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9,2006
大聲誌第七、八月合刊號狂放登場

編輯台--音樂,祭
在做這期大聲誌的音樂祭專題的時候,一直有個問題在腦子裡打轉,到底什麼是「音樂祭」?是音樂紀、季、還是祭?文字的奧妙就在這哩,同音不同字,即便放在相同的地方,就會有不一樣的意義;放不同的標點,和斷句,也會有不一樣的效果。
文 吳逸駿
在做這期大聲誌的音樂祭專題的時候,一直有個問題在腦子裡打轉,到底什麼是「音樂祭」?是音樂紀、季、還是祭?文字的奧妙就在這哩,同音不同字,即便放在相同的地方,就會有不一樣的意義;放不同的標點,和斷句,也會有不一樣的效果。
到了這期大聲誌即將付印,我還是不太清楚,這其中的差別,只能說說「感覺」。本來,音樂祭專題是要採取「政治經濟學」角度來分析的,由「產業」觀點來切入;把各種大小小的音樂活動畫成一條條光譜,其中一條的座標就變成:完全由民間籌錢自辦的,民間與政府補助都有的,完全政府出錢辦的等等。
我們也可畫出另外幾種光譜,例如預算多寡、售票與否(或是票價高低)、樂團數目,觀眾數目等等。後來想想,這應該是一個龐大的研究計畫或是學術論文「比較適合」來做的題目,大聲誌要扛的話,顯然不太夠力。
如果以公部門資源挹注的多寡來看,光譜的最左端為零,由策展單位完全自籌,那是春天吶喊;中間是公部門與策展人自籌都有,那是野台開唱;最右邊是公部門出了絕大部分的錢,是貢寮海洋音樂祭。
其實這顯現了台灣藝文音樂活動(或者說是節慶活動)的兩面性,策展單位一方面希望公部門資源補助,二方面卻又不希望公部門干涉節目內容,以保持主體性。公部門希望藉由資源的挹注達到政治(政績)與經濟(活絡地方)的目的,因此要安排政治人物演說剪綵,也得注意地方資源分配的問題。策展人想的可能是另外一回事:如何拿到更多資源,把內容安排的更理想,如何拒絕政治力量與商業的的不當干預等等。
這種分析,其實很有趣,我們參與的音樂文化產業,到底是怎麼生出來的?難道真的只需要「燃燒熱情」,就會自己跑出來,而不需要「燃燒錢」嗎?燒誰的錢?人民的錢?贊助廠商的錢?還是策展人的錢?
如果我們不去讀字,「祭」、「季」聽起來是一樣的;如果我們讀字,「音樂祭」,看起來像是一個屬於音樂的祭典,「音樂季」就變成音樂的季節,音樂「紀」,就變成紀錄。當然還有其他的說法,例如音樂節,音樂嘉年華等等,其實也都在混用沿用。
大聲誌的前身是「另類媒體發電機」,曾經在去年(二00五)夏天提出「愛音樂、救沙灘」的活動,提醒參與貢寮海洋音樂祭的觀眾、藝人注意貢寮海灘的問題。一年過去,相同的地點,相同的時間、相同的活動繼續舉辦(今年還有兩攤),這個關於貢寮海灘的議題,似乎已經成為過去式。最新的爭議變成「海洋音樂祭雙包」的問題,過去「承辦」海洋音樂祭的角頭音樂,在今年投標失利以後,卻採取與「主辦」的台北縣政府貢寮鄉公所對嗆的手段,也意外引出所謂音樂人選邊站的問題,
想到這裡,如果是音樂「祭」,這些音樂的祭典,到底誰是祭品,誰是祭司,誰又是被祭的神祇呢?
引用URL
有件事一直忘了跟賓拉老師說
那天我錄了黎智英跟詹宏志的對談
音質有點不太好,但勉強可以聽
老師有需要否?
上個月是「留學」,可能被搶光了吧~~
我手上有幾本,可以給你
但怎麼拿哩?
witch,
感謝,我很想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