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3日

超級經紀人Scott Boras,是吹捧還是造福?

冬季大聯盟熱鬧的球員交易,最讓我好奇的人物是超級經紀人Scott Boras。他不在球場上,沒帶領任何一支球隊,也不是球團或大聯盟的高層人士,卻可以在大聯盟翻雲覆雨,甚至掀起一場場風暴。球員需要他,球團也需要,但常對他恨之入骨,稱他為「吸血鬼」,球界給予的評價不一,但對大聯盟影響力之大,是無庸置疑的,2005年在Baseball America的「Top 25 Power Brokers」裡,名列第7

有人說,他毀了美國棒球的薪資結構,鑽進了令人咋舌的無底洞,染污了棒球運動精神。我認為這是一面之辭,沒有洋基、紅襪、道奇、巨人等重金大市瑒球團的配合,Scott Boras一紙一紙億金合約,也不可生得出來。再說,球員聘經紀人,不就是為了幫他們談到一紙肥約嗎?難道還有球員會向經紀人抱怨:你幫我要了太多錢,多到三輩子花不完?


你很難想像,40年前大聯盟平均薪資才19,000美元!在那些年代大多數球員像個僱工,是老闆的私人財產。直到1975年底自由球員制產生後,薪資結構陸續發生變動,經紀人也應運而生,連當時球員工會律師Dick Moss都轉任經紀人,可說是Scott Boras的祖師爺。


現在我們都說是球星,但本質上仍是勞工,而且運動員是生涯短暫的勞工,不可能讓勞工個人去和精明的老闆談福利和薪水,因而透過工會或經紀人去和資本階級爭取協商或談判。勞資雙贏是最理想的結果,只是結果很難短期間斷定,比如簽約後球季的表現是否符合身價,及對戰績與票房的貢獻等等。那麼談約時,價碼能談高就高,是經紀人尊奉的法則。當然這也要視市場供需和球星價值而訂,說經紀人一味想榨乾球團,是不公平的,否則也不會有球星開除原經紀人,去找Scott Boras。以球員的立場,誰不愛Scott Boras


Boras
驚人的「戰績」包括:
1999
年道奇與Kevin Brown簽下71.05億美元合約
2000
A-Rod與遊騎兵隊簽下102.52億美金合約
2003
Greg Maddux與勇士續簽11475萬美金合約
2006
Barry Zito與巨人簽下71.26億美元合約


Scott Boras
也是球員出身,在紅雀與小熊的小聯盟待了4年(1974-1977),最高打到2A,因膝傷退休。後來去讀書,拿到藥學與法律學位,還成為合格律師,開始為以前的小聯盟隊友談合約。1980年決定從事棒球經紀。1986年為前隊友救援投手Bill Caudill與藍鳥談薪,成功談到5750萬美元的合約。


小聯盟的基礎和經驗,對新秀的才華他是有眼光的,且能利用數據分析,來證明球員的價值和未來發展,加上強勢的談判手腕,為球員爭到不少好薪。1983年業餘選秀第一指名俄亥俄州Bethany Nazarene學院的投手Tim Belcher,雙城隊只想給10萬簽約金,被Boras拒絕,到冬季選秀時,洋基以15萬簽走。


如果新秀不滿意球團現前開出的價碼,而你的身手夠好且不會荒廢,他也不會急著跟人家簽。反而建議新秀去打大學隊或semi-pro1997年費城人要和J.D.Drew3百萬的約,Boras也是不肯,J.D.Drewsemi-pro打了一年再回來選秀,紅雀以8百萬簽下他。我無法判斷這對球員整體生涯發展好或壞,但從錢的角度,他確實讓球員漲了身價。


當然他現在為大球星談薪的金額,已遠遠超過10年前,甚至可以買下一支小市場大聯盟球隊,我還想,他應該有能買下一支球隊,不過幫人要錢、自己也賺,是比拿錢給別人要快樂一點。


Scott Boras
所象徵的是職業運動世界的經濟學,在資本主義發達的國度,金錢往往成為評估人的價值指標,但我相信他的初衷是極為良善的,為球員爭取公平或更好的薪資、有保障和福利的合約。但不斷擴大後,那站在勞方的用心漸漸被淹蓋,Scott Boras的運動經紀王國日益膨脹,越來越像個大型「印鈔機」。近來球團的反撲也不少,關於「松坂商機」,紅襪覺得Boras吹牛,問題是,當初聽得喜滋滋是紅襪啊!而A-Rod繞過Boras,去跟洋基談合約,也給Boras一些教訓。



不過,我認為經紀人還是需要的,至少在資方與球員間取得平衡,而不是老闆們像皇帝,無可制衡。台灣自詡是高度民主自由的國度,中華聯盟老闆卻一直抵制球員工會的成立,自由球員和經紀人制也不知要到哪一年才出現,Scott Boras若生在台灣,誰理他啊!


Posted by won1016 at 樂多Roodo! │18:53 │回應(3)引用(0)大聯盟M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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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Scott Boras若生在台灣,誰理他啊!


哈 也許當總統阿 他學法律阿 誰知道
Posted by ray at 2007年12月13日 20:04

Scott Boras若生在台灣,可能會被批評沒有良心
然後會被中職唱衰
Posted by WOOD at 2007年12月14日 00:41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
中職打算在球季末實施的戰力外制度
因為作業不及要延後實施
這種制度說穿了也是要壓制球員身價
以往戰力外的球員如果有別隊要,就會彼此競價
新的戰力外制度就是要這些放出來的球員再加入選秀
(我的理解是這樣子)
反正,中職現在推的制度,目的都是要節省球員薪資開支
實在令球員感到不平。
Posted by wahaha at 2007年12月15日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