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5月24日 20:07

兩年來我的棒球日子

這個部落格寫了兩年了,第一篇貼文是在2005519日,印象中,前幾篇是把明日報個人新聞台「瘦菊子棒球新樂園」搬到這裡,原因是,在網路上看人們談論blog,就很好奇怪,想說也來弄個blog,漸漸就荒廢了新聞台。

「善變」的我,荒廢的東西還不少,再之前是棒球電子報,真是「罪過」!主要是網路媒體變遷迅速,而我又愛不斷試驗,會留在這達兩年之久,是blog塑性高,每次光改版就可以讓我玩一兩個小時。當然我的功力很淺,看到一些版型十分新穎的部落格,都相當欣羨,而我並沒有學過網頁設計。

1989年在報社寫棒球專欄起,接著到味全龍族編雜誌、台日體育組組長,至今19年,由青年到秃頭中年人,棒球占據了無數時光。現在也沒什麼變,每天一醒來吃饅頭、喝著即溶咖啡,一邊看各媒體、網站、部落格的棒球新聞與評論;再看些比賽轉播,寫些觀感心得之類的。我那17坪大的小房間,頓時籠罩著一座球場,有木棒劃出優美的弧線,有小白球的飛翔,有奮鬥的英雄奔馳著,想像那是一種難以比擬的輝煌。

一部分用意是儲存自己的文字資料;幹嘛要存下來呢?常常這樣問自己。資訊爆炸的時代,還有什麼是人們沒有或找不到的嗎?自己寫的不見得比一些高手好,有存的必要嗎?以個人的角度來看,519篇文字何嘗不是另一個時光的遺跡,刻劃著種種心的起伏,彷彿是生命的歷程,留下來也不錯。同時可以和球迷們分享,有錯,有球迷會提供正確的資料以及更多觀念、技術的線索,讓來這裡的球迷看到更開放多元的棒球,自己無形中也吸收了很多。

不論是朋友、網友或球迷,都不斷給我建議。最常見的是,希望我主觀、客觀或公正,這讓我有點為難,因為每個人的主觀、客觀或公正都不一樣,我無法滿足每個人想要的,只能寫出我所懂的,如果我懂得的是錯的,有人發覺、糾正或批評,我就會更正並感謝大家!

也有人希望我只寫大聯盟某一隊,或者只寫某一聯盟,不管是美日台韓哪一國家都可以,會比較專業。但我不愛成為單一球隊的球迷或專家,自從味全龍隊消失後,我就打定主意不支持單一球隊,但愛棒球永不悔!而且同樣的事情,在棒球部落格裡已經不少了。另外,也有朋友認為我應該寫感性一點、大眾一點,這樣比較有賣點,點閱率也會高一些。他們想太多了吧!我只是寫我懂的、我所愛的。如何經營成為一個受歡迎的部落格,我只是隨緣並不積極,我認為,分享才是重要的。

今年比較不同的是,每周一三五要到唱片公司打雜,原因是收入太少,光靠一個月兩千元殘障津貼及兩千元左右的稿費,電台球評一個月也才輪一次,45歲想找個正式任職的工作也真難,好在有個打工的機會,至少不用勒緊肚子,加上無妻無子與清貧的生活觀,應該可以過得去吧!二四六日比較有空看比賽、研究棒球;有些日子會什麼都不想寫,讓腦袋空一下,讀讀佛書。

傍晚還是會到sportingnews看看我的fantasy球隊的球員表現,要留或換?搞得好像是個球隊經理;好比昨天,要不要用Andy Pettitte對紅襪?我想了76秒,原因是紅襪打線比較穩,但Pettitte比紅襪先發Curt Schilling穩,我猶豫不決;然後想說,洋基打者該給Pettitte火力供輸了吧!尤其他的老朋友Jorge PosadaDerek Jeter棒子都挺熱,松井的大砲也在加溫中,就挺一下吧!今天看比賽果然來個大贊助,就很開心。

這就是看棒球單純的樂趣。我只是要這樣,不是只看一場、一個球隊或球員的得失,而是一直看下去,偶爾給自己或球迷一些意見、觀念,但並非權威;偶爾來點爭議,讓你我欣賞棒球有不同的層次,或是為人生帶來一點領悟,就是很大的收穫了!從不願奢求什麼。

已經很少寫這些心情的記錄,就當是這部落格兩周年的感思吧。


  • won1016 發表於樂多回應(37)引用(0)看球心得編輯本文
    樂多分類:運動 │昨日人次:0 │累計人次: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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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3339691

    回應文章
    加油!!!!!!!!!!!!!!!!!!!!!!!!
    | 檢舉 | Posted by 麥克 at 2007年05月24日 22:13
    有你的部落格讓我棒球知識增進不少,謝謝!
    | 檢舉 | Posted by ahugh at 2007年05月24日 22:24
    從去年約八九月時
    工作閒暇逛相關棒球網站時
    無意間發現到瘦菊子大的部落格
    一時間就像發現了新天地的小孩子一樣開心
    當下馬上將瘦菊子大的部落格加入最愛
    天天固定上網看看
    雖然不一定有空閱讀您的大作
    但是非常感謝您的用心
    讓小弟能夠多一個管道吸收到棒球的樂趣與知識
    謝謝瘦菊子大大
    ps:請問瘦菊子大
    有大大說點閱文章前幫您點一下廣告
    可是小弟一直不知道要從哪邊點
    可否請瘦菊子大指點一下?@@"
    | 檢舉 | Posted by 繼續墮落 at 2007年05月24日 22:34
    我是每天都會來的路人。anyway,我很喜歡您的blog
    ,收穫良多。請繼續造福我們喔!
    | 檢舉 | Posted by edword at 2007年05月24日 22:36
    其實能持續在部落格寫東西就很了不起,
    包括我自己,有不少朋友都有一時興起去弄個部落格,但有幾個人會持續寫東西,
    不論寫的好或壞!
    瘦老大,把文章存起來其實就是一種存在,
    不管是自己看還是給人看,
    我相信這種存在感是很真誠的!
    | 檢舉 | Posted by 猴王 at 2007年05月24日 22:47
    Thumbs up for your great baseball blog. I learned a lot from it.
    | 檢舉 | Posted by ether at 2007年05月24日 23:40
    加油瘦菊子大哥 我幾乎每天都會來看
    | 檢舉 | Posted by 喵 at 2007年05月25日 00:28
    say hello
    | 檢舉 | Posted by 宗明 at 2007年05月25日 00:36
    每天都會上來
    謝謝給瘦菊子大哥
    這部落格給了我很多的樂趣
    | 檢舉 | Posted by 大亨 at 2007年05月25日 01:51
    謝謝你,看你的文章是我享受
    | 檢舉 | Posted by xxc at 2007年05月25日 04:37
    祝瘦菊子大大周年慶快樂
    | 檢舉 | Posted by 茶先生 at 2007年05月25日 05:11
    我記得第一次來是為了找WBC 古巴隊的資料。如果站長當初嘩眾取寵,不多元地評球,那今天我也無緣在此分享討論。
    | 檢舉 | Posted by Dorasaga at 2007年05月25日 05:25
    菊大:
    謝謝你長久與大家分享的棒球經
    還是老套一句~加油囉!
    也希望你路會愈走愈廣
    | 檢舉 | Posted by Rick at 2007年05月25日 09:51
    加油啊...瘦菊子大哥。
    平常來都是潛水多,
    但今天一定要浮出水面加個油!
    | 檢舉 | Posted by 法洛猛 at 2007年05月25日 10:37
    瘦菊子大哥
    您在棒球路上的不斷分享,
    一直是我們球迷們的福氣~
    加油~ :)
    | 檢舉 | Posted by 阿東 at 2007年05月25日 11:08
    感謝瘦菊子大哥對棒球的熱愛與付出,
    讓我們可以輕易的收割成果...

    希望越來越多人點廣告,
    至少我每次上來都會先點...呵呵
    | 檢舉 | Posted by 傲客 at 2007年05月25日 12:53
    加油!我每天都來看!
    廣告不要太常點 最近常聽有人被google停權@@
    | 檢舉 | Posted by Eric at 2007年05月25日 15:29
    瘦菊子,寫部落格就是要盡興,原本就很主觀啊,沒必要綁手綁腳的,雖然還是會莫名其妙就在意讀者的感覺,那會讓書寫變得很彆扭,還是想寫什麼就寫什麼啦,終究是部落格啊,又不是寫文章讓總編輯開心的。
    | 檢舉 | Posted by 米果 at 2007年05月25日 16:03
    我很喜歡瘦橘子大哥的文章與部落格,現在每日上來晃晃,是我上網的必要工作之一了。文章作者寫的開心,看的人也才會高興。
    | 檢舉 | Posted by kiwi at 2007年05月25日 16:10
    瘦菊子大哥 每天看你的文章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謝謝你囉
    | 檢舉 | Posted by 多‧里爾它 at 2007年05月25日 18:49
    潛水潛很久啦
    瘦菊大你的blog可是放在我的firefox書籤工具列裡...
    加油:)
    | 檢舉 | Posted by kh at 2007年05月25日 19:11
    傲客大大
    請問廣告是要點哪裡啊
    我一直不知道要點哪裡@@"
    麻煩教一下 謝謝
    | 檢舉 | Posted by 繼續墮落 at 2007年05月25日 19:52
    請加油!
    | 檢舉 | Posted by Y彥 at 2007年05月25日 21:43
    瘦菊子先生:
    謝謝你寫這麼多棒球好文分享,
    讓我增長很多棒球知識。
    祝您週年快樂!
    | 檢舉 | Posted by 路人 at 2007年05月25日 22:05
    默默為你加油^^
    | 檢舉 | Posted by mao at 2007年05月25日 23:21
    真的謝謝你,看你的部落格,讓我更愛棒球
    | 檢舉 | Posted by richard at 2007年05月25日 23:57
    天天看 週週看 最愛看 死了都要看~~!!!!!
    | 檢舉 | Posted by abc1 at 2007年05月26日 00:30
    天天看 週週看 最愛看 死了都要看~~!!!!!
    | 檢舉 | Posted by abc1 at 2007年05月26日 00:30
    呵~似乎成了簽到大會
    你們給這個園地一個很甜的生日蛋糕~
    我盡量努力寫
    不曉得可以寫棒球寫到幾歲
    70或80嗎
    | 檢舉 | Posted by 瘦菊子回大家 at 2007年05月26日 00:37
    加油~
    瘦菊子大哥
    謝謝您精闢的見解~
    才能讓我這個門外漢從看熱鬧
    變成懂的看出一點門道
    就像您說的
    分享才是重點
    不論內容如何
    都是您的特色壓
    加油!!
    | 檢舉 | Posted by Tautue at 2007年05月27日 00:41
    從文章看來瘦菊子大哥好像沒有從Blog的廣告中得到收益?
    建議是否把Blog換成Google的,順便可以使用
    google的AdSense,可以寫文章又可以有收入
    一舉兩得!
    | 檢舉 | Posted by Jason at 2007年05月27日 17:56
    現在首頁右邊欄的哪些Google 提供的廣告
    應該就是了吧
    | 檢舉 | Posted by 回 Jason at 2007年05月27日 20:13
    據說(因為個人沒有使用,所以無法確認)
    樂多Blog預設的AdSense是樂多的
    「Blog版主並無法取得收益」
    但可以自行申請Google AdSense加入自己的Blog
    首頁旁邊那個我想應該是樂多的
    | 檢舉 | Posted by Jason at 2007年05月27日 20:59
    瘦菊子大哥,

    提醒您, 儘量不要提到收益的部分.(最近抓很緊, 前陣子有蠻多人被除權了.(建議您自己回的那個留言刪掉)

    確定那是您自己申請的就好, 以後我會順手一下.

    另外, 跟您說聲加油
    | 檢舉 | Posted by Jason K. at 2007年05月28日 10:37
    我是一個中年上班族
    去年偶知您的網站...
    幾個同事固定幫王建民加油
    因此也成了您ㄉ忠實讀者
    看了大家ㄉ獨到見解& 精闢分析
    實在受益良多
    謝謝& 請加油
    相信像我們這樣ㄉ隱形人應該很多....
    | 檢舉 | Posted by alumi at 2007年05月30日 17:35
    瘦橘子大哥
    之前看了您的這篇文章真的很感動,之前就一直想留言,但因為工作忙碌就給他小小忘記了。

    因為小的時候(歹勢!並不是要說你老)我也是看你的樂評長大的,
    後來因為出國唸書有點把中文流行樂壇給放棄了
    回國之後因為王建民而開始看MLB及上網關心大聯盟資訊
    才發現您就是當年大名鼎鼎的樂評

    出國這段時間台灣的國語流行樂壇甚至是整個社會有很大的轉變
    感覺上整個沒落下去
    也許也影響到您的一些工作機會吧!
    真的也不是來留言感嘆些什麼
    只是想跟您說聲謝謝!
    因為您在很多人的記憶中留下了很多東西
    很多美好的有建設性的有意義的回憶
    真的只是想向您說聲謝謝
    不能改變現實的什麼
    只能跟您說請繼續加油,
    你有很多fans的!
    | 檢舉 | Posted by just a fan at 2007年06月1日 00:51
    謝謝你~
    現在記得我是樂評的人很少了
    其實我不是不想寫樂評
    而是現在媒體都不愛這種嚴肅的文字
    娛樂版一片八卦
    有寫也不知去哪發表
    好在今年可以到角頭音樂打工
    總算沒離開台灣樂壇
    其實台灣棒壇也一樣蕭條了啊
    想關心都無從關心起
    只好寫大聯盟
    但那畢竟太遙遠了
    | 檢舉 | Posted by 瘦菊子再回just a fan at 2007年06月1日 18:38