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現在知道豬八戒是怎麼死的了吧?
「本來我跟檢察官說,很多機密外交實在打死不能說,甚至永遠也不能說,就像檢察官所說的,要隨著人進到墳墓也不能說,有很多事情實在不能說,要我說我實在不能說。為了國家的利益,為了機密,保護相關當事者,不引起外交紛爭,或者是不引起很多我們進行外交工作的同事國他們內部的紛擾、甚至是政治鬥爭,......我向檢察官報告當一個總統的為難,我的困境是為了台灣要如何走出去,我的用心和計較,很多外交工作的詳細內容實在不能說。他教我一定要說,他會保密,他甚至說會將所有的資料封存,永遠不會打開,所有相關人員都不會曝光。結果起訴書上卻讓所有的人員曝光,這樣要如何保密呢?猜都猜的到。對外交瞭解一點的人一看到起訴書上的相關人員就知道和哪一國有關係,和什麼事情有關係,這樣好嗎?」
-陳總統國務機要費案說明記者會全文
原來阿扁當了六年總統,竟然不知道檢調機關是最沒有守密觀念的機關。Orz
任何一個媒體有興致的案子,即便是尚在偵查中都會見報。別的案子不用講,拿「南線工作」去股狗看看,看查不查得到「甲君」是誰。總統和檢察官談過之後內容就見報了好嗎!!阿扁笨一次也就算了,一開始有消息外洩,就應該回復到憲法五十二條的原則,拒絕高檢署繼續接觸相關資料才對;現在可好,連一向不對外開放查詢的檢查書類,都上網供人下載放題了。這下知道豬八戒是怎麼死的了吧?
阿扁想要勇敢的面對司法,從個人道德的角度來看,固然是一件好事;代價卻是犧牲了制度的重要原則,把憲法五十二條拿來糟蹋、把檢調推上政爭的第一線,還洩漏了國家機密。
對阿扁恨之入骨的人,不在少數;若真能寢阿扁皮、食阿扁肉,相信排隊的人會從凱達格蘭大道上開始,至少排到金歐女中。勇於面對司法,能增加多少信任?
道德和制度,不必然是相輔相成的,有時候也會是相矛盾、互相拉扯的。用極重要的原則問題,換取極少的一時信任,笨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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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多Roodo!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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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政客與親中媒體之批判上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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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該說是太單純還是太愚蠢....
這叫做: 死的 明明白白 清清楚楚 卻 以制度當代價
我覺得顧忠華太樂觀了呀
就算是最高法院判下來的政治性案件
有幾件不被染上陰謀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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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去留 突破台灣「信任怪圈」
顧忠華2006/11/06
陳總統以「向人民報告」的模式,親自站上火線提出答辯,陳總統承認在主計和審計單位不同的認知和錯誤訊息下,國務機要費的支領方式確有行政程序的瑕疵,但堅稱自己不可能、不必要更絕沒有貪污。整個說明的過程,陳總統頻頻喊冤,認為為了保護機密外交的當事人,無法和盤托出國務機要費的去向,卻完全不被檢察官採信,甚至最後還讓若干機密曝光,語氣中也顯露無奈與不滿。
陳總統一再重申自己用心良苦,並以國家利益與國家安全為重,而面對起訴,他表示自己的任期將以一審的判決結果作為條件,如果被判有罪,即立刻辭職下台。
現在的問題是:陳總統向社會尋求信任,同時希望以法律來解決是否下台的爭議,但反對黨及紅衫軍會同意嗎?從陳哲男和趙建銘的事件爆發後,倒扁的論述不斷以「道德」作為訴求,此時難道就會退到法律作為底線嗎?反對黨已經準備發動第三次的罷免,加上北高市長選情的效應,民進黨內部是否能挺扁到底?這些動向在在牽引政局變化,也是下一波觀察重點。
可以想像的是,陳總統面對民眾的喊話,在藍綠對抗的結構下,恐怕還是無法脫離「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怪圈」,更會被不少反扁者視作是「拖字訣」。不過,從現代政治的運作來看,道德頂多只能成為一種社會的壓力,相對地,法律作為定紛止爭的機制,在政黨輪替後的風風雨雨中,竟然逐漸建立起制度性的公信力,這在台灣民主化的過程中,反倒是「意外的收穫」。
如果道德的呼籲加上反扁的政治勢力都扳不倒陳總統,那就讓台灣徹底走出強人領袖的歷史,藉著這一次的起訴與審判,從「個人信任」提昇到「制度信任」的層次,並期待政治的惡鬥總有終止的一天,到時候台灣人民才能夠免於「信任怪圈」惡性循環。
(作者為政治大學社會系教授、澄社執委)
陳總統,我們要極力向您呼籲,平日沒事拜拜辜狗大神的重要性。
還虧他是當律師出身的,檢察官的嘴臉看的也夠了吧。
犯下這種錯真是活該啊!
這個顧忠華是不是剛下山啊?
這些機密外交裡面不知有沒有台獨性質的工作?
萬一有,依照中華民國憲法,阿扁可是會被依叛亂內患罪抓去關的。
內患是什麼罪?
西類喔,沒這條,回去翻清楚再來
內患罪?大概是吃壞肚子之類的罪吧~~XD
要是拉肚子有罪的話
那吃麻辣鍋的都算預備犯了吧 XD
吃麻辣鍋的都算預備犯,那賣麻辣鍋的就算是教唆犯罪了吧~XD
是啦是啦,中華民國總統若攪台獨,就真的是吃壞肚子。平常人吃壞肚子沒事,總統若吃壞肚子可是會要命的。
人民有言論自由,總統不是個人,總統是政府機關,政府機關怎麼能搞台獨。
那賣衛生紙的算幫助犯 XD
在爛媒眼中,台灣人都是罪犯,誰不乖就抓起來打,阿扁不過是住總統套房的罪人罷了,被發現搞台獨的動作,還是會被砍頭的。
不用不用
阿扁罪該萬死
就算沒罪名也要槍斃三次然後拖出去阿魯巴 XD
在老蔣時代比較直接,有嫌疑就直接抓去槍斃。
現在爛沒時代,老大哥控制人民的方式比較精緻,傀儡總統阿扁若有搞台獨的證據被抓到,一樣會被槍斃。
按中華民國憲法,總統是機關,小小一個檢察官怎麼能辦上頭的機關呢?
不通不通,大便進馬桶。
總統為何有刑事豁免權呢?因為他是機關嘛。有聽說機關會犯刑事案的嗎?
說實在的,阿扁總統當假的,他不過是住總統套房的奴隸代表而已。
不不不,管他阿扁有沒有搞台獨,先阿魯巴再說,等到阿魯巴完了發現他真的搞台獨,那就阿魯巴到死...XD
對對對,這六年多來就是爛沒在玩阿魯巴,全體台灣人都被玩完了,還拍手叫好呢。
為什麼有刑場的感覺? XD
怎麼沒有呢?
阿藍你沒看到阿魯巴正在進行中嗎?XD
看來蘇貞昌也知道這把火總有燒到他的一天
現在補救不知道來得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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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爆料 除追究洩密罪 將行政重懲
2006/11/07
「爆料」文化盛行,已嚴重傷害官員及當事人名譽,法務高層決定採嚴厲手段遏止;昨日檢察長會議決議,今後若公務員、特別是檢警調辦案人員將公務資料以「爆料」方式交給民代、電視主持人、名嘴或媒體等不相干對象,除追究洩密罪責外,還要行政重懲。
各地檢署將主動蒐證、偵辦
這是司法機關首度以正式的會議決議,向爆料文化宣戰,並要求各地檢署主動蒐證、偵辦,此一宣示備受矚目。
法務部表示,昨日會議也指示各地檢署檢察長,要求檢警調加強平日的蒐證行動,若發現一般民眾爆料內容已涉及犯罪,如以不當手法侵害個人隱私,檢察官都應主動展開偵查。
檢察高層指出,公務員將公務資料交付不相關人,原本就構成洩密罪,也違反公務員應保守公務機密的規定,在公務員服務法都有明文規定。
高層:檢警調洩密更不可原諒
尤其不正常的爆料文化當道,部份偵查中的案件竟有偵查資料外流,拿到電視節目中爆料,攻詰特定人士或模糊視聽,完全不顧公共利益和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明顯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偵查不公開原則」、刑法洩密罪等規定,而專案承辦人員若有這種行為,更不可原諒。
因此昨日法務部召開檢察長會議,特別研商「反爆料」之道,並決定要求各地檢署嚴辦,祭出刑責和行政重懲。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哀~~~政治!政治!!
唉...已經不適任了還不下來
坐越久負面效果越大...
看來這篇文章也犯了洩密罪呢!!!
憲法裡沒寫不適任要下來啊
迷有勒 已經眾所周知的事情我再寫一次 哪裡還會有洩密的問題啊
洩密的可能:
1.豬八戒的死法。
2.檢調單位保不了密。
XD
白白被姦淫了六年
還沒記取教訓,金害~
寵子不孝,寵豬舉竈
寵了統媒六年多
寵了藍色事務官六年
看到陷阱還傻傻往裡頭跳
活該阿扁被阿魯巴
怎麼老是不能記取教訓咧~
從這個事件可以學到教訓
自己擁有的權力就不要用得清譽的心態而輕易的放棄
看看連戰光明正大的領他的副總統優惠
看看郝柏村大大方方的凹眷舍享水電
看看馬英九喪葬費能請下來就去請
看看免稅18%一族,該享的利益絕對緊緊的抓住不放,信賴保護絕對要無限上綱
哪管社會觀感不佳,輿論攻擊
厚著臉皮,咬著牙根: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怎麼老是不能記取教訓咧~
國民黨的「24笑」宣傳品看太多,處理衝突光想笑感動天,方法就是「臥冰」「哭筍」「自己去餵蚊子」,現在還出賣機密人員博取黑心檢察官的歡心,所以跟豬八戒一樣,內外不是人XD
> 看看免稅18%一族,該享的利益絕對緊緊的抓住不放,信賴保護絕對要無限上綱
> 哪管社會觀感不佳,輿論攻擊
> 厚著臉皮,咬著牙根: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重點是許多人不但認為這是他們應得的
而且還認為他們本來就有資格捍衛自己的權益
雖然應該也很多人認為阿扁應該維護自己身為總統的特權
但是媒體一定會操縱輿論 放大到這些都是不應該的...這就是媒體的恐怖之處
有辦法對付嗎?有是有
日本高中的現代社會教材中
就先打預防針
告訴小孩媒體不可盡信
輿論是可以被操縱的
我們的課本不知要到哪一年才會有這種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