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6,2007

行動劇與置入性行銷

透過媒體發聲是「傳播權」的主要價值,不僅是民主社會的基本象徵,也是媒體作為公共論域的必要條件。不論是小老百姓、政治人物、社會運動者也經常會有「利用」媒體的期待,然而,後兩者的意圖強度往往大過小老百姓,因此,各樣的記者會、座談、新聞稿,甚至是具體行動都可以看到政客或社運人士的身影。


什麼樣的資訊最容易得到媒體青睞?種類或許很多,但先不管其它因素,如果訊息供應者能把訊息包裝的有趣、感人、衝突,越符合媒體運作便利與價值,通常越容易在媒體露出,特別是如果能降低媒體工作的繁瑣性,不增加工作者負擔,那麼被媒體使用的機會也就越大。  

記者會、座談、新聞稿、廣告是常見的宣傳方式 ,不過,政治人物(尤其是政府或大型政黨)最常使用的資訊津貼就是置入性行銷了。  

置入性行銷意味著政治部門可以用錢收買媒體,不管這家媒體平常對政府如何嚴厲,但只要拿了錢,或得到某個對價的好處,某個時段、某些版面就成為政客的「特區」,不僅媒體在「特區」裡不會監督政治部門,甚至讓渡出應有的權利與義務讓政客恣意揮灑,再怎麼強悍的媒體此時此刻必然休兵。這不僅是媒體墮落,更是政府墮落。  

 如果你問政府:「為什麼要作置入性行銷?」他可能會滿臉無辜的告訴你:「沒辦法啊,媒體都不報導政府政策,我只好用『買』的!」  

乍聽之下似乎有理,但卻不能成為政府合理化置入性行銷的藉口,畢竟媒體本來就沒有義務成為政策的推動者甚至是化妝師。但這種說法卻突顯了台灣媒介系統的訊息流通問題,亦即,台灣的政治新聞很少對政策議題進行討論與批判。事實上,當媒體願意對政策進行討論,那麼,民眾就有機會了解政策的不同面向,甚至主動探尋官方的說法,那麼,政府更沒有理由以此操控媒體。  

同樣面臨資訊系統的扭曲,沒權又沒錢的社運團體並不像政府一樣,用大筆的預算作置入性行銷進行宣傳。以「樂生保留事件」為例,登刊廣告的部落格及學者就得集合幾百人力量,才有能力購買廣告,在媒體上看到支持樂生行動的理性訴求  

當然,社運團體也和政府一樣召開記者會、舉辦座談、發佈新聞稿,不過,這種沒有「經濟津貼」的理性訴求卻往往被媒體拒於門外,社運團體只好改採其它資訊提供的方式,準備好衝突畫面與「動人」標語,符合媒體的脾胃,降低其工作負擔換取新聞版面。於是,社運團體成了行動劇的專業演員、怒砸雞蛋的非理性「暴民」,然而,其根本的原因其實是資訊系統的扭曲。 

資訊自由與多元是民主社會重要的條件,而媒體便是扮演社會公共資訊流通的角色,透過媒體不但可以讓不同意見對話、辯論,作為社會反思與進步的動力,另一方面也作為人民選擇立場與偏向的基礎。可惜的是,媒體資訊系統的扭曲,不僅扭曲我們所取得資訊,也扭曲了社會運動的社會形象與應有價值。


Posted by benlakuang at 樂多Roodo! │01:17 │回應(0)引用(0)媒來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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