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 月份文章 顯示方式:簡文 | 列表

July 24,2009

信仰●科學●宗教

  這裡的辭彙“信仰”,專指以兩約〈即分別通過摩西和耶穌訂立的前、後約〉為基礎、內容、發展、終極完成的關於人的生命和人類社會變遷的奧秘、事實與實際。

(一)一個基本的前提--生命和智慧的問題
  凡智慧,服務與生命存在的價值和生命的延續。也就是說,生命是智慧的源頭和基礎。故說到智慧,不能不先談到生命。信仰將關乎人和人類的生命區隔出兩個截然不同的層次:肉身生命(在其它的地方也可能稱之為老、舊生命),和靈性生命。其中,肉身生命按照生物學意義上的自然規則來運行,可以簡單地概括為十二個字,生、老、吃、喝、嫁、黜喜;靈性生命則按照屬靈的法則來運行,可以簡單地總結為三個字,信。所謂人性一切的美德和實際,皆植根與靈性生命
  從肉身生命的智慧,和從靈性生命的智慧由是可以分別出來。這裡要強調的只是,雖然人的生命還處於一個比較低等的階段,是一個老舊生命和靈性生命的合體,但是,從靈性生命的智慧對於從肉身生命的智慧擁有絕對的主權

(二)信仰和宗教從出現的背景上具有同源性
  人和人類的生命有一個缺陷,也就是肉身生命的有限和靈性生命的無限之間的均衡問題。對於個體而言,這個平衡點決定了你的生活觀念和生活;對於團體人(或社會)而言,這個平衡點決定了社會的價值觀和社會生活的模式;對於人類而言,這個均衡問題最終會直接攸關人類的存亡
  這個生命的缺陷,也就是信仰和宗教出現的背景。二者之間的不同僅僅是,宗教是人感覺到這個缺陷,而完全依靠人自身的努力,企圖來補齊這個缺陷;信仰則依託牧者耶和華的引領和幫助,逐漸認識這個問題並解決問題。

(三)愛的課題,與耶和華的智慧
  耶和華立前約(律法和制度)旨在規定靈性生命的規範,並解決人際關係和社會制度問題,立後約(耶穌的血)來解決人的生命的固有缺陷,表觀層面為達成兩個直接的目標:使人在愛和快樂中安享人生;個體人的平安和團體人的和平
  具體而言,靈性生命首要的忌諱就是混亂(混亂也會讓所有其它的規則都失去立足點)
。第二,對團體人而言,靈性生命能夠成為實際的惟一途徑,就是愛(只有愛會讓人的行為在本能的直覺中進行,字句的、知識的律法因此會成為自覺的、生命的、實際的律法)。故而獨一的敬拜中心和愛的關係的建立,就是耶和華作為的基本原則
  在人老舊生命中的所謂“愛”,建立在某種需求的基礎上,或者是某種需求的結果
。而通過耶穌表明的愛竟然是,明知道人是罪人,卻仍舊愛人,不僅愛他們,還替他們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耶和華的智慧就在於,以人的老舊生命為基礎無法接受對耶穌的信仰(接受耶穌為自己生命的救主),而當人願意將敬拜的對象和中心轉向耶穌和祂的靈的時候,祂所樂意幫助的靈性生命就有了一個可以開始的前提和基礎。--“新心”來到了

(四)人的配合,與新靈
  
(伍)管治、審判,與最終目標
  
(六)最後的奧秘--靈的問題
  
(七)再談復活
  

  



Posted by yanjun at 16:50引用(0)信仰、德教、哲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