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1,2006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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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媒觀發出了「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呼籲媒體勿污名化精神病患者並正視其基本人權」的聲明,除了呼籲媒體對「精神疾病的報導需要「正常化」,病患也不該繼續成為媒體片面報導下的犧牲者外,也要求呼籲情節最嚴重的「聯合報應立即更正,並向精神疾病患者致歉。」 

聯合報隨即將「又是精神疾病惹的禍」的新聞圖片標題更改為「又見氣爆」,顯然的,民眾的意見是有力量的,雖然沒見到聯合報向患者致歉,但至少將不適當的標題換了過來。而媒觀針對聯合報的回應也發出了一份聲明,如下 

日前聯合報在其電子報的影像走廊刊登了一則對精神疾病患者不甚尊重的照片,經媒觀於昨日發表聲明,提出抗議後,該報己儘速更改新聞圖片的標題,我們對此表示肯定;但令人遺憾的是,聯合報尚未向精神病患者道歉,我們期待聯合報能進一步展現最大誠意,表現出負責任的報格,盡速向精神病患者道歉,也呼籲聯合報在以後的報導上,能夠謹守該報的最高標準,避免造成任何無謂的傷害,而媒觀也期許各媒體報導相關新聞時,能在標題及內容上多加斟酌,增加社會面及政策面的思考,共同提昇台灣的精神病患人權與環境。 

許多人雖然對媒體的表現有著諸多不滿,不過,會實際會向媒體的人不多,原因是什麼?也許很複雜,我猜,其中一個理由會是:向媒體反應有用嗎?


許多人雖然對媒體的表現有著諸多不滿,不過,會實際會向媒體的人不多,原因是什麼?也許很複雜,我猜,其中一個理由會是:向媒體反應有用嗎? 

到底有沒有用呢?也許反過來看,沒有反應是不可能有用的,沒有說話,對方是不會聽到的,聽不到也就不會改變。但說了以後呢?會不會改變呢?其實,媒體因民眾反應而改變的例子不少,上頭媒觀希望聯合報更正的聲明不就是一個例証。 

聯合報的回應只是一種回應,雖不滿意,但仍舊是回應。不過,下頭的回應倒是讓人感動多了~~ 

portnoy把媒觀的聲明貼到龜去來嘻,有幾位網友同樣表達了對媒體報導的不滿,其中護士Eliner的回應讓我很感動,經她同樣,轉貼過來和大家分享。文章如下:

我是一名護士,實際接觸過精神病患,首先我要說的是~精神病種類很多,俱攻擊性的不是種類,而只是其中的一個症狀的表現。舉例來說:當蚊子叮咬我們時,一般人是「啪!」一巴掌打下去,但也有人是拿殺蟲劑、或補蚊拍,你可以說任何一種,都是遇到蚊子時的可能反應,但並不一定是必然反應。相同的精神病患,出現的攻擊行為,是有可能的症狀表現,但不是絕對症狀。 

我曾在精神科病房實習,與病患朝夕相處,有很多病患,確實是有幻覺,且焦躁不安,但我並沒有受到任何病患的攻擊。 

相反的,我竟曾在常態狀況,遇到"看似正常人"的突發性攻擊行為,我不能否認,我當時的受傷,的確是一位精神異常之人的攻擊行為,且事後,我必須經由身心復健,才得以克服恐懼,,正常工作及過日子。但幾經思考,我還是必須表達,我之所以嚴重受創,不是以因為我接近精神病患者,而是因為毫無防備。我沒有料到眼前的人物,會傷害我。(關於這一段遭遇,我詳實紀錄於我的部落格文章"我的學習動力來自於一個悲慘的故事"http://blog.webs-tv.net/elinernurse/article/1158200)


誰都希望遠離暴力,但許多暴力,根本不是已知狀態,我雖曾被疑似精神異的人所傷害,但我仍願意站出來說句公道話~所有人罹患疾病,都情非得已,但為何唯獨精神病會牽累九族,受人唾棄呢?我不能說社會冷漠無情,我只想說精神病被擴大定義了,它沒有那麼偉大,足以動盪社會,我們之所以無法包容它成為疾病的一種,是因為媒體大放送,把它與罪行連結。


媒體的確可以肩負社會責任,但如何讓正義與教育都有正面方向,這也是大眾對媒體人的深深期許。

圖片來源:http://www.youer.com/jingdian/jingdian342.htm

Roach也針對這個議題寫了:告訴我怎麼幫精神病患!


  • benlakuang 發表於樂多回應(26)引用(3)視聽讀想編輯本文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昨日人次:0 │累計人次: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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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151360
    引用列表: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願意談這個話題,所以我先說我的經驗。我小學六年級那年,開學第一天,在教室外面的遊樂設施玩耍;那是個叫做「浪板」的設施,結構很簡單,就是一塊長長的板子上有很多鐵製的握環,長板的兩端各用一條鐵鍊與旁邊的A字型鐵柱相連,所以可以同時讓五六個小孩子一起跨坐在長板上搖來搖去,簡單來說就是規模比較大的鞦韆。搖快的時候可以搖得很高,非常刺激。不過得要有人在下面幫忙推才行。大概是新學期的關係,大家玩的很樂,而且這種足以展現男子氣概的遊樂設施很受到我們男生歡迎,大家擠著要排隊都想坐上去玩。好不容易輪到我,卻
    為甚麼要害怕智障人士與精神病患【龜趣來嘻】 at February 21,2006 11:43
    我必須先聲明,這只是我個人請託,而且絕大部分看龜趣來嘻的朋友我都不認識,所以如果您不願意接受這份請託,請千萬不要介懷,我絕對不會因此有任何怨懟或是不滿,我也保證我們彼此之間的關係不會有任何改變。如果最近有看我部落格的人應該都看到了我發表了一連串的文章,都是有關最近媒體報導精障人士的嚴重偏差與污名化問題,而昨天(2月23號),康復之友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還有我所屬的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前往聯合報抗議(Declaration:我自去年起加入該基金會當義工),因為這家報紙在報導台北市氣爆案及台南市流彈誤殺少
    聯合報請向精神病患道歉(Portnoy有事相求,拜託大家!)【龜趣來嘻】 at February 24,2006 17:35
    我必須先聲明,這只是我個人請託,而且絕大部分看龜趣來嘻的朋友我都不認識,所以如果您不願意接受這份請託,請千萬不要介懷,我絕對不會因此有任何怨懟或是不滿,我也保證我們彼此之間的關係不會有任何改變。如果最近有看我部落格的人應該都看到了我發表了一連串的文章,都是有關最近媒體報導精障人士的嚴重偏差與污名化問題,而昨天(2月23號),康復之友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還有我所屬的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前往聯合報抗議(Declaration:我自去年起加入該基金會當義工),因為這家報紙在報導台北市氣爆案及台南市流彈誤殺少
    聯合報請向精神病患道歉(Portnoy有事相求,拜託大家!)【龜趣來嘻】 at February 24,2006 17:39

    回應文章
    同樣一則新聞ㄇ
    | 檢舉 | Posted by olivia at February 21,2006 02:49
    不懂
    | 檢舉 | Posted by benla at February 21,2006 07:35
    因為我有經驗,所以我能深切體會..同樣的,因為我是讀者,所以我知道--聯合報就算不道歉,我也沒差!
    讀者是看到申明,才知道媒體有誤,但他心中仍然不會動搖"精神病患是一個不定時的炸彈"..群體意識,如此這般~錯了..習慣了..就變對的!
    | 檢舉 | Posted by Eliner at February 21,2006 09:29
    「錯了..習慣了..就變對的!」這才是最可怕的...
    | 檢舉 | Posted by benla at February 21,2006 09:57
    媒觀聲明後,聯晚有以下社論,還是沒反省到該報正是污名化的推手。
    聯合晚報社論【2006/02/19 聯合晚報】
    無能,讓污名化更嚴重

    一場警員開槍誤傷人命的意外,除了帶來死者家屬無盡的哀痛,最大衝擊是,變本加厲「污名化」了原本就存在的「刻板印象」! 發生在台南市,兩名員警為制服當街揮刀的精神異常男子,連開了24槍,該名男子是被打傷制伏了,卻意外「打死了」遠隔六十餘公尺之外的國中女生林珈華。造成警方形象大大受損,而一條寶貴無辜人命,就這樣隕落人間!
    加深「污名化危機」之一的是,潛藏於社會各角落的精神疾病患者,屢經類似事件的報導,更加容易被污名化成「不定時炸彈」。偏偏連日來,精神病患引爆瓦斯,造成消防人員多人灼燒傷,以及這起警員開槍制伏精神病患,擊中國中女生的案子,又都是導因於精神病患發病所致。可以想見,對家有精神疾病患的許多家庭,這不啻是一次又一次的「媒體凌遲」、「精神凌遲」。
    而真正的麻煩呢,是我們社會根本缺乏這樣的資源,能適時提供精神病患長期的、強迫的就醫治療。造成很多家庭迫於生計,僅能採取「放牛吃草」方式,有一搭沒一搭的,治療精神病家屬。自家人固然吃足苦頭,社區鄰里亦往往增添了無謂的摩擦,精神病患者本身則首當其衝被長期污名化。誰的錯呢?
    加深「污名化危機」之二的是,警紀與警員的訓練,平日做得再好,外界不見得感受到,一旦發生用槍不當,警紀失律的新聞,社會觀感立刻記上一筆,而且常常根深柢固,記很久。這回兩名員警,各自打完一個彈匣,持刀的精神病患男子才倒地,就算碰上類似電影超難想像的情節吧,「兩名員警對付一名精神病患男子」,員警總應該「訓練有素」吧,別說精神病患,就是遇上歹徒,「2比1」也是警方佔優勢呀,怎麼會開了24槍,還打死一位無辜的少女呢?
    連想都不用想,用猜的也知道,警員的平日訓練,危機處理能力,會遭到外界多大的質疑!可笑的是,來自警界高層的回應,竟「八股文章作到家了」,說什麼會再檢討警員的臨場訓練不足問題!
    天哪!莫怪外界要「污名化」警界了。難道警方是「以戰代訓」,拿街頭民眾的安危當訓練課堂嗎?治安惡化,原因很多,我們雖不願都推給警方辦案不力,但看看台南這起誤傷國中女生性命的烏龍事件,誰不嘆氣?
    | 檢舉 | Posted by 小丁 at February 21,2006 10:24
    真是不可思議的一篇社論啊!
    | 檢舉 | Posted by benla at February 21,2006 10:44
    先說這位老大的寫社論的觀點也很有趣...
    首先...
    管老,希望知道這位偉大的社論執筆者;真的有拿過槍、射擊過人嗎?
    知道移動狀態的目標有多難瞄準嗎?旁邊有群眾的狀態有多難用槍嗎?
    好萊塢電影看太多的,這位社論執筆者可以想一下腦袋中的畫面?
    大家可以描繪一下,如果跟文中的理想警方處理方式--
    警方英勇的拔槍,一槍把精神病患者打死!
    (想想這是為文者腦袋裡面應該合理的畫面...但是事實上...)

    問過當特種部隊的大學學弟就知道,個人也當過一陣子警衛連..
    在目標於移動狀態,而且還逼近、無法完全預測目標移動點..
    旁邊還有民眾...車輛,路人...。
    二比一...如果獵熊、獵龍我們可以玩這種兵力優勢...
    那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了,只要派出大量送死的警察,
    警方不用買防彈衣了,因為警方人命不值錢啊!!
    效法古代死士精神,以大量警察肉身消耗對方彈藥;
    真好,警察也不用出動裝甲車、防彈衣跟圍堵攻勢了。

    拜託一下,當過兵打過靶...就代表可以批評警察的槍法爛...
    跳彈打死人,當兵打靶也時有所聞;只會批評八股,
    真的請他拿武器,真的對人射擊,知道有多困難嗎?有同情過開槍打死人的警察嗎?
    還是在這位執筆者的眼中,警察=只不過是一個代號,一個公職機器的機器人?
    警察,也是人喔!不是終結者喔!不是比佛利山來的超級警探喔...不是機器戰警喔...
    是跟你我一樣的----活生生的--人---喔!

    美國的警方不論是否SWAT或是各層級的執法人員,只要有用槍經驗,
    打死人與否,通通都有心理諮商機構,媒體也不可以報導警方姓名與現場
    現場,以及如果有誤擊受害者-也不可以把誤擊受害者的姓名曝光...
    (我們的媒體工作人有遵守到最後一條嗎?看看這位老大的社論...尤其死者未滿十八歲喔...)

    提出一些反論,跟大家一起思考一下.....

    管老,其實想想 台灣的媒體環境真的很惡劣,媒體內部工作環境更惡劣!!!
    我們的社會缺乏對精神病人的資源,媒體更缺乏的是,各大公司內部有沒有精神諮詢的機構?
    媒體的工作,蠻多人都有潛在的憂鬱症,然後媒體人繼續把憂鬱症患者說成--
    抓把全家人燒炭自殺
    抓全家人引爆瓦斯...
    或是因為....可能...引發憂鬱症...然後舉槍自盡.....

    想一下,
    這些人,對於媒體內部有沒有精神疾病的的從業員啊?
    有沒有想過,報社內部也有精神疾病的人啊?應該有吧?
    看看這篇社論,充分表現出,文官菁英化的犬儒討論,
    並沒有真正從用槍時機以及民眾教育還有媒體責任上的實際討論!
    把自己當成神,來批評警方,批評政府,卻忘了自己也是人,
    也是肉身構成的人...有點...。
    | 檢舉 | Posted by 偷偷爬回來 at February 21,2006 12:44
    我一直很想作一件事,就是促成媒體工作在正式工作前到不同的「弱勢」社群生活一陣子,讓他們知道自己的專業裡存在著多少偏見~~
    | 檢舉 | Posted by benla at February 21,2006 23:11
    管老,
    首先喔--現在的人不流行下放,勞改這套啦...。
    其次,覺得在槍擊這件事裡面,受害最深的是..警察..。
    第三點,每天我們看到的媒體工作,有哪些是真?那些是假?
    又得開始回去閱讀黑格爾的小邏輯這本書....有很大的收穫...。

    輔大幫的霸權,看看我前公司的老大吧...
    裡面用人結構看起來快要被輔大+政大吃光光了...
    | 檢舉 | Posted by 偷偷爬回來 at February 22,2006 01:16
    偷偷爬回來,
    雖然不流行,我們在學校可以加減作一些。
    | 檢舉 | Posted by benla at February 22,2006 08:20
    benla,
    建議與醫療社福單位合作,放在實習課程且必修,如何?
    | 檢舉 | Posted by 志仁 at February 22,2006 09:28
    志仁,
    先看這篇。http://blog.roodo.com/benla/archives/628971.html
    現在急著出門
    晚點再找另一篇給你~~
    | 檢舉 | Posted by benla at February 22,2006 09:52
    benla,
    我和我老婆這方面想法也類似,三年前她擔任學校"九年一貫"教材編輯
    召集人時,我們共同想出"在地文化資料蒐集"的概念,只是我們比較偷懶
    ,是以出作業的方式利用學生及家長匯集而成,師生皆因此受益不少,至於
    宣導部分,佩服你們運用法令並實際操作.......
    | 檢舉 | Posted by 志仁 at February 22,2006 10:58
    志仁,
    另一篇我放上來了
    在這裡

    http://blog.roodo.com/benla/archives/1157184.html
    | 檢舉 | Posted by benla at February 22,2006 13:45
    明天(23)有個有趣的活動,歡迎大家來玩

    http://www.mediawatch.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239
    | 檢舉 | Posted by benla at February 22,2006 21:28
    老師:
    如果對於新聞怎麼詮釋精神病患的議題有興趣的話..
    推薦您一本漫畫..醫界風雲..
    最近他們的話題正是討論有關媒體如何報導精神病患..
    或許漫畫呈現的是比較戲劇性..也或許不夠深入..
    但是我覺得可以從中試圖引發另一種想像..

    以漫畫是休閒的定位來看..這套漫畫是不及格的..
    因為討論的主題有夠嚴肅的..不過我是很欣賞這個漫畫..
    ﹝唉..又不得不自爆自己沒做正經事..^^"﹞
    | 檢舉 | Posted by waynedd at February 23,2006 10:03
    那套漫畫,我也看過
    不過後來我發現到,醫生的受苦,
    乃是為明天的歡喜收穫的工作!
    新聞從業人員呢?媒體的從業人員呢?
    在家記者32000→每天工作14小時
    出門記者40000多→每天工作15小時
    剪接助理20000→新人剪接師25000....
    燈光助理20000→新人燈光師12小時一個班11000
    臨時演員3000一個班→職業演員12小時一個班12000

    要投入這個工作麼?考慮一下吧!
    | 檢舉 | Posted by 偷偷爬回來 at February 23,2006 13:30
    waynedd,
    這本漫畫我聽過,但沒看過,我會找來看的。
    我也來推薦一本好了:家。
    很感動的漫畫~


    對厚~~
    你好像好久沒有作「正經事」了

    偷偷爬回來,
    我就說嘛 
    在媒體工作薪比賣當奴好不到那去
    至少在賣當奴工作三更半夜不會有人叫你出來炸薯條
    但媒體卻是要經常待命!
    | 檢舉 | Posted by benla at February 23,2006 13:38
    對啊,麥當奴也不會有一堆人找你出班搞東搞西...
    不會說,這些生菜五分鐘以後我要上麥香堡....給我變出來...。
    也不會說,颱風天,請大家到麥當奴準備一下
    把剛剛從災區運回來的雨水,垃圾變成爛菜,每小時上一次...。

    總覺得,媒體業是不是應該拋棄掉一些該死的糖衣啦?
    這樣騙死小孩不償命的..
    | 檢舉 | Posted by 偷偷爬回來 at February 23,2006 23:09
    多謝兩位推薦醫界風雲和家兩套漫畫,過兩天先看我們這邊的出租店有沒有?
    | 檢舉 | Posted by anarch at February 24,2006 00:12
    再推一下:家
    這是第一本我看了會想哭的漫畫~
    | 檢舉 | Posted by benla at February 24,2006 00:23
    插花耍寶一下,我第一本看了會想哭的漫畫是"灌籃高手"......!
    | 檢舉 | Posted by 志仁 at February 24,2006 11:47
    迪卡爾的書,雖然痛苦而艱深
    但是還是有收穫ㄉ
    | 檢舉 | Posted by 偷偷爬回來 at February 24,2006 12:05
    Luogo molto buon:) Buona fortuna!
    | 檢舉 | Posted by trasporti at April 11,2007 03:46
    9 su 10! Ottenerlo! Siete buoni!
    | 檢舉 | Posted by webcam at April 13,2007 18:14
    E grande io ha trovato il vostro luogo! Le info importanti ottenute! ))
    | 檢舉 | Posted by toscana at April 16,2007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