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9,2005

媒體嗜血 受虐兒的人權在那裡

 

近年來媒體競爭激烈,侵犯人權的新聞報導經常可見,這一方面顯示了重視銷量與收視率的惡果,並且暴露了媒體將人權當作商品販賣的荒謬現象。

兒童及少年相關新聞也經常出現侵犯人權的問題,其中以性侵、自殺、受虐、死亡的新聞最嚴重,因為這些符合嗜血的衝突性新聞價值,同時滿足成年人憐憫與窺視的慾望。然而,這種只為利益,不顧人權的行徑,卻會造成當事人的二度傷害。

最常見的操作手法,是將受害孩童的姓名、照片、學校、親友,甚至身體,未經保護處理便直接暴露在閱聽眾面前,刊出這些足以識別其身分的資訊,不但嚴重侵犯兒少隱私,也可能觸及「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規定。


媒體報導此類新聞時,除了避免聳動手法,重視人權外,也應避免「個人責備論式」的論述。事實上,某一不幸事件的發生,除了相關當事人外,也可能涉及教育制度、社福體制,社會安全體系等層面,「個人責備論」的報導方式,不僅未能釐清問題癥結,反而造成相關當事人更大的社會壓力。

此外,相關新聞中,兒少社群除了受害者、被報導者,也處於被成人窺視的地位,因此,媒體也應避免成年人的單一角度,最好能訪問兒少社群對事件的看法,從年輕人的角度來報導新聞,讓兒少自己發聲,落實兒童及少年的傳播權益。

圖片來源:http://www.chinapostnews.com.cn/569/content.htm


Posted by benlakuang at 樂多Roodo! │01:00 │回應(0)引用(0)媒來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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