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7,2007
針對台視公股處理過程爭議,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聲明
2007/3/27
針對台視公股處理過程爭議,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聲明如下:
一、台視釋股過程政府毫不避諱介入、媒體集團競相角逐,違反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民主化的原則。民進黨政府應盡速向社會大眾公佈台視公股處理過程,並進行調查,對失職人員應立即懲處,相關人員應負政治責任。
針對台視公股處理過程爭議,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聲明如下:
一、台視釋股過程政府毫不避諱介入、媒體集團競相角逐,違反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民主化的原則。民進黨政府應盡速向社會大眾公佈台視公股處理過程,並進行調查,對失職人員應立即懲處,相關人員應負政治責任。
二、新聞局作為政府發言人,又身兼釋股委員會成員之一,不應介入股權爭奪個案,而應該監督釋股的公平性與合理性。對廣電媒體民主發展,新聞局更應該做的是,善盡職權扶植公共廣電集團發展,而非扶植友好力量進駐民營無線電視。
三、針對NCC,作為廣電媒體主管機關,應該注意台視股權轉手是否違反跨媒體經營之限制,應嚴格審核新買家的經營及股權結構,避免中廣轉手之不正義繼續發生。
四、依「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之規定,台視「於廣播電視法施行前製作播送之節目,應視為文化資產者;其保存、使用及著作財產權授權之相關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我們呼籲在處理台視釋股的同時,也應同時訂定台視影音資產公共化之相關辦法,保障全民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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