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2,2006

蕃薯藤新聞是這樣解讀胡錦濤訪美的嗎?

胡錦濤首趟訪美行,布胡峰會前,鬧場凸槌讓胡錦濤臉上無光,兩岸議題上各講各話,您的看法是?

A.小布希胡搞,下馬威胡錦濤 

B.訪美宣國威,中國再下一城 

C.美中話各異,台灣安全過關


看啦~美帝又欺負人家了啦~~(圖片取自http://www.dailykos.com/story/2006/4/21/7128/40739)

上面是今日蕃薯藤新聞的民意投票。我沒有點進去看投票結果,因為三個選項都白癡極了;以致於不管投票結果如何,都沒辦法跳脫出不值得關心的白癡結果。為什麼選項會這麼白癡,反而是比較值得關心的話題。

首先,米國要給胡錦濤難看的話,方法多的是,光是拒絕給予國是訪問層級一事,就夠了。要是真的要給胡錦濤難看,布希乾脆不見胡錦濤,豈不是難看到家?美國這次還讓胡錦濤一起開記者會、到大衛營玩耍,算是待遇不錯了。

奇怪的是,凡是涉及到中國的事情,似乎一定要沾染點陰謀論不可;而正如事件表面上的那樣子的解釋,反倒是接受度很低(這個怪現象在台灣也是一樣)。一個法輪功的記者,當場大罵胡錦濤,難道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在一個有言論自由、政治自由的國家裡,政治人物不被罵是不可能的,如胡錦濤一般的獨裁者,既然到了自由的美國,豈能不被宿敵抗議叫罵抗議?為什麼非要認為一定是小布希胡搞不可?

去年布希訪問中國,中國一直宣稱這是布希的國是訪問,美方不接受,這次除了換成胡錦濤訪美之外,事情還是一樣。要知道,國是訪問是國對國最高的訪問層級,本質上是一種不輕予的榮典。中國近來在對美外交關係上,想要落實中國「大國崛起」的宣言,亟欲得到世界獨強的美國的尊重與禮遇;美國雖然也想得到中國在台海問題、北韓問題、反恐問題、貿易問題上的配合,但是這些問題的前提都是一樣的:中國必須學著進入國際主流社會的價值觀與遊戲規則,不能永遠停留在巨艦大砲、制霸一方的幻想中;不能永遠沈浸在八國聯軍、日本侵略的自怨自艾中;而要開始學著平等的國際交往、負責的解決國內問題;少爭虛名,則尊重自然會來。這其實是美國不斷的透露給中國的訊息,這次也一樣。以中國這個獨裁、軍國主義、和當代國際社會格格不入的落後國家,小布希有什麼義務非要給中國面子不可?

更有趣的是,縱使那個記者真的是布希安排的;作為中國惡行受害者的台灣人,又為什麼要覺得這是布希在「胡搞」?胡錦濤若要因為沒有國是訪問待遇、被抗議叫罵,而感到面子難看,說真的,那是胡錦濤自己的事情,作為被害者的台灣人,不需要為他抱屈。台灣人應該要強烈的抗議美國沒有給窮兵黷武的中國排頭吃、反而還重申「一個中國」、「不支持台獨」,是與中國的侵略意圖相唱和,是損害了台灣人的利益才是啊!台灣人應該要說:「還國宴勒?!買一桶啃的雞全家桶給你啃就不錯了!」


至於什麼訪美=宣揚國威的想法,更是可笑到極點。外交是國與國的平等來往,宣揚什麼國威?還自以為是上國天子巡幸蠻夷之邦嗎?在世界唯一超級強權的美國面前,胡錦濤去白宮坐了一下,要算是宣揚了國威的話,除非胡錦濤實際上是中國秘密研製的最終人形兵器才行。


最後一個「美中話各異,台灣安全過關」的選項,大概是配合著之前媒體不斷宣傳布希將在與胡錦濤會面時斥責台灣搞破壞吧。

我沒有辦法理解為什麼台灣媒體這麼的重視美國斥責台灣之類的話題;要判斷一個國家的意向,實際作為和口頭宣示、現實情勢和一時意氣,何者是較為重要的指標,不證自明。當中國一面說兩岸同胞血濃於水,一面積極從事對台侵攻準備的時候,哪個可信?當美國對於台灣追求完全的獨立恫以「反對片面改變現狀」,一面將11個航母戰鬥群中的6個、美軍攻擊潛艦總數的60%亦即50餘艘攻擊潛艦,部署於西太平洋第二島鍊時(請參考),美國的西太平洋政策如何解讀?

跳開胡錦濤訪美這個具體個案來說;其實只要想想現實狀況,就會知道所謂「美中話各異,台灣安全過關」,並沒有什麼希罕,台灣能夠獨立存續到今天,免於中國武力侵犯,一向就是靠著海峽天險和美中各說各話。美國嘴上說不支持台獨,也說了三十年了(可笑的聯合報還用粗黑字當作昨天的頭條),而手底不停的採取各種確保台灣、遏止中國武力擴張的措施,也五十年了。從美國的角度來思考何謂美國利益、從台灣的角度思考何謂台灣利益、台美雙方各自的利益如何交集,就足以判斷出台灣該怎麼走。

這次布希與胡錦濤的會面,美國的焦點在於解決美中之間的問題,台灣問題則不在範圍內;在關於台灣的外交辭令上並沒有值得特別注意之處。而台灣媒體卻總是期待於美國對台灣的嚴詞抨擊(要是美國沒有抨擊,就自己製造一些不具名高層官員意見)、熱中於在言詞中捕風捉影好宣傳台灣的國際重要性日漸邊緣化,若非居心不良,即是弱智與病態的綜合表現。

包括蕃薯藤這個民調在內。


Posted by bigburger at 樂多Roodo! │18:41 │回應(18)引用(1)得意政客與親中媒體之批判上不可分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共同主題:媒體、沒體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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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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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四月二十日在白宮草坪布希歡迎胡錦濤的怡式上抗議
老胡see no people, hear no people【方齋夜話】 at April 23,2006 04:54
回應文章
台灣的媒體緊盯每一次的米國中國會談,都希望從中找到米國對台灣的斥責跟反對;但是每一次米國的支持跟鼓勵後,卻又可以看到媒體不斷的批評台灣變成米國的從屬。於是我們可以發現,媒體對米國的態度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重點在於自己的需求,既然是從媒體的需求出發,那這種報導就實在是個屁。
Posted by Tiat at April 22,2006 19:24
對啊,然後輔以這種狗屁民調的白癡選項,讓人只能在屁的範疇內思考....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pril 22,2006 19:26
對啊,然後最後就是一堆只能在屁的範疇內思考的民眾,開始自以為是的講出一堆的屁話....
Posted by 大腸 at April 22,2006 21:32
也就是說,用嘴巴放屁?
Posted by Tiat at April 22,2006 22:03
這症狀蠻普遍的,在各大新聞台報新聞時和談話節目上經常可以看到有人發病。由於病患異常的集中於媒體從業人員,是否是一種職業病、應否列入勞保職業傷害給付,頗值研究。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pril 22,2006 22:09
把這種症狀列入勞保職業傷害給付?那會拖垮勞保系統的...
我比較好奇的是,用嘴巴放屁跟口臭的差別?
Posted by 小薰 at April 22,2006 22:43
有個朋友的媽媽這樣說過;要計算台灣有多少人在亂,很簡單;把電視從新聞台每一台轉過一次,統計每台裡用嘴放屁的人數,加總之後的總字就約等於台灣的亂源數。

算出來的結果很明顯,人數不會太多,不會拖垮勞保啦。如果擔憂單一被保險人的給付額太高的話,以高危險職業為由,加重雇主(就是媒體業)的分擔額度就行了。

和口臭的區別主要有:
一、用嘴放屁是一種身心症的徵狀,通常是有心理疾病之後才會併發;
二、口臭沒有聲音,可是用嘴放屁通常很響;
三、口臭是單獨現象,但是用嘴放屁有感染性,患者在聽到別的患者用嘴放屁後,會有強烈的慾望加入放屁的行列,形成一人放屁、集體放屁,一次放屁、歷時月餘的現象。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pril 22,2006 23:02
這跟近年來空氣品質劣化是不是有密切的關係呢?
Posted by 小薰 at April 23,2006 00:40
"噗..."對不起,我笑了。不是放屁。
Posted by bloodychilly at April 23,2006 01:18
>>這跟近年來空氣品質劣化是不是有密切的關係呢?

迷有關係,如前述,用嘴放屁的人其實不多,主要是屁聲藉由媒體的放送,所以很大聲而已;比較嚴重的影響應該是在噪音與國民健康上,長期處於噪音之下,是非常有害的。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pril 23,2006 01:31
您的觀察和分析深得我心
蕃薯藤會出這樣的民調問題,真令人失望
Posted by Freeman at April 23,2006 04:50
Freeman先輩謬讚了,您一直以來的努力,才讓我佩服。 :)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pril 23,2006 04:59
我有個疑問:
為什麼報導 還有我們自己用 都是用 "國是訪問" 而不是 "國事訪問"?(記得好像是1991年的"國是會議"才有這個 "國是"之詞?)

我記得小時後都是用"國事訪問"? 還是我記錯了?
Posted by 浮雲 at April 23,2006 11:59
問倒我了 XD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pril 23,2006 14:45
漢堡分析的好,用嘴放屁和口臭的差別尤其是一針見血ㄚ!

浮雲:應該一直都是「國是」吧,「共商國是」是一個phrase。
Posted by Nakao at April 23,2006 17:20
了解了 ^^
Posted by 浮雲 at April 23,2006 21:36
>>算出來的結果很明顯,人數不會太多,不會拖垮勞保啦。如果擔憂單一被保險人的給付額太高的話,以高危險職業為由,加重雇主(就是媒體業)的分擔額度就行了。

不過聽說這種病和從中國來的白痴一樣是傳染耶!

恐怕得先設計好隔離病房避免傳染吧。
Posted by 大腸 at April 23,2006 22:49
>>恐怕得先設計好隔離病房避免傳染吧。

隔離病房是現成的,只是住院程序有點困難。有種設施,叫監獄。

說真的,台灣應該加重對不負責任言論而美其名為"揭弊"的處罰了;不論、民刑事。大法官會議解釋採用的「真實惡意原則」,在原則上或許正確,但在時機上則絕對是個錯誤。

別誤會,這不是什麼治亂世用重典的思考,我沒說一定要用重刑。這不過是「罪則當罰」的想法;當一個社會亂講話無所謂,反而有利益的時候,這個社會不亂才奇怪。
Posted by bigburger at April 24,2006 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