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7,2005

【食指的自由】「按捺指紋」,我們有拒絕的自由。


一般人認為,犧牲一點隱私可以保障多數人的安全,何樂而不為?人身安全最重要,沒命的話根本不用談隱私、人權了。所以,領身份證之前要「按捺指紋」,那就按吧!而「與媒體對抗」也有這樣一篇文章(〈按捺指紋為什麼侵犯基本人權?)批評楊憲宏在節目中「氣急敗壞」地說按捺指紋是侵犯基本人權的惡法,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敢採用,既使美、日、加拿大先進國家也沒有這樣做,政府公然侵犯基本人權,憑什麼請領新的身份證要按捺指紋。陳生要請楊憲宏說個明白。看了這篇文章,令人冒汗!甚至裡頭還說:試問已經發行的健保IC卡妨害了人民什麼「隱私權」?真的是幫幫忙!把病歷赤裸裸地揭示於人,還不叫妨害隱私權?!

之前我沒認真思考這個問題,「按捺指紋」?真好,要換新的身份證了?!恰巧我的日文文獻課程就讀到〈沖繩與在日〉的文章其中一段〈人さし指の自由(〈食指的自由〉收於鹿野政直的《日本の近代思想》,岩波新書出版),探討所謂「在日朝鮮人」反思日本在戰後以對待罪犯的方式規定留在日本的朝鮮人必須執行的義務,就是按手印以及隨身攜帶「外国人登録証」。在日朝鮮人好不容易走過拒按、追回基本人權的歷史,(戰後初期也有「在日台灣人」必須執行這種義務)現在台灣卻要丟棄自己的基本人權而自我縛囚?天地已經這麼不照「甲子」了嗎?還是人們已經不循道理了?這兩天倒是和L認真地討論起這件事。

以下先將這篇文章翻譯給大家參考,再簡單說一下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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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さし指の自由〉(節譯)

  ……這個制度(按捺指紋)是日本戰後在重建國家的過程中所設立的。在施行日本國憲法的前一天,依帝國憲法下最後敕令的「外國人登錄令」規定,在日朝鮮人與台灣人,被視為保有日本國籍的外國人,在舊金山講和會生效同時,根據外國人登錄法,他們失去日本國籍而被視為外國人,並負有「指紋押捺」與隨時攜帶「外國人登錄證明書」的義務。

  這個問題國際人權委員會也提出來,而經幾次改革,基本上廢止了按手印的制度。但指紋問題還導致跟擁有其他國籍且住日本的人們的共同鬥爭。

  拒按指紋的共鳴,包含「想活得像自己」的願望,也包含著維護人的基本尊嚴之意。這個運動不只停留在指紋問題,他們也開始要求使用本名、停止日文式的通稱名,或主張以韓文發音念自己的名字。……

(鹿野政直的《日本の近代思想》是岩波新書出的小書,裡頭有很多朝鮮人和沖繩人反思殖民的問題,相當值得台灣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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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帝國心態使戰後所謂「在日朝鮮人」被視為奴隸地居於日本,在日本只有罪犯才需按押指紋,而按捺指紋成了在日朝鮮人身為「次等公民」的義務(甚至還稱不上是公民),這是嚴重踐踏人權之例。文章中還提及人權鬥士崔昌華牧師已無法忍受「像管理奴隸一樣管理朝鮮人」的按捺指紋制度而多次拒按,且要曾求NHK以韓文發音讀他的名字(而非以日文的漢字讀法念)。當然後來日本就廢除這項法令。只是目前韓國是留下殖民地時期的管理制度,全民皆需從事按捺指紋的義務,是種習慣,也因南北韓之間的關係還是相當緊張。

這讓我想到韓國的「『後』殖民」是比台灣的反省來得更徹底的。一樣是post-colonialism,韓國人稱為「脫殖民」,「脫」字之義不僅停留在「殖民主義以後」的概念上,因為殖民地獲得獨立,並非殖民主義自動終止,許多知識體系和價值觀都持續存在,所以「脫」字有「以後」和「超越」的雙重意義。(全炯俊在教授在清大的演講筆記)那麼回到台灣來看,戰後初期一樣有所謂的「在日台灣人」,但現在彷彿只有「在日朝觧人」成為專有名詞而被認真討論,我們也不會要求自己要以「自己」的發音方法來念自己的名字。(即使熟稔各種後殖民理論,深知在後殖民問題的思考上,語言是首當其衝的檢討對象。但許多人連說自己的話都感到羞恥!)

回到指紋的問題,另一個讓我無法理解的是,「按捺指紋」這個「專有名詞」似乎就源自日文漢字的「指紋押捺」(しもんおうなつ),明明這就是活生生的引用惡法的證據之一,(有點牽強的解讀,下面的那篇就轉掉了)為何我們一點「被管理」的自覺意識都沒有?曾是日本殖民地的台灣,也聲稱在解嚴之後已進入「後殖民」時代,反思著國民黨的「再殖民」高壓統治,那麼,本土勢力當道的現今,所要檢討的只有國府時期的禍根,日本時代所遺下的種種則拿來視為至寶地沿用?難怪溫文儒雅的楊憲宏忍無可忍地說:「到時候,我就是不去按指紋,身份證我也不想換,不然,你政府能拿我怎麼樣?」

役男的指紋規定其實也已經建立在「分別」之上,意思是他們都有犯罪的可能嫌疑而要事先「點油」,日後「做記號」比較方便。開玩笑地說就是,當兵之前犯罪比較不會被抓,女生犯罪更不容易被抓?「被管理」地「理所當然」、被數字化、符碼化地理所當然,我們還能是「活得像自己」的「人」嗎?
  

如果犧牲一點隱私可以保障多數人的安全,這是種普世價值的追求,那絕對有另一種更堅絕的價值等著我們去找尋與實踐。假若台灣是個「人權」國家,這樣背其道而行的政策還真的實施的話,我想起《貢寮,你好嗎?》裡頭那位大姐說的,哪個政黨再敢說要蓋核四,「那他一定要倒!」即使是國民黨時代的國會立法通過的按捺制度,當前的行政機關也大言不慚說無法干涉且不反對,從種種面向來看,這個政府許多地方不但沒有反省和重建,甚至奉行著過去的諸惡,那到時不只有更多人不按指紋、不拿身份證,該傾頹的終將要被瓦解!

PS1.
台灣人權促進會 「我不按指紋,給我身份證」連署書:


PS2.
【費邊社】為誰辛苦為誰忙?。 可以看看。
指紋全民建檔擾民傷財(莊庭瑞、黃文雄)。
黃文雄:寧辭國策職也不按指紋
呂秀蓮:按指紋違法違憲 立院速修法或釋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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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趕時間隨意先po這篇文章,贅字很多。現在我把修改成一千字左右的文字(投稿用)放在下面,給大家再參考。

「食指的自由」,我們有拒絕的自由。      ◎呂美親

  多數人認為,犧牲一點隱私可保障所有人的安全,所以領身份證前要「按捺指紋」,何樂而不為?按捺指紋為什麼侵犯基本人權?有篇〈沖繩與在日〉的文章其中一段〈人さし指の自由〉(〈食指的自由〉,鹿野正直《日本の近代思想》,岩波文庫),探討所謂「在日朝鮮人」反思日本在戰後以對待「罪犯」的方式規定留在日本的朝鮮人必須執行「押按指紋」和隨身攜帶「外国人登録証」的義務。在日朝鮮人費盡辛苦才走過拒按歷史、追回基本人權(戰後初期也有「在日台灣人」必須執行這種義務);現在台灣卻要揚棄基本人權而自我縛囚?

  在日朝鮮人及在日台灣人被迫按捺指紋的問題,在國際人權委員會也被提出而經幾次改革,基本上已廢此制度,而拒按指紋運動在當時包涵「想活得像自己」的願望及維護人的基本尊嚴之意。戰後所謂「在日朝鮮人」被視作「奴隸」地居於日本,其地位與「罪犯」同等,所以按押指紋成了義務之一,〈人さし指の自由〉還提及人權鬥士崔昌華牧師因無法忍受「像管理奴隸一樣管理朝鮮人」的按捺指紋制度而多次拒按,並要求NHK以「諺文」發音讀他的名字,且呼籲使用本名、停止日文式通稱名。

  比起台灣,韓國的「『後』殖民」反省是來得更徹底的。一樣是post-colonialism,韓國人稱為「脫殖民」,「脫」字之義不僅「殖民主義以後」的概念,而有「以後」和「超越」的雙重意義。而台灣,戰後初期一樣有所謂「在日台灣人」,但現在只有「在日朝觧人」成為專有名詞被慎重討論,我們更要求自己要以「自己」的發音方法來念自己的名字,甚至許多人連說母語都感到羞恥。

  即使時代不同,方便也好、法治也罷,「按捺指紋」仍是「被管理」的概念,人權社會不應沒有被管理的自覺反抗意識。曾是日本殖民地的台灣,聲稱在解嚴後已進入「後殖民」時代,反省國民黨的「再殖民」高壓統治,那本土勢力當道的現今,所要檢討的只有國府時期的禍根,日本時代所遺下的種種則拿來視為至寶地沿用?而國民黨時代通過這項立案,即使人權團體大加抨擊,國民黨立院黨團仍提出復議,本土政權也無從修正,真不知道失勢者還以怎樣的心態看待台灣人民、本土政權又是怎樣實踐許給人民的願景。

  「被管理」得理所當然、被數字化符碼化得理所當然,我們還能「活得像自己」的「人」嗎?台灣自稱「人權」國家,卻背實施背其道而行的政策,即便是國民黨時代的國會立法通過的制度,當前行政機關也大言不慚說無法干涉且不反對,從種種面向來看,這個政府許多地方不但在反省與重建的過程中嚴重退步,甚至奉行著過去的諸惡,到時不只有更多人不按指紋、不拿身份證,該傾頹的終將要被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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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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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七月一日要換發新國民身份證,根據戶籍法第八條,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按捺指紋,內政部甚至將對拒按指紋者宣布舊身分證無效。這是曾為人權律師的謝院長為了政治上的「和解共生」,一次令
你有不按指紋的權利嗎?【Orpheus in the Blog】 at May 18,2005 08:10
「我不按指紋,給我身份證」連署書要換發身分證了,沒想到來了個全民按壓指紋,
我不要按指紋【{候診室} On waiting】 at May 18,2005 12:35
關於領身份證還要強制按指紋的隱私問題,已經累積了不少討論文章。
這裡轉貼「我為什麼不要按指紋」以及「【食指的
〈轉貼〉兩篇為什麼拒按指紋的文章(OJ候診室‧荒蕪別坵穡),以及其他書籤【迷幻機器】 at May 20,2005 23:23
本文以法律人的觀點,對許文彬先生於中國時報五月廿日名家專論中「全民指紋建檔維護廣大百姓的人權」一文做出回應。主要針對許文中政府、人民角色的混淆,以及法律概念不精確二事,提
人權的指紋與指紋的人權【桶彤今天也在打混】 at May 24,2005 10:46
是知道最近要換發身份證啦!只是不太了解,剛看了幾篇文章,去找了一些資訊,單單就照片規格來看,可以知道我畢業之前拍的大頭照根本就不行用! 第一、怎麼一張大頭照這麼多限制啊?我這個頭髮不喜歡塞耳後的人,第一處不合格! 第二、大頭照背景一直都是藍色的,我之前三次大頭照都是一樣,那不是要再去重拍? 第三、在這之前,大頭照普遍是拍胸部以上,這樣洗出來的照片,頭的尺寸根本沒有在 3.2cm 跟 3.6cm 之間。 再來就是按捺指紋的問題。我現在沒什麼感想,只記下相關文章: 「我不按指紋,給我身份證
換發身份證【SM@ttBlog】 at June 8,2005 09:54
回應文章
朋友說:真可惜,換身份證有加蓋「台灣」,還是要按指紋啊?

真諷刺!
Posted by Bichhin at May 18,2005 02:31
嗨!!
昨天提供的網頁連結
台權會似乎改過了
應該是這個喔
http://www.tahr.org.tw/index.php/article/2005/05/17/391/
Posted by OJ at May 18,2005 12:25
對了,有人問翻譯是.....不是全都我翻的,我日文還沒那麼好。我們上課時有討論、許佩賢老師也在我們討論之後給大家她自己的翻譯,我參考老師的、同學們討論的(上課前怕解讀有誤還問了美和子和鶴田純....)

倒是許老師這學期讓我們讀的鹿野正直的《日本の近代思想》這本書,裡頭很多文章都在講朝鮮人、沖繩人的問題,真的很值得我們思考和學習。
Posted by Bichhin at May 18,2005 16:45
啊,還好許佩賢老師及時糾正。
有地方寫錯了............馬上改!
鹿野政直的《日本の近代思想》、"岩波新書""
"食指的自由"是"沖繩與在日"那篇文章的其中一段!
呃~~我太糟了。
Posted by bichhin at May 18,2005 16:58


這一篇文章不錯,可以讓我轉貼嗎?
(我只是覺得只有在這種暴力,我們的政府才顯得多麼守法)
Posted by 印卡 at May 18,2005 18:13
版主,我也請求轉貼這篇文章(包含本文和1000字修改稿)。
感激不盡 :)
Posted by anarch at May 20,2005 01:04
好的,轉貼都沒問題。也敬請大家多多連署,多多幫忙宣導人權觀念。

像人權會寫的,按指紋不是治安的特效藥,不過我想到更可怕的是,科技這麼進步,犯罪防不勝防,現在已許多隱私的東西如身份證號、電話等號碼都輕易外流,犯罪又集團化了,以後指紋不保證不會外洩,何況生命都能複製了,恐怕按下的指紋也變了歹徒另一種犯罪手法或利用的工具了。好可怕....那接下來要採的又是比指紋更隱私的什麼呢?

最近都在想,傅柯一直提醒著我們的"規訓"這件事.....
Posted by Bichhin at May 20,2005 01:22
呂秀蓮在0523投稿到中國時報
就是反對這件事情

簡明扼要
可以找來看看

Posted by 曹尼 at May 23,2005 23:56
聯合王國的朋友寄過來的網址─「拒絕 ID」─給大家參考:http://www.no2id.net/

Posted by 暗光鳥 at May 24,2005 06:41
這法條是國民黨執政時期強勢通過的,請支持修法及釋憲,感謝大家!

[聯合] 按指紋釋憲 民進黨完成連署
Posted by totororo at May 30,2005 14:34
Posted by totororo at May 30,2005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