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7,2006

這不是本來就該作的事嗎?

「我沒辦法承諾道歉,但如果你們對我們的報導不滿意,可以寫篇投書,我們可以來函刊登」;「我們之前在醫藥版上對精神疾病作了很多的報導」;「我們以後會加強對精神病作正面的報導」上頭這段話,是223「智總」、「媒觀」、「康盟」、「殘盟」等團體到聯合報抗議該報污名化精神障礙者的那天,報社代表對抗議者所作的回應。 

其實,聯合報的說法一點都不特別,這幾年如果你有抗議媒體的經驗,而且還有一些些「成效」的話,你一定對媒體主管這種制式、公式,以及理所當然回應一點都不陌生。


去年「南洋台灣姐妹會」、「婦女新知」、「媒改社」、「司改會」等團體要求「獨家報導雜誌」為錯刊南洋姊妹會理事阮延紅照片,錯誤及污名化報導道歉,但「獨家報導」堅持不願道歉,只表示以後會作「正面報導」,不過,「南洋台灣姐妹會」並沒有就此滿意,後來透過法律途徑達成和解。 

同年31出版的1410期的時報週刊,以「菲傭仙人跳,專挑名人下手」為標題,報導菲律賓籍女傭常以「性騷擾/性侵害」為手段,藉以轉換雇主或取得賠償金。報導內容引起移工團體不滿,赴中時報系抗議。不過,時報和其它媒體的反應一樣,堅持不肯道歉,只在下期刊物中對報導造成「台菲籍外傭困擾,表示遺憾」,時報週刊也「承諾」將會用幾期的篇幅,深入報導外籍移工在台灣的工作情形。經第二次抗議後,最後時週以內頁一整頁的篇幅來說明事件始末,提供3分之2的篇幅讓外勞們發表聲明。 

在社會團體連番的壓力下,媒體所作的回應,雖然讓人相當不滿意,但卻也足以「偷笑」了,因為長期與社會脫節,忽略閱聽者及受訪者感受的高傲媒體,很少會認為自己有錯,即使知道自己犯錯,也不會坦然面對錯誤,向大眾道歉,至多只是拖捨一些版面,緩和一下外界的反彈,或者補償一下心中的小小虧歉。 

這種「來函照刊」、「幫你多報一點」的思維,其實也反應了傳統新聞學的意理,亦即,透過「公平原則」的手法,主動或被動讓受害者有回應的機會,至少「兩面並陳」的表象。 

不過,這些林林總總「補償」不是媒體本來就該作的事嗎?有什麼好值得說嘴的呢?「兩面並陳」的基本原則,不是在報導之前就應有的原則?仔細查証、避免污名化的偏見報導,不是新聞「產品」本來就該有的品質嗎?媒體即使不願保障社會群體的基本人權,但不作為烙印、污名的火鉗,不是媒體工作者應該有的自我要求嗎?這種聊備一格的「補償」,就好像打了人家兩巴掌後,再告訴對他方:如果覺得不爽,再告訴我吧!

事實上,媒體一次錯誤呈現,就算用一千次、一萬次善意報導也無法挽回當事人的創傷;媒體一次污名報導,卻可能讓受害者用一輩子的時間修補受到的傷害。 

儘管媒體的回應離社會團體的期待還有一大段距離,但無論如何,這種讓人不盡滿意的回應,也意味著媒體改革邁進一小步,公民是有能力透過集體的力量要求媒體改變,不過,公民團體作的還不夠,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因為防止媒體對社會的傷害不斷擴散,也是公民(團體)可以,甚至是應該作的事!

 


Posted by benlakuang at 樂多Roodo! │08:38 │回應(8)引用(0)媒來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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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現在正在寫科幻小說在自己的部落裡面,管老是知道的。
不過越寫越感慨....。media 真是迷地啊....。
Posted by 偷偷爬回來 at March 17,2006 20:48
「『兩面並陳』的基本原則,不是在報導之前就應有的原則?」
「媒體一次錯誤呈現,就算用一千次、一萬次善意報導也無法挽回當事人的創傷」
說的真好。沒能參加這次公聽會,知道媒體最後的回應是「沒辦法承諾道歉」,其實一點也不意外。要求媒體「自律」,其實也都還是很消極的方法。或許民間應該針對媒體對弱勢的報導,有長期的紀錄觀察並定期發表觀察報告,對媒體施壓。這樣的可行性不知有多少?
Posted by OJ at March 19,2006 00:55
要求媒體「自律」的確是較消極的作法,長期的監看需要更多的成本與投入,目前也有團體在進行,但重要的是,這樣的監看如何轉換成行動。
這幾個團體當然不會僅止於「自律」的要求,接下來就是要往「精神衛生法」的條法方向前進,就如同兒少相關的法案一樣,透過法律明確地要求媒體不得出現及歧視性的文字。
事實上,法國新聞自由法第24及32規定
因個人或團體之種族 、國籍、宗教、性別、性傾向,或是身心障礙等因素對其進行惡意中傷,或引發歧視、仇恨及暴力行為,得判刑一年以及處45,000歐元罰鍰。
第33條也提到,因個人或團體之種族 、國籍、宗教、性別、性傾向,或是身心障礙等因素對其進行侮辱則判刑六個月,並處以22,500歐元罰鍰。
這是個可參酌的方向。
Posted by benla at March 19,2006 01:14
這兩家電視台,編輯應該都是同一批人訓練出來的徒子徒孫....。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應該都是第一張照片台出來的這批人....。
其實並不是說這批人怎樣,而是這批人在面對與處理問題的方式上有誤。
而且第一張照片台,已經出現了無數次的錯字、無數次做CG的搞笑(把電視當成水果報...)
記者早上一份水果報,下午一份數字刊...。
不要問我有沒有錯,真的有人這樣搞,有親眼看到,出門跑線,拿著水果報.....
回來打稿,直接打上去,掐頭去尾,終於搞定...第二天繼續.......。

開始懷疑,直接看水果報就好啦!幹嘛?電視是有多高尚??只是會動的24H的傀儡尫仔而已。

最近在聽陳小霞的舊作,

傀儡尪仔
一條線兩條線 十條線百條線
傀儡尪仔的運命 條條著靠人來搬
感情線生命線 事業線智慧線
你和我的運命 敢是雙手拼會贏
傀儡尪仔傀儡尪仔 咱敢不是傀儡尪仔

悲歡離合難改變 成功失敗無一定
所有的代誌 所有的心情
攏總有幾條線 牽連著咱的一生
傀儡尪仔傀儡尪仔 咱敢不是傀儡尪仔

悲歡離合難改變 成功失敗無一定
所有的代誌 所有的心情
攏總有幾條線 牽連著咱的一生
傀儡尪仔傀儡尪仔 咱敢不是傀儡尪仔
傀儡尪仔傀儡尪仔 咱敢不是傀儡尪仔

管老,不知道怎樣找到廣闊的網路空間....想放歌了..。
Posted by 偷偷爬回來 at March 24,2006 11:57
精神病的症狀
並非千篇一律的裸奔.自殘.或是危害社會安寧
其實有更多躲在角落的患者
他們壓抑成性.受到傷害而退縮
當我們譴責裸奔.自殘.或是危害社會安寧的那一類
我們就使壓抑成性.受到傷害而退縮的那一類病患
更加無法融入這個社會

過度渲染的報導充斥整個生活
我們須要多一點"媒體修理站"之類的資訊來源
就像滷豬腳只放醬油會一味的死鹹
需要多放點冰糖抵消醬油的味道
Posted by La-zek at March 24,2006 23:36
"媒體修理站"這個名稱不錯
搞不好把可以我的節目名稱改一下說
Posted by benla at March 25,2006 00:30
─媒體修理站─
1.要不要請來松柏兄弟來說?

2.那天達哥在T台新聞評論時間,痛罵媒體─
不禁開始想到...他在公司的明天?是否還有繽紛的色彩?
不知道會發生怎樣的事情...
http://blog.chinatimes.com/fld/archive/2006/03/24/48368.html

達哥的部落格...管老,要不要去打個氣?

附註:可能快要看到一張新專輯..12樓的范立達..
Posted by 偷偷爬回來 at March 25,2006 13:20
─媒體修理站─
1.要不要請來松柏兄弟來說?

2.那天達哥在T台新聞評論時間,痛罵媒體─
不禁開始想到...他在公司的明天?是否還有繽紛的色彩?
不知道會發生怎樣的事情...
http://blog.chinatimes.com/fld/archive/2006/03/24/48368.html

達哥的部落格...管老,要不要去打個氣?

附註:可能快要看到紀錄片..12樓的范立達..
Posted by 偷偷爬回來 at March 25,2006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