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9,2006

反宗教迫害!還女人生命自由!

規範墮胎權的生育保健法在最近又有了驚人的發展,行政院版的生保法裡訂定了強制思考期,醫療院所必須先提供諮詢,而婦女在諮詢完的3天之後才可人工流產。 無疑是對女性極大的歧視與不了解!尤其是宗教團體成立了尊重生命大聯盟,砲火猛烈地發表了許多荒謬的論述,詳情請看典獄長的日誌:http://www.wretch.cc/blog/squei


Posted by yam_betsy4bliss at 樂多Roodo! │02:10 │回應(0)引用(0)女性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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