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3,2007
公視工會選董事
公視員工從22日開始展開公視董事候選人選舉活動,預計28日在四名候選人中出兩位,提供新聞局列入公視第四屆董事參考名單。
公視工會的這項舉動,除了企圖為落實「專業共治」與「產業民主」的理念,也希望藉由「員工董事」參與公視董監事會,扮演勞資重要橋樑,並能與工會職能相輔相成。不過,這項選舉並沒有法源的依據。
目前「公共電視法」有關公視董監事的產生方式,是由行政院提名,再經立法院組成的「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審查,公視工會的選舉結果僅能作為未來行政院提名的參考。即使沒有法源依據,工會仍願意舉辦選舉,除了希望藉此落實理念,也因為日前公視工會代表拜會新聞局長謝志偉,請其支持公視董監事會增設「員工董事」的建議時,謝局長表示,他認同員工代表參與董監事會決策,也同意將選舉的結果作為提名的參考。
嚴格來說,公視工會「員工董事」的選舉結果是否真能如其所願在下屆公視董事會中佔有席次,仍是未定之天。即使「員工董事」「有幸」被行政院提名,立法院同意,工會董事的法律與權力基礎仍非來自公視員工一票一票的力量,而是既有的公視法,甚或政治部門的「自覺」或「恩典」。換言之,即使是公視選出來的代表未來真成為公視董事,是否真會代表公視員工,恐怕得再進一步觀察。
即使如此,公視員工願意在現有法律的缺憾下,透過實際的行動,表達員工自主以及對落實產業民主的信念,仍值得肯定。
事實上,台灣媒體工會的力量相對於其它產業工會較為薄弱,再加上這幾年媒體私有化所造成的大量優退、裁員、不當解聘,甚至透過各式各樣的手段逼退員工的結果,不但媒體工人不但未能因此喚起勞動意識,強化媒體工會的力量,相反的,原本就已脆弱的媒體工會更已走到崩解的邊緣,媒體工作者面臨生存壓力,不僅無法顧及自己基本的勞動權益,「產業民主」、「專業共治」的理念仍是束之高閣的理想。
不過,雖然媒體工會力量日漸衰退,公視工會卻能在法規的保障及部分員工自主意識抬頭下,反而逆勢發展,這幾年工會透過公聽會、座談、具名投書等方式表達對「資方」與管理階層的不同意見,雖然行動溫和,成效有限,但卻益發彰顯產業民主的重要性,也提供其它媒體工人參考的範型。
當然,公視工會若要真能實踐「產業民主」、「專業共治」的理念,恐怕不能只依賴政治部門的「恩澤」,或者僅突顯員工與董事會、管理階層的矛盾,反而得花更多的力氣提出工會版的公視法版本,或者,嚴厲批判政治部門在公共化政策的虛偽與怠惰,才能進一步解決公廣集團與公、華視員工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