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2006
請把被報導者及媒體工作者當作「人」!--媒體應避免侵害人權的採訪及報導發言稿
這幾年,隨著媒體激烈競爭,不論是主播、藝人、政客、球星等公眾人物,或者,原住民、同志、精障、兒少、女性、移民、移工、嫌犯、受害者等弱勢群體或個人,不同階級與文化群體人權,在媒體唯利是圖以及專業與文化素養不足的狀況下,屢屢受到侵犯。這些錯誤、污名、誇大、侵入式報導,不僅被報導者人權遭到剝削、身心受害,更造成其生活與家人困擾,甚至形成社會的誤解與對立。
媒體侵入式報導,不僅未能體會受訪者及被報導者的感受,更糟的是,即使當事提出拒訪的要求,有時媒體仍未停止侵擾。然而,不論是台灣之光,甚或台灣之恥,其人權都應受到保障與尊重。媒體應該監督公眾人物,可以報導社會事件,但不代表媒體可以任意消費被報導者,更不代表人權可以受到侵犯。面對此一現象,「媒觀」提出三點呼籲以避免侵害人權的採訪及報導。
一、媒體工作者請將受訪者當作「人」
媒體處理的是「人」的問題,接觸的是有「人權」的主體。在媒體生產過程中,部分媒體工作者因工作的壓縮與壓力,或人權與文化素養的不足,受訪者在部分媒體工作者眼中已淪為狩獵的祭品、換取利潤的商品,人權受到嚴重侵犯。媒體工作者採訪、編輯、報導時應該將被報導者當作「人」,而非商品、祭品,尊重受訪者及被報導者的人權,停止侵入式的報導。
二、媒體高層請將媒體工作者當作「人」
現今商人當道的媒體經營環境,在許多媒體老闆的眼中,媒體勞動者往往只是獲利的工具,甚至只是用來交換或遺棄的商品。媒體高層應該將媒體工作者當作「人」,而非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賺錢機器,尊重媒體工作者的工作專業與勞動權益,停止要求進行侵犯人權的報導。此外,媒體老闆也應提供資源,進行在職訓練,加強工作者多元文化、專業、法律以及人權的了解與意識。
三、媒體工作者起身捍衛自身與被報導者人權
媒體工作者必須認清自己的專業者與勞動者雙重身分,可以嚐試透過集體、工會的力量,拒絕老闆明示、暗示之侵犯人權報導等不當要求,不僅是捍衛自身工作權,也保障被報導者人權。如果沒有集體力量作為後盾,有心保有專業、實踐理想的媒體人,也很難抵擋來自主管的各式壓力,保障工作權與勞動條件,是維護新聞專業的基礎、也是提升媒體品質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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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那些當官的,自己記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請那些當官的,記得自己腦袋比位置重要,不要凝固在公司裡面就不走了...這不是老三台時代。
請那些當官的,記得為啥有人就是可以跳槽,自己得凝固在公司?
請那些當官的,自己不要老是躲在基金會後面當怪叔叔,自己天天在電視上當壞榜樣。
請那些當官的,記得,自己只是傳播人,不是法官、不是法醫,不是警察跟檢察官,你們只是傳播人
請那些當官的,記得,下詔罪己時候,也得有點效用,不然下回下詔罪己時,請那些當官的;上罪己節目,說說看自己怎樣壓榨手下記者?怎樣調度?怎樣有效的把一個小孩教成,你們口裡不屑一顧的狗仔?然後找機會也問問他.....你自己小孩在美國嗎?你自己的孩子看電視嗎?你會給自己孩子看電視嗎...看的是哪一台?
如果以上都做到,這就是一家有為有守的公司....如果沒有,那就.....。
"不信公理喚不回!!"
咦~~
好熟悉的一句話!!不過....精神與態度是最重要的~~~
記者加油!媒觀加油!!阿民加油!!!
呵...你要求還不少哩~~
不過,似乎是最基本的
志仁,
態度是很重要的
特別是對人的態度~
態度沒啥問題,耐心則很有限,
像你就很有耐心,
而我就比較鴕鳥心了~呵呵~~
因為媒體品質反應目前正處在民萃主義下的社會閱聽大眾的素質 不是嗎?
說穿了 不論是三台 還是有線 都一樣向香港媒體看齊?
此外就只剩統大獨小的生態?
貧乏的社會 就只剩下商業非商業 扒糞非扒糞 不統即獨 的兩元對立................真的粉無聊
反感的民眾又多屬溫和派
到底有多少人願意讓惡搞媒體放下屠刀 不去看呢 若您還是一樣在看 也不勸周邊人不要看 那真是抗議也枉然
因為現實裡 基礎線的記者 就是會看長官臉色跑新聞 甚至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