對不關自己切身利益的東西漠不關心。怎麼將這個東西變成連動說服的東西,然後可以引發危機感或者共同利益感,這種發言才有作用。
另,一直講"公開審議""公開審議",到底是要公開審議啥咪?是跟台北市捷運局公開審議?
我看到的資訊是,在一年前由行政院列為暫定古蹟審查(手續跟中正廟有像)後,理應要召開的"公開審議",是要確定樂生這到底有沒資格被列為古蹟,以及被列為古蹟以後,而捷運技術問題又要如何克服處理。如果這會議有召開,以我淺薄腦袋裡面會出現的,應該裡面要有文建會官員,從各地來的一堆學者,以及捷運局的專家們吧。但這會議事實上並無召開(也是蘇目前被抨擊最大之處)。
....但,主角本來就不會是捷運局,這我們一開始就知道了啊。那既然他們不是主角,為何啥咪代誌又要去罵捷運局?重點是樂生是不是古蹟,至今還無定論啊。
>>想要跟各位澄清的是,請不要一直認為所有的新莊居民都像民代跟市長所宣稱的一樣。
所以這些新莊市民要不要也出來要求「公開審議」?
終有一天通車嗎?那會不會有一天,一些不要捷運的新莊市民跑出來,說要「用生命捍衛自己不要捷運的權力」,然後從縣、市長一路跪到總統,說這是人權的問題、生存的問題,不是工程的問題、不是公共政策的問題。
>>想要跟各位澄清的是,請不要一直認為所有的新莊居民都像民代跟市長所宣稱的一樣。
所以呢?是都像你宣稱的一樣嗎?
>並不是只有新莊市民的交通困境是現實,即使捷運延後通車,也終有一日通車。
這句話反過來說,不也是嗎?
一再的強調的,就是這種字眼引發對立的。
我之前從台中騎車回台北,結果一路上都很通暢,就在台一線龜山接迴龍的地方,開始塞車,早上八點,塞的亂七八糟,讓我騎的想睡的要死,連台北市都沒新莊塞,我想說什麼呢?
對,新莊不是每個人都非拆樂生不可,但這種力量為何沒有轉化變成支持的力量呢?不要怪周大縣長的鐵腕,人家只是順水推舟而已,他只要說新莊線通了,就可以帶動xxxx 、發展xxxx,吸引的人就遠大於樂生了,so....
之前的古蹟審查以台北縣文化局長為主
但是文化局長做不了這麼大的主 (相關利益糾葛樓上有人提了)
所以推到"國家重大建設請院民配合犧牲"
類似的話呂副總統及蘇院長及文建會都有說過...
捷運局的立場已經說得很清楚:
站在工程單位準時通車及篤信自己的安全標準而言,任何替代方案都是不可行!沒錯,這是專業堅持!
但是捷運局也有苦說不出,衛生署先把一塊不該賣的地賣給它,文建會要把皮球踢給它,縣政府文化局也要把皮球踢給它,台北縣長要捷運局硬起來! 新莊線捷運之"劫運"從此而來。
相關會議..如曾經與會的桃園縣文化局長之質疑:(樂生院有部分土地屬於桃園縣政府)
為何由文化單位審查工程方案之優劣?(趴數之爭...)
如果各位願意跟我一起看紀錄片就能明瞭其中之荒謬與捷運局之苦悶。
再議樂青與院民為何像無頭蒼蠅到處請願抗議跪求絕食?
還不是因為文建會只會發公文給台北縣政府跟台北市捷運局,不敢就地方政府不依法審查被暫定古蹟的樂生院,依主管機關的權責代行審查,只會一直發那沒人鳥只有樂生院民關心的公文。
聽到這,您應該也厭煩了吧?這就是樂青所經歷的。
更因為衛生署從頭到尾不干自己的事的無知官僚嘴臉(我自己想像的):土地已經賣了,新院區縱然違法變更設計也蓋了,靜靜地駝鳥中。
為何要強調【在地老化】及【在園保障】?
正是因為衛生署沒有被揪出來以及人權團體倡導不力
所以大家現在關注此議題後,卻無法了解為何一定要留在原地?
說真的,跟我一起看看紀錄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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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台北市政府的新聞稿中,相當難得的看到政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