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6日 21:44

有暴力就錯!熊將更該誠心地懺悔

我本來不打算講熊隊部分球星對裁判的肢體撞衝事件,這不必專業判斷,用肚臍想也知道是非對錯。但過了兩天,除了聯盟的聲明外,不少球迷的觀感,過於袒護球星,對於裁判受到肢體侵犯的譴責太少,輕薄執法的尊嚴。我憂心的是,從此比賽的公正性更受質疑,對台灣棒球文化的發展,是一大倒退。

聯合新聞網以平衡報導來呈現,有球星部落格的心聲,有聯盟、裁判和球團的反應;中時電子報今天只有球賽報導;自由時報電子報除了處罰的報導,還有大聯盟的例子,不過登了球迷舉海報力挺球,向裁判嗆聲的照片;壹蘋果網路有禁賽報導,也有裁判組的心情報導,但以「史波滋BBS」的網友言論做平衡。整體輿論對暴力的評斷太少。


可能因為這些球員,大半是中華隊骨幹大家不忍苛責,裁判又常扮演「裡外不是人」的角色,事件往息事寧人發展。這也是一種解決的辦法,台灣好球員也確實該珍惜,可以原諒,但別忘了道德的準繩在哪裡。


球迷挺球星是天經地義,這是職業球賽的必然,否則職業球賽就沒有生存的空間。而對場內發生的任何爭議,也任憑球迷支持角度抒發情緒與評斷,支持哪一隊、愛哪位球員,觀感有偏護也不意外。因而好球帶大小或安全上壘與否,人人有不同的決斷,甚至造成口水戰,透過不斷的爭辯,讓球迷更進一步體會到棒球的奧妙(或複雜),也有益於棒球文化的累積。


但這事件的重要關鍵,不全然是裁判的執法品質,而在於球員對比賽規則的認識和尊重。我和很多球迷一樣深愛熊隊這些球星,但不論球星們認為裁判判決多偏頗,都不該污衊執法的尊嚴,有點不滿或幹譙或吐口水都可能被驅逐出場,何況是和裁判發生肢體衝突。


台灣和美國棒史都超過百年,中職也打了
19年,棒球規則規定「對於好球或壞球、界外球或界內球、出局或安全上壘之裁定,經理、教練、球員或候補球員均不得提出異議」,已經是常識。即使硬要和裁判喬一下,也是總教練上場和裁判「聊聊」,不過大多是在休息室裡罵三字經,天使隊經理Mike Scioscia就常被照到,在休息室「屑屑唸」的鏡頭。再不滿對主審吐口水、撞肚子,然後被罰出場,也是摸著鼻子離開,這是起碼的風度。當然也有球員抗議,只是我從沒看過把裁判撞倒的。


只能說,一再質疑判決導致球員情緒迸發,而造成不當的激情演出。我臆想,有部分是偏差印象,過去很多球隊會認為,遇到兄弟象的比賽,另一隊在模糊地帶的判決就比較吃虧,這次是最嚴重的暴發。更遺憾的是,教練團沒安撫與控制好球員的情緒,在場上失控遭罰款、禁賽,戰力大損。最壞的情況,也該是總教練被罰而不是球員。


這是很不聰明的抗議示範。已經退休的老球員以前跟我說,聰明的球員是把裁判拉到自己這邊,而不是把裁判「推出去」!比如,換場時和主審有說有笑,關心一下他的生活,半玩笑地提醒裁判產生的偏差等等。當然裁判仍會認為他是公平的,而或許某些一半一半的
play,會稍有益於己隊,至少不會因為和裁判產生摩擦,讓自己打得脾氣火大,壞了比賽。


裁判是比賽之所以成立的最重要因素,可以質疑,但要遵守規則和維持運動風範。大家也都了解,球員在乎球賽輸贏,對裁判不利己方的判決,會不滿,會生氣,也不意外。然而對裁判人身攻擊其嚴重性,不僅是裁判身心的傷害,更摧折了執法的保障與尊嚴,也撼動未來的比賽公平性。這事件若發生在大聯盟,其嚴重不言可喻,裁判工會的反彈將十分激烈,處罰會比中職更重!


我們愛球星,更要保護球賽,執法品質也可以討論,也該對球員的肢體攻擊表示唾棄,要求球員先做好自己的專業,對球夠「暴」,不是對任何人!

  • won1016 發表於樂多回應(100)引用(0)熱門新聞評論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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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覺得,不該撞裁判,這是非常不好的!因為不管目的多麼純正,手段不對就是不對..所以第一波衝突是大師兄的錯

    不過江裁判就是前幾年『布雷』全壘打遭誤判的同一個裁判,我想這個值得好好檢討吧!

    但是第二波衝突..我們打壘球的都知道,球員沒資格出來跟裁判理論,這個熊隊該好好教育,但是同樣的,『三壘』裁判沒資格替主審說話,這個也要教育吧!還說要跟球員打架?我雖然不是一個以學歷論斷人的人,但是根據這位三壘審的個人BLOG資料來看,他似乎也不是體育系出身,學歷恐怕也是還好,大專也沒畢業,年紀又過輕,我不知道中職的裁判這麼好當啊!
    | 檢舉 | Posted by abra at 2008年04月6日 22:42
    其實現在的爭論重點大多放在第二波衝突,尤其是那位在從他blog上的文章可以看出,對球員的態度很有問題的三壘審。
    我是不知道MLB裁判會不會在自己私人的部落格或網路空間談這種事情,但至少目前沒有看過。至於這位三壘審...問題恐怕不只是出在當下而已。以那樣的狀況來看,球迷賭爛他也只是剛好而已(攤手)
    | 檢舉 | Posted by dd103 at 2008年04月7日 00:20
    如果一個裁判有誤判,導致他往後的裁判生涯被質疑,那有誤判的裁判都該出局不應該流在場內。

    每次的判決都只是針對當下發生的PLAY所產生
    而不是被前一次或者後一次的判決所影響
    | 檢舉 | Posted by lucas at 2008年04月7日 01:20
    怎覺得今年中職的比賽品質沒有提升

    這件事情身為執法者跟球員本身都要以此為借鏡
    我們畢竟不是當事者,但很肯定的是
    這些爆點不會因此為中職拉回多少人氣
    | 檢舉 | Posted by n@n at 2008年04月7日 02:16
    您搞錯了

    大部分球迷都對林智勝該被重罰沒意見
    大多數球迷聲援的是第二波衝突球員被聯盟單方面的處罰
    卻不見聯盟對引爆衝突的原因多做深入平衡的追查

    相信今天熊隊將提出的抗告應該也是針對第二波的部份
    就靜待聯盟後續處理再說吧
    | 檢舉 | Posted by realone at 2008年04月7日 06:05
    只會用暴力解決的球員,不能也不該留在棒球場內,他應該轉行去打美式足球...
    | 檢舉 | Posted by yeah at 2008年04月7日 07:42

    護航也護的太過頭了吧
    鬼扯蛋一大堆
    先叫聯盟提升自己裁判的水準吧
    大家幹攪裁判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變形蟲好球帶
    一次又一次的爭議判決和誤判
    聯盟有想辦法改進嗎??
    出了事只會罰球員
    都是球員的錯
    裁判在旁邊看戲就是了
    裁判是對的!!
    等你的裁判素質可以像美日一樣時
    再來談吧
    中職也已經19年了
    不是草創時期
    但怎麼看來看去
    依然像是在草創時期
    | 檢舉 | Posted by Posted at 2008年04月7日 08:46

    "這事件若發生在大聯盟,其嚴重不言可喻,裁判工會的反彈將十分激烈,處罰會比中職更重!"....
    請不要動不動的拿大聯盟的一切來跟現在的中職比,
    更不要說一大套什麼 : 我們就是要跟人家學習才能進步...之類的大道理,
    個人在美國待了幾年, 實際進場看了不下十幾場的大聯盟, 球場上的專業. 肅穆, 裁判的執法嚴謹程度...
    所謂"人必自重者, 而後人重之"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

    任何事情做錯就是做錯, 就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沒那種 : 球員口出情緒性的言論就該被判出場,
    然後只因為我是裁判, 就可以硬ㄠ, 死不認帳,
    一副老子最大, 動不動我可以挑釁你, 揮手判你出場..的惡行惡狀,
    球員的激烈行為當然不值得鼓勵, 應該譴責,
    但是那些長期以來所存在的"菜盤"素質應該提升的問題,
    請問你們這些衛道人士....又呼籲了些什麼??

    最後再強調一次 : 熊迷大家今天不滿的不是智勝的那個舉動,
    真正的衝突原因何在?? 該懺悔的, 只有熊將嗎 ??

    前陣子跟幾個好朋友們大家在閒聊 : 現在社會變得謀生不易, 將來孩子們長大了, 做什麼職業最好??...
    當警察 ? 會被黑槍掃, 不然就是要包賭包娼才能過得好一些??
    當律師 ?? 門檻越來越低, 專業度也被質疑,
    當醫生好了...?? 沒有生活品質, 每天忙得跟狗一樣, 一個弄不好還官司上身...
    現在我終於可以很大聲的建議他們說 : 去當職棒裁判好了,
    可以很威風, 建立起個人"很有彈性"的好球帶, 薪水不錯(底薪不高, 但是每判一場, 職務加給..算下來一個月也十幾萬),
    最重要的是 : 一不爽可以挑釁人家, 再裝個無辜, 甚至以弱者自居, 講些"灰心""害怕"..的屁話,
    反正你們又奈我何 ?? 來砍我啊 !!

    唉!! 總要有些真的有理性, 能判斷是非的"專業人士"出來講句公道話吧!!???
    | 檢舉 | Posted by janiferhsu at 2008年04月7日 09:29

    裁判的尊嚴,要建立在執法公正與專業之上。台灣的裁判有任何值得被尊重的地方嗎?

    君子不怒而威,不需要擺官威,但是裁判好大的官威啊,還可以先言出挑釁後判人出場,這種裁判的「尊嚴」也要維護?

    所謂裁判的尊嚴,乃是因為裁判維護比賽公正,才有尊嚴。台灣裁判如何讓人尊重之?不要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裁判就像法官,一次錯誤都不能被允許,對裁判來說那只是他幾百個判決中的一個小失誤,對被判決的人來說,那就是一切。

    沒人要說球員這樣做「好,可以」,但是一味掩護裁判之「尊嚴」,不去思考為何今天爆發如此嚴重的衝突,我會覺得這樣非常不好。非常、非常不好。
    | 檢舉 | Posted by Blanc at 2008年04月7日 11:21

    你在PTT看了多少人說大師兄沒錯!今天有人一面倒在譴責一壘審?
    還是你都選擇性看文章?然後再選擇性的寫文章?
    你有看4/4的比賽嗎?我當天在現場看的很清楚!潘忠韋兩次衝突第一時間都是在拉人擋人,就在陳峰民被判出場,潘忠韋馬上暴怒要衝去追打三壘審,接著黃俊中跑去詢問潘忠韋,又馬上換成黃俊中要追打三壘審,為什麼事情會變成這樣你們有討論這點問題?
    今天你能寫出這種文章我很懷疑你有資格當個專欄作家嗎?就扣個大帽子給球迷戴,所以很屌嗎?很厲害嗎?
    不要每天只會在網路世界一直批評,你們這些自稱專欄作家又進場看了多少場球?
    | 檢舉 | Posted by bullshit at 2008年04月7日 11:22

    台灣球迷的素質是很高的。從一開始在球迷的主要訴求,全都是放在「第二波」。怎麼某些媒體和球評要來個「包裹表決」,將球迷的第二波衝突訴求和第一波的大師兄事件「綁」在一起呢?
    | 檢舉 | Posted by 唔關我事 at 2008年04月7日 11:26

    拿什麼國外判例跟國內比~~女兒是外國人都當總統了
    台灣制度素質有人家好嗎~~
    | 檢舉 | Posted by alan at 2008年04月7日 11:33

    引用:
    這是很不聰明的抗議示範。已經退休的老球員以前跟我說,聰明的球員是把裁判拉到自己這邊,而不是把裁判「推出去」!比如,換場時和主審有說有笑,關心一下他的生活,半玩笑地提醒裁判產生的偏差等等。當然裁判仍會認為他是公平的,而或許某些一半一半的play,會稍有益於己隊,至少不會因為和裁判產生摩擦,讓自己打得脾氣火大,壞了比賽。

    --------------------------------------------
    怎麼,裁判不就是要公正嗎?還又球員教練耍小手段討好他他才要好好判喔,這跟要糖吃的小孩子在吵鬧有什麼不一樣,你裁判判的公正本來就應該,拚不好就是要有罰則阿,不要說什麼裁判也是人,難免會誤判的鳥話,這是職業運動,你憑什麼要觀眾花錢買票進場看你誤判阿,你會誤判就在其他比賽去練習阿,等到哪一天你能公正判決,不帶私人情緒再上來啦,台灣職棒會沒人看,絕對有一半以上的原因出在賽務組跟裁判組啦!
    以上
    | 檢舉 | Posted by 唾棄要找人釘孤枝的裁判的人 at 2008年04月7日 11:38

    另外,這個聯盟還真是爛的無可救藥了,竟然球員被禁賽在申訴的時候還是不能上場,那這樣申訴有個屁用阿,就算我申訴成功禁賽也早就禁完了,都不會去看看人家MLB、NBA是怎麼制定規章的嗎?果然是"中華職棒草創聯盟",還瘋狂的閉門造車,可悲!
    | 檢舉 | Posted by 唾棄要找人釘孤枝的裁判的人 at 2008年04月7日 11:45
    真的是無可救藥了,連球員都能衝撞裁判,唉!
    | 檢舉 | Posted by 真的是無可救藥了 at 2008年04月7日 11:53
    這樣的球員素質可真高呢,裁判素質極差,活該被撞?
    | 檢舉 | Posted by 撞裁判很光榮? at 2008年04月7日 12:06

    我個人覺得您真的愈來愈不適合批評國內的棒球環境了,不如您還是專心的看你的美國和日本職棒吧! 畢竟人的時間有限,大可把自己做得更專業,讓您的專業球評顯得更傑出。
    說真的,如果您想要批評這場比賽,依照您的能力。應該可以更加深入,但是我覺得,你就只有看過媒體或是電視轉播之後,就直接寫出您的觀感,頗令我感到失望。
    當然我很認同您所提到的暴力就是不對的說法,但是我也希望您在跟大師兄、陳峰民、潘忠偉或是黃俊中等你熟識的人聊過後,再說說您的想法。我想您也認識這些裁判們,你是否也應該跟他們討論過後,讓我們能夠更加的了解實際狀況,不過遺憾的是,你也只是看看報紙、看看電視作評論而已。很奇怪,您到底是住在哪哩,打個電話聯絡一下都不方便嗎??
    希望下次能夠看到更好的文章
    | 檢舉 | Posted by 中職人 at 2008年04月7日 12:12
    建議版主,這樣的中職不看也罷,反正你也只是看看報紙,看看電視作評論而已,這樣的裁判素質,以上一堆人都批評過,不再多講,這樣的球員素質,看畫面就知道,不再多說,人的時間有限,還是專心的看你的美國和日本職棒吧!由以上的留言來看,看中職,批評國內的棒球環境只是浪費你的時間
    | 檢舉 | Posted by 這樣的中職不看也罷 at 2008年04月7日 12:32

    我那天也有看那場比賽的轉播,對於那天林智勝的反應確實嚇一大跳,就像大家所言對於第一波的衝突,林智勝應被處罰,但第2波衝突,問題出在主審對於那顆好球的判決實在太不果決了,哪有人要判好求還猶豫2秒鐘的,而且那一球從鏡頭上來看確實高了一些,其實每個主審的好壞球標準都不一樣,但至少整場球要一致,且判好球的手勢要快狠準,才不會被質疑!
    很遺憾那天發生了這些事情,但是,中職裁判的水準確實常被詬病,這件事情如果好好處理也許是個轉機,期待裁判和球員都能好好反省,而不是一味指責某一方面.
    補充一下,中職有些捕手很喜歡在接球後亂移接球位置,企圖混亂主審判決,非常不可取,雖然我是熊迷,但是陳鋒民就是會有這種習慣性動作,所以,希望日後不要再有這種動作,球賽要好看就是要實實在在的,而不是靠這些不必要的動作!
    | 檢舉 | Posted by 薯條 at 2008年04月7日 13:11

    據我所知在熊隊的球迷討論區很像沒有幾個人挺林智盛的行為是對的吧
    多半都是撻伐三壘審的挑釁言語而造成第二波的衝突
    身為球評竟然避重就輕,根本就是官官相衛,你這樣子是在害中華職棒,讓中職的裁判永遠受到包庇,永遠不會進步.
    如果像你這樣子就可以當球評,那麼世界就真的沒有正義公理了,中職也可以早早關門,別再浪費各隊老闆的錢了.
    | 檢舉 | Posted by 被自以為是的球評給污名化的熊迷 at 2008年04月7日 13:15

    你看了多少中職比賽?球評大人?

    大家的焦點是放在第二次衝突,你這種每天看美職比中職還多的人,怎麼有那種勇氣來放個響屁啊?

    真的很不恥你!
    | 檢舉 | Posted by 你看了多少比賽? at 2008年04月7日 15:34

    你看了多少中職比賽?球評大人?

    大家的焦點是放在第二次衝突,你這種每天看美職比中職還多的人,怎麼有那種勇氣來放個響屁啊?

    真的很不恥你!
    | 檢舉 | Posted by 你看了多少比賽? at 2008年04月7日 15:34

    4月4日象熊戰衝突 林智勝無限期停賽
    http://www.cpbl.com.tw/news/Newsread1.asp?Nid=5586
    | 檢舉 | Posted by 4月4日象熊戰衝突 林智勝無限期停賽 at 2008年04月7日 18:42

    說真的,這一個討論串看下來真的很讓人火大
    裁判再怎麼樣不過是動口而已
    也不想想動手的是誰?
    錯最嚴重的林智勝不撻伐
    什麼叫做焦點放在第二波衝突
    避重就輕轉移焦點不算包庇?
    就算三壘審真有什麼挑釁言語
    在場上因為誤判吵架這種事全世界到處都是
    也不想想會鬧這麼大就是有幾個濫球星動手
    變成暴力事件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之所在
    他們才是罪魁禍首
    裁判素質云云頂多是其次中的其次
    如果那個三壘審可能犯的錯有必要這樣大加口誅筆伐
    動手的幾個濫球星早就該判死刑了
    | 檢舉 | Posted by 真是低素質的球迷啊 at 2008年04月7日 18:51

    夠格這樣講.?
    | 檢舉 | Posted by 冠 at 2008年04月7日 19:29
    不知道到底是誰在避重就輕、轉移焦點,什麼叫做第二波的衝突,還不是那該死的第一波衝撞才導致的,總而言之,不會再看關於此人的比賽,甚至連熊隊的比賽也不想再看,不管他有沒有禁賽,這已經不是閣家觀賞的節目,與其讓小孩子看這種,不如看NFL或WWE來的身心健全
    | 檢舉 | Posted by 不會再看林智勝的比賽 at 2008年04月7日 19:56

    有啥可以吵
    各人造業個人擔
    要打裁判不是不可以
    被禁賽不要哎
    判的爛不是不可以
    被賭爛不要叫
    | 檢舉 | Posted by haha at 2008年04月7日 19:58

    sbl的裁判也滿爛得
    | 檢舉 | Posted by ㄟ at 2008年04月7日 19:59

    這是連鎖反應啊
    聯盟爛
    制度跟著爛
    制度爛
    裁判跟著爛
    裁判爛
    比賽跟著爛
    比賽爛
    球員跟著爛
    球員爛
    球迷跟著爛
    球迷爛
    聯盟跟著更爛
    ............
    | 檢舉 | Posted by 0806449 at 2008年04月7日 20:04

    台灣的裁判都滿爛得
    是裁判的問題
    還是台灣人的問題
    ???
    | 檢舉 | Posted by 也是 at 2008年04月7日 20:06

    我挺你,橘子大。大師兄被判無期徒刑,生氣的當然是死忠的熊迷,但以一個老中職球迷+非熊迷的觀點,個人認為你的評論是相當中肯的。其實光是第一個衝撞行為,就足以判無限期停賽了,遑論後面的事端。
    | 檢舉 | Posted by 凱 at 2008年04月7日 20:18

    熊沒認錯嗎?熊質疑的是好球帶的判決 請別再顛倒是非了 我想請問版主 你有看過整場比賽嗎?還是只是看個片段? 樓上的有看過嗎?沒看過少來那邊講好嗎?
    | 檢舉 | Posted by 雄 at 2008年04月7日 20:35

    “沒看過少來那邊講好嗎?“

    所以我們在“這邊“講啊
    | 檢舉 | Posted by haha at 2008年04月7日 20:49

    耍嘴皮?想耍嘴皮去國中耍 拜託一下 你是幾歲?
    | 檢舉 | Posted by 雄 at 2008年04月7日 20:51

    跟你依樣
    | 檢舉 | Posted by haha at 2008年04月7日 20:53

    永遠都只想息事寧人的聯盟,
    就永遠都會有放水假球,
    永遠都會有可能發生那天這樣的衝突。
    看了今天偉大的李秘書長發言,
    讓人更是確定這件事。

    還有,一些太情緒化的意見就別po上來了,
    我想瘦大看到了,也不知道該怎麼回吧...
    | 檢舉 | Posted by dd103 at 2008年04月7日 20:53

    你是版主?還是路人 路人的話我就懶的繼續理你 不想跟一個國中生一般見識
    | 檢舉 | Posted by 雄 at 2008年04月7日 20:54

    這是橘子大的版,請各位網友予以尊重,不要用一些情緒性和無意義的話來洗版。
    | 檢舉 | Posted by 凱 at 2008年04月7日 20:57

    請就事論事 這跟假球什麼關西? 別再把一堆事情的扯進來 你說的沒錯 永遠都只想息事寧人的聯盟,但.不代表就會打假球
    | 檢舉 | Posted by 雄 at 2008年04月7日 20:59

    你有看整個比賽的過程嗎?選手不會不知道衝撞裁判的後果嗎?..你知道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嗎?

    中職如今墮落至此,自稱為球評的你除了打嘴砲火上加油、為虎作倀以外,和國際賽戰功彪炳的林智勝比起來,請問你對台灣棒球又做出了什麼貢獻?

    瘦菊子?你改名叫臭菊花吧你~
    | 檢舉 | Posted by urumqi at 2008年04月7日 21:03

    不知道到底是誰在避重就輕、轉移焦點,什麼叫做第二波的衝突,還不是那該死的第一波衝撞才導致的,總而言之,不會再看關於此人的比賽,甚至連熊隊的比賽也不想再看,不管他有沒有禁賽,這已經不是閣家觀賞的節目,與其讓小孩子看這種,不如看NFL或WWE來的身心健全

    -----------------------------------
    勸你什麼都別看吧!!美職打架你有罵過?還是只是針對個人? 第一波衝突是1壘審 第2波是主審 這啥關西? 你有看整場? 還是看報紙? 一句話 沒看整場少來這邊發表你的個人意見
    | 檢舉 | Posted by 雄 at 2008年04月7日 21:05

    不覺得這也是職棒秀的一種ㄇ?
    如果中職只會打壓這種~而不會自我檢討~說真的沒救了~
    罰是該罰~但不該用這種高高高高高在上的姿態來處理這事件~

    中職應該要有美日的水準再來跟大家說同樣的規格~
    學都學一半~搞屁啦~
    = = 中職沒人看老是怪王建民效應~
    日本松阪去美國~難道日本人就不看職棒ㄡ~
    鬼扯...
    | 檢舉 | Posted by 不過是個SHOW at 2008年04月7日 21:09

    勸你關版啦 別再裝懂了 外面的世界很大的
    | 檢舉 | Posted by 雄 at 2008年04月7日 21:11
    各位、冷靜點吧
    我也是就這麼巧看到那場比賽的人
    基本上我還滿同意版主的觀點
    合不把這觀點放到第二波的去審識呢?
    我想當初誰講了什麼沒有人知道,就算知道也是二手消息
    試問:陳峰民對了嗎?先不去討論結果
    如果判好球的當下陳峰民衝了出去先問候了主審的全家大小祖宗八代外加隔壁老王,我想只要是人都會不爽吧
    以個人觀點並不認為那裁判的人格如樓上幾層球迷講的那麼不堪(就像大家說到立法委員就搖頭的刻板印象)
    但是人總有情緒,當人被羞辱時的反應我想直覺的都是會要抨擊回去吧?
    或許有些過當,但比起後來球員的反應、我想又球星的反應是否又更過當了些
    事後我們只從球員的單方面"二手"得知裁判的言行,卻不見裁判的反駁
    再請試想,若裁判也把球員的言詞公佈、這樣的一來一往在中職球迷眼中說不定就此扯平,但卻又讓那些唯恐中職不亂的人在茶餘飯後多了些嘴砲對象不是嗎?在外界眼中球員與裁判的這種"互動"也多少會打些負分吧
    在次重申,我也不知道當時他們說了什麼,但很清楚的就是球員違反了遊戲規則,就像超人把十惡不赦的壞蛋被定罪前殺了一樣得受法律制裁(當然我無意說誰是出人誰是壞蛋)

    另外,我也看不太出來中職裁判素質爛在哪裡
    回到基本定義,裁判不就是個不能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擾公眾執法的人員嗎
    全世界各地天天都在發生"被認為"是誤判的的判決
    但又有誰真的知道那是否是真的假的、棒球又沒有鷹眼系統,攝影機也沒法重演所有的角度吧
    法律上也有法官無罪開釋"眾望所歸"的犯人的紀錄
    難道大家說是誤判就是誤判嗎?還是要民主一點、每個判決都讓現場觀眾和球員都來投票表決?
    至於曾嘉敏三振林津平那球
    印象中進壘點是在打著的腰附近(這點有點模糊了)
    而橫向方面是外角的邊緣,而且是非常漂亮的尾勁
    真的,球投出時以為會保送(感覺放球點太偏外角)但是大家可以去再看一次,球進壘時急速的拐近來,正好在本壘向上延伸的區塊中近壘,被捕手接到,手套並沒有第二動作
    這可能也是主審愣了兩秒的原因吧,好犀利的尾勁(純屬猜測)
    大家不妨在去youtube看看
    | 檢舉 | Posted by 犧牲準備複習考時間來留言的高中生 at 2008年04月7日 21:20

    如果判好球的當下陳峰民衝了出去先問候了主審的全家大小祖宗八代外加隔壁老王,我想只要是人都會不爽吧

    他是說 太誇張了拉 (台語)
    | 檢舉 | Posted by 雄 at 2008年04月7日 21:35

    給雄先生

    冷靜點吧,仔細想想為什麼中華職棒這幾年老是有這些事件。
    如果聯盟有能力、有魄力把這些事情處理好,還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嗎?
    不管簽賭也好,暴力事件也好,沒有人希望看到這種事情一直發生。
    但聯盟表現出來的態度,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讓支持的球迷絕望。
    這些都是一連串的連鎖效應,如果您無法理解,我想您也不用繼續再這裡談下去了...

    另外,我69年次,今年快30,從職棒元年開始看比賽,當年是三商虎球迷。倒是想請問您今年貴庚?
    | 檢舉 | Posted by dd103 at 2008年04月7日 21:38

    我不是說聯盟怎樣 我也很討厭聯盟處理事情的態度 是開版的不懂當時的狀況就亂批評 LA NEW 有說 他們對這次暴力事件很抱歉 但裁判的素質他們不能接受 開版的說的好像熊不認錯一樣 而且 樓上一堆人也是根本沒看過這一場比賽就亂加批評
    | 檢舉 | Posted by 雄 at 2008年04月7日 21:42

    那個上面只會雄雄搗亂,什麼見解都沒有的,請版主刪掉他的留言,大家也不用回應這種白目留言,不用跟他一般見識
    | 檢舉 | Posted by 是熊迷就該認清事實 at 2008年04月7日 21:43
    犯錯在先,還要轉移焦點,誰對誰錯,還再妄下定論,是非對錯,去多看比賽再來討論
    | 檢舉 | Posted by 是熊迷就該認清事實 at 2008年04月7日 21:45
    最簡單的處理就是林智勝開除或永久禁賽,裁判也全部開除,這樣還有誰不滿意?
    | 檢舉 | Posted by 是熊迷就該認清事實 at 2008年04月7日 21:46

    to Posted by 犧牲準備複習考時間來留言的高中生

    你的看法滿好的 感覺不出來只是高中生 !! 國家有希望!!
    | 檢舉 | Posted by joe at 2008年04月7日 21:48

    如果真的是這樣也好...但也不用期待聯盟會有這麼高的智商 _A_
    | 檢舉 | Posted by dd103 at 2008年04月7日 21:49
    http://blog.xuite.net/a035687120/MIN/16542899
    給大家重新審是第二波衝突
    第一是曾嘉敏那顆好球
    建議大家先拿把尺放在林津平的腰
    看看球是否過高
    再把尺轉過來放到本壘版最外側的邊緣再重播一次
    就會發現這真是顆令人嘆為觀止、紮紮實實的好球
    至於陳峰民,我想是因為他和壘審的談話才被判出場吧
    請大家在從頭看看這影片吧(發誓沒有毒!!)
    | 檢舉 | Posted by 犧牲準備複習考時間來留言的高中生 at 2008年04月7日 21:51

    很想請問那些問那些『看過很多場比賽的球迷』,大家說裁判的素質很爛到底指的是哪些部分?
    偏袒?根本是不利一方的主觀印象。
    好球帶飄忽不定?我看是同上的心態使然吧!投手不知道怎麼投?控得本來就沒多好的人才在那邊意見一堆。
    | 檢舉 | Posted by 阿魯 at 2008年04月7日 22:04
    只針對第二波,那一球從影片看應該是好球,如果是總教練上來爭論的話,那沒話說,不過,為何陳峰民也跟著上來,他是助理教練嗎?一群球員也圍上來,是想"單"挑?要單挑,也是總教練來跟裁判爭論,我沒聽到裁判說了什麼,也沒聽到陳峰民說了什麼,洪一中總教練在那邊跟裁判議論是正確的,但其他球員的動作根本是多餘的,早就該判出場了,不判出場,難不成要再看陳峰民施展大師兄的功夫,讓那個動作一再重播?
    | 檢舉 | Posted by 那一球是好球 at 2008年04月7日 22:10

    有的裁判明明不適任 卻還能續留在中職
    這是很奇怪的現象
    裁判最好還是靠本身專業的判斷來贏得球員球迷的尊重
    不要光靠棒球規則賦予的權利
    | 檢舉 | Posted by chris at 2008年04月7日 22:28
    有的球員明明不適任 卻還能續留在中職
    這是很奇怪的現象
    球員最好還是靠本身專業的球技來贏得裁判球迷的尊重
    不要光靠棒球規則禁止的暴力
    | 檢舉 | Posted by 同理可證 at 2008年04月7日 22:38

    雖然我只看過當天電視新聞的重播,也看過林智勝個人部落格的留言,但對於林智勝衝撞裁判的行為及其個人在部落格上的言論不表認同,因為太在意比賽的勝負及對判決的不認同就可以衝撞裁判嗎,我不以為然,所以針對今日中職對林智勝個人的懲處,我個人覺得合理

    對於一個看了十幾年中職的老球迷的我來說,瘦橘子大的評論確實中肯,球迷都有愛護球星的心,也希望激動的球迷能夠冷靜的看待,我們要愛護球星,但並非把球星捧上了天

    對於大家說的第二波衝突,我個人不是很清楚事發的過程,不便發表什麼意見,在看過"犧牲準備複習考時間來留言的高中生"提供的影片後,只能說我個人認同高中生的說法

    希望經過這次事件,中職的裁判及球員的運動精神都能有所成長,這才是愛護中職的我們所樂見的
    | 檢舉 | Posted by KEN at 2008年04月7日 23:05

    回覆:Posted by 犧牲準備複習考時間來留言的高中生

    奇怪..我照你的方式做了測試..怎麼球進來還是在腰部以上呢?
    而且看到後面還有側面的replay..也是腰部份以上靠近胸部了啊~進本壘時..還在胸部的位置耶..這樣是好球嗎?
    不知是我看錯還是偶量錯了?
    | 檢舉 | Posted by jennie at 2008年04月7日 23:49
    唉,這網誌平常不是大聯盟的文就是外國的職棒。
    怎麼忽然跑出中華職棒的評語?
    阿,原來是我們大師兄衝撞裁判的事。
    這不是跟電視上的新聞媒體一樣嗎?
    只報壞的,不報好的。
    試問,彭政閩猛打全壘打和布雷的突破單季全壘打紀錄你有報過嗎?
    不要只會看雖本國拉,我最瞧不起那些不僅不看還在那邊看雖。
    最敗類的是媒體還落井下石,真是有夠不要臉的。
    只會在那唉唉叫,叫球員的行為。
    那我想請問你,中華職棒一年的比賽你看了幾次?
    沒那麼關心中華職棒,開啥爛文。
    | 檢舉 | Posted by 路人J at 2008年04月8日 00:30

    TO 路人J & 上面那群中職義和團

    你不在那邊胡鬧
    你們這些中職義和團真是讓人討厭
    這裡是私人部落格
    不是公家單位也不是公共場所
    請尊重主人 來者是客
    客人不要在別人家裡胡鬧
    要鬧到別處去鬧

    瘦菊子大大就以寫中華職棒球評文章起家的
    只是中華職棒自己太爛 簽賭把自己玩死
    讓他無力再寫中華職棒 才寫更多國外棒球文章
    | 檢舉 | Posted by dogers at 2008年04月8日 03:33

    林智勝是不對,可是我的映像中國外職棒除了賭博外好像還沒有無限期禁賽的例子,你要嘛禁賽50場或1個球季,無限期禁賽等於是把球員判死刑,有必要這樣嗎?
    | 檢舉 | Posted by y2k35 at 2008年04月8日 08:29

    請問有誰真正確定知道第二次衝突球員和裁判之間到底說了什麼話嗎?
    | 檢舉 | Posted by sean2316 at 2008年04月8日 08:49
    to y2k35:
    無限期禁賽?應該要永久禁賽,根本不用聯盟懲處,球團根本應該直接開除他,他的那種行為,丟人現眼!如果球團不開除他,還包庇他,那我直接開除這個球團,根本不會再去看這隊比賽
    | 檢舉 | Posted by fan at 2008年04月8日 11:11

    樓上那些中職義和團的,別人的意見不一樣可以反駁,但是不需要口出惡言或人身攻擊,不要以為你嘴巴吃屎有口臭就比較有理,你們這些人對中職的貢獻加起來比不上半個瘦橘子...
    你們認為裁判誤判所以球員衝撞嗆聲有理,你們也拜託一下好不好,裁判代表的是比賽公平的維護,如果你要對抗要質疑,那建議乾脆退出中華職棒,因為對比賽最起碼的公正性都不信任,那乾脆就不用比賽了,今天你覺得誤判上來嗆聲衝撞,那裁判下一個關鍵判決怎麼判?判對你有利,那換另一隊上來衝撞,判對你不利,這些義和團搞不好就要燒球場了,所以運動員在球場上必須尊重服從裁判判決,這是運動精神,也是對球迷的示範,更是比賽能繼續比下去的基本...
    若是對裁判有偏見或懷疑,應該循規章制度由球團隊聯盟提出異議,要改善裁判素質,要由體制內著手,你如果不能同意,那就退出中華職棒,至於那些批評中華職棒裁判爛的人,去看看美日職棒吧,別人的誤判可不會比較少,世界大賽或季後賽誤判更是常被人拿出來說,誤判不是大錯,如果是長期對某一隊或某一人做出不利判決才是需要被譴責,樓上那些義和團可以拿出證據說明那場比賽裁判是長期對La New做不利判決嗎?
    至於第二波衝突原因,請問到底有誰聽到三壘審說了什麼話?還是只是看畫面說故事?瘦橘子譴責第一波大師兄的衝撞沒錯啊,那幾個口臭的傢伙用第二波衝突來攻擊瘦橘子,看來嘴巴吃屎吃太多連腦袋都裝滿屎了...
    | 檢舉 | Posted by WU at 2008年04月8日 16:17

    在補充一下,有人認為裁判尊嚴建立在專業及公正上,所以因為裁判不夠專業與公正,所以就不用給他尊嚴,這個結論是錯誤的,理由如下:
    1.邏輯錯誤:專業+公正-->裁判尊嚴,此推論不可逆,專業又公正的裁判的確會得到尊敬,但是給予裁判尊重的原因並不只有專業與公正,但是給予裁判尊重的原因在於這是比賽能夠進行的最基本原因,也是對對手,聯盟,以及觀眾最起碼的尊重,你要就提出證據要求聯盟改善,要就退出聯盟不玩了,卻不能直接在場上對裁判作出威脅性舉動,這是職業球員基本要求...
    2.前提錯誤:誤判不等於不專業也不等於不公正,裁判的誤判是球場上的元素之一,對棒球規則不熟悉才是不專業,長期對某一隊或是某一球員作出不利(或有利)判決才是不公正,請問各位從事情發生經過能看得出裁判"既不專業又不公正"嗎?
    | 檢舉 | Posted by WU at 2008年04月8日 16:39

    to dogers:

    拜託一下 請就事論事 別再扯打假球 版主無力寫中職 那就別再寫了 這是公開文章 每個人都有資格批評..
    | 檢舉 | Posted by 雄 at 2008年04月8日 17:11

    to雄:
    公開文章當然每個人都有資格批評,但是你一開始就指名版主不懂,要版主關版,說些外面世界很大的之類屁話,你除了拉這些屎之外你批評了什麼值得拿出來討論的東西?要就事論事OK啊,自己先拿出來東西再說...
    瘦菊大少寫中職的原因是以前針對中職可以進步的地方說了很多,但是現在情況依舊,可以說有點灰心吧,無力的意思是不想寫,可不是沒能力寫,你這傢伙大言不慚的說外面世界很大,那你寫點東西來讓大家看看如何?
    | 檢舉 | Posted by WU at 2008年04月8日 18:10
    就是有人是井底之蛙還不自知,只會說別人看過幾場比賽,你又是看過幾場比賽,到底是la new熊迷比較資深,還是他隊球迷比較資深,只會比看的比賽多,最好笑的就是上面那群,自認為看的比賽多,竟然還覺得林XX衝撞裁判是正確的,一堆上面模糊焦點,口出穢言的熊迷,看你們的素質,還真是高啊,比林XX還高啊
    | 檢舉 | Posted by 就是有人是井底之蛙還不自知 at 2008年04月8日 20:30
    在自家討論區胡亂撒野還不夠,還要到別人家來丟人現眼,不合你意,就說別人是國中生,那你又是什麼生,幼稚園退學生嗎?早就不想回應你這種無聊字眼,無奈版主不想亂刪文,竟還又到這裡繼續撒野,高材生,管你是讀哪間學校,那間學校教出這種學生,可蕜
    | 檢舉 | Posted by 那麼多胡亂撒野的狗 at 2008年04月8日 20:42
    導致第一波衝撞的判決,是否誤判,自行看圖參考,轉載至Cttlee's Spaces,http://cttlee.spaces.live.com/blog/cns!2FFBD59ED2397D9A!964.entry,
    至於第二波衝突,那個好球,熊迷會認為是壞球,從影片看來是從外角轉進腰帶附近,屬於好球帶上方的好球,根據台灣棒球維基館的好球帶定義,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5%A5%BD%E7%90%83%E5%B8%B6,
    "好球帶以擊球員之肩部上緣與球褲上緣之中間平行線作為上限,以膝蓋下緣作為下限,通過本壘板之空間者稱之。"那一球若是在腰帶附近,那就是好球,超過胸部的話應該是壞球,不管好球壞球,台上的打者對這個判決似乎沒有很大的反彈,看了看主審,就走了下去,倒是台下看戲的熊隊球員意見很大,由陳峰民總教練領軍(旁邊的是捕手洪一中?),直接上來就對裁判大聲嗆聲,我不知道他講了什麼,無所謂,被奪位的洪一中代理教練被晾在一旁,因此陳峰民總教練因奪位被驅逐出場,合情合理,至於後來那幾個熊隊球員,是因為什麼原因發瘋,我也不知道,是三壘審?是陳峰民總教練被驅逐出場?還是洪一中代理教練被驅逐出場?亦或是要為撞了裁判的林智勝出氣?到底是誰在挑釁,
    還不知道?那你到底有沒有看整場比賽?
    | 檢舉 | Posted by 隨便 at 2008年04月8日 22:36

    中職要挺住,把判例建立起來,否則將來沒有依據。
    打裁判、撞裁判這種事,不嚴懲就不用打下去了。
    判的爛就可以打,那乾脆跟南美的足球一樣,判決不爽就開槍。
    | 檢舉 | Posted by Samsung at 2008年04月8日 23:42

    說的太棒了.lanew應該解散 然後大師兄最好被凌遲致死
    那個嘴巴跟肛門一樣 LP硬梆梆的三壘審該去選總統啦
    cpbl聯盟權力比聯合國還大

    相信你的意思就是這樣

    大哥!裁判是對的!!!!!
    | 檢舉 | Posted by 球迷Z at 2008年04月9日 01:32
    你們這些狗屎,快去吃屎吧,lanew熊隊最強
    | 檢舉 | Posted by 球迷Z at 2008年04月9日 04:39
    我做夢夢到有裁判嗆聲說:"我就是要找你定孤支啦"
    球員基於尊重裁判的前提之下如他所願
    結果裁判就溜掉了
    還夢到大師兄的blog關掉了 基本上出發點應該是要捧聯盟的LP
    還夢到聯盟管制裁判個人的blog禁止其發聲
    好像是因為有裁判嗆聲說要幫他討回來...
    民國幾年了還在搞白色恐怖
    最近睡不好啊 做了一堆夢
    | 檢舉 | Posted by adam at 2008年04月9日 07:27

    to雄:
    to中職義和團:

    一群無賴跑到主人的部落格裡
    就天真的以為這個部落格是屬於他們的公開場所了?
    你要笑死我啊?
    去查查自己有沒有參觀證先!


    你們這些人 和這幾個闖入人家花圃
    無視警告牌任意踐踏花草
    還反嗆規勸人員的根本是同一類人吧
    http://www.wretch.cc/blog/jason6606&article_id=13144574
    怎麼? 踏在人家莊園裡
    就天真的以為以為這個莊園是他的公園了?


    這裡不是"新聞網站"!! 也不是"公家單位"!!!
    格主沒有收你們訂閱費
    也不是公職人員需要對所謂的納稅人負責!
    你們不請自來的來參觀
    就好好注意自己言行
    開放給你們留言 你們就放尊重一點
    別整天動不動就 "公開文章 公開的 公開的" 的叫個不停
    這裡是格主的私人園地 是他的家
    他把他的文章貼在他的家裡
    給他的朋友來欣賞
    又何時邀請你們這些中職義和團來看了?
    先查一查自己有沒有邀請函先!


    部落格本來就是放私人性質的東西
    沒人逼你來看


    今天就算是公共場所也不容你搗亂
    胡亂開罵 總有法律來制裁你
    你總要為你的言行負責的
    | 檢舉 | Posted by 怎麼那麼多胡亂撒野的中職義和團 at 2008年04月9日 16:01

    整起事件熊迷之所以會挺球員是因為聯盟隊球員與裁判判罰的雙重標準,以及對於大師兄的不客觀禁賽處分。

    超過95%以上的熊迷都沒有偏袒球員的暴力行為,而僅是要求聯盟可以正式裁判的問題並且要不護短的公正處理。

    這篇文章的寫法把少數不理性熊迷的的行為放大成大部分熊迷都是不理性的,甚至寫自己如何憂心台灣棒球會如何退步,我只能說台灣幫球會退步,只可能是因為主事者不懂的檢討自己才會造成這種結果。而這位"名"球評寫文章時完全沒有搞懂熊迷的訴求,這是非常遺憾的。

    身為知名的球評家,卻放大少數不理性球迷的行為,當成文章的主要內容,身為一個球迷,我只能說"瘦橘子,我瞧不起你!"
    | 檢舉 | Posted by 這篇文章以偏概全 at 2008年04月9日 18:18

    瘦橘子兄,
    這次我支持你。
    真的搞不懂這種事有什麼好爭辯的,打裁判就是該重罰了,有什麼好牽拖到"裁判挑釁"、"裁判素質"等等的。

    全世界的運動場上裁判都有人在argue,那天La New那幾個判決我不認為有到不能接受的程度。
    去看看Delmon Young丟球棒打裁判那個影片,那個好球還比較誇張,D. Young被判了50場,林智勝這個WWE級數的動作可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中職的裁判素質是不好,制度是要改,一碼歸一碼啊,怎麼可以拿來轉移焦點,裁判就算真的挑釁在先好了,人家是動手動腳挑釁嗎?先動手的人就是不對,這可不是僵化的大帽子,這是對法治精神的基本了解。
    數年前的陳進興事件,全台灣都知道他是個得而誅之的大壞蛋,就代表我們可以動私刑把他殺掉?

    今天La New"覺得"被挑釁了、被欺負了,就可以有這麼激烈的反應,那以後裁判組還要不要運作,去找大聯盟裁判甚至擺電腦來判都沒有用了,球員依然可以"懷疑"電腦被放了病毒,秀斗了。
    當人民都只會用"我認為"、"我覺得"該當如何如何時,這便是一個缺乏法治、失控民粹的社會。
    | 檢舉 | Posted by aborwang at 2008年04月9日 18:40

    樓上的那你快滾吧,以後都不要來了
    沒人刀子架在你脖子上逼你來

    這年頭,來鬧場的人還裝可憐啊?
    明明是來鬧場來人身攻擊的,卻搞得自己才像是被欺負的
    中職義和團站著說風涼話都不會腰疼啊?

    我們這些人瞧你們這群義和團更不起
    我們只能說 "中職義和團,我們瞧不起你們!"
    | 檢舉 | Posted by As at 2008年04月9日 18:41

    >Posted by 這篇文章以偏概全
    >這篇文章的寫法把少數不理性熊迷的的行為
    >放大成大部分熊迷都是不理性的

    中職義和團只會到處鬧場罷了,還急著撇清關係

    你以為你們很理性嗎? 不理性都是少數嗎?

    你們要是理性的話,今天你們不會來這裡鬧場!也不會來這裡開罵!
    | 檢舉 | Posted by As at 2008年04月9日 21:33

    覺得很多事您都只看到一面,林智勝並沒有對他對一壘審的腦衝血的行為有任何辯解,真象,先弄清楚再說吧,先查出林智勝原始的說辭吧!!別被中職誤導又來誤導他人,中職頂多只做對維護裁判尊嚴罷了


    既然林智勝都處分這麼重了
    我想要說的是
    第二波裁判的處分為何這麼輕?
    第二波裁判言語挑臖VS.第一波腦充血撞人的大師兄
    禁賽一場VS.終身禁賽

    聯盟標準,似乎
    不是很中立,要罰得重可以,標準不能差太多

    且個人認為林智勝並無用「第二波裁判言語挑臖其隊友」的理由來合理化他第一波腦充血的撞人舉動。
    | 檢舉 | Posted by 看過瘦菊子不少文章的人 at 2008年04月9日 21:47

    另外,有人說林智勝沒錯嗎?作者可怕的先入為主的想法
    ,「為賦新詞強說愁嗎」,還是為了「想維護正義卻扭曲了林智勝的說法」?非常可怕的另類正義
    | 檢舉 | Posted by 看過瘦菊子不少文章的人 at 2008年04月9日 21:59
    林智勝根本沒錯啊,撞裁判是天經地義,一壘審活該,因為三壘審挑釁林智勝啊,加油,林智勝,中職需要你,請你繼續把裁判撞死,來為熊隊贏得勝利,就靠你了,林智勝,熊迷絕對支持你,全都是裁判素質爛,所以裁判去死,林智勝撞人有理,林智勝撞死裁判無罪,熊迷們,這樣的文章如何,你們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 檢舉 | Posted by 上面的還搞不清楚狀況,根本沒有人怪林智勝 at 2008年04月9日 22:16

    更正,上篇的「扭曲」字眼,應改為「刻意忽略」較為妥適。
    | 檢舉 | Posted by 看過瘦菊子不少文章的人 at 2008年04月9日 22:20
    另外,有人說林智勝有錯嗎?路人可怕的先入為主的想法
    ,「為賦新詞強說愁嗎」,還是為了「想維護林智勝卻扭曲了正義的說法」?非常可怕的另類正義
    | 檢舉 | Posted by 林智勝沒錯 at 2008年04月9日 22:30
    更正,上篇的「扭曲」字眼,應改為「刻意忽略」較為妥適。
    | 檢舉 | Posted by 看過路人全部文章的人 at 2008年04月9日 22:32
    覺得很多事您都只看到一面,林智勝並沒有對他對一壘審的腦衝血的行為有任何道歉,真象,先弄清楚再說吧,先查出林智勝原始的說辭吧!!別被兇手誤導又來誤導他人,熊隊頂多只做對維護自己利益罷了


    既然林智勝都處分這麼輕了
    我想要說的是
    第二波球員的處分為何這麼輕?
    第二波球員言語挑臖VS.第一波腦充血撞人的大師兄
    禁賽那麼少場VS.有限期禁賽

    聯盟標準,似乎
    不是很中立,要罰得輕可以,標準不能差太多

    且個人認為林智勝只會用「第二波裁判言語挑臖其隊友」的理由來合理化他第一波腦充血的撞人舉動。沒看林智勝部落格的文章,也麻煩去看新聞好嗎?只會扭曲事實...
    | 檢舉 | Posted by 看過路人全部文章的人 at 2008年04月9日 22:50
    再次更正,上篇的「扭曲」字眼,應改為「刻意忽略」較為妥適。
    | 檢舉 | Posted by 看過路人全部文章的人 at 2008年04月9日 22:51

    好了啦~公道自在人心
    兩邊不必吵到你死我活
    又不是什麼國仇家恨
    告一段落吧
    大師兄都誠心道歉了
    知過改之就是大善
    而且我以前文章也寫過
    他是很喜歡的打者
    我曾送他唱片當禮物
    希望他球監出來,打出一波好球來
    | 檢舉 | Posted by 瘦菊子回 諸位 at 2008年04月9日 23:13
    原網址
    http://blog.xuite.net/a035687120/MIN/16542899
    剪圖
    http://photo.xuite.net/cpbl20080404/2436811.sld?1#picture

    如果胸口是腰附近
    如果紅土區算是外角的邊緣
    真的,球投出時一定是保送
    捕手一開始就是要外角偏低壞球的位置
    投手明顯失控,捕手急速將手套拉高
    球進壘時卻又急速的掉下來,尾勁不足
    捕手接到,手套明顯擺動正好向在本壘上方區塊移動
    這可能也是主審愣了兩秒的原因吧(好讓捕手移到適當位置,純屬猜測)
    主審宣判後,捕手又再多愣兩秒(大概心想真的這樣便成好球了,純屬猜測)
    一顆球從出手到捕手離開蹲捕位置花了六秒之久
    史上最快
    | 檢舉 | Posted by 高中生最好還是回去複習功課 at 2008年04月9日 23:46

    無辜的橘子大...
    有衝突才有進步!!! 大家都加油~~
    | 檢舉 | Posted by ls6236 at 2008年04月10日 20:48

    林智勝4/4說法 blog
    http://x.ck101.com/?action-viewthread-tid-1246751

    林智勝第一次衝撞被判出場
    http://blog.xuite.net/a035687120/MIN/16542354


    la new第二波抗議 黃俊中 陳峰民 潘忠韋 被判出場
    http://blog.xuite.net/a035687120/MIN/16542899
    | 檢舉 | Posted by 轉錄供大家參考,第二波三壘審是否有挑臖,見仁見智 at 2008年04月10日 23:46

    個人認為第二波2:32秒左右,陳峰民動口,三壘審同時也有後續不必要的小動作
    | 檢舉 | Posted by 轉錄供大家參考,第二波三壘審是否有挑臖,見仁見智 at 2008年04月10日 23:58

    先說第一波,大師兄的部落格是說:智勝是因為丟帽子被判出場才衝出去的喔

    我看到的是手套飛出去,不是帽子,不管丟什麼啦,又加上撞一壘審,一定要判出場的

    再說第二波,大家可以看到,陳峰民對判高的那一球,他不是衝往主審而是衝往三壘審,據中職說,三壘審說:照規定來,陳峰明聽到的是「定枯支」
    | 檢舉 | Posted by 轉錄供大家參考,第二波三壘審是否有挑臖,見仁見智 at 2008年04月11日 00:26
    球員球技差可以接受
    打人球品差
    10號球迷不屑
    | 檢舉 | Posted by 10號球迷 at 2008年04月11日 09:27

    錯就是錯!
    林智勝因為他認為裁判誤判,
    就去撞裁判,把棒球場當成了摔角場,
    這種行為難道對嗎?
    還是熊迷覺得很OK囉!

    可是我們現在看到網路的言論,
    很顯然變成:其他五隊就事論事,
    但是熊迷一面倒的挺球員,
    甚至還揚言拒看中職跟堵裁判的說法,
    只剩下激情跟感性!
    請問理性在哪裡?

    事後看錄影帶跟聯盟公開的內容,
    都可以確實證明,
    當時一壘審江春緯沒有誤判的問題,
    既然如此,那你大師兄是不是罪加一等?

    還是你們這些不理性的LA NEW迷,
    認為管他有沒有誤判,反正裁判就是有錯!
    其實這次事件中,我對聯盟失望,
    但我對LA NEW的10號球迷們更失望透頂,
    九局時的林智勝撞人衝突,
    十一局時的黃俊中幾乎要衝上去打架,
    球團是都不會約束球員的喔!

    事情發生到現在,
    一直都是聯盟怎樣處理,聯盟什麼決議,
    但你LA NEW球團裡的球員發生這麼大的事,
    卻完全不用處分嗎?
    起碼做做樣子,告訴社會大眾說,
    他們做錯了,球團也有給予處分吧!

    有人挺球員挺成這樣的嗎?
    那他下次把裁判圍毆到進太平間,
    你是不是還要挺?
    | 檢舉 | Posted by 毛 at 2008年04月11日 11:59

    "有暴力就錯!熊將更該誠心地懺悔"
    菊大開版主題就說的好像熊隊不認錯一樣(給人的感覺)
    加上肚臍眼的言詞
    難怪被筆伐(當然有些人回應是胡扯),您這篇文章大致是OK,但參雜一些言詞,煽動性很強

    外話,討論一個觀念林智勝和菊大說的"有暴力就錯",似乎是對的,但細想,真的嗎?
    我先說明,我這是外話,林智勝的衝撞行為,再看衝撞動機,判重罰也是絕對合理,我是中職會判個三十場吧

    再回到我要討論的,"有暴力就錯"這個觀念,不是這麼簡單的,舉例如下

    從小到大
    大人都會告訴我們
    打人就是不對
    所以乖小孩被欺負時只想到爸媽說不能還手
    因為只要學校出了一點事
    爸媽第一句都是怪自己的小孩

    我覺得,這樣的觀念很悲哀
    昨天吃火鍋時,有個阿姨坐到我們對面
    我們小聊了一下
    也聊到這個觀念
    阿姨是個記者
    她說,她有個朋友的小孩因為很乖常被同學欺負
    但是父母總是跟他說不能還手
    有一次被流氓學生圍歐,差點掛掉,幸好命大
    在醫院住了兩三個月
    這個小孩清醒的時候
    她跟她媽說,我恨妳,我以後不會再聽妳的話
    因為媽媽總是說"有暴力就錯"????

    再一次強調,林智勝跟這個例子是兩回事,我只是在說明,話這種東西不要講得太武斷,即使不是本意,很容易被反擊甚至被有心人士操弄
    | 檢舉 | Posted by vio at 2008年04月11日 12:24

    雙方積怨以久,雇主和員工互相賭濫
    雇主抓到員工犯了大錯,趁機重上加重,難免使人議論紛紛
    中職和球員又不太像是雇主和員工的關係,應該說是命運共同體比較合適,互相監督制衡吧,任一方用"壓"的,被壓的一方一定會彈起來,回到問題點和制度面,避免互相壓來壓去,惡性循環,共創美好未來
    | 檢舉 | Posted by V at 2008年04月11日 16:02

    我雖然沒有看到該場比賽,但是我覺得大家真的沒有什麼好爭的,整件事情本來就是林智盛理虧,使用暴力更加不對,現在不是爭論所謂第一波和第二波的是非對錯,每一個人、每一位球迷、球員都應該好好想想棒球的精神在哪裡,棒球不是打得好就是了不起,棒球也不是斤斤計較就是成功,棒球的精神在於服從,美職和日職更多的判錯案例,但是也沒有發生這樣的情況,有多少球員會在自己認為誤判下使用暴力? 球員下場就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有問題論資格也輪不到球員自己解決,規則大家有了解嗎?裁判行為失當自然有正當的途徑申訴,事後用那些話做為藉口和小孩子有什麼分別?他們是對不起眾多的球迷。
    每位球迷應該想想真正的王道精神是些什麼,而不是膚淺的去爭論小鼻子小眼睛的對錯,有這樣的球迷造就這樣的球賽,造成這樣的大牌球員,難怪台灣永遠都是亞洲第三,唉~~~~~~大家知道嗎? 台灣的裁判在全世界裁判界是十分有名的,有誰會去嘗試了解裁判的環境? 裁判會判錯代表著大家平時工作也會犯錯、生活上也會有出錯的情況,難道每個裁判都是機器、聖人? 200多條規則加突發事件還要做瞬間的適時處理,你們覺得容易嗎?你們還會覺得他有閒情"釘孤枝"?每位裁判都有業績考核,他們的壓力已經著實不小,還會拿自己飯碗開玩笑?還要面對你們這些膚淺的球迷,所以台灣的職棒裁判是全世界最不易做的裁判,拜大家、諸膚淺只會炒新聞的媒體所致
    | 檢舉 | Posted by baldwinkwok at 2008年04月20日 07:16
    終於看到一篇站再中立角度,這個瘦菊子還真不錯值得推薦,不然看了好幾篇都是一些作者在猛替球員說話偏袒,難道裁判不是人?發生問題永遠是裁判的錯,明星球員永遠是對的,而那些球迷過度偏袒自己球星個的球員像似偶像似的
    真的是很可笑的一件事,老天,世上怎會有如此荒唐的事,這也難過我對中職一點興趣有沒,各位喜愛棒球的歡迎一起加入MLB的世界吧,不在誤入中職的陷阱
    | 檢舉 | Posted by 台灣不能搞職業運動 at 2011年05月9日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